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的关于模糊性的研究,以及当代中国的哲学研究现状,引发了我本人关于下述问题的反思:在中国,应该如何从事哲学研究?中国哲学家是否应该借鉴西方哲学家的做法?如何借鉴?等等。我由此引出的教训是:至少在我本人以后的哲学研究中,应该像一部分西方分析哲学家那样,抓住一些具体的关键性论题,将它们置于一个宽广的学术背景之中,在充分理解他人工作的基础上,运用现代逻辑等技术性工具,做原创性的哲学思考和论证,与学界同仁展开深入的有效率的对话,由此参与到哲学的当代建构中去。
在某学术刊物举办的一次座谈会上,我曾简短谈到,中国哲学家习惯于宏大叙事:选大题目,做大文章,说大话。例如,一篇论文的题目可以是:“社会建设:西方理论与中国经验”,“论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形态”,等等,甚至是“哲学的未来,人类的未来”。如何在一篇1万多字的文章内,就对如此宏大的题目说出一些有意思的思想,并对之提供可供学界同仁做批判性审查的详实论证,还提供可供进一步追溯的学术资料来源?我曾经谈到,优秀的西方分析哲学家的做法通常相反,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研究领域和课题相对集中、专门而具体,甚至可以说有点狭窄。他们在其个人主页和所出版的个人著作中,在介绍自己时都会列出目前的研究课题和研究兴趣,例如菲尔德的最近兴趣包括客观性和不确定性,先天知识,因果性,语义悖论和集合论悖论等。斯柯特·索姆斯(我在牛津听过他的一次出色讲演),其研究兴趣包括真理,模糊性,指称,意义,命题和命题态度,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关系,关于自然语言的语言学理论的性质等;新近又对法律和语言、日常生活中的哲学问题,分析哲学的未来等等感兴趣。这些学者所具有的宽广的知识视野和扎实的知识基础,使得他们有很好的学术眼光和学术实力;他们所选择的具体而专门的研究课题,使得他们能够进行深入的研究,而不是停留在一般性的泛泛而谈。” 本章所讨论的模糊性虽然是一个很窄的题目,自从1970年代以来,却吸引了许多西方哲学家、逻辑学家、语言哲学家、法学家等等的注意,有来自不同领域的一流学者投身对它的研究之中,提出了多种不同的理论,研究者相互之间还展开对话、论战和交锋,使之成为一个持续的研究热点。
在选择研究课题时,仅仅着眼小而窄是不够的。如果我们所选择的问题尽管小而窄,但它却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一个死问题,与当代学术的前后左右都没有多少关联,那么,无论你付出多少努力,你的研究很可能将无功而返,至少不会受到学界的广泛注意,不会造成很大的反响。在选择小而窄的研究课题时,我们还必须把它们置于一个广大的学术背景之中,与许多不同的领域、方面、传统、背景关联起来,于是,对它们的研究才会左右逢源,且变得十分关键,甚至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具体就“模糊性”而言,它首先牵涉到二值原则是否成立的问题,这个问题又进一步牵涉到经典逻辑和经典语义学是否成立的问题,而目前的认识论理论大多建立在经典的语义学和逻辑的基础之上,故模糊性问题又与许多认识论问题相关联。并且,该问题还牵涉到形而上学领域:模糊性究竟是源自客观事物,还是源自于我们的语言或认知能力?由于模糊性在自然语言中无处不在,因而在研究自然语言的语义学和语用学时必定会碰到模糊性问题,如在法学、美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中都会遇到这一类问题……正因如此,像“模糊性”这样小而具体的研究课题,才会把许多领域的一流学者卷入其中。
在关于模糊性的研究中,西方哲学家选择了不同的进路,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理论。前面曾谈到,有多值逻辑和真值度理论,超赋值理论,认知主义,语境主义,虚无主义,形而上学的模糊性等等。这是因为每一位研究者都是独立思考者,由于所具有的背景知识、看问题的角度、所使用的方法不同,得出的见解自然也有所不同。西方学术传统历来讲究对思想的论证以及思想的系统性,在学者们相互切磋和诘难的过程中,各种不同的见解逐渐发展成比较系统的学说。所以,在西方学术背景下,比较容易出哲学家,而不只是出哲学学者。
中国哲学界的情况有所不同。毋庸讳言,我们所做的大部分工作是在整理、介绍、诠释、分析古人和同时代外国人的思想,有时候在结尾处也会加上一些“评论”,但很多时候不着边际,不得要领,无关痛痒。当然,这样的工作在文化积累、传承和传播方面有其价值,也有学术基础训练的价值。但问题在于,不应该所有的中国哲学家都做这样的工作,并且只做这样的工作。我曾经撰文提倡,中国哲学家,至少一部分中国哲学家,要去面对真正的哲学问题,去做创造性的哲学思考,提出一些带有原创性的哲学观点和理论,并对它们提出深入而详实的论证,参与到哲学的当代建构中去,参与到国际学术共同体中。 在中国经济政治势力变得日渐强大、正在寻求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的今天,这一呼吁显得尤为迫切而重要。
根据我本人的体会,按照西方学术标准去做哲学,必须注意:在一个学术传统中说话,在一个学术共同体中说话,说一些别人没有说过的话,对自己的观点提供相当严谨而系统的论证,对他人(包括前人,特别是当代学界同仁)的观点做出适度的回应。这些要求体现了哲学的“对话”特质:在古希腊,哲学就是爱智慧,而对智慧的热爱和追求体现在持不同观点的人相互对话以及由此带来的挑战上。在前面提到的那次座谈会上,我还曾谈到,目前的中国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共同体,因为学界同仁之间没有真正意义的“对话”关系:各位学者发表了文章,出版了著作,但除了由作者友人撰写的个别广告式“书评”外,其他学者似乎都很忙,没有时间去仔细阅读和评论,也很少征引、批评、辩护、发展其观点和学说。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我们必须达成共识:批评一位作者的学术观点是对该作者的人格和学问的“变相”尊重,因为他所做的学术工作不是“垃圾”,值得我们去认真对待和反思,值得去与他商榷和讨论。在西方哲学界,常常是大量的批判性评论,把某位作者捧成了“红人”和“牛人”,从而使他或她具有了很大的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