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man(1987)首先提出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他认为国家创新系统是“政府或商业的组织网络,他们各自或相互间的活动激发、引进与传播了新的科学技术”。 组织、技术和制度应当被视为一个整合系统,包括产业界、学术界、政府部门从事创新活动的单位,都是国家创新系统的成员。Freeman(1987)还指出,英国、德国、日本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技术追赶和技术跨越,不仅是技术创新的结果,也是国家创新系统演进和发展的结果。
总体而言,国家创新系统就是位于或者说植根于一国的疆界之内的,在生产、扩散和使用新的和经济上有用的知识过程中各种成分和关系的相互作用系统(Lundvall,1992)。
199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发表了《国家创新系统》报告,认为国家创新系统是建立在创新过程中各主体之间的联系能够显著改进技术业绩的前提基础之上的。 一个国家的创新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私营企业、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以及在这些角色中工作的人们如何相互联系起来成为一个知识创新和使用的集合体,它们之间的联系可以采取专利共享、合作研究、人员交流、设备购买等形式实现。
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内容是科学技术知识或者信息在一国内部的循环流转,包括:(1)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主要指企业之间合作研究活动和其他技术合作;(2)私人企业和公众机构的相互作用,主要指企业、大学与公共研究机构之间的相互作用,包括专利共享、合作研究、合作出版、合作经营等;(3)知识和技术的扩散,这是创新系统中最传统的知识和物质流动,包括产业新技术的工业采用率、机器设备采购交流等途径的扩散;(4)技术人员流动,主要是技术人员在私人企业和公共机构内部以及两者之间的流动。
(1)2006年1月31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国会发表的国情咨文中宣布了“美国竞争力计划”,通过大力支持物质科学的基础研究和能源研究来提升美国的竞争力。
(2)2006年2月7日,布什在提交给国会的2007年度财政预算中提出,在未来10年中要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国家标准和技术局(NIST)核心项目和能源部(DOE)科学办公室的研究经费总额增加一倍。
(3)2009年、2011年,美国接连发布两份创新战略报告,表示将推动可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就业,保障经济增长和繁荣昌盛,奠定创新的核心地位。
(4)美国在世界上最先比较系统地制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与政府共同出资进行研究并取得专利权,鼓励将知识产权注册给中小企业,要求国家实验室促进成果向企业转移,拿出部分资本支持中小企业的科技研究,允许企业使用国家实验室等。在股票市场上开辟了NASDAQ市场,专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
资料来源 :黄培光。完善我国创新制度体系的思考[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4):2.
Lundvall(1992)认为国家创新系统主要包括企业的内部组织、企业间的关系(产业结构)、公共部门、金融部门及其他部门、研究开发部门五个子系统。
在中国,许多重要的国家部、委以及机构在中国国家创新系统里的政策制定方面起重大作用,包括科技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国家经济和贸易委员会。而以下6类机构则构成了中国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研究机构,国有企业,民营、合资和城市集体企业,大学,国防研究院所,乡镇企业。
对国家创新系统构成的另一个较流行的划分是将创新系统分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应用和知识传播四个子系统,见表2-2:
表2-2 国家创新体系的系统结构及主要功能
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有20个左右,包括美国、日本、芬兰、韩国等。这些国家的共同特征是: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一般在30%以下。此外,这些国家所获得的三方专利(美国、欧洲和日本授权的专利)数占世界数量的绝大多数。
目前,中国的创新能力较弱。2004年,我国的创新能力在49个主要国家(占世界GDP的92%)中位居第24位,处于中等水平。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入关键阶段之际,根据特定的国情和需求,我国提出,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
2005年10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大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要内容;2005年,完成《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作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2006年1月,胡锦涛又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用15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使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06—2020年,将是中国通过不断的努力进入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机遇期,由此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这15年将横跨三个“五年规划期”,真正通过转型与创新发展,从初步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到全面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从2006年起,五个方面的创新工作逐渐深入社会经济各领域,包括:实施正确的创新指导方针;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培养造就创新人才队伍;发展创新文化与精神等。
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卡迪夫大学的库克(Philip Nicholas Cooke)于1992年正式提出的,他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在地理上分工与相互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而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这个定义揭开了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的序幕。 Autio(1998)进而把区域创新系统看作是“基本的社会系统,由相互作用的子系统组成……组织和子系统内部及相互之间的互动产生了推动区域创新系统演化的知识流” 。
区域创新系统包括以下内涵: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和开放的边界;以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服务机构为创新主要单元;不同的创新单元之间通过相互联系,构成一个具有空间结构的社会系统;创新单元通过创新结构、自身组织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实现创新功能,并对区域的社会、经济、生态等产生影响;通过与环境的作用和系统自组织作用维持创新的运行和持续发展。
区域创新系统研究主要是案例研究,不同地区的区域创新系统各具特色。研究者在各自的学术背景下,根据不同的维度,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分类,如图2-2所示。
图2-2 区域创新系统的分类
1.根据发展潜力
Cooke等(1996)从基础设施、制度能力、区域政策和企业组织方面对欧洲11个区域进行研究时,得出了三类区域创新系统:最大、中等和低级创新潜力。在具有低级创新潜力的区域创新系统里,高科技活动少,研究与生产脱节,创新支持的区域化程度低;在中等创新潜力的区域创新系统内,区域对创新的支持力度不一样,创新支持设施发展不均衡;具有最大创新潜力的区域往往拥有强大的创新机构,如大学和研究机构、技术转移中心等,同时具有较高的自治权。
2.根据创新壁垒
Isaksen(2001)通过对区域壁垒的分析,把区域创新系统分为三类:一是缺乏组织的区域创新系统,即缺少使交互式学习得以实现的主体,如区域促进中心或创新支持机构;二是零散的区域创新系统,即区域内主体间缺少区域合作和相互信任;三是封闭的区域创新系统,即创新主体合作主要存在于区域内部,与区域外的主体联系很少,是一种存在于老工业区中的创新系统。
3.根据管制结构
Cooke(1998)从“管制结构”维度出发,把区域创新系统分为三种类型:基层型创新系统、网络型创新系统和统制型创新系统,如下表2-3所示:
表2-3 根据管制结构分类的区域创新系统
4.根据凝聚力
Asheim&Isaksen(1997,2002)根据社会凝聚力将区域创新系统分为三种类型:本地根植的区域创新网络,区域网络化创新系统,以及区域化国家创新系统。 如表2-4所示:
表2-4 根据凝聚力分类的区域创新系统
区域创新系统是由各个不同创新组织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的集合,其中不同创新组织承担着不同的创新职能。区域创新系统由两个部分构成:区域创新活动主体和区域创新环境,如图2-3所示:
区域创新系统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三种复杂的联系:
图2-3 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
(1)区域创新活动主体之间的联系。包括企业与企业的联系、企业与其他创新活动主体之间的联系以及其他创新活动主体之间的联系。如供应链、客户关系、战略联盟、产学研合作等都属于区域创新活动主体之间的联系。就联系的内容来说,区域创新活动主体之间存在着经济、科技、文化和信息上的联系。
(2)区域创新活动主体与创新环境之间的联系。一方面,区域创新活动主体的创新活动受到区域创新环境的制约与影响;另一方面,区域创新活动主体也能改变和创造区域创新环境。二者存在着互动关系。
(3)区域创新网络。区域创新活动还表现在多个区域创新活动主体之间的网络关系,由经济网络与社会网络共同构成。任何创新主体的缺乏或者功能不完善都会使区域创新网络不稳定,也影响区域创新系统的功能。
目前,存在以下几种典型的区域创新系统结构模型:
1.Autio的“二系统模型”
Autio(1998)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主要由根植于同一区域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中的两个子系统构成:知识应用和开发子系统,知识产生和扩散子系统。 前者由企业及其客户、供应商、竞争者和产业合作伙伴(即区域主导产业集群)所组成;后者则由各类从事知识、技能生产和扩散的机构所组成,主要包括公共研究机构、技术中介机构(技术授权办公室、创新中心等)以及教育机构(大学、高等技术学院、职业培训机构等)和劳动中介机构。
2.Andersson&Karlsson的“以集群为中心的区域创新系统模型”
Andersson&Karlsson(2002)认为,集群在区域创新系统中处于极其重要的位置,他们提出了以集群为中心的区域创新系统结构,如图2-4所示。 区域创新系统的核心由集群企业所组成并被支撑和互补企业所环绕。
图2-4 以集群为中心的区域创新系统结构图
3.Radosevic的“四要素模型”
Radosevic(2002)从决定性要素、组织者和联盟三个维度对中东欧的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分析,给出了区域创新系统的四要素框架模型。 他认为,国家的、区域的、行业的和微观的四种要素的互动导致了区域创新系统的出现。
4.Padmore&Gibson的GEM模型
Padmore&Gibson(1998)提出了以产业集群为基础的区域创新系统构成三要素与六因素,并称之为GEM模型。 如图2-5所示,三类要素分别是环境、企业和市场。环境要素是整个创新系统的供应要素,即生产过程的投入要素,它又包括两个因素:资源和基础设施;企业要素是整个系统的结构要素,决定了集群生产效率,它由两个因素构成:供应商和相关产业,以及企业结构、战略和竞争;市场要素是整个集群的需求要素,它包括当地市场和外部市场因素。
图2-5 Padmore&Gibson的“GEM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