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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创新政策、创新系统与可持续发展

章首案例
美国政府“科技创新政策”

1.制定相关法律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美国历届政府为了科技创新的发展都提出了许多计划,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肯尼迪政府提出的1962年的工业技术计划和1965年实施的国家技术服务计划。1980年所建立的第一部《技术创新法》,允许美国大学将联邦政府资助研究的结果申请专利,这项政策大大激励了大学研究者从事具有潜在商业应用研究或与商业部门合作的决心和信心。1980年到1993年短短十几年时间美国政府制定或提议了九项相关的法律法规,重要的有:《贝荷—道尔法》,主要解决了政府资助及与其签订合同时产生的发明专利的政策限制。《史蒂文森—怀德勒技术创新法》,为使联邦实验室的科技创新活动更倾向于商业化提供了法律基础。《国家合作研究法》,有效地解决了相互合作研究企业的反垄断的法律效力。

进入21世纪之后,美国以新能源领域的发展为重点,同时大力加强清洁能源、医疗卫生、环境及气候变化等领域的研发,并且在国家空间、信息通信、材料与制造等相关领域也相继出台了若干新计划及新政策。2010年公布的《美国能源法案》规定了排放量的标准,并以2005年为参考标准进行有计划的减排。

在医疗卫生领域,发布了首个国家卫生安全战略,公布了首个抗击艾滋病国家战略,启动了基因型—组织表达研究计划并通过了《2010年干细胞治疗与研究在授权法》。《2011—2015财年环保局战略规划》提出了关于空气、水资源、污染等5个相关方面的战略目标以及5个交叉基本战略。与此同时,美国也发布了新的国家空间政策,旨在作为今后航天活动的基本准则。2010年相继颁布了《加强网络安全法》《网络空间中可信身份的国家策略》《国家纳米技术行动计划》。美国政府通过制定及完善税收、知识产权等相关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创新活动的开展,对美国科技创新的发展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2.提升高校的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加大对大学R&D的投资

美国高校具有两项非常重要的职责,即培养优秀的科技创新人才以及进行原发性的科技创新研究。据相关资料归纳,美国的研究型高校所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总量占所有大学中的 75%以上,而政府拨款给研究型高校的科研经费的总额占所有高校获得经费总额的90%左右,在Nature 和Science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占所有大学发表总额的80%左右。美国具有世界上最发达的高等教育,在世界大学前百名的排名中,美国的高校占到50%以上,这就是美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始终领先于世界各国最根本的原因。由此可见,美国对于高校中的人才尤其是创新型高校人才的培养、引进及使用等方面有其独特之处。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长时间一国的R&D投入超过OECD所有成员R&D投入的总和。美国政府支持并建立了许多高校及基础科学实验室,引导并支持企业与企业间联合开发研究,使得美国科技创新的R&D进一步提高。美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着重加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鼓励产业界增加R&D投资,重视教育并加大对大学R&D的投资。美国大学的实验室承担了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政府为了其长远目标,使美国保持其科技大国的领先地位,必须要加大对科研与教育的投资。

3.促进企业科研发展能力的加强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最重要主体。在美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对于国家整体创新能力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美国政府一直致力于采取相关措施用以扶持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的研发,而采取最多的则是税收制度、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等措施。

一是税收制度。美国利用税收制度来促进企业科研能力的发展。例如为了促使企业更好地进行创新与投资,在2010年财政预算中奥巴马政府拨款750亿美元,提出要实行研发税收减免永久化。研发税收的形式大体分为三种,一种是科研利润与应缴纳税额相互抵消,一种是在进行科研的过程中给予企业相应的补助,最后一种是对于利用率不大的项目加快淘汰,以减少所应缴纳的税率。美国国内税法规定了可以享受20%退税优惠的两种情况,一种是所有的公司和机构,如果第二年所投入的研究经费较前一年相比增加,可以获得该增加部分20%的退税。另一种是,不但公司和机构享有20%的退税,个人和其他进行研究的机构,如果其研究成果具有潜在的商业性,也同样可以享受较头一年增长投资额的20%退税。

二是支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早在80年代初期,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在美国就受到了重视。于此之后,美国为了适应其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措施,解决了小企业贷款难、税收重、申请审批程序繁琐、发展机会少及创新水平低的许多问题。9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公布了较多鼓励与扶持中小企业进行创新的科技政策。其中主要有帮助中小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到政府的相关计划,推动中小企业进行宣传并推销其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相关人员退休计划。政府主要通过减少对于中小企业的政策管制,为中小企业开拓国外市场以及加强美国的劳动力来扶植美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在当今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提供税收减免、增加资本供应的易得性、支持技术创新企业的发展模式逐渐发生了变化。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逐渐发展起来。美国政府意识到,在当今社会不能一味地支持大型企业的创新,更应该支持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因为今天的大企业正是从昨天的小企业发展起来的,而当今的中小企业更具创新的活力,更能创造经济的增长及就业和机会。中小企业是美国技术创新的核心力量,美国一半以上的创新发明是在小企业实现的,小企业的人均发明创造是大企业的2倍。

三是政府采购促进企业创新。在先期阶段,政府的订购对于产品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激励方式,而在产品投入生产之后政府责无旁贷地应成为此创新产品的首要购买者,用以引导市场的发展。创新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美国政府也转变其角色,从一开始的购买者成为现在创新的支持者与推动者。

4.加强主体间的合作

美国具有数目较多的国家实验室和科研体系,具有世界一流的科学家、技术及庞大的资金,具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美国政府为了促进企业的科研活动,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对其进行调整,其一是为了鼓励企业科研的热情,制定了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其二是促进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

为了使科技成果进一步转化,应促使政府与企业间广泛合作,形成政府与企业全力合作的科研机制,共同进行科技创新。盖格曾指出,它们非常用心地创造“集聚”效应,使得产学双方的人员可以进行较高水平的交流。而这种交流能够迅速促进大学的理论研究及科技创新向企业转移。实际上,大学对科技创新及社会的贡献多种多样,其在研究过程中的发现和产生的科技信息,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在各领域的创新效率;还可以帮助国家培养具有高素质水平的科研人员;也可以直接参加到应用与开发的研究中去;大学还可以在科技扩散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大学的科研机构对国家科技创新最主要的贡献在于公开科学领域内的贡献。

企业正是看中了高校对于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才把它看作是创新的不竭动力。目前,美国200多所高校校园成立了超过1000个正式的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发研究试验中心。到 1994年为止,MIT的毕业生和在校教师已在全球创建了4000家至今仍相当活跃的公司。美国政府以高校为基础,成立了许多跨学科的实验室或研究室。提升了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也就提高了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美国政府的开放制度和政府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文化发展等方面因素就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创新制度结构和制度环境。

资料来源 :马佳美。我国政府科技创新政策导向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14.

问题

1.上述材料体现了哪些“创新政策工具”?

2.我们从美国科技政策中能得到哪些启示?对我国科技能力的发展有哪些借鉴作用? qLCLgSFNphEV100MZMR4ESZgGb5m7cLqLuvp8O18UzSbUmBP4Ib+M5bbSUpfA8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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