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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化

1.作为 非—持存性 (Un-best ndigkeit)——持存性之否定,这是多义的:a)失去持存性——简单地流动或消逝;b)持续地转变;c)作为本源之 持久性 (St ndigkeit)(!)的不安。

2. 自我实现 (Zu-sich-selbst-Kommen) ——作为变化的绝对知识(自由!)。由于变化(直接之物的否定)就是知识,而现实性就是被思想性,所以这变化必须 思考,只能通过思考自身而“是”其所是。而为了 —条件地去思考自己,变化本身必须最极端地外现它自己(成为纯粹的存在)。这种外现自己只是为了真正地或唯一地赢得自身,并 通过 赢得而 拥有 ,通过拥有而“存在”,也就是说,依其本质而去“活动”。首要的东西,所变成的“什么”,就是 变化 本身。变化是自我实现之不确定的直接的东西。

3.“存在”作为不变性;古典的;基督教的:奥古斯丁,DesermoneDomini in monte(《论我主的登山宝训》)Ⅱ, 7, 27 ;De trinitate(《论三位一体》)Ⅴ, 2, 3,Ⅰ, 6f. ;De moribus Eccles. Cath.(《论公教会之路》)Ⅱ, 1, 1 XJU169ghknv19GvICXRsm+SV5EbLcGIPuxAlscrZ9cc0mxDSTR/ONUHtX3ey34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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