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联党〔2014〕6号)
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党委,广告学院、北苑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党总支,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扎实稳妥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工作,经校四届党委第43次常委会(2014年1月6日)研究决定,对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进行试点,试点单位要落实工作任务,其他单位要认真学习,提前规划,为全校整体推进做好准备。现将《北京联合大学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北京联合大学
2014年1月15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首都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通知》(京教工办〔2012〕16号)和《2013年全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任务安排》(京纪办发〔2013〕2号)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北京联合大学2013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京联纪〔2013〕5号),结合学校实际,稳步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以校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审计处为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进行工作试点,特制定本方案。
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以构建具有我校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为目标,在试点单位分别开展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物资采购、工程审计工作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的试点,最终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结构,制作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物资采购、工程审计权力明晰表、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岗位责任书等文件。
围绕规范权力运行,2014年6月完成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校分层分阶段推进。
试点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内部试点范围,开展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试点。
1.梳理权力事项。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据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全面梳理试点职权,编制权力明晰表,明确职权名称、行使对象和范围、行使依据、主责部门和协办部门。
2.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根据编制的权力明晰表,按照权力的运行步骤,结合试点单位已经编制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业务流程图,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确定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将各个环节的办理职责分解到相应部门和岗位,明确办理条件、权限、时限等内容。加强对办理流程的监控,对权力运行过程实行痕迹管理。制定各试点单位牵头的校级集体决策事项目录,完善集体决策事项的启动程序,包括前期论证、材料送审、征求意见等,“三重一大”事项要在决策前征求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的意见。
3.科学配置各类职权。研究试点权力运行的规律和特点,通过试点,探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的建设,加强分权制约和程序制约机制建设。流程内合理分权,将决策、执行、监督分解给不同的责任主体,重要事项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岗位通过独立履行各项职责来完成,加强同一流程内环节之间的制约。优化相应的权力运行程序,使分权制约措施在涉权事项办理流程中得到有效落实。
4.分解落实防控责任。在科学配置权力的基础上,根据优化后的权力运行程序按照“全、准、精”的要求再次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重点防控环节,明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将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全员防控,全过程防控。
1.调研培训(2014年2月)
在学校“三个体系”调研的基础上,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对承担试点任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培训。
2.试点推进(2014年3月—6月中旬)
试点单位按照相关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参考协和医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试点经验,开展清权确权试点。试点单位在前期调研成果和专家论证意见的基础上,开展权力科学化配置试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试点权力和廉政风险责任分解到具体工作岗位,按照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试点,加强对办理流程的监控,对权力运行过程实行痕迹管理。对在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调整,做到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相互协调,运行顺畅。形成与学校实际工作相配套的权力明晰表、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岗位责任书等文件。
3.总结经验(2014年6月下旬)
在试点工作完成后,召开经验交流会,研究制定我校实施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在全校分层分阶段推进。
1.加强责任落实。试点单位要认真开展工作,确定审定职权目录等重要文件和规定,重点作好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科学配置。
2.加强统筹协调。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要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求,结合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3.加强检查考核。本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相关部门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中。
京联党〔2014〕10号)
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党委,广告学院、北苑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党总支,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2013年下半年,学校按照《北京联合大学2013年工作要点》和《北京联合大学201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的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有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谨认真准备第七次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等学校迎检工作;校园基本建设三项工程全面竣工投入使用;对“十二五”规划落实及完成情况进行了中期梳理和检查;新一轮全员聘任后续工作平稳;启动了完全学分制试点,等等,学校整体发展态势稳中求进、稳中向好。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和梳理。继续研究落实市教委、市发改委对我校“十二五”规划批复精神,加强过程管理,对学校“十二五”时期改革和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梳理,把握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分析面临的形势和机遇。规划9个方面的建设目标共35个直接量化指标,其中13个指标已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并有多个指标已完成过半。
2.校园基本建设、修缮改造取得重大成果,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北四环校区综合实训楼一期、体育中心综合楼、应用文理学院学生宿舍楼竣工,通过合格验收并投入使用。北四环校区田径场重建整修完成。应用文理学院第二教学楼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北四环校区教学用房项目开工建设。完成了北苑校区、双清路校区的抗震加固工程。全面启动了垡头校区规划、特殊教育学院康复资源综合楼的立项筹备工作。启动北四环校区资源调配工作,已完成初步调整方案;完成了北四环校区学生宿舍、食堂等的装修改造工程。
3.信息化建设总体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完成校院第二批网络互联线路升级,各校区之间速率由100M提升至1000M,实现了除盆儿校区之外所有校区的千兆速率主干网连接,基本解决了校院间网络近年来存在的带宽瓶颈、网络拥塞问题;完成北四环校区综合实训楼一期、体育馆以及学院路校区的学生宿舍楼综合布线和网络系统建设;完成“北京市属高校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在校内外多个单位深入开展了人、财、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调研工作。
4.落实“开放兴校”战略,服务首都北京建设全国文化中心需要,整合校内外资源,“宽带文化融合产业创新院和宽带文化融合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被列入中关村科学城第五批项目,并获市里正式批复。
5.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出台了2013版普通本科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意见,组织完成了2013版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组织全校本科专业发展性评估,研制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开发基于网络的评估系统、组织专业负责人答辩,引导专业加强内涵建设。以校级实验班建设为抓手,改革2013级校级实验班的选拔机制,稳步推进我校拔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6.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微课建设取得丰硕成果,5门课程获得北京微课比赛优秀奖,3门获得首届全国微课比赛二等奖,名列市属高校获奖率前列。组织进行了高教学会“十二五”规划教材的申报工作,6本教材入选规划教材。参加2013年北京高校精品教材及首届经典教材的评选,我校共获市级精品教材7项,经典教材1项。2位教师获得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7.进一步加强实践环节教学。成功举办“2013年华北五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大学生计算机应用大赛决赛”。组织学生参加市级、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等国家级奖项19项,市级奖项86项,校级奖项622项,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1687人次,获奖项数和人次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提升。荣获“2013年北京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称号,“普通与特殊教育相结合的校内创新实践基地”获市教委立项审批。
8.加强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对学分制的实现手段和方法进行了深入调研,为学校推行学分制试点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多媒体教室建设,基本解决了垡头校区、红领巾桥校区、学院路校区、蒲黄榆校区和昌平校区等原有多媒体教学设备老化问题和集中监管问题。组织了第13教学周远程教学监控,监测涉及7个校区11个学院和四个直属教学部,监测课堂419个,形成教情和学情监测专题报告。
9.积极做好招生工作。2013年学校高考招生计划5970人,其中本科计划4220人,高职计划1750人,全校共报到新生5734人,其中普通本科4086人,高职1648人,计划完成率为96.05%。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1702人,报到新生1696人,计划完成率为99.65%。修改艺术类专业测试及录取有关招生规定,取消美术类、音乐学专业校考,音乐学专业改为师范类招生。
10.保持2013届毕业生较高就业率,全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03%。深化就业工作研究,深入分析近三年毕业生就业数据,聚焦就业工作存在问题、困难及解决对策。完善就业工作机制,深化联系学院制度,建立就业工作评价制度,创新就业指导方式。加强全方位就业信息渠道建设,搭建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交流平台。积极开拓就业市场,下半年共召开校园招聘会20余场、提供招聘单位521家、招聘岗位16207个。拓展创业教育,与北控集团合作资助大学生创业的新模式初见成效。关注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修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金管理办法》,发放21万元帮扶资金。拓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渠道,与北京虚苑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签约共建“北京联合大学聋人大学生就业基地”。
11.加强了成人教育统筹。取消调整了12个录取人数少、绩效低、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有效整合了全校资源,促进了办学效益的提高,2013年招生2263人,夏季毕业生1309人。完成2013年度教育部中职师资培训国家级任务学前教育专业一期班的培训任务,中职师资培训基地学前教育专业点建设项目获教育部200万元资助。
12.学科建设稳步推进。完成了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自主设置“文化遗产区域保护规划”等6个目录外二级硕士学科和“移动商务”1个交叉硕士学科,使硕士学科点覆盖到了绝大多数学院、部门,推荐申报了金融、教育、艺术等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召开推进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博士项目工作会,建立特殊需求人才培养博士项目库。学报的学术影响力、综合竞争力日益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版进入了南京大学“CSSCI(2014—2015年)来源期刊”。
13.科研工作成果显著,高水平项目和成果数量稳中有增。全校全年获批国家级项目2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各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为我校首次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获批9项;获北京市哲社项目共28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特别委托2项,重点项目4项。科研竞争性项目到账经费超过4000万元,增长率超过25%。院士科研工作站智能车项目已完成车辆的改装及简单路况下的无人驾驶与智能控制测试。启动了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培育工作。
14.细化修订科研管理制度,加强科研业务培训。针对科研、学科及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业务培训,对教师开展了学术道德、国家自科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申报的培训。为充分发挥学校科研平台作用,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修订了《北京联合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北京联合大学科研水平提高经费管理办法》和《北京联合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15.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各学科点以《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为依据,全面完成了2014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对研究生教学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了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围绕我校研究生教育任务,结合实际,起草了《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工作。完成2014年招生考试初试的各项准备工作,我校考点考生1684人,其中,报考我校考生201人。
16.落实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师资培训。我校创新团队2个、长城学者2人、拔尖人才18人、青年英才38人,特聘教授3人,中央支持地方专项科研创新培育团队3个,获批下达经费共计820.4万元。选派了9名教师到国外做访问学者,4名教师到国外进行英语培训,6名教师赴英国威尔士孔子学院从事汉语教学工作,选拔了17名科研骨干教师赴英国培训。61人和4个创新团队入选北京市三年行动等相关计划资助,投入经费236万元,对70余名中青年教师进行了资助,组织了2013年新教师研习营,对70名新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推进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举办了中青年教师发展论坛。
17.加强了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进展顺利。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中,21人晋升正高级职务,1人晋升思政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3人晋升思政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2人晋升教育管理系列副高级职务。
18.继续完成2013年岗位聘任工作收尾工作,制定了《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的规定》《北京联合大学加(值)班工资管理办法》和《关于工资发放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教职工考勤管理、加(值)班管理和全校工资发放的标准、方法和程序。
19.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不断加强。进一步深入开展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针对问题式专题教学改革,围绕贯彻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了思政课专题教学教案编写工作,针对2013版新教材开展教学课件专题设置、修订、凝练工作,积极适应教学新变化,进一步提升了思政课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北京实践、执政党建设、海外中国学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研究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4个重点方向。
20.以“我的梦 中国梦”主题征文和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大讨论为抓手,深入开展“知北京、爱北京、荣北京”主题教育活动。组织192人次的辅导员校内外培训和社会挂职锻炼。开展“空军与国防现代化”主题军训,首次尝试双语军训,荣获2013年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奖二等奖1项,承办了北京高校国防教育研讨会。以学生工作格局交流研讨会和导师制现场会为平台,初步形成校院系三级发展辅导和学业辅导体系,进一步提升学生德育、智育水平。开发网上服务系统,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正式开放。制定激励措施,联合督导与团体辅导、普查与排查相结合,提高了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能力。
21.以思想引领为核心,开展爱国、荣校教育实践活动。举办“京剧进校园”“新闻发言人进高校”“文理讲堂”等各种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组织各级各类科技竞赛,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二等奖、交叉创新一等奖各1项,在北京市第四届艺术展演中管乐团、舞蹈团、大学生残疾人舞蹈队分获一等奖,民乐团、弦乐团分获二等奖。49名学生参与园博会志愿服务,并受到组委会表彰。
22.继续推进了校级实验班体育教学改革,完成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率达到98.2%,及格率达到85.8%。推进学生“健康幸福工程”工作,组织了体育文化节活动。筹备第14届全校运动会,举办团体操大赛。高水平运动队在全国比赛中15金6银6铜成绩,4人获得“国家运动健将”称号,2人入选国家集训队。广泛开展阳光体育健身活动,组织选拔训练普通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获得12金10银17铜成绩。
23.因公派出及外事接待工作稳步推进。以教育教学、科研质量提升为目标,全校下半年派出40个团组177人次,其中校级出访团组7个,接待来访团组23个,学术团组比例逐年上升。
24.积极拓展国际合作院校。新签订校际合作协议12份,派出各类交流学生376人,获得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205万元,获奖人数154人。共有来自51个国家的留学人员694人,留学生总人数同比增长7.9%,留学生生源国家数创历史新高。港澳台交流合作渠道进一步拓宽,新增与台湾辅仁大学及昆山科技大学的校际合作。在校港澳台侨学生25人,其中6人获得了市教委港澳台侨奖学金,位居市属高校前列。
25.继续提升引智效益,改善引智环境。聘请长期外国专家12人,短期外国专家42人,讲授专业课程15门。举办外国专家讲座30余场。
26.财务运行平稳有效。围绕学校内涵发展要求,深化全校一级预算管理改革,理顺财务布局,完善预算申报体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当年申请追加专项经费3.8亿元。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管职能,全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控制较好;财政专项绩效考评成绩良好。进一步推进财务预决算工作的精细化管理,获得市教委2012年决算编报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2013年预算编制质量评价排名第三的成绩,为学校争取到了绩效奖励经费。
27.推进国有资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科学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出台了《北京联合大学招标管理办法》《北京联合大学日常办公设备配置管理办法》等文件,为规范采购招投标及资产管理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完成采购立项65个,预算金额8148万元,有效招标项目67个,预算金额1亿元,中标金额9844万元,资金利用率98.43%。全年进口仪器预算金额4536万元,申报进口产品金额1928万元。
28.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开展了4次绩效评价培训,对57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校内绩效评价,完成修缮工程审计74项,节约经费约122万元,审减率6.9%。零星维修工程审计备案45项、基建工程审计在审项目5个,开展了出版费和差旅费大额支出审计。修订了《北京联合大学科研经费审签办法》和《北京联合大学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审计宣传和培训。
29.校史工作成效显著。北京联合大学校史馆正式开馆,参观校史展陈人数达800多人次。制定了《足迹——北京联合大学文库》五年出版计划,在《谭元堃文集》出版后,启动了《李煌果文选》的编纂工作。校史凝聚人心、激发自豪感和归属感的作用体现明显。
30.进一步统筹后勤管理。生物化学工程学院食堂并入校后勤服务公司统一管理,北苑校区主食与熟食加工基地投入使用。立足“持续品质提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及调研基础上,根据全校统筹、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服务职工的原则,对全校班车进行了统筹调整。后勤服务公司被北京市教委评为“后勤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6人获市教委表彰。
31.按照上级部署,深入、扎实、有序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的相关工作,坚持边学边改、边整边改、即行即改,初步统计采取了216项切实措施,切实解决好影响学校发展的一系列实际问题,以作风转变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广大师生,在服务群众、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见到了实效。
32.扎实推进第七次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校迎检工作。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校评选9个专项报告进行了集中修改,组织了各二级党组织的互查互评工作,召开了党建先进校迎检互查交流会暨校党建先进校迎检汇报会,邀请校外专家对我校先进校迎检筹备工作进行指导。启动了党建先进校迎检电子支撑材料的电子文档制作工作。六个二级党组织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一个二级党组织开展了委员补选工作。出台了《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二级党组织工作。
33.以新一轮干部重新聘任为契机,完善了处级干部信息化管理,更新383名处级干部的信息库,全面掌握处级干部情况。举办新提任干部专题培训班,对48名新提任干部进行5次集中培训。修订了《处级及以上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等管理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的严格管理。
34.以“坚定政治方向、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舆论引导、展示联大精彩、激扬联大精神”为目标,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充分发挥政治理论学习平台与思想宣传平台,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效能,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平台,强化领导干部理论武装,开展了2011—2012年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评审。以青年教师理论研习营为平台,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治理论研修提升工程”,2个项目荣获北京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项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全年累计在各类校外媒体发表新闻报道140余篇。
35.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月报制度,开展了全校处级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签订《廉政责任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工作,严格问责,对4人次处级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4件师生作品入选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决赛,推荐152幅作品参加中央纪委廉政漫画征集活动。启动“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和党风廉政评测系统一期建设。梳理1985年以来信访件,清理信访案件线索。
36.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的软硬件设施,加强安全巡查,开展多种形式安全教育,积极预防、妥善处置了各类安全事故和涉及稳定的有关问题,维护了学校整体安全和稳定。施划交通标志完善交通设施,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了北四环、盆儿胡同、蒲黄榆、昌平等校区的校园交通秩序,启用北四环两个地下车库,缓解了停车难。
37.积极落实爱心互助基金工程,慰问教职工105人次,送达慰问金29.4万元。不断深化教职工健康幸福工程,深入开展为教职工“十送温暖”服务,将送温暖工作长效化、日常化;依托教职工文体协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教职工健康体检增加经费投入33万多元,增加甲状腺功能等5个检查项目;针对教职工体检中普遍存在的异常情况,邀请多位知名专家开展健康讲座;开展免费理疗服务280余人次。坚持“党政工共建一个家”,筹备我校“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二级职工小家建设,2个学院工会获北京教育工会“先进职工小家”称号。积极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不断规范二级教代会建设,下半年5个单位召开教代会,其中4单位进行了工会、教代会换届。校工会工作获市教育工会“综合考评”奖。认真贯彻《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对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具体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下一步以整改方案为依据,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效取信于广大师生,推进学校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北京联合大学
2014年2月25日
京联党〔2014〕11号)
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党委,广告学院、北苑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党总支,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2014年,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校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整改计划,以整改实效取信于广大师生;扎实做好党建先建校的评检工作,展示学校发展成果和进取风貌;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推进校园资源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制订好大学章程,推动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和“十二五”时期改革和规划又好又快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对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对各级各类干部的培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改革发展意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成好校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中的42项任务,解决好影响学校发展的一系列实际问题。
2.按照市教委部署,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发动群众,集全校智慧,以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为目标,抓紧制订《北京联合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系统、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推进内部治理的科学化。
3.加大校区规划布局的推进力度,力争我校土地资源整合、置换、扩大有新的突破。继续推进校园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北四环校区教学用房项目,力争第三季度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北四环校区总体规划和资源调配工作,实现工作区与生活区的功能分区,促进校园布局更加合理协调;推进应用文理学院第二教学楼项目建设,力争暑期后竣工并投入使用;加大垡头校区校园总体规划和单体项目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工作推进力度,年内部分单体项目开工建设;推进特教学院康复资源综合楼建设,力争年内取得立项批复并开工建设。做好有关校区的修缮改造项目,创造更加优美的校园环境。
4.以“智慧校园”建设为中心,提升学校信息化建设贡献力。提升出口带宽,实现各校区万兆互联;建设云计算、高存储、同步教室互相支撑的教学资源共享交互的系统与环境;打破信息孤岛,加强全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及人、财、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提升管理效能。完成中心机房搬迁及核心网络改造项目,升级拓展一卡通管理服务功能,完善网上办公环境,构建覆盖全校的虚拟社区,方便跨校区交流,提高广大师生对校园网络使用的满意度。
5.落实开放兴校战略,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关村科学城项目——“宽带文化融合产业创新园和宽带文化融合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做好开园、科研成果转化、产业集聚工作,力争实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突破。
6.推进学院教学综合改革。积极探索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为核心,以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为保障,以学院为基本实施单位的综合性教学改革。重点支持生物化学工程学院实行完全学分制改革试点,引导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学习进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创新潜能;重点支持商务学院对接国际商学院认证,引进国际先进教学理念和培养模式,引进国际优质课程资源,构建学历教育与国际专业认证相结合的课程体系。
7.探索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以校级实验班为基础,在教学过程管理、课程教师选聘、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与手段创新、教学效果评价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探索开展问题引导式教学、案例教学以及Moocs背景下的“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在保障整体“面”的质量基础上,在“点”上争取突破,为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探索新路。
8.继续实施校级专业评估。根据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要求,进一步完善专业评估主、客观性指标体系,改革专业评估方式方法,将专业评估结果与对教学单位的评价等相联系,以专业评估为抓手,提早准备对接国家级教学评估。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启动课程合格评估,每个教学单位至少开设2门全校性公选课程,并通过同步课堂向全校学生开放选修。
9.加强实践环节教学。进一步整合优化实践教学资源,改革实践教学管理体制,完善实践教学管理评价办法。加强实践教学顶层规划与设计,大力推进政产学研合作,统筹好校级实践教学中心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参与2014华北五省大学生计算机应用大赛等学科竞赛,认真组织申报国家级虚拟实践教学中心,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10.探索试行招生宣传工作的学院负责制,调动学院积极性,丰富招生宣传的形式,提升招生宣传效果。完善体育特长生、表演类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制度与监察力度,做好阳光招生与信息公开工作。
11.保持较高全员初次就业率。巩固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就业基地建设。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制度,探索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融合校内创业资源,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建成2个校外创业实训基地。制定北控集团毕业生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全面启动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
12.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稳定学历教育规模,完成招生计划。调研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现状,建立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库、师资库,为整合资源、拓展培训奠定基础。围绕提高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专业调整,打造培训品牌,力争申报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新专业1个、专业点建设项目1项。加强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版继续教育网站运行,试点成人学历教育正方教学管理系统运行,为进一步实现统筹管理奠定基础。
13.以国家授权学科点评估工作为导向,加强研究生课程质量评估等培养过程管理以及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迎接教育部学位办对计算机应用技术、食品科学、专门史三个学科点的评估,以评促建。加强对近两年自主设置的目录外和交叉学科二级硕士学科的基础建设。
1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实际,积极申报增列专业硕士学科点,“保2争3”,进一步完善学科布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优势学科开展“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培育工作。
15.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的科研培训与政策宣讲,对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类指导,加大科研项目培育力度,保持高层次科研项目立项数和竞争性科研经费到账数的稳步增长态势,鼓励横向合作,积极参与京津冀区域合作,力争获得50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科研竞争性经费保持20%以上的增长。
16.以政策为导向,加强管理与考核,强化科研激励机制,促进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建设。积极申报市级科研平台。通过整合校内外资源,推进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工作。落实《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健全科研成果管理,利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方式。
17.做好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设好带头人队伍、建好梯队。贯彻落实“人才强校”四项计划中的提升计划、培育计划,遴选优秀的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后备人选。搞好对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新上岗系主任、科级干部等的培训,投入专项资金对富余人员进行培训,补充到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
18.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把高层次人才引进作为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的考核指标;开展广泛调研,进行用人制度的改革,在校内一些专业技术岗位试点实行人事代理制,进一步规范编制外用工管理;加强人事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完善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向各学院适当开放用库权限,实现各学院人员信息录入与使用标准的统一。
19.制定并实施“加强中青年教师培养资助工作”配套的实施细则;选派若干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外著名大学访问学者或攻读博士学位、作博士后研究。
20.做好新一轮全员聘任后续工作。完善并公布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文件的修改制定工作,年内完成文件定稿。指导并开展好教师教学发展学院分中心工作,组织实施教师教学共同体等多样化教师专业化发展活动。
21.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效果。实施优秀课程建设工程,继续推进和深化问题导入式专题教学。进一步加强执政党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北京实践、海外中国学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研究四个重点团队的建设,力争在高水平论文方面取得突破。
2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完善“知北京、爱北京、荣北京”思想教育平台,利用校史馆等平台开展爱国、荣校教育实践活动。
23.加强学风建设,促进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养成。推进发展辅导和学业辅导,加强心理素质教育,拓展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打造学专融合学风建设平台和幸福成长素质拓展平台。规范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评估。
24.加强共青团工作。以思想引领为核心,构建丰富的第二课堂活动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健全机制,加强对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的指导和管理。成立北京联合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大力推进艺术教育。加强学生科创活动项目的培育和孵化,提升成果水平。编制《大学生社会实践教程》,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的指导。
25.迎接市教委对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评估检查,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测试率争取达到98.2%。办好全校第14届运动会,办好高水平运动队,继续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认真做好体育中心的运行及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服务师生,同时以体育中心为依托争办市级比赛,提升学校知名度。
26.以“北京市高等学校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为契机,优化并拓宽我校学生交流交换项目,为学生走出国境提供更周到及优质的服务。规范统筹全校留学生教育管理,加强“北京市政府留学生奖学金”的管理工作,统一全校留学生奖学金评比标准和额度,切实发挥奖学金作用,推进来华留学生入系学习。
27.加强引智工作,全年至少引进15名长期外教、50名短期外教,提升教学的国际化水平。以商务学院国际贸易和国际商务专业(全英班)为重点,选派优秀外国专家进行长短期教学,为商务学院获得国际高等商学会认证打好基础。
28.严格执行因公派出计划,以学术团组为主安排因公出国(境)、因公赴台,执行对所有出访团组进行公示制度,重点落实因公出访团组团长负责制、出访后总结及出访成果落实工作。
29.完成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发挥预算协调小组作用,完善一级预算管理,科学制订2014年学校财务预算。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控,厉行节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费使用绩效。根据市教委产权登记工作进度要求,做好2014年清产核资工作准备。
30.推进并力争完成北四环校区北院地上建筑物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提高信息化建设程度,力争实现招标信息化管理,逐步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招标采购的阳光透明,提高效率。
31.以二级单位经费使用情况为重点,细化和深化预决算审计。调整和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模式,将绩效评价与项目日常管理相结合,实现绩效评价常态化。做好北四环校区综合实训楼、体育中心综合楼和应用文理学院学生宿舍楼等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
32.根据《足迹——北京联合大学文库》五年出版计划安排,编辑出版原校长李煌果、机电学院已故教师李敬的文选、文集。进一步规范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完成干部人事档案装具更换。
33.加强后勤工作。推进后勤工作科学管理、成本核算、节能降耗,完成垡头校区、学院路校区食堂标准化的软硬件建设,推进蒲黄榆校区标准化宿舍的软硬件建设,为2015年申报专家评审做准备。加强后勤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培训。统筹全校班车资源,启用新的运行方案。
34.切实做好迎接第七次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等学校评选专家进校检查和校党委到北京市的评选答辩工作,展示学校近几年来的发展成果和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根据评选反馈意见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35.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依据2013年聘任文件的精神,扎实推进二级单位和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后备干部的集中调整工作。
36.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学校党校将举办3期处级及以上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培训班,对全校所有实职处级及以上干部进行一次集中轮训。适时举办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按照《北京联合大学二级单位和处级干部考核办法》,开展对二级单位的考核工作,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促进二级单位的科学发展。
37.积极推进联大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准确把握与研判校园舆情的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党员干部精神境界,通过读原著等活动,深化青年教师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认知和领悟。开展联大精神大讨论和联大校歌征集活动,增强联大师生归属感、自豪感,激发并巩固全校师生建设首都人民满意的应用型大学的共同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创建无烟校园,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38.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我校实施细则。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行“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并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上考核体系试运行,计划今年年度考核时在全校推开。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促进科研经费规范管理。加强信访件办理工作,抓早抓小,保护干部,保障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发挥制度约束和保障作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廉洁文化进课堂。加强专题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特点和规律。
39.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及时化解、稳控和清除突出问题苗头和重大隐患,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40.加大校门诊部软硬件建设力度,为师生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继续做好统战、工会、离退休工作。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北京联合大学
2014年2月25日
京联党〔2014〕16号)
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党委,广告学院、北苑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党总支,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纪工委《关于做好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防止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提高信访工作水平,经校四届党委第50次常委会(2014年3月24日)研究决定,成立北京联合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徐永利、卢振洋
成 员:付晨光、张 楠、欧阳媛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我校信访总体工作方案;
2.集体研究信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集体研究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方式。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北京联合大学
2014年4月1日
京联党〔2014〕17号)
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党委,广告学院、北苑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党总支,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
经校四届党委第52次常委会(2014年4月8日)审议通过,现将《北京联合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15日
根据2014年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第七章任职第四十二条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内容要求: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组织工作校领导
成 员:由校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由校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办公室选派,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新提拔的、非选举产生的试用期满处级领导干部。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适应岗位情况及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重点考察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团结协作情况及所取得的工作业绩等,通过工作情况和实绩考察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考核等次
考核等级分为胜任、不胜任两个等级。
在试用期满前一个月,校党委组织部征求主管校(院)领导意见,并与考核干部所在单位沟通考核有关事宜,考核干部撰写试用期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任职以来,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填写《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1)。工作总结要在OA网上进行公示。工作总结与考核登记表由校党委组织部存档。
考核工作小组提前发布考核预告,并在OA网上及校内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召开民主测评会,会上由考核工作小组作简要说明,被考核干部进行现场述职,与会人员现场填写《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附件2),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现场收回测评表,由校党委组织部统计和汇总。
参与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参考如下(具体名单由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参加学院、校直属单位试用期干部测评的人选范围
(1)校领导
①参加学院、校直属单位试用期干部班子正职测评的校领导:校党委书记、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主管校领导。
②参加学院、校直属单位试用期干部班子副职测评的校领导:主管校领导。
(2)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3)学院或直属单位内各方面代表:副局级学院应包含学院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授代表,专职纪检监察员,系部负责人及相关代表;处级学院应包含学院综合办、学工办、教科办主任,全体副教授及以上人员,系部负责人及相关代表;直属单位应包含全体副教授及以上人员。
(4)各单位教代会代表。
(5)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参加校机关职能部门试用期干部测评的人选范围
(1)校领导
①参加校机关职能部门试用期干部正职测评的校领导:校党委书记、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主管校领导。
②参加校机关职能部门试用期干部副职测评的校领导:主管校领导。
(2)本部门工作人员。
(3)各学院主管相关工作的院领导需要测评试用期机关职能单位正职干部。
(4)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在民主测评后,一般由考核工作小组进行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试用干部的履职情况和对试用干部履职的满意程度。个别谈话人数不少于15人,谈话人选范围为: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主管校领导;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考核对象工作联系较多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具体名单由校党委组织部确定。
考核材料要在考核组的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
内容包括:
1.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情况;
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为保证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试用期满考核应设立专门的举报邮箱和信箱,具体通知见考核预告。对在考核中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考核对象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对象的测评和考核情况汇总、分析,并经考核工作小组确认后,向常委会汇报,由常委会讨论确定考核对象的考核等次。考核各等次的确定主要依据下列标准:
1.胜任: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
(3)能够较好地适应所任职务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勤奋敬业;
(4)能做到廉洁自律;
(5)民主测评“胜任”得票率三分之二以上。
2.试用期满,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正式任用:
(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不突出,不能胜任试用领导岗位;
(3)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4)发现有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
(5)民主测评“胜任”得票低于三分之二或个别谈话满意人数低于二分之一。
新聘任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为胜任者,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从试任职时间开始算起;经考核确定为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试任职务的相应待遇,由学校视情况安排工作。
1.北京联合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2.北京联合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
(附件略)
京联党〔2014〕27号)
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党委,广告学院、北苑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党总支,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北京联合大学“三育人”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原则通知如下:
组 长:付晨光
副组长:张俊玲
成 员:范宝祥、王 玮、王维国、曲学利、杨 鹏、黄 巍
办公室主任:罗 丹
今后因工作调整,该评审小组实行替补制,由小组会确认。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4年6月4日
京联党〔2014〕28号)
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党委,广告学院、北苑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党总支,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北京联合大学师德先进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原则通知如下:
组 长:付晨光
副组长:张俊玲
成 员:范宝祥、王 玮、曲学利、杨 鹏、张文杰
办公室主任:罗 丹
今后因工作调整,该评审小组实行替补制,由小组会确认。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4年6月4日
京联党〔2014〕34号)
经2013年12月27日学校专题会讨论通过,决定撤销北京市医药培训中心法人。可在办理完注销法人手续后其相关业务并入校培训中心,账务并入校财务处。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4年6月24日
京联党〔2014〕42号)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京发〔2011〕26号)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文件要求,经校党委2014年9月1日第70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将部分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发展党员审批权限调整如下:
一、成立广告学院党委,撤销广告学院党总支,原广告学院党总支下辖的党支部全部划归广告学院党委管理。由学院党委审批发展党员,并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关于授权广告学院党总支审批发展党员的通知》(京联党组〔2013〕55号)同时作废。
二、成立北苑校区党支部,撤销北苑校区党总支。原北苑校区党总支下辖党支部合并成立北苑校区党支部,隶属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由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审批发展党员,并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关于授予北苑校区党总支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审批权的批复》(京联党组〔2009〕9号)同时作废。
三、将后勤服务公司党总支隶属关系调整为隶属于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撤销后勤服务公司党总支审批发展党员授权,由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审批发展党员,并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关于授权后勤服务公司党总支审批发展党员的通知》(京联党组〔2013〕73号)同时作废。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2日
京联党〔2014〕44号)
全校各单位:
2014年上半年,学校按照《北京联合大学2014年工作要点》部署,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整体发展稳中求进。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督办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中42项任务的执行进度,确保完成效果;组织了三期处级干部轮训班,全校近400名处级干部进行集中学习。
2.稳步推进校区的资源调配、基建工程。应用文理学院第二教学楼项目全面进入后期装修阶段;北四环校区教学用房项目进入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开展双清路校区抗震加固改造、北四环校区东院改造项目;垡头校区规划、特教学院康复资源综合楼立项筹备取得阶段性成果。统一分配新建体育馆、新综合实训楼各房屋使用功能;完成信息学院等多个单位教学用房的装修改造及搬迁工作;完成了有关宿舍楼、办公楼的装修改造。
3.继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市教委验收,获得“北京市属高校数字校园示范校”称号;提升网络服务能力,出口总带宽达3.6GB;完成北四环校区资源调整后的配套网络改造工作;完成人事等多个单位业务系统的深度整合和数据集成;依托网站群,建成校教育基金会网、建设党风廉政专题网等;拓展“一卡通”服务功能和范围,引入校园卡“支付宝”网络充值等;完成安全等级保护系统网上查验,修补风险漏洞,落实市教委关于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相关定级工作。
4.继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教学运行有序开展。出台《北京联合大学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关于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联合大学2014—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行动计划》《北京联合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教学管理文件;对2014届毕业生中不能正常毕业及授予学位的情况和学生成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对策。
5.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校级实验班建设为抓手,强化教学管理,改革实验班遴选方式,研究教学方式。开展了Moocs背景下的“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培训;组织相关学院完成了双二辅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推动量大面广的重要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大学数学、大学英语、思想政治理论课、计算机基础的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组织完成该四类课程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立项34项。
6.加强实践教学建设。组织各级各类实践教学项目的执行、申报,其中执行2013—2014年北京市各类专项108个,批复金额共计28115万元;申报2014年中央地方共建项目-旅游虚拟应用互动实验中心市级工作。修订《北京联合大学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创新实践活动形式,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1523人次,获得职业技能证书2987人次。启动第五届北京市计算机应用大赛。实施第五届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实践能力提升训练计划,立项39项。
7.全面加强教师执教能力。两人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奖;组织19名青年教师到北京科技大学学习观摩;完成第三届校级教学优秀奖半决赛工作和第三届中青年执教能力比赛及前两届教学优秀奖一等奖获奖教师的校级公开课。
8.持续推进信息化和多媒体及教学资源建设。完成生物化学工程学院完全学分制试点实施方案,搭建硬件试用环境;完成教务系统硬件升级和口袋大学升级方案;做好2014年各类专项的申报、评审和启动工作;开展4门次校级视频公开课、7门次微课程、3门次直播课程和数十门专题讲座的视频资源制作,推选2名教师参加第十届市级教学名师奖并获相应称号。
9.积极做好招生工作。出台《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宣传工作细则》,创新招生宣传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和范围。新增文物与博物馆学2个本科招生专业。1945名考生参加我校表演类专业单独测试,34名考生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业单独测试,600名考生参加残疾人单考单招。高职升本科录取新生1535人;招收硕士研究生101名。
10.多举措加强就业工作,保持了较高的全员初次就业率。深入推进联系学院制度、就业通报制度,招生就业培养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高质量推进北京市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提升项目和北京市就业特色项目建设。与迪信通建立大学生就业基地举办校园大中型招聘会14场,839家用人单位参加;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帮扶工作。制定《创业资助金管理办法》,推动全校首批285名毕业生获得市人社局创业培训资格合格证书。
11.整合资源,稳定成人学历教育规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获批“汉语言文学专业”(秘书学方向)专业;2014级新生注册2184人,完成招生计划121%;完成2013年度教育部中职师资培训国家级任务学前教育专业二期班的培训任务,学员评教分数达到90分以上;与丰台职教中心合作组织了第一期“中职教师音乐、舞蹈培训”,培训人数30人。
12.学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教育、法律、金融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的审批;完成2014年信息资源管理、智能交通运输等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布置与公示工作;组织专家对2013年学科建设经费进行绩效考评;完成2014年硕士点及各类重点(建设、培育)学科的经费预算、申报和拨付工作;完成《北京联合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绩效评估指标》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进入 CSSCI(2014—2015年)来源期刊。
13.继续推进科研工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批9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获批10项;申请专利63项,授权专利获得39项。推进平台建设工作,获批“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学研究基地顺利通过第三期验收并获得优秀成绩;组织申报市教委协同创新中心平台工作;院士科研工作站工作进展顺利,智能车团队完成槐树岭北方测试场的场地实地测试工作,筹建助老助残机器人团队。
14.加强对基层科研管理工作调研,提升科研管理水平。对基层科研管理部门开展了科研培训与政策宣讲;对全校各学院实验室公共资源的建设、规划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推进统筹管理和资源利用与共享;成立“北京联合大学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领导小组,为推进“京校十条”的落实奠定基础。
15.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培养相关制度文件,提高培养质量。制定了《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管理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科研学术创新项目暂行管理规定》以及《北京联合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等,修订了《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暂行办法》等。
16.深化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相关工作的改革。制定并宣讲《关于“十二五”期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问题的意见》;试点改革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申报流程,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修订2007年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必备条件文件。
17.落实“人才强校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开展了 “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各项目的结题工作及总结工作;完成了2012年“中青年骨干人才”项目的绩效考评。对各层次人才、创新团队执行经费达2177.6万元。制定并实施《关于对中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培养和资助的实施细则》等四个配套实施细则。对新任系(教研室)主任、新晋升副教授和新任科级干部培训。支持设立教师研修工作坊。
18.有序开展学校各项人事调配工作。制定2014年招聘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有计划地开展人才招聘工作;起草学校科级干部管理文件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用人制度改革,起草人事代理工作的相关文件。
19.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思政理论课和人文素质各门课程的教学与学科研究中;构建“专题式教学、过程化考核”教学新模式;中国近现代史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研究等方向逐步拓展。
20.加强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国家利益至上”大讨论和应用型大学德育研究;实施文明课堂建设行动计划;召开“学专融合育良才”工作研讨会;学生德育建设获2012—2013年北京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国防教育工作荣获北京市“2013年度高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出版《大学生军训教程》和《北京高校国防教育研究文集》。策划并启动“5•25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做好心理中心场地规划及施工。
21.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思想引领。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光盘”行动;打造“青春联大”微信公众平台;构建“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第二课堂活动体系;召开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开展“十佳”系列评选;召开共青团北京联合大学后勤服务公司总支部成立大会。
22.稳步推进体育教育工作。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工作,完成学校体育工作的自查、自评,完成两万余名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成功举办全校第十四届运动会,继续推进学生“健康幸福工程”和“阳光体育”活动,体育竞技成果丰硕,特殊教育学院学生参加2014年全国盲人门球锦标赛,女队获1金、男队获1铜,朱鹏凯同学在全国残疾人田径比赛中获得标枪比赛金牌;8个重点体育运动代表队共参加15项北京高校比赛,取得了5金、8银、13铜的成绩;健美操队参加市级及国家级比赛,取得1金2银4铜的成绩。
23.因公出国(境)、赴台工作有序推进。按上级要求,规范我校因公出国(境)行为,共派出49个团组149人次,其中校级出访团组2个,出国境团组以学术出访为主,占总数的60%以上;学生实习实践团组呈上升趋势,接待来访团组20个。
24.进一步优化拓宽学生交流交换项目。新开辟德国佛莱堡大学暑期学习、匈牙利伊戈尔大学长短期交流等项目;校内417名学生参加各类长短期交流交换生项目。上半年有来自41个国家的留学生793人次,学位生比例达43.3%,获得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总计240万元。在校港澳台侨学生25人;新增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和佛光大学2个交换生项目。
25.继续提升引智效益。聘请外国专家17名,讲授经济类专业课程15门,同时兼顾语言教学;举办外国专家讲座28场。以商务学院经济管理类课程为重点扶持专业,选派优秀外国专家进行长短期教学,推进学院申报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资格(AACSB)的前期工作。
26.进一步夯实财务工作基础,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完善一级预算方案;对相关单位、个人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了经费管理与使用业务培训;启动无现金报账,调整后勤服务公司基本运行经费的财务核算方式等;按照上级要求,对全校18家事业单位开展产权登记工作。
27.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运行。推进“三个体系”试点工作,合理划设采购招标岗位的权力运行流程图,科学编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规范采购招标工作;完成财政专项经费2013年3个追加项目和2014年4个项目申报;采购立项83个,中标金额10242余万元,资金利用率96.14%;完成2014年北京市级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自查、整理等工作。
28.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完成修缮工程审计14项,审减金额615万元;特殊教育学院改扩建工程(基建)结算审核,审减金额初步核实为2998万元;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在审项目5个。对211个自查项目检查,抽查金额约2300万元;配合市教委进行了“骨干教师”项目绩效评价。
29.校史编撰工作有序开展,档案管理稳步推进。校史馆宣传作用凸显,上半年入馆参观达2038人次;年鉴编纂逐步规范;《李煌果文选》编撰有序推进;完成1236卷人事档案的装具更换工作及3724件人事处移交至档案馆的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入档工作。
30.提高后勤服务质量。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科学管理;培训员工290余人次;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饮食服务中心团支部获得北京市“青年文明号”称号;举办“舌尖上的联大”主题食品展销等活动;调整班车线路,满足更多教职工的乘车需求。
31.加强师生卫生保健工作。较好地对传染病疫情进行了监控、管理与处置;聘请专家开展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32.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对教育实践活动满意度进行测评,扎实推进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干部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活动成果,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建立活动的长效机制。
33.党建工作扎实开展,成效显著。党建工作获得第七次北京市党建先进校提名奖,获市委表彰;特殊教育学院获全国助残先进“残疾人之家”称号,习近平总书记接见学院代表;对2013—2014“十佳党支部”创建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活动。组织迎接并协助北京市委第四巡视组的巡视工作。
34.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成2013年校领导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完成全校395名局级、处级干部2013年度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出台《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关于对各二级单位进行考核的通知》,启动相关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因公因私出国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我校副处级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35.创新理论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多种宣传方式提升学校声誉。以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为抓手,组织全校处级以上干部近1500人次参加学习贯彻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辟理论专题,登载理论学习体会文章。组织开展第八批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评审工作,立项10项。启动第三届“我与联大共奋进”宣讲活动,开展12场院级宣讲会。加强学校外宣力度,累计报道120余篇。
36.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制定《北京联合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学校305名处级干部开展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持续推进“三个体系”建设试点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上考核体系建设工作;针对15个重点领域的校级行政事项开展了共计201人次的监察;成立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小组,坚持案件线索月报制度。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37.扎实开展校园安防、维稳工作。制定了《校园等级防控工作管理办法》和《创建“平安校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落实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完成《安全管理三级基层网格划分备案表》统计工作;组建“校园反恐防暴小分队”,开展涉稳、涉密等安全稳定方面的摸排工作,确保了校园安全稳定。
38.工会建设取得新成果。荣获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充分发挥教代会建言献策的作用,召开三届四次教代会,开展工会工作理论研究等;实施健康幸福工程汇聚事业发展正能量项目,获得2012—2013年北京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创新成果三等奖;组织开展全校教职工竞技比赛及首届亲子运动会等活动。加强师德建设,开展“师德先进”“三育人先进”评选活动,弘扬正能量。改革子女医疗统筹报销制度等。
39.完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制定了《校离退休工作部门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荣获北京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优秀主题教育活动”一等奖,并荣获“北京教育系统关工委优秀信息单位”。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北京联合大学
2014年9月5日
京联党〔2014〕45号)
全校各单位:
2014年下半年,学校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积极推动“十二五”规划任务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认识,增强学校改革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解决好影响学校发展的系列问题;结合市委第四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落实。
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学校的相应实施细则或办法。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开展部分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开展对二级单位干部的考核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
3.以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开展2013—2014年“十佳党支部”创建答辩评选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部分二级党组织完成换届工作,指导并监督各二级党组织完成所属党总支、支部的换届工作。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4.着力巩固全校师生的共同思想基础。开展青年教师理论引领工程,“两网两台一报”质量提升工程,“激扬联大”校园文化工程,继续实施宣传干部工作能力提升计划。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开展权力结构科学化体系建设全校试点,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对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监督检查“七公经费”等使用。迎接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6.继续推进学院教学综合改革。重点支持生物化学工程学院实行完全学分制改革试点,商务学院对接国际商学院认证,鼓励支持各学院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
7.探索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开展应用型教学和2015版本科和高职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开展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状况调研,为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探索新路。
8.继续实施校级专业评估。开展2013—2014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及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评估,开展2014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
9.加强实践教学。试行学生学习效果形成性记录电子档案制度。继续深化改革,整合优化实践教学资源,做好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市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及验收工作,举办2014年华北五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大学生计算机应用大赛。
10.做好招生就业工作。做好2014年招生录取及其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有关招生工作信息系统;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完善就业工作奖励制度,建成两个校外创业实训基地;全面开展并完成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工作。
11.做好继续教育工作。修订成人高等教育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调整专业设置,推进校外办学点自主管理模式;拓展非学历培训;加强信息化建设,运行新版继续教育网站,扩展开发继续教育教务管理系统。
12.做好新批的法律、金融、教育三个专业硕士点建设工作,制定培养方案,遴选硕士生导师;对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进行评审,加强学科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修改完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市财政专项经费的预算申报和学科建设工作。
13.做好研究生培养教育工作。完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研究生2014版培养方案,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编制完成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年度评估报告。
14.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管理。做好省部级以上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继续开展全校性申报项目培训,支持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和获奖的新突破;完成学术著作出版管理办法、学术委员会章程及科学技术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的修订工作;完成校学术委员会的换届。
15.加强科研成果建设和转化工作。完成科研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提高科研数据统计分析质量,编写年度《科研竞争力报告》,开展校级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制定落实“京校十条”实施细则,择优培育支持若干个有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项目。
16.强化编制和岗位管理工作。完成全校机构、编制内外人员的核查工作;制定好科级干部聘任管理办法,做好科级干部管理和培训工作;继续修订职称评聘的相关文件,为“十三五”做好准备,进一步规范编制外用工管理。
17.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成201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教学技能项目的年度考核验收工作;完成201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经费申报工作。
18.做好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开展好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举办中青年教师发展论坛;开展教师自主性发展组织试点,总结并推广设计类教师产学研修工作坊和英语类教师学术研修工作坊经验;加强新进校教师的培训、境内外学习交流。
19.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续开展思政课问题导入式专题教学改革深化工作,着重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海外中国学研究中心”建设。
20.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学生党支部和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建立网上业余党校。加强学风建设,推进新生活动课程化建设。组织“我的班级我的家”创建活动,做好2014年学生评优表彰工作。
21.加强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落实新生绿色通道,开展“暖心工程”和建校劳动,打造助学帮困工程。完善学工系统和学生事务大厅建设,试行学生素质成长档案。开展好心理普查、排查与咨询辅导工作。加强国防教育,组织好新生军训和征兵工作。
22.加强共青团工作。完善、丰富第二课堂学生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加强青春联大微信平台建设,打造“青春联大”全媒体平台,推进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深入推广艺术教育,打造联合大学品牌实践项目,开展就业、创业项目的培育与孵化。
23.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迎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阶段的评估检查。完成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测试率达到98%以上。高水平运动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继续保持好成绩,提高学校知名度。做好体育中心运行管理工作,满足师生需求。
24.做好因公派出工作。按需做好因公派出工作,拓展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发展新的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统筹优化交流项目,推进英文授课课程建设,扩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增加中外学生同堂上课比例。进一步提高来华留学办学层次和水平,扩大本科及研究生招生规模。
25.加强引智工作。重点扶持商务学院经济管理类课程,选派优秀外国专家进行长短期教学,助推商务学院在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的认证工作;吸引一线教职员工到我校访学,促进我校国际化教育水平;结合各学院学科优势,申报高端人才引进项目。
26.完成大学章程的报审工作,结合大学章程的颁布,进一步统一规范学校的规章制度。
27.继续推进校园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完成应用文理学院第二教学楼等项目的建设工作。完成垡头校区校园总体规划,力争年内部分单体项目市发改委正式立项。力争特教学院康复资源综合楼建设取得立项批复。完成北四环校区有关校舍的改造工作。
28.深入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全校性人、财、物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与应用;优化网络基础设施环境,提高资源共享与交互;实施应用系统升级,增强信息服务能力;推进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增强防护水平。
29.做好2014年预算执行工作。完成2015年财政经费预算申报工作。完善全校财务账务系统,完成高等学校新旧财务制度衔接、会计科目转换工作。加强资产管理,完成产权占有登记和产权证的各项办理手续,实现智能固定资产凭证转换。加强财务信息建设,完成财务专网和应用系统平台迁移等工作。
30.做好审计工作。完成二级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继续做好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调整和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模式。做好北四环校区体育中心等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重点做好内控建设的培训和制度汇总分析工作,完善校院两级内部审计工作模式。
31.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和迎接检查验收工作;做好敏感期和校园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加强交通、消防、反恐防暴等安全教育,加大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32.积极发挥校史在新生入学教育中的作用;出版《北京联合大学志》《北京联合大学年鉴》和《李煌果文选》;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33.继续做好统战、工会、离退休工作。开展好第30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加大校门诊部软硬件建设力度。统筹调整全校退休人员经费项目和标准。
34.加强后勤工作。做好市教委食堂的服务保障工作。举办食品展销活动;对昌平校区浴水锅炉、北四环校区茶炉进行改造。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北京联合大学
2014年9月5日
京联党〔2014〕56号)
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党委,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经校四届党委第80次常委会(2014年11月17日)审议通过,现将《北京联合大学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周知。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
第一条 根据中央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的要求,为切实提高我校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和办学理校、推动科学发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务虚会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决策前的一个准备环节,树立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战略思维的重要平台,是研究发展战略或重要工作任务,从政治、思想、对策等诸方面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制定计划、提出目标、确立原则的会议。
第三条 通过召开务虚会,提高班子成员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驾驭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能力,加强班子成员的沟通和协调,形成统一认识,发挥集体领导的合力作用,实行党政协同运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第四条 集中学习党、国家以及北京市的各项方针政策,紧密结合高等教育领域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学校工作实际,讨论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重大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思路措施。
第五条 联系国内外形势,从改革和发展的角度,研究与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与走势,深入思考和分析研究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动态、新情况和新问题。
第六条 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及教育部、北京市等上级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分析、研究学校工作,探讨交流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思路及对策,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针对性。
第七条 务虚会参加人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会议研究讨论内容需要,校长助理、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可列席。
第八条 务虚会由党委书记或校长主持。会前要设定主题,对拟列入会议研究讨论的内容认真研究,对比较复杂和涉及面较大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并准备分析研究的意向性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提前下发会议通知并做好会务工作。
第九条 务虚会的召开,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 学校党政领导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通过务虚会达到相互交流,相互沟通,增长了解,促进工作之目的,会议结束后要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第十一条 会议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记录,会后,根据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等材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校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京联党〔2014〕59号)
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党委,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经校四届党委第80次常委会(2014年11月17日)审议通过,现将《北京联合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北京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京发〔2014〕1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紧围绕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推进依法治校,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想腐的保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为建设首都人民满意的应用型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中央提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在党中央、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领导下,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当前,我校事业发展主要任务,是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协同创新;以文化传承创新为使命,发挥文化育人作用;以队伍建设为核心,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以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提高办学治校科学化水平;以精品校园为目标,建设美丽和谐幸福联大。要深刻把握学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切实把落实《北京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贯穿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到2017年,具有我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到巩固和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党风、校风、学风建设深入推进,纪律约束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廉政风险防控 “三个体系”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校园廉洁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广大师生员工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要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牢牢把握“坚持、巩固、深化、拓展”的方针,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坚定不移转变作风,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落实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以上率下,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大兴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落实我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京联党〔2013〕21号)、《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京联办〔2013〕20号)、《关于加强为校区师生服务和人员管理的意见》(京联发〔2013〕30号)、《信访工作规定》(京联发〔2013〕2号)、《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规定》(京联党〔2009〕5号)、《校院领导干部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制度》(京联发〔2014〕1号)等制度,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制度,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改进和完善校院年度考核机制。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上考核体系建设,科学利用考核结果。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自觉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在实,做人要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持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一抓到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各项管理规定,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工作作风。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持制度硬约束,针对新情况及时完善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防止作风问题反弹。继续深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监督检查党的群众路线贯彻执行情况,着力抓好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等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校纪委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3.严明党的纪律,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之中。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讲政治,顾大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中央和北京市的政令在学校畅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持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校纪委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各级党组织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坚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警戒震慑党员干部不敢腐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教风学风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问题。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小组作用,坚持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制约和监督。严格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明办案纪律,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治本功能。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我校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函询制度,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反映失实的问题予以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校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落实我校处级领导干部任免票决、任职前公示、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制度,落实上级有关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决不放过,坚决纠正跑官要官等问题,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让弄虚作假、不干实事、投机钻营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切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3.坚决查纠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管部门必须管作风,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纠正部门不正之风的监管职责,认真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深入贯彻上级查纠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学校多年来教育收费管理成果,不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学风建设和治理,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阳光治校”,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关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聘任、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等领域,深入治理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落实上级对“庸、懒、散”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切实执行我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礼品登记、收入申报、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统一受理机制,综合运用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书记校长信箱、党风廉政监督员信箱等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
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增强预防腐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既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又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
1.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官德教育,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各二级党组织密切配合,增强廉政宣传教育的整体成效。坚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推进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党校、干部培训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要把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学术诚信、修身慎行教育作为必修内容,纳入日常教学培训。发挥批评教育的作用,及时教育提醒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组织创作廉洁文化作品,推进运用现代化传播手段释放廉洁文化正能量;开展廉洁校园文化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廉洁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研究,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建立廉政文化研究中心。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培育廉荣贪耻的校风学风。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落实《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官德教育,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积极开展廉洁文化研究,把培育廉洁理念融入教学、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建设反腐倡廉立体化宣传平台,重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新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和教育。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我校规范会议、公文、调研、评比达标表彰、节庆论坛、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严格落实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防止发生违反规定和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
完善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落实北京市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中长期规划。突出制度建设的重点,建立健全体现师生员工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健全完善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规定及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部署健全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
健全规范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从政从教方面的规定。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照上级部署适时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落实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教职员工兼职和离职后行为相关规定。禁止院(系)、教师违规利用学校资源兴办企业,杜绝“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现象。按照上级部署探索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按照上级部署探索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将预防腐败要求落实到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10〕3号)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充分发挥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按照上级部署,探索建立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票决制。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和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校党委提交述廉报告。
加强职能部门监督。强化对各职能处室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各职能处室行使职权的监督,健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推进学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全过程监控的内部控制实施体系,切实提高学校的内部管理水平,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校办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健全完善执纪、问责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审计成果运用落实。
加强民主监督。支持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加强对党委、行政的监督和对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支持加强民主监督,听取党风廉政监督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保证校院学术委员会(教授会)依照章程开展学术咨询、评议、评审和评定。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校(院)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校级预算决算、二级单位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
重视和加强舆论监督。关注反腐倡廉舆情收集,建立健全研判和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关注。
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清权确权,推行职能处室及学院权力清单制度。全校各单位要科学配置权力和职能,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并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校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等事项制度。推动副局级学院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等事项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的协调机制。探索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建设,按照上级部署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探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学校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金使用的专项防控,形成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有效监督机制。完善并发挥我校数字校园——统一门户平台各项办公系统的基础作用,适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形成权力规范运行和及时纠错机制。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二级单位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
5.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严格执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落实国家、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内涵科学发展的意见》(京联党〔2012〕78号)。深化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探索和总结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途径和经验。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把师生员工作为力量源泉,充分发挥群众支持和参与作用,以深化改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1.各级党组织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在上级领导下,不断健全我校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部署改革和完善校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校党委和各二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本工作任务分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与学校科学内涵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支持和保证校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校党委要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有序参与,发挥学校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
2.加强反腐败机制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校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对校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坚守责任担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校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创新监督方法,完善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率。带头改进作风,坚持正人先正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定期培训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坚决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加强校纪委对副局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加强我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明确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副局级学院纪检监察员提名和考察以校纪委汇同党委组织部为主。查办纪检监察信访和腐败案件以校纪委领导为主,加大案件线索下管一级的力度,各学院收到纪检监察信访线索,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纪检监察办公室报备报告。
3.增加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切实抓好本任务分工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学院的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落实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的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健全内部管理,加强科技支撑,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4.狠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
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落实各项任务。各级党组织,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和学院要狠抓任务落实,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完善督促考核,将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强化责任追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要对照《北京联合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任务分工》(附件,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制定落实计划,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
北京联合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略)
京联党〔2014〕67号)
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党委,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党委制订了《北京联合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经校四届党委第82次常委会(2014年12月1日)讨论通过,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16日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处级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加快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所在单位事业科学发展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学校各单位的处级干部。
第五条 由选举和依据有关章程、规定任免的处级干部,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办法,其选举和任免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 学校党委及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处级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处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正确政绩观,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学校党委和全体师生员工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 提拔担任处级干部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干部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性强的岗位的业务干部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提任副处级干部职务,由管理人员提任的,应当在正科级(主任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两个正科级(主任科员)岗位任职的经历(包括交流、挂职、兼职、分工调整等);由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提任的,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
4.提任正处级干部职务,由副处级干部提任的,应当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一般应当具有两个副处级岗位任职的经历(包括交流、挂职、兼职、分工调整等);由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的,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提任处级学院院长,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副处级两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由特别优秀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6.初任处级干部,年龄应当至少能任满一届。处级干部换届聘任调整时,男同志一般不超过58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53岁。
7.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党委组织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第九条 处级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九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处级干部可以从管理人员中选拔任用,也可以从教学科研一线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任用。要重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女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选拔任用有援疆、援藏、对口支援及其他有挂职经历者。
第十一条 处级岗位出现空缺,分管校领导和岗位空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向分管干部工作的校领导或党委组织部提出启动空缺岗位干部选配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 分管干部工作的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实际,向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启动空缺岗位干部选配工作建议,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启动或暂缓启动意见。
第十三条 对于拟启动空缺岗位选配工作的,党委组织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对领导班子和空缺岗位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岗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选配工作方案。选配工作方案经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对于拟暂缓启动空缺岗位选配工作的,由分管干部工作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向提出启动干部选配工作建议的相关校领导或岗位空缺单位作出暂缓启动的答复。
第十五条 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六条 民主推荐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2.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4.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
1.会议推荐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党委委员,中层干部,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全体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教工党支部书记,专(兼)职纪检监察员或党风廉政监督员,人大、政协委员代表,党代会(党员大会)、工会、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代表,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会议推荐校、院机关及校直属单位处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干部岗位的职责与工作要求确定。
3.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处级干部聘任,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结果,以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参加二次会议推荐人员范围由党委组织部参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 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由党委组织部参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个人向学校党委推荐处级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人选经党委组织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二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6.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四条 处级干部聘任由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党委组织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后,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提拔担任处级干部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处级干部职务人数,如果意见比较集中,可以进行等额考察,如果意见不集中的,一般应当进行差额考察。
第二十五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校党委组织部进行严格考察。
第二十六条 考察处级干部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干部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第二十七条 考察处级干部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6.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及综合分析提出人选任用建议,经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 考察处级干部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1.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联系或分管校(院)领导;
2.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成员和有关人员;
3.与考察对象工作联系较多的单位或部门有关人员;
4.其他有关人员。
第二十九条 考察处级干部拟任人选,党委组织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第三十条 考察处级干部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 学校党委或者党委组织部派出的考察组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三十二条 处级干部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相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经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决定。
学校机关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拟任人选,应当征求相关校领导的意见。学院领导班子拟任人选,应当征求相关校领导和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副局级学院各部门处级干部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学院主要党政领导和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统战部门、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等相关人员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选拔任用处级干部,由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学校党委常委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学校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逐个介绍处级干部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人选,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3.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以学校党委常委会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三十六条 需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呈报相关材料。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处级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党委按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后,党群干部任免文件由校党委书记签发,行政干部任免文件由校长签发,统一由学校党委发文。
第三十八条 处级干部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对于个别有特殊要求的职务,聘任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处级干部实行任期制度,每届任期一般为四年。
第四十条 实行处级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任处级干部,在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四十一条 实行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试任职务待遇。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待遇,一般按试任前岗位或职级安排工作。处级干部在试用期间因工作失误等原因不宜继续试用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用职务,结束试用期。
具体规定参照《北京联合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办法》(京联党〔2014〕17号)。
第四十二条 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学校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学院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换届,可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
第四十三条 处级干部的任职时间,按照下列时间计算:
1.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决定任职的,自学校党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2.由党的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教代会、团代会等选举、决定任命的,自当选、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学校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选拔职位、数量和范围。一般情况下,处级干部职位出现空缺且学校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处级干部职位出现空缺,学校内部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竞争上岗。
第四十五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案设置的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第四十六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实施),参加公开选拔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
3.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竞争上岗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4.研究提出人选方案,经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5.发布考察预告并组织考察;
6.考察结果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
7.公示;
8.履行任职手续。
第四十七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竞争上岗时,同一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未达到3人的,不进行竞聘答辩;经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对该职位提出其他选任方案,报校党委常委会同意后实施。
第四十八条 实行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1.轮岗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单位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2.处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满两个聘期的,原则上应当轮岗,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同一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进行轮岗交流。
3.加强干部轮岗交流统筹,推进学校各部门之间,学校机关与学院、校直属单位之间,学院与学院之间,党务部门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干部轮岗交流。积极向地方、企业推荐优秀中青年干部。
4.干部轮岗交流由学校党委及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人选的资格条件。干部个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轮岗交流人选。同一干部不宜频繁轮岗交流。
5.轮岗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学校党委或者党委组织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迁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
第四十九条 实行处级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处级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第五十条 实行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学校党委、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及党委组织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五十一条 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3.辞职或者调出的。
4.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5.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五十二条 实行处级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十三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处级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实行处级干部降职制度。处级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降职使用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处级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2.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3.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7.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8.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9.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10.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第五十六条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轮岗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五十七条 实行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学校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 学校党委及党委组织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实行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由校党委组织部召集。
第六十条 学校党委及党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下级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学校党委及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北京联合大学处级干部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京联党〔2004〕35号)和《北京联合大学重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京联党〔2004〕36号)同时废止。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京联党〔2014〕72号)
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党委,国际交流学院直属党支部:
经校四届党委第84次常委会(2014年12月16日)审议通过,现将《北京联合大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24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根据《北京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京办发〔2014〕2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我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的思路是:以“一个融入”为主旨,以“两个提升”为基本目标,以“落细落小落实”为着力点,以实施“四大工程”为抓手,以激发师生员工争做“五个表率”为落脚点。具体来讲,就是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社会实践、制度建设、文化育人、研究传播为主旨,以提升教师的育人精神和提升学生的思想素质为两个基本目标,以落细落小落实为着力点,以实施“思想引领工程”“实践育人工程”“文化涵养工程”“典型引路工程”为抓手,促进广大师生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最终形成党员干部争做“三严三实”表率,教师争做“立德立教”表率,辅导员、班主任争做学生健康成长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管理、服务人员争做“诚信友善”表率,学生争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表率的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景象。
2.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培育和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要求;是坚持首善要求,办好首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激励和引领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实现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联大梦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师生成长发展需求,注重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相结合,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精神世界,成为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形成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景象,为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培养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人才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精神支撑。
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铸魂为根。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紧紧围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铸牢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二是坚持全面覆盖、有机融合。既面向所有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又面向全体学生,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体现在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三是坚持创新推动、增强实效。在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上下功夫,改进方式,拓宽渠道,搭建平台,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师生自觉践行。四是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校院系、各职能部门等要主动联动协同,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校园氛围。
5.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纳入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在每年的集中学习中,专题安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研讨不少于一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列入党员干部培训内容,健全基层单位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6.加强课堂主渠道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材建设和课堂讲授内容,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专业课的课堂教学活动,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结合起来,发挥课堂教学的整体育人作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实施名师专题讲学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教学案例征集、推广活动。
7.加强专项理论与实践研究。发挥我校市级、校级科研机构和校人文社科部等单位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上的专业优势,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中国精神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充分挖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精神的精神元素、本质和故事等,编写出便于师生学习理解的通俗读物。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和学者召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研讨会。在每年的校级课题中专门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项目,推出一批高水平、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8.加强网络宣传教育。坚持网络宣传教育与宣传教育整体工作相统一,把握网络传播规律,发挥网络优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校院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坚持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校园网络阵地,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宣传教育的效果。推进网络管理员、引导员、评论员等队伍建设,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规范信息传播秩序,确保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导校园网络舆论。
9.加强统筹规划。统筹学校和社会资源,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师生在实践中领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落实“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打造一批实践、学习、实训基地,组织师生参加生产劳动、勤工助学、科技发明等活动。深入开展“走基层、看变化、知国情”学习实践、红色“1+1”党支部共建等工作。深入实施北京高校学雷锋行动计划,推进志愿服务(示范)站、岗建设,将学雷锋和志愿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化。
10.加强教育平台建设。积极发挥“北京学讲堂”“博学讲堂”、菁英学堂等学术讲座和新生团校、“我与联大共奋进”宣讲团、《燧石》等政治理论类学生社团的作用,各学院每年集中一个时间段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邀请校院领导和专家学者及宣讲团成员到学院作专题学习报告、宣讲或互动交流活动。开展中国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传承弘扬中国精神、凝聚强大中国力量、立志践行中国梦想”为主旨,以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三大历史时期为主线,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弘扬中国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各学院通过道德讲堂、道德论坛等形式,加强师生自我道德教育。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大微记录”系列活动,鼓励师生员工以微博撰写、微信发布、微电影拍摄、微话剧和微小说创作为主要方式,记录联大师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的所作所为、心得体会。
11.加强实践体验活动载体建设。引导师生在认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上自觉践行,做到知行统一。积极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美丽中国、绿色北京”和“节粮、节水、节电”等主题实践活动,实施“中华美德微博微信传递行动”。以“文明宿舍”、“榜样班级”、“和谐处室”和“最美院系”建设为切入点抓好文明创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开展“续写雷锋日记”,组织学生“学雷锋小组”上街道、进社区示范实践等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举办“孝老爱亲、善待同学”主题班会、“孝心传递”书信感恩活动,打造大学生爱心团队,积极参与敬老服务活动。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将学生诚信表现记实性写进成长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效机制。
12.增强优秀文化涵养道德的功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首都品质、和联大特色的大学文化。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倡导师生诵读中华经典著作,增强师生文化自觉自信。开展党史国史教育,加强对革命传统文化时代价值的阐发,广泛弘扬中国精神。弘扬学校优良传统,总结凝练联大精神,挖掘校训中蕴含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积极发挥档案(校史)馆等文化设施在文化育人中的重要作用。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推进建立“大学生艺术讲堂”,举办艺术讲座、艺术展演,播放经典电影。
13.培育文明礼仪文化。以“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为重点,培育富有现代内涵的节日文化。利用五四、七一、八一、十一,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党史国史上重大事件纪念日和重要人物纪念日等,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师生庆祝和纪念活动。坚持在重大节点、重要场合升国旗、唱国歌,在学校开学、学生毕业时举行庄重简朴的典礼,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节日组织文化实践活动,使礼节礼仪成为培育师生主流价值的重要方式。加强对师生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管理监督,制定《北京联合大学教师基本文明礼仪规范》《北京联合大学学生基本文明礼仪规范》。
14.改进文化育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学术文化和形象文化之中。发挥环境育人功能,继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示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处处可见、人人知晓。加强校风班风学风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科技活动,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充分利用校报、橱窗、走廊、广播电视网络等开展专题宣传,营造体现主流意识、时代特征、联大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15.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党员干部要争做“三严三实”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以人格魅力感召师生、引领风尚。广大党员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严格要求,自觉践行,当好先锋模范。二是教师要争做“立德立教”表率。要加强个人修养,增强育人意识,提高育人能力,坚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以高尚情操、丰富学识和人格魅力影响和教育学生。三是辅导员、班主任要争做学生健康成长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要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做好大学生健康成长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四是管理、服务人员要争做“诚信友善”表率。要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热情高效服务,诚信友善待人,在自身岗位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是学生要争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表率。要下得苦功夫,求得真学问;要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要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决断选择;要扎扎实实干事,踏踏实实做人。
16.加强先进典型培育和选树工作。基于信得过、看得懂、学得到,以推举“闪耀联大星 最美北京人”等方式大力在全校选树先进典型。既发现一般典型、培育重大典型,又关注凡人善举,打造联大“群星方阵”,持续放大“群星效应”。建立校院先进典型数据库,通过网络新媒体平台,宣传展示我校师生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精神的优秀事迹。
17.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开展全国和首都道德模范、行业楷模进校园活动,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以先锋模范为榜样,践行弘扬模范精神。开展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学生榜样等评选宣传活动,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引导广大师生在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做先进中传承弘扬中国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8.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负总责。各学院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摆在办学治校的重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结合起来,统一做好部署、检查和评估。学校将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19.制定落实方案。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足功夫,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制定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更加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0.强化督查指导。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学校办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交流或提拔任职考察等的首要内容,作为教职员工岗位聘任、教学管理、职称晋升等的首要标准,作为学生入党入团、评优奖励、学业评价等的首要指标。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发现解决问题,指导推进工作。定期开展研讨交流,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