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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事实:二者是等同的吗?

科学和事实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呢?科学能否代表事实?

如果把科学由抽象转为具体来讲,举个例子:通常情况之下,在物理学或是数学当中有着很多的法则,这些法则在发现之前都仅仅算是一种猜想,一种粗略的结果,通常我们会根据一些大体上的数据对这些法则进行实验上的验证。而随着实验仪器的精密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鲜事物”被世人发现,这些“新鲜事物”为我们增添了很多新名词,这种不断发现的过程便被视为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在自然界中,任何的定理都不是绝对的,都有它的局限性所在,而且任何定理成立都有它的条件。假如用实验来证明一个理论的话,如果条件都具备,那么理论所呈现的现象就可以发生。

但是现在我们在这些定理中很难发现各种各样的条件限制,如果有的话,那么这些定理在应用方面存在的价值就很低了。而且如果有各种各样的条件要求,无论何时要全部实现都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没有人能够保证定理存在的所有条件都能够时时刻刻不被忘记,因此类似于“只要某某条件满足,某现象就会出现”这种过于绝对的话语通常都是错误的,而我们应说:“如果某条件满足,某现象就很可能会出现”。

我们以万有引力为例,万有引力可以说是当今已知的最为完美的定理了,在一定程度上万有引力可以说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们可以通过万有引力计算物体的运动状态和运动轨迹,比如我们用万有引力来计算土星的运行轨迹,那恒星的运动作用便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恒星与它的距离太远,对它的影响也就显得微乎其微。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目前所认识的宇宙是不是宇宙真实的样子呢?是不是存在一种比我们目前所能想象到的一切天体都要大的天体,同时它还有着极高的速度,能够在远方影响着这里呢?关于这些我们只能说存在的概率很小,几乎不可能。我们也只能说:土星很可能接近天堂的一个点,而不是“土星接近于天堂”。虽然这种可能性非常高,几乎等同于确定,但是它仍然只是可能的事件。

因为有着这种不确定的,非人类可预知的因素,一切的规律都可以说是在大致或可能的情况下成立,科学家们也相信现有的这些规律在将来会被更加精确简单的规律所代替。我们现在还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刚做起事来还没有规律,等到以后有了经验再用新的方法来代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不断进步,同理,科学也是通过这样才能够不断发展。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科学理论中每一个规律都不是完整的,都是有待以后去更新、去修改的。但它还是由一些简单的事实所构成,因此它不是人们凭空猜想的自由意志,它仍旧是客观存在。

我们并不知道现在所运用的理论是否在发展,我们也不知道它到底在什么时候能到达巅峰时期。就如我们看待我们所居住的地球,它的过去我们无从得知,只能依靠地球的现状进行推断,要做到这些就需要我们运用地球发展变化的规律了。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有因果关系,其中连接这些变化的桥梁就是规律。我们通过这些规律不仅可以预测其未来发展的态势,还能反着推回去探索历史的秘密。就比如天文学家可以根据牛顿定律从天体现在的状态预测出它将来的状态;在数学中有函数的概念,它可以计算数字与数字之间的一种关系、一种联系,是逻辑性思维下的一种高级产物,而牛顿定律则是计算天体运行规律的“函数”。通过它的计算,天文学家创造出了星历,并通过星历推算出宇宙的过去和未来。过去是什么情况我们是拿不出一点证据的,因此过去的一切严格来说只能算是推测,而对于未来我们也只能到了那一天才能验证准确与否。如果自然一开始就像现代社会一样,一直保持在这个时期,那么所谓的那些规律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在我们的意识中是不能凭空创造历史的,而我们现在能够想象到过去的历史,也是由于我们认为我们发现的规律是一直正确且永恒不变的。

有人或许会怀疑这种想法是不是矛盾的,在当今世界,新生命在不断出现,至于生命是否会永远存在,我们可以根据目前所知道的规律,推测地球在一段时间因为处于冰河时期或是高温时期导致物种大量灭绝,生命趋向于凋零。但我们也可以用其他的角度来否定这个观点,一是我们所认知的规律并非如实际情况那般,抑或者现在的这些规律并非永久不变。

假如说人类在远古时代就存在,那么人类便可以目睹自然界的整个进化过程,知道各个时期生命体变化的差异。但是如果各个时期外界背景条件是一致的,那生命体之间的差异就显得微乎其微、难以进行分辨了。但很显然,这也仅仅只是种假设,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诞生不同的生命体,甚至同种生命体在不同的情况下也会有不同的变化。

由此,这些规律应该有一定的可能性而不是确定性,它要有一定的弹性空间来容纳误差和那些可能性,因为规律的本身就是推断猜测的产物。所以,我们可以说事物的变化并非是规律引起的变化,而是因为周围环境的变化进而做出的改变。

就如勒罗伊所认为的,这就像是在实验室里做实验,实验的规律无论看起来如何的精确,那也只是我们已经将它转化为了已知的概念。这种转换在我们的意识里很容易发生,所以我们凭借着自身的感觉发现了一些联系,我们把这些联系同样也放在规律里面。这些想法符合决定论的观点,在一定意义上我们也就成了决定论者。

另外,规律还有一种形态,那就是曲线状态。如果我们将通过实验得到的结论数据用点来显示的话,那么这些点会组成一条连续的曲线。如果某个实验数据脱离这个曲线,我们要在保持原则的状态下调节这个数据,无论实验次数有多少,得到的结果也都会出现在这条曲线上。如果我们发现这条曲线的规格太受我们意识的支配,我们就得回想实验过程中是否出了什么问题。但是实验的原理和一些研究过程中,有一些我们人为忽略的条件,在现实情况中为了实验结果的准确性,这些我们看起来微乎其微的影响因素也要计算在内。比如我们谈论银河系以外的星体对地球的影响,这种影响一般来讲地球上的人类是感觉不到的,而且论证起来也比较困难。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我们仍要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这就与我们自身的技术手段和思维意识有着密切的联系了。

在决定论中讲究事物之间必有因果,揭示规律之中有多种途径。因此我们在看待思考问题时,要学会通过有联系的事物来发现新的角度,就比如我们观察宇宙,通过宇宙在各个时间段的各种形态,便能分析出其发展的规律和顺序;通过对这些现象数据的观察,我们会发现在里面没有两者是完全相同的。但是如果在星体中没有许多相似的成分,那就不会推出导论原则,因此通过我们的分析并依靠决定论,我们便可以为这些顺序分类。虽然这种分类方法与勒罗伊的思想相符,但是与我们的主张就不大一致了,不过这种方法实际上也是取决于操作者,勒罗伊的思想也有值得我们肯定和吸收借鉴的地方。 cqnVqvsFke3aVFPk20xFRaysUge2cDp7MKQJLlc0j05Klf22Z0Xtjc1RN9jg2G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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