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经介绍了汉语立场表达的研究缺乏系统的理论构建,多是分散的个案研究,有关汉语自身的立场表达类型的研究非常缺乏。立场表达的类型是立场研究的理论问题,它和研究范式、研究语料以及对“立场”本身的理解和认识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先看一些国外对立场类型的重要研究成果。
Ochs(1996)是在社会文化价值(socio-cultural valences)视角下来研究话语立场的表达。文章在研究语言与社会文化的关系时,认为“立场是社会身份认同(social identity)的一部分”,并区分了两种立场:情感立场(affective stance)和认识立场(epistemic stance)。前者和社会文化相关,即交际双方对所言信息的内在情感;后者主要是指说话人所言信息的性质,比如信息的确信度、信息来源等。作者认为,“语言结构是话语认识立场和情感立场的基本资源,为立场的表达提供索引,从而帮助构建社会行为和实现社会认同。认识立场和情感立场在构建社会生活中有特殊作用。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为什么立场能在许多语言的语法形式中得到编码而外显出来。”(Ochs,1996:420)。
Conrad and Biber(2000)明确提出了立场的三个次范畴:认识立场(epistemic stance)、态度立场(attitudinal stance)和风格立场(style stance)。认识立场涉及说话人或作者对所言或所写信息的确信度,以及信息的来源。态度立场涉及对所言或所写的信息内容的情感倾向和评价表达。风格立场涉及说话人或作者是以何种方式来表达信息。在这篇文章中,两位作者通过大规模的语料库考察了这三种立场类型在不同语体语料中的使用差异。详情可参看第一章1.2的相关介绍。
Berman et al.(2002)提出了话语立场(discourse stance)的分析框架。作者认为话语立场的表达是一个动态的社会行为,包括三个相互联系的维度:取向(orientation)、态度(attitude)和概括性(generality)。其中“态度”维度是表达立场意义的核心,作者将其分为三类:认识态度(epistemic attitude),指言者或作者与所述命题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是指可能性、确认性,或者是个人对事件真实性的确信度等;道义态度(deontic attitude),指言者或作者在对言说对象或者事件进行评价、判断时所采取的视角(viewpoint);情感态度(affective attitude),指言者或作者对所述事件的情感表现,比如愤怒、高兴、同情等。
在汉语立场表达的研究中,涉及立场分类研究的成果比较少。郝玲(2015)在介绍国外立场表达理论的基础上,从汉语词汇意义的角度对汉语的立场类别做了概括和描写。该研究将汉语的立场分为:态度立场、认识立场和风格立场。其中虽然没有给情态副词和语气副词所表达的立场意义归类,但也都可以分别归入到上述这三类。该研究对汉语立场类型的这三种分类明显地参照了Conrad and Biber(2000)有关立场的分法。
罗桂花(2013)主要研究法庭互动中的立场研究。该研究将法庭互动中立场表达分为评价立场、情感立场、认识立场和(不)一致性立场四个次类。着力分析了法庭互动中这四类立场的表达手段、语用功能、互动机制以及角色分布等。
高彦梅(2015)在讨论语篇中的立场框架时,综合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提出了四大立场类型:1)认识立场(epistemic stance);2)义务立场(deontic stance);3)态度立场(attitudinal stance);4)言语风格(style of speaking)。其中,有关认识立场、态度立场和言语风格立场的理解与Conrad and Biber(2000)对立场类型的分法是一致的。而其中的义务立场,主要是指“关注事物或行为的必要性(necessity)、能愿性(willingness)和因果性(causality)”(高彦梅,2015:168)。这类立场的语言表达手段关涉到能愿动词(hope、want、wish)、形容词(eager、reluctant、ready)、表因果关系的连词(so、because,since)等等。
此外,在汉语立场个案研究中,还有其他名称的立场术语类型。比如,上文介绍过的刘娅琼、陶红印(2011)有关汉语否定反问句的事理立场功能的研究。该文认为事理立场属于评价立场(evaluative stance,如Englebretson,2007b)的一个小类。而事理立场是说话人对事物的合理性所做出的判断:合理的是正面的,不合理的或不满意的为负面的。而否定反问句表达的就是不同程度的负面评价的事理立场。简言之,该文有关立场的分类,按照类别由大到小可以概括为:话语立场>评价立场>事理立场>正面或负面评价的事理立场。
首先,立场表达的分类离不开对“立场”这一概念的认识。对立场这一语言范畴的认识往往会涉及以下核心词:态度、情感、看法、评价、认识、视角、观点、立场、亲疏、确认性、主观性、信息来源等(参看第一章表1.1)。有的学者对立场的认识相对较窄,主要着力于立场表达的情感意义的研究,比如Ochs and Schiefflin(1989)、Ochs(1996);有的是着力于立场表达中互动双方的亲疏关系的研究,比如Steensig and Drew(2008);还有的关注认识立场的表达研究,比如Heritage and Raymond(2005)。另外有一些学者对立场的认识要宽泛一些,只要涉及上述核心词都可以纳入自己的研究框架,这主要体现在立场表达理论框架构建的研究中,典型的代表有Berman et al.(2002)、Martin and White(2005)以及Du Bois(2007)等。
其次,立场表达的分类与研究背景和范式密切相关。从国内外立场表达的研究可以看到,该课题的研究不仅显示了学科之间的合流,比如语言学和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的跨学科研究,还表现了语言学分支学科之间的交叉综合,如语料库语言学、系统功能语言学、话语功能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社会文化语言学和互动语言学等。在这样的研究趋势下,也很难去构建一个公认的分类框架,因为每个学科、每种研究范式对立场表达研究的侧重点不一样。比如语言学家会侧重立场范畴与情态、传信范畴的关系,立场表达的语言形式的研究;人类学家侧重不同社会背景、不同种族文化下立场表达的差异性和共性的研究;社会学家把立场表达作为一种社会行为,看该行为是如何在社会互动中构建的。此外,从已有的立场表达分类的研究来看,各个小类之间绝不是截然可分的:比如认识与态度、情感与认识、认识与风格、情感与态度等,这些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意义范畴。
上述这些认识说明了立场表达研究是异质综合的研究,因为“立场”不是一个单一、独立的概念。正如Du Bois(2007:145)所言:“将立场行为视为一个更为复杂的整体来研究,即包括多方面的事实。也就是说,构建一个对立场的统一解释理论要比给立场进行无数的分类更利于立场本身的研究。这种研究思路不是将立场的多样性作为不同的类别区分对待,而是将其视为一个单独的、统一的立场行为的不同方面。”
所以,不同学科背景的研究者对立场的认识不同,自然而然对其分类的标准和结果也各不相同。总之,话语立场的表达应该视为一个动态的过程,理解立场表达的意义需要全面理解它在社会互动中的使用情况。所以,话语立场的研究势必关涉语言层面、社会层面和文化层面等。正因如此,我们对立场的理解和分类应该采取包容的方式,通过对“立场”更加宽泛的界定来认识立场表达的异质性和多面性。这种包容的做法能促进研究者的对话和学术交流(参看Englebretson,200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