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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本书是对一场对话的记录。

2014年春天,在互联网络科技的加持下,作为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的合作者,我与芝加哥约翰马歇尔法学院的Barry Kozak教授,为华东政法大学不同专业的本科生开设了远程同步课程“中美涉老法律制度”。

那是一个春季的学期。每个周二,北京时间21点到22点半,华政松江校区的远程课程教室里,二十多位来自不同专业的本科学生,透过屏幕与收音器,与踏着清晨阳光赶到芝加哥州街旁办公楼里的Barry Kozak教授一起开始一门“中美涉老法律制度”的选修课。尽管时不时会遇到网络迟滞的障碍,但是与单调寂寞的网络视频课程比较,强烈的“即时感”,使得这门课程保持了教学活动作为一种“人与人的交流”所应有的灵性。

Barry Kozak教授的课程体系中,除了对美国法律制度的介绍,其他基本沿袭了目前美国法学院的涉老法框架。于是,选修的学生们采取了选取对应中国法律场景的作法参与到整个课程中。这个过程中,两种不同的法律场景以及两种不同的法律文化,渐次呈现。

对我来说,“涉老法律问题”一直是一只可借以解剖中美法律文化的“麻雀”。同步课程的开设,有了Barry与学生们的参与,使得“解剖”过程变得有趣起来。

对不同文化体内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是一件艰难的事。法律现象是一个多层次的问题,任何一个层面的比较,都基于对奠基于这一层面之下的深一层理念的分殊。这些年,人们进行法律制度比较的目的,往往在于“学习”“引进”。但是,“拿来制度”不同于“拿来技术”。是否能够“拿来”合用的制度,需要“拿来者”对社会生活有全面又深入的体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涉老问题,绝不单单是“老龄化”问题,而是一个负载政治哲学意味的领域。面对这样的问题,鲁莽地“拿来”是断断不可取的。因此,本书没有对中美涉老法进行直接比较,而是采取了场景展示的整体比较方式。在这一过程中,Kozak教授与学生们,也成为场景的一部分。

转眼间,当年参与本课的学生们,除了一些还在继续求学深造,其余大都已经踏上了不同的工作岗位。时逢华东政法大学六十五年校庆,在学校科研处和民商法学科等部门的资助下,我召集了当年参与课程的部分同学作为主力,将当年的课程内容编辑成书。过程中,编者力求尽可能如实反映当年中美涉老法律文化的对话内容,所以,本书的“在场者”既有两个文化形态中的老年人、法律工作者、政府与社会,也有当年那些参与课程的法学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们。这种做法,既是在践行我于《老吾老——老年法律问题研究起点批判》一书中提出的“社会问题场景观”,也是对过往校园时光的一个纪念。

参与本书整理的同学有:高丹、徐沅钤、刘凯、江凌、孟祥荣、周素素、陈思洋、马腾、邱扬。美国涉老法律制度是由Barry Kozak教授提供的基础资料翻译而来,感谢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伍巧芳教授、冯秀霞同学,法律学院江凌同学,以及慧晓法律服务中心谢晓云律师对英文资料进行的翻译和整理。

孙颖
2017年7月1日
于华东政法大学东风楼145室
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 N/SsFSzYt7BSGbIzQD6XBaqXg8piFz4afh89iIrhb8yW/aToeyjxgxMqImkHo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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