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享受当代物质文明的同时,我们对各种发明、各种创新成果都印象深刻。在各种三发边明相、互各作用种网创络新和混的成背组后织,创造力(creativity)起着重要的作用。
创造力也称作创造性,对它的研究可以追溯到高尔顿1883年出版的《人类能力调查》。由于不同的方法、出发点、判断标准或侧重点,不同的学者对创造力有不同的理解:
·Torrance认为,创造力是一个过程,是对问题、不足、知识的缺陷,或者对基本元素的丢失、不协调、不一致等现象变得敏感,并找出困难,寻求解决途径,做出猜想或构成假设,随后评价并检验前面的猜想或假设,最后将结果表达出来的过程。根据这种创造性过程的研究取向,每个人都具有创造力。
·Amabile则着眼于创造性产品,她认为创造力是对那些开放性问题产生出既新颖又有用的产品或思想等。 类似地,Perkins 认为,创造性是能产生具有原创性(original)和适用性(appropriateness)的产品。根据创造性产品取向的观点,创造力只是少数人的事情。
·张庆林等人认为,创造力是人类所特有的、利用一定条件产生新颖独特、可行适用的产品的心理素质。
一个组织要想变得富有创造力,个体层面的创造力只是出发点,仅仅局限于个体创造力本身是不够的。组织创造力对于改进组织的绩效至关重要。因此,推动企业竞争优势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提供一个鼓励员工富有创造性的环境。组织,尤其是技术导向的组织,要想获得生存、参与竞争、引领市场,必须要比以前更富有创造力,更具有创新性。
·Amabile(1996)认为,单个员工对新方法和新技术进行的尝试与探索也许不能立即成为最终的创新成果,但这些尝试与探索却是团队和组织创新的基础。这些创造新颖且有价值的想法的行为被称为员工的创造力。
·柯克(Kirk)等认为,组织创造力就是许多个体在一起,以集体思考的方式尽可能多地提出设想,然后从中挑选一个适合需要的答案。
·哈林顿(Harrington)从互动性的角度出发,认为组织创造力是创造过程、创造产品、富于创造性的人和创造性环境几方面的结合以及它们互动的结果。
·伍德曼(Woodman)等以具体的形式阐释了组织创造力的定义内涵,认为组织创造力是指在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下,由工作在一起的个人创造有价值的以及有用的新产品、服务想法、流程或过程。
因此,组织创造力是指在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下,组织产生一系列新的有价值的想法,形成与新产品、新服务、新工艺、新过程、新方法等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案的能力。
·Amabile认为,创造力包含三种成分:相关领域的技能(domain-relevantskills)、与创造力相关的技能(creativity-relevant skills)和任务动机(task-motivation)。相关领域的技能包括专业知识、专门的技能等,是创造力的知识基础;
与创造力相关的技能包括适当的认知风格、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新颖想法的启发性知识、有益的工作风格等,属于创造力认知风格方面的特征;任务动机包括对待任务的态度、完成任务时对自己动机的知觉等,是创造力的人格因素。这三个方面的相互作用决定着个体的创造性水平。
·施建农提出了创造力的系统模型,他认为创造力在本质上是由创造性态度、创造性行为和创造性产品,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如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智力、人格、知识经验)组成。其核心是创造性行为,它包括创造性思维、创造性习惯和创造性活动。
与创造力有关的激励因素包括:与领域相关的技能、与创造力相关的过程和工作的内在动机,以及个体以外的工作环境因素。
首先,与领域相关的技能包括个体在某一特定领域(如计算机技术或市场营销领域)所具有的知识、专长、技术能力、智力和天赋。
其次,与创造力相关的过程包括问题解决者的认知风格、独立冒险的性格特征、采用新视角看待问题的倾向,以及善于提出创意的工作风格和技能。
再次,工作的内在动机指的是一种工作状态:人们从事一项任务是因为任务本身有意思、让人投入、富有挑战和令人满意,而不是因为奖励、监督、竞争、评估等(后者称为“外在动机”),我们就说这个人具有工作的内在动机。
最后,工作环境是个人创造力的外在成分,它可以被认为是更一般的社会环境,包括团队氛围、组织氛围、高层管理者的行为和组织战略等。工作环境中有很多因素会阻碍个人创造力的发挥,如高层管理者规避风险的态度、苛刻地批判新想法的规范等。然而,工作环境中也有一系列能够促进个人创造力的因素,如善于合作、拥有多种技能并能关注创意的工作小组、鼓励开发新创意的主管等。
创造力与创新的区别见表1-1。“创造力”主要用来描述员工个人的活动。“创新”尽管在三个研究层次都能被采用,但更经常被用来描述团队或者组织对新方法和新技术的引入和实施。创造力在经济活动中是输入,而创新是成功的输出。创造力依靠创意或灵感以及发散性思维,而创新涉及集体知识的管理。创造力活动可以终止于发明创造或者新的思想,而只有真正付诸实施、实现了价值的才称为创新。创造力是生产创意,而创新是运作创意。
表1-1 创造力与创新
创造力研究是创新研究领域的一部分。员工的创造力与团队和组织的创新紧密相关:创造力存在于日常工作之中,而创新则彰显了创造力累积的成果。创造力是创新的源泉,而创新则是创造力的良好归宿。保持旺盛的创造力,把握创新的机会,对个人和国家都有重要意义。
·Knight(1921)认为,创业就是成功地预测未来的能力。
·Kirzner(1979)认为,创业代表了正确地预测下一个不完全市场和不均衡现象在何处发生的套利行为与能力。
·Shane和Venkataraman(2000)认为,创业就是发现和利用有利可图的机会。
·The US National Commission on Entrepreneurship(2003)认为,不断的变化会产生创造财富的新机会,创业就是经济主体利用这些新机会的方式。
综上所述,创业是指某个人或者群体发现某种信息、资源、机会或掌握某种技术,利用或借用相应的平台或载体,将其发现的信息、资源、机会或掌握的技术,以一定的方式,转化、创造成更多的财富、价值,并实现某种追求或目标的过程。其中,那些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无论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的专有技术)特长,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完全自主的或者接受外部投资(天使投资或者风险投资)进行创业的行为,我们称之为技术创业。
创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创业首先由机会启动,为了保证创业计划能够实施,接下来应当在组建创业团队之后或者过程中,去寻求必要的创业资源。机会、资源和创业团队这三个要素共同驱动创业的整个活动过程(图1-4)。在创业的过程中,这三个要素的重要性不断发生变化。首先,在创业付诸实施之前,机会处于最重要的位置,这个时期最关键的工作便是寻找和选择机会;有了机会之后,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就转向创业团队的组建;当一个新事业正式启动之后,对资源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这时的工作中心就是去寻求和获取各种必要的创业资源。一个良好的或成功的创业活动,就是能够及时根据创业活动的进展作出调整,发现每一时期活动的中心工作,从而保证创业过程尽可能处在一个动态的平衡状态。
彼得·德鲁克将创业精神特指为创业者的个人精神和经营风格,从而赋予其更具战斗冲动的内涵。他还认为,凡是能够改变已有资源创造财富的潜力的行为就是创新行为。 创业与创新是密不可分的。创新活动处于创业的核心。
创业的主要驱动力不仅来源于个人独立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欲望。创业者必须致力于发明一种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或者找到一种生产现有产品的新方法,或者开拓新市场,或提供新资源。而这些活动都属于创新范畴,因为它们为社会提供了新的交易机会。如果社会能够接受这种创业行为,就表明社会认为新的要素比旧的要素更有价值。创新能够引起以前在市场中未曾尝试过的资源在使用方法上的改变。一般而言,成功的创新能为社会福利的增加做贡献,它扩大了社会的选择集合。
创业者主要是创建自己的、新的企业(往往是中小企业)的人,现有的大企业的CEO更多的被称为经理人和管理者。然而并不是所有新创的中小企业都能够代表创业精神。创业者必须能够创造新颖的与众不同的产品、服务或者技术,改变商业模式,再造价值观。一些大型企业、旧企业、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也正在通过各种方式来实践创业精神。只有能够在经济活动中进行创新的人才具有创业者的潜力。
图1-4 Timmons创业模型
创业者的创新包括多种层次:
1.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要求具备两个前提:一是创新改变了潜在利润,二是创新成本的降低使制度安排的变迁变得合算。企业潜在的外部利润可能无法在现有的制度安排内实现。因此,在原有制度安排下的某些人, 为了获取潜在利润,就会率先克服这些障碍,从而导致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或变更旧有的制度安排)。条件是,只有在创新的预期净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时候,创新才会做出。创业者推动的制度创新、企业结构的多元化,大大地丰富了制度创新的内涵。
2.技术创新
创业者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一方面,自己直接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另一方面,也通过多种途径对技术创新进程施加影响:首先,指引技术发展方向,运用经营知识、业界动态和市场信息指明技术创新的最终目的和用途;其次,倡导技术革新活动,用自己的影响力和先进的理念、前瞻的意识推动企业内部和企业联盟的技术创新活动;再次,提供技术创新支持,为技术创新提供所需的资源,包括资金供给、信息搜集、材料丰富,必要时直接介入技术创新人选的遴选;最后,促进技术创新应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的商业化“出口”,为企业技术创新“开源”,保证技术创新路径的通畅,从而发挥对技术创新的拉动作用。
3.理论创新
创业者不只是简单的实践者。对于创业者而言,没有不出理论的实践,关键在于创造出的是不是能够有效运用于实践的理论。真正优秀的创业者除了做一名勇于开拓的先行者之外,还必须具备将零散琐碎的事实经验上升到系统化、规范化理论高度的能力。适时的总结、归纳、提高、升华,作为对今后工作的借鉴和出发点,是创业者素质合格的内在要求。
4.风险态度创新
许多时候,创业者是风险厌恶型(risk averse)的,尽可能规避市场风险。然而在信息高度丰富、变革迅速发生的现代市场,创业者必须对各种突然情况(意料中的或意料外的)做出及时准确的反映,甚至必须预见到可能的变化而预先采取行动。这就要求创业者的风险态度发生改变,从经典的风险厌恶型向中性(risk neutral),甚至风险偏好型(risk preference)转化。承担的风险越高,往往意味着企业的可能收益越大,创业者的风险态度有可能发生扭转。 风险态度的创新包括三个方面:观念创新,包括对传统的意识、惯例、习俗等的突破,如废除旧的不合理的规定和条款;思想创新,针对新生事物的喜好而言,比如对于将一种新方法付诸实施的热衷,而暂不考虑市场当前态势;角色创新,包括地位的跃迁、角色的更迭等,这就要求创业者“有所为有所不为”,适时转换自己的角色。张军认为,创业者不是通过市场来选择的,市场无法甄别创业者及其才能,成为创业者是创业者自己甄别自己的结果。因此创新本身很可能就要冒一定的风险。真正卓有成效的创新更可能是发生在制度的边界上而不是之内。 所以,风险态度的改变和更新就成为其他方面创新的前提。
创业的一般流程如图1-5所示:
图1-5 创业的流程
1.创业思想产生
创业者通过自己的努力,掌握一种别人暂时无法掌握的、具有一定壁垒性质的技术或者“点子”。
2.建立合作班子
创业者必须建立一个由各领域专家组成的合作班子。一个平衡的、有能力的班子,应当包括有管理和技术经验的经理和财务、市场,乃至工程、软件开发、产品设计等其他领域的专家。为了建立一个精诚合作、具有献身精神的班子,创业者不仅要让其他人相信跟他一起干是大有前景的,更需要以独特的气质、精神和文化来感染他们,凝聚成一个强有力的团队。
3.企业初步定型
通过获得现有的关于顾客需要和潜在市场的信息,创业者带领团队着手开发某种新产品或者服务。在这期间,创业者往往没有任何报酬。风险投资者很少在这个阶段就向该企业投资,在这个阶段,支撑创业者奋斗的主要动力是创业者的创业冲动和对事业前景的坚定信念。
4.制订创业计划
一份创业计划书,既是开办一个新公司的发展计划,也是风险投资家评估一个新公司的主要依据。一份有吸引力的创业计划书要能使一个创业者认识到潜在的障碍,并制订克服这些障碍的战略对策。
5.寻找资本支持
大多数创业者自身缺少足够的资本创办一个新企业,他们必须从外部寻求风险资本的支持。创业者往往通过朋友或业务伙伴把创业计划书送给一家或多家风险资本公司。如果风险投资家认为创业计划书有前途,就与这个创业团队举行会谈。同时,风险资本家还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渠道,了解、评估这些创业者的情况。风险投资公司往往是2—5家进行联合投资。
6.企业开张
如果创业计划书得到认可,风险投资家就会向该创业者投资,这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的真正联合就开始了,一个新的企业也随之诞生。风险投资家不仅成为这个企业的董事会成员,而且要参与新企业的经营管理。
7.企业的运作
当新企业的规模和销售额扩大时,创业者往往要求风险投资家进一步提供资金,以便更加积极地参与市场竞争。在这一阶段,创业精神如何进一步发挥、影响整个企业,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进行适当的调整,是创业者面临的重要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的成长和成熟,风险的降低,常规的资金来源(如银行)可能会进入企业。这时,风险投资家开始考虑逐渐退出。
8.后创业时期
在经过若干年的创业历程后,如果获得成功,风险投资家就会帮助创业者进行企业股票的推广,经常采用的方式有进入公开市场融资(上市)、股权转让、管理层收购、员工持股等。如果企业的运作不理想,那么可供选择的方式有兼并与收购、股转债、破产清算等。
创业与创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二者通过“创”联系在一起,而不同在于“新”与“业”的区别。“创”即创造之意,是思想的产生。
·创新是将新思想转化为新产品或新服务。创新是执行创造的活动,创造是创新过程的一部分。创业一般表示创业行为,创业精神则表示创业的特征。
·创新强调通过创造产生与以前不同的东西,重点从技术和体制角度考虑;而创业则强调通过创造产生新的事业,即开创事业,一般是从经济角度考虑的。
·创新成功主要看是否取得了新突破,而创业成功则看是否产生了新的事业。
·创新过程包括产生创意阶段,创意开发阶段和新产品(产品开发)、新过程(过程开发)和新服务(服务开发)的商业化阶段,而这个过程受目标、变化方式、资源等组织因素的影响。最终,只有最合适的创意才能被批准执行,其他创意则要么被拒绝,要么经过整合重新进入新创意产生过程。创业过程则开始于机会,这个机会常常是创新的结果,经过对机会的利用和开发,最终产生新的事业。
创新与创业的联系和区别可以用图1-6表示。创新者以商业化需求为目的,通过开发、发明等活动将创意转化为市场需要的产品或服务。而创业则是通过识别并开发商业机会最终产生商业价值或社会价值的过程。
图1-6 创新与创业过程
尽管创业和创新都包括商业化阶段,在生产商品和服务、将其引入市场的方式上,创业与创新相同。但从狭义上理解,创业一定伴随新事业的产生,在原有业务基础上的拓展(如原有业务开拓新市场)不能叫创业;而创新则不一定有新事业产生,如转让专利也是一种商业化途径,但不是创业。
根据影响经济人行为的两个因素:商业化新思想的动力(即创业动力)和创造新思想的动力(即创新动力),Knudson 等划分出4种创业与创新组合类型:熟练企业主(master entrepreneurs),他们是熟练的管理者、风险承担者,但不是创新者;创新型创业者(innovative entrepreneurs),他们是熟练的创业者,同时也是创新者,但他们先考虑创业,再考虑创新;创业型创新者,他们是熟练的创新者,同时也是创业者,但他们先考虑创新,再考虑创业;熟练创新者,他们是熟练的创新者,但不是创业者见图1-7:
图1-7 创新与创业
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y),又叫创造性产业,是指那些从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企业,以及那些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可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创意产业通常包括广告、建筑艺术、艺术和古董市场、手工艺品、时尚设计、电影与录像、交互式互动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业、软件及计算机服务、电视和广播等。此外,广义的创意产业还包括旅游、博物馆和美术馆、文化遗产和体育等。
创意产业与一般文化产业的不同,是新的设计,新的思考,切割不同的片段,不同的市场定位。历史的痕迹是优劣并存的,往往给人以规律性的逻辑。系统性的思考不能是简单的复制或者简单的复原。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人的需求与技术相结合,可以相辅相成,为创意的发展打开了更广阔的空间。在文化的基础上,创意与产业的结合强调营利性。
在国际上,英国、美国、澳大利亚、韩国、丹麦、荷兰、新加坡等国都是创意产业的典范国家,他们都有自己的发展特色,并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近年来,中国创意产业有很大发展,尤其是香港、台湾地区,发展迅速。上海、深圳、成都、北京等城市也正在建立一批具有开创意义的创意产业基地。
上海大力开展国际的电影节、电视节、音乐节、艺术节、各类设计展,在国际上赢得了广泛的声誉,创意产业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一定的创意设计方面的集聚效应。近年,上海开发改造和利用了100余处老上海工业建筑,对老厂房、老仓库进行了改建,形成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创意工作园区,如泰康路视觉创意设计基地、昌平路新型广告动漫影视图片生产基地、杨浦区滨江创意产业园、莫干山路春明都市工业园区、福佑路旅游纪念品设计中心、共和新路上海工业设计园、“八号桥”时尚设计产业谷和天山路上海时尚产业园等。
到2015年,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增幅将快于服务业平均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2%左右。“十二五”期间,上海将在创意产业重点实施27个项目,涉及基地、平台、活动、功能提升4个方面,包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国家动漫游戏产业示范区等。
GlobInn(创新全球化)研究项目是欧盟第七框架(7th Framework Programme)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参与方包括英国、荷兰、意大利、挪威、印度、中国台湾等地领先的创新研究机构,以及中国上海大学的“全球创新与中国创业研究中心”。
该项目的全称是GlobInn:The changing nature of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Innovation in Europe:impact on firms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innovation policy in the EU,其目的主要是通过研究欧洲企业的国际化知识采集战略及其对企业运作绩效的影响,加深对欧洲创新系统的国际化的演进的了解。“创新全球化”是指参与到“非本国”(即跨国)的创新采集活动中。项目对欧盟内部和欧盟外部的创新活动也做了严格的区分和细致的研究。项目的持续时间是2007—2010年。
欧洲创新记分牌(EIS,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是欧盟根据里斯本策略(Lisbon Strategy)发展而来的综合性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用以衡量及比较欧洲各国的创新表现。自2001年欧盟发布首份正式EIS报告起,EIS经历了一系列的修订和完善,已在国际上形成了一定的权威性。EIS是一个动态的、不断修正并趋于合理的综合性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自2001年欧盟发布首份正式EIS报告起,EIS经历了一系列的修订,已经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指标体系。
欧盟通过与联合研究中心(Joint Research Center)的密切合作,针对各版本EIS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地修订EIS指标体系及研究方法。相关领域的专家、政策制定者及成员国代表也会被邀请参与EIS指标体系及研究方法修订,并组成研究小组。研究小组根据EIS“简单”“透明”“连续性”的原则,结合EIS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对现行的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最终提交出一套新的EIS指标及研究方法。
通过对创新过程更深入的了解,并吸取了之前各版本EIS的经验教训,2008—2010年EIS的指标体系从2007年的5大领域扩大到了7大领域,并被分成了创新驱动、企业行为、创新输出3大板块;指标数也由原来的25个增加到29个,其中近六成指标是修订或新设指标(2008—2010 EIS指标体系详见表1-2)。这些指标涵盖了创新的各个方面,指标与指标之间具有内在的相互联系和相对独立性。
表1-2 2008—2010年EIS指标体系
(续表)
指标的统计结果,经过相应的转换及标准化处理后,将全部变成0到1之间的数字。再通过计算相应指标的加权平均值,得出各领域综合创新指数(dimension composite innovation index)、各板块综合创新指数(block composite innovation index)以及总体创新指数(summary innovation index)。
新版本与之前的版本相比,更加关注服务和非技术层面的创新以及创新的输出效应。更趋合理的指标设置及分类,使欧盟可以通过对一系列相互关联指标的统计,反映每个特定领域内各国的创新表现。
2009年1月,欧盟发布了2008年欧洲创新记分牌报告。报告根据上述指标及研究方法对2008年度欧洲各国的总体创新表现进行了分析比较,详见图1-8:
根据各国SII数据,并以欧盟平均SII作为标准,可以将欧洲各国分为4组:
·创新领先国家(innovation leaders)。包括瑞士、芬兰、瑞典、英国、丹麦和德国。这类国家的SII远高于欧盟平均创新水平,所有该类型国家在人力资源、企业投资及企业创业与合作等领域都有非常强势的表现。
·创新追随国家(innovation followers)。该类国家SII高于欧盟平均水平,但是离领先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包括法国、卢森堡、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和奥地利。除荷兰之外,该类国家在创新企业领域的表现都要高于欧盟平均水平,荷兰在创新企业领域的数值低于欧盟平均水平,但它是唯一一个在此领域实现增长的国家。
图1-8 欧洲各国总体创新指数(SII)排名
·一般创新国家(moderate innovators)。包括塞浦路斯、葡萄牙、捷克、爱沙尼亚、希腊、冰岛、斯洛文尼亚、意大利、挪威及西班牙。这类国家的SII大多位于平均水平之下,尤其在创新产量方面,所有该类国家的表现都低于欧盟平均水平。
·追赶国家(catching-up countries)。如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拉脱维亚、匈牙利、马耳他、斯洛伐克、波兰、土耳其、克罗地亚、立陶宛等。这类国家的SII水平要落后于其他各类国家。
从数据中可以发现,综合创新指数较高的国家(创新领先国家和创新追随国家)在EIS各创新领域的表现较为均衡,而其他两组SII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一般创新国家和追赶国家)在各创新领域的表现则参差不齐,如图1-9所示。
上述各组国家按照SII的增长速度又可分为增长领先国家、一般增长国家和低增长国家(分组情况详见表1-3)。各组的增长领先国家如果保持较高的增长率,很有可能逐步拉开与同组国家的差距,从而进入更高SII水平国家的行列;反之亦然。
表1-3 各组国家按增长率分类情况
图1一9 每组国家在各领域的综合创新指数(DCII)
另外,报告通过与美国、日本部分指标的比较发现,虽然欧盟与美、日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但是差距正在逐步缩小,这归功于欧盟在高等院校毕业生数量、宽带建设以及风险投资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报告同时指出,在国际专利、政企合作、研究人员数量以及商业研发投入等方面,欧盟和美、日两国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熊彼特的创新概念包含的范围很广,既涉及技术性变化的创新,也包括非技术性变化的组织创新。归根结底,一切创新最终必须落实在价值创造上。因此,在更全面的意义上,“创价”更符合innovation的本来含义,能够突出价值创造这个核心元素;而“创新”则有失偏颇,仅仅强调了“新”的元素。
首先,某种创新活动,可能给某个企业的销售额、利润、影响力带来了积极变化,或者对某个非营利单位的组织、管理、机制、文化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创新可能为全行业乃至整个产业链上下游带来成体系、可持续、正向的价值和意义,或者促进全社会的福利增加。致力于以创新为导向的组织应该把创新能力带来的成功最终体现在业务增长和长期盈利上,而不仅仅是专利、商业秘密,甚至不是止步于新产品、新服务。
其次,创新绝不意味着一头扎进广阔的未知领域。企业可以在已有的优势领域通过有效创新更上一层楼。创新要以系统化的方式进行构想、开发,以满足客户需求,抢占竞争空白领域,并获得可持续的核心能力,从而实现长远的价值创造。
在大多数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中,R&D投入并没有被单独列项,一般都直接计入企业的当期管理费用,这是中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制度的不同。这种处理方法传递了这样一种信息:企业用于研发的资金并不能为企业带来任何价值的增值,即它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收益的增加,相反还会使企业价值减少。这种认识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企业的市场经验、长期以来的理念积累。反过来,这一误解也极大地阻碍了中国企业对创新的追求。事实上,中国创新的代表企业并非那些占有资源最多的个体,反而基本上是从市场中拼杀出来的。像比亚迪、无锡尚德、三一重工这样的企业,已经能够开发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原创性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