关于研究程序概念的界定,叶继元在《学术规范通论》一书中定义如下:
研究程序是指开展研究工作的步骤和顺序。一般包括:选定课题——调研文献——提出假说或观点——选择研究方法——制定计划——搜集专题资料——分析资料——撰写研究成果——发表成果。
从叶继元的定义可以看出,学术研究的一般程序分为九个步骤,即选定课题、调研文献、问题意识、研究方法、研究计划、搜集资料、分析资料、撰写成果、发表成果。这九个步骤不仅是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研究程序,也基本涵盖了历史学的主要研究程序。
历史学的主要研究程序,除了叶继元的九个步骤分法以外,赵俪生将历史学研究的程序分为六个方面,即“六分法Ⅰ”; 朱绍侯将历史学研究程序具体化为写论文的程序,归纳为四项,即“四分法”; 又杨玉圣、张保生在《学术规范导论》中也将历史学研究程序分为六个方面,即“六分法Ⅱ”。 以上四家对于历史学研究程序规范的界定,详见下表:
表3-1 学术界关于历史学科研究程序区分方法一览表
以上四家对历史学研究的具体程序都作了界定,朱绍侯和赵俪生虽然是从写作历史论文的角度谈论文撰写的步骤,实际也是对历史学研究程序的提示和说明。而综合上述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对历史学的一般研究程序进行如下的基本界定:选题(问题意识)→调研文献、搜集资料→回顾学术史→选定研究方法→研究设计→成果发表。
以上研究程序中,选题(问题意识),调研文献、搜集资料,研究设计,是历史学研究的关键程序。对历史学研究程序规范的界定,可以为历史学研究者提供借鉴和学习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