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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创新的概念与意义

章首案例
新型的创新模式——众创

借鉴Dahlander对开放式创新核心过程的界定来为众创下定义:众创是指在现代互联网背景下,一方面热爱创新的大众(创新者)基于由企业搭建的或者自发形成的互联网平台实施创新活动并且通过互联网进行创新成果的展示或出售;另一方面其他企业或个人(需求者)通过互联网搜寻和获取创新成果并加以利用的一种新型创新模式。

众创的概念包含三层含义:第一,由于兴趣、低成本利基、自我价值实现或者其他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大众创新的动机广泛存在。第二,创新需求的多样性及复杂性和互联网的匿名性及参与式特点使得大众创新的机会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均等化。第三,海量的知识源以及日益提高的知识转移效率、创新社区的不断发展、逐渐成熟的创新工具包等,促进了大众创新能力的持续提高。这实质上是“动机—机会—能力”理论在众创模式下的具体应用。

众创是开放式创新理论发展深化和成熟的结果,是创新网络合作边界越来越大、大众创新能力越来越强、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外部条件发生突破性变化的直接产物。在这种模式下,创新的主体不再是传统的企业,而是没有明确指向的普通大众。

首先,大众(创新者)基于兴趣、低成本利基、自我价值实现等动机在互联网上积极从事创新活动、展示并出售创新成果。这里的大众是指可能基于互联网进行创新活动的个人或组织。它并非是指所有的个体。一般而言,众创模式中的大众是富有创新精神的群体,他们对于某项技术或产品具有特殊的偏好,愿意花时间和精力主动去创造或改进产品或服务,是创新活动的实施者,并且大多时候是创新活动的主动发起者。大众基于互联网组成行业社区,该社区高度依赖于大众的兴趣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自组织性和动态性,并且大众基于社区的协作也十分灵活。大众进行创新往往不仅仅是利益驱动的,或者说至少是在自身兴趣基础上的利益驱动。

其次,另外一些大众(往往是企业)基于自身需求在互联网上积极搜寻和获取大众创新成果并加以利用。这里的大众是指积极利用互联网创新成果为自身带来价值的需求方,是一些创新型企业或者具有强烈创新需求的个体。众创模式的特性决定了参与众创需求的组织或个人往往是互联网企业或创业型企业。对这些需求方而言,创新所主要依赖的是基于分析性的知识,知识创造基于更为正式的模型和更为固定的流程,以及对基础科学原理与方法的应用。创新所需的知识投入和产出都是可以编码化的,并且易于分拆和集成,因此更方便大众在互联网上从事创新工作。

与传统创新模式不同的是,被动的选择和实施变为关注创新成果的甄选和利用。需求方利用大众创新成果的过程是成果筛选、整合和利用的一系列动作的集合。首先,面对海量的网上创新成果,需求方要根据自身战略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有效地进行创新成果的筛选,筛选的过程可能是以发起创新竞赛为起点,也有可能是直接寻找和发现好的创新成果。其次,需求方通过购买、投资等方式获取创新供给方的创新成果。有的成果不能直接据为己用,因为它往往并不能与企业的需求完全匹配,需求方需要对获取的创新成果进行进一步的加工或改善,以使其能够服务于需求方自己的产品创新或者过程创新,这个过程就是创新成果的整合。只有在筛选、整合的基础上,外部的创新成果才能真正被利用并产生商业价值。

1.Innocentive网站的创新众包模式——企业主导式众创

众创的典型实践模式之一就是Innocentive网站的众包创新模式。Innocentive网站最初是由美国医药制造商礼来公司于2001年基于“通过互联网促进科学创新”的思想创建的,用于生物领域的研发供求网络平台。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它的研发覆盖范围已经包括数学、计算机、工程、生物等多个领域。

从性质上讲,Innocentive是一个在线研发中介平台,吸引企业发布创新需求,又通过一定的利益机制吸引大众解决创新难题。一方面允许大众免费注册成为“Solver”,另一方面使企业以签订协议的形式成为“Seeker”。问题求解者发布任务后,网站会提供摘要给解决者以便于其浏览。问题解决者可以查询所需解决问题的摘要、参与人数、报酬等信息。

为了更好地沟通,Innocentive创建了一个对应企业和个人能单独沟通的黑箱,而保留自身检查黑箱的权利,以便监督创新的过程。为了规避信任风险,Innocentive首先通过预交资金的方式保证Seekers有支付解决方案的资金,而且在Solvers确定参与创新时,与其签署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Innocentive网站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收取研发难题费用一定比例的佣金。

Innovative网站的商业模式是双边市场下的经营,网站在创新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媒介作用和传导作用,为创新活动的发起者和参与者提供了有效的交流平台,设计了完善的利益机制。Innocentive网站模式是典型的企业主导式众创的成功实践。

2.苹果App Store的众创模式——大众主导式众创

Apple Store是苹果公司于2008年7月推出的基于iPhone终端的内容服务产品的平台,以增加其iPhone终端的附加值。这个平台中共有三个利益相关者:苹果公司、程序开发者和消费者。其中,苹果公司主要致力于平台的开发和管理,为程序开发者提供程序开发包(SDK)以方便其开发和上传应用程序,并为用户提供下载入口和好的体验等。

一方面,那些爱好开发的组织或个人担任程序开发者的角色,他们借助SDK工具能够方便地开发和上传软件,并根据下载量的多少赢得报酬;另一方面,消费者根据需要在平台上方便地下载自己所需的软件,这些软件可能是免费的,也可能是收费的。该过程中,苹果公司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

借助一系列成功的商业策略,诸如排他性策略、利益分配策略、差异化策略、定价策略、进入策略等,苹果的Apple Store得到了异常迅猛的发展,并且为全球软件市场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模式,即“App Store”模式。不同于Innocentive模式下的众创,App Store模式下的创新活动没有明确的创新需求,因此,这是典型的大众主导型创新模式。

资料来源 :刘志迎,陈青祥,徐毅。众创的概念模型及其理论解析[J].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5,(2):7—8.

问题

1.众创是一种怎样的创新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的创新模式比如外包、众包有什么区别?

2.你认为企业主导式众创和大众主导式众创两种模式的利弊是什么?

3.众创模式的出现,是不是会影响企业有效的识别和构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它会给个人、企业、国家带来哪些问题? wyIUErEtw809vVKrQuBya3XIIEj1lxjuymADcWUMQ6y/l2upQ0TBSaoAoXNbsa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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