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给定一点[作为端点] 作一直线等于给定的直线。
To place at a given point [as an extremity] a straight line equal to a given straight line.
设A为给定的点,BC是给定的直线。
于是,要求从点A(作为一个端点)作一直线等于给定的直线BC。
从点A到点B连直线AB;
[公设1]
在AB上作等边三角形DAB。
[I. 1]
延长DA、DB成直线AE、BF;
[公设2]
以B为圆心、BC为距离作圆CGH;
[公设3]
再以D为圆心、DG为距离作圆GKL。
[公设3]
于是,由于点B是圆CGH的圆心,所以
BC等于BG。
又,由于点D是圆GKL的圆心,所以
DL等于DG。
而DA等于DB;
因此,余量AL等于余量BG。
[公理3]
但已证明,BC等于BG;
因此,直线AL、BC都等于BG。
而等于同量的量也彼此相等。
[公理1]
因此,AL也等于BC。
这样便从给定的点A作出了直线AL等于给定的直线BC。
这就是所要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