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讲座是对黑格尔著作的解释,我们都很熟知这部被冠以《精神现象学》标题的著作。通过对标题及其各种不同文稿措辞的讲解,我们力求先对这部著作做一个无法回避的临时性说明,以便随即着手进行解释,更确切地说,绕过长篇的序言和导言,从事实本身开始的地方进行解释。
这部著作通行的标题“精神现象学”当然不是这部著作原初的标题;但自从这个标题在黑格尔著作以完整版形式被采纳之后,的确对这部著作产生了明显的字面上的影响,这项工作是由黑格尔的朋友们在1832年之后,即他去世之后承担的。《精神现象学》构成全部著作的第Ⅱ卷并于1832年出版,出版者约翰内斯·舒尔茨(JohannesSchulze)在前言中说,黑格尔本人在他突然去世之前就在酝酿著作的重新出版,他本着什么样的意图以及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可以到那里去查阅。
《精神现象学》首次出版于1807年,更准确的标题是:“科学的体系,第一部分,精神现象学”,所以其大标题或主标题是“科学的体系”,这部著作被归入或列入这个体系。因此,著作的内容只能从它的这种内在任务出发才能得到把握,而这任务——表面上理解——就在于,为了这个体系且成为这个体系的第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