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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农户土地利用特征与定居城市意愿的关系

2.3.1 农民定居城市意愿定量模型构建

为控制其他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分析农村流动人口进城定居意愿与农地的关系,本研究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基于潜变量——农村流动人口居留城市意愿。按照问卷中所设计的两个问题:(1)户口转入本市(县、镇)城镇户口,需要放弃原籍地承包地,但享受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2)户口转入本市(县、镇)城镇户口,需要放弃原籍地宅基地,但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原籍地),享受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分别建立模型1和2。本研究采用的模型变量分为3类:城市特征、个人特征和农村土地。继而按地区、意向,共得到6个模型(表2-3)。

表2-3 Logistic回归模型的参数估计(基于农村流动人口来源地)

续 表

续 表

注:* p <0.05;** p <0.01;*** p <0.001。

2.3.2 农民定居城市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在不同地区,模型的结果存在较明显差异,且三组变量(城市特征、个人特征和农地)相互影响。这里先从城市特征、个体特征这两组变量入手,之后综合分析农地和农村流动人口定居城市意向间的关系。

(1)城市特征

在2种模型下,来自苏中和苏北的农村流动人口都倾向于在大中城市定居,选择的顺序依次为地级市、县级市和镇(除模型2,来自苏北流动人口的选择依次为地级市、镇、县级市)。而来自苏南的被调查者选择定居城市的等级没有明显倾向性。此外,变量“地区偏好”显示:在选择放弃农地时,来自苏南的人口更愿意在本地区就业定居;苏中农村流动人口的选择正相反,倾向于在外地工作生活;来自苏北的农村流动人口则无明显的地区偏向性。

当前,经济因素(就业机会、工资水平等)仍是中国农村人口流动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其定居城市的关键。因此,放弃农地时,农村流动人口更愿意选择在就业机会多、设施较完善的城市定居。但如模型所示,由于地区发展程度不同,选择有所差异。

相比苏北与苏中,苏南不同等级的城市均可提供较多的非农就业机会。2010年,苏南的非农就业比重达到91.5%,明显高于苏中(82.1%)和苏北(69.5%)。此外,苏南的城市所提供的城市服务和设施(如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品质较高,各等级城市生活质量的差距也不明显。这可一定程度解释苏南的农村流动人口在放弃农地时以就近定居为主要选择,而来自其他地区的被调查者则更倾向于去高等级城市。苏中地区由于建筑业发达,不少农村流动人口已习惯跟随建筑队伍辗转各地,因此会选择有就业机会的外地城市。

(2)个人特征

在个人特征方面,三个地区的模型结果表现出一些差异。明显不同在于:①对于来自苏中和苏北的农村流动人口,在模型1中,已婚比未婚人群更倾向在城市定居,但对于来自苏南的被调查者并不显著;②年龄小于30岁的人群更倾向于在城市定居(来自苏南的相比更明显);③在2个模型中,月收入1000~2000元人民币、来自苏南的农村流动人口相比月收入高于3000元人民币的人群更愿意放弃农地、在城市定居,而对于来自苏中的被调查者,这种情况则相反;④相比苏南,工作稳定性对来自于苏中和苏北的被调查者更重要;⑤城市的居住状况对来自苏南的人口是否定居城市没有显著关联,但对于来自苏中和苏北的人群来说,拥有自有房相比租房人群更愿意放弃农地、定居城市(除了苏中在模型2中不显著),而居住在单位提供免租房的人群则相比租房者不愿放弃农地。

如上文所述,来自苏南的农村流动人口更倾向于就近定居,相比迁往本地高等级城市或外地城市的苏中、苏北被调查者,结婚与否并非重要的影响因素。小于30岁的农村流动人口具有相对强烈的居留城市意愿。一方面,年轻人较少拥有农地的使用权。江苏省的农村承包地自1998年起就没有再重新分配,1985年后出生的年轻人很少能分到承包地;21世纪以来江苏又推行撤村并镇,人口集中居住,宅基地的分配变得更加严格。另一方面,年轻人从事农业的比例越来越少。包宗顺分析:在江苏省,83.3%年龄在16~20岁的农村青年不从事农业活动;对于21~30岁年龄段,这一比例为82.9%。随着农村青年的人力资本普遍提高,他们更适应和向往城市生活。对于来自苏南的农村青年,尽管其未婚比例高于30岁以上人群的比例,而组成家庭与否并不成为其定居城市的影响因素,但除婚姻因素之外,长期类城市的生活方式、受教育和新媒体影响下的新价值观、较易于在本地找到工作、较为完善的社会网络、适应当地文化等其他因素,使得他们相对于年龄较大的苏南农村流动人口,以及苏中、苏北的农村青年更容易融入且定居于城市。

模型显示,对于来自苏中、苏北的农村流动人口,收入、工作稳定性和住房状况是居留城市的重要因素。对来自苏南的被调查者,这些因素的影响则相对不明显。这一结果仍与来自不同地区人口的定居模式和地区发展程度相关联。来自苏南的人口,基本生存需求相对较易达到,因此有了其他考虑。如,来自苏南、收入水平最高等级的人群,放弃农地拿到城市户口的意愿相对较小。对于较高收入人群,伴随地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定居城市”、“城市户口”的吸引力在减弱,而放弃农地不仅意味着放弃可增加额外收入的“财产”,还意味着失去在农村建房的权利。但对于苏中的被调查者而言,收入水平高增加了其定居城市的可行性。由于苏中农村土地的价值远没有苏南地区高,以农村土地换取城市户口和补偿成为一种相对合理的选择。而收入较少(1000~2000元)的苏中被调查者则因为在城镇收入低造成的不稳定性,相对更想保留其在农村的后路。

此外,在江苏,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免租房内的被调查者,一般属于工厂操作工或建筑工,收入相对偏低。苏中和苏北相比苏南,农民的本地就业率相对不高。背井离乡、缺乏技能、居住条件不佳等因素使其成为不敢放弃家乡生活保障(农地)的人群。

(3)农村土地

对于“承包地”相关变量,2个模型均显示有承包地的人群相对无承包地者,更不愿意放弃农地、定居城市。且拥有承包地面积越大,趋势越明显。

对于“宅基地”相关变量,除了苏中地区(在模型2中数值无明显相关性)和来自苏南宅基地面积大于平均值的人群(无明显相关性),其他结果均显示与无宅基地的人口相比,有宅基地者不愿意放弃宅基地。对于来自苏中(模型1)、苏北(模型1、2)的农村流动人口,拥有大于平均面积宅基地的被调查者最不愿意放弃农地。但来自苏南拥有宅基地面积大于平均值的被调查者,与无宅基地人群相比定居意愿不显著。

根据模型,农地对于农村流动人口是否转换户口、定居城市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且农地面积与定居城市意愿有显著关联。“承包地”相关变量的结果可以一定程度说明:在江苏省,放弃承包地所获得的补偿并不能满足大部分农村流动人口的期望。而变量“宅基地”在模型1中与定居城市意愿间的联系明显,表明在放弃承包地时,农村流动人口仍倾向于保留在老家的“根”。

农地对不同地区农村流动人口的意义有所不同。总体而言,农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生活来源保障和家庭增值财产两方面的作用。对于苏南的农民,农地更类似于附加性收入来源,作为“财产”的特征较为突出;而对于苏北的农民,农地表现出更强的社会保障功能,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作用仍很明显。苏中则处于这两者之间。

因此,虽然农地与转换户口、定居城市的关系均显著,但在不同地区原因有所不同。对于苏南的农村流动人口而言,由于其在本地更容易实现非农就业,且随着城乡一体化,城乡间的差距在减小,放弃承包地换取城市保障的吸引力并不大;宅基地则随着当地土地价格的上涨,拥有较高的补偿预期,导致一些拥有宅基地的人群不愿意放弃宅基地以换取城市户口。而对于拥有宅基地面积大于平均值的人口,他们则相对其他类别需考虑更多因素(如补偿金额、城市户口价值等),以权衡利弊。

对于苏北的农村流动人口,由于本地非农就业相对有限,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需要异地就业,收入水平、工作稳定性和城市居住状况影响到其融入城市的可能性,且原籍地的社会保障相比苏南并不健全(即使用承包地换取城保,保障的级别也较低,或政策不能完全落实),因此保留户籍地的农地成为一种理性的选择(退路和保障)。对于来自苏中的被调查者,其对农地和转换户口、定居城市的考虑介于苏南和苏北之间。变量“宅基地”在模型2中与定居城市意愿间的联系不显著,表明是否拥有宅基地和宅基地面积对于转换户口、定居城市并不是决定性因子,这与苏南和苏北农村流动人口的考虑均不相同。 9BYaDqMF9G9XP+1rf4WAF1cPhwPte5mWPo8pdHJqW3gbn1WT7E+2eHyB8F/IZ2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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