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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贼窝

奥利弗决定徒步前往伦敦。一路上,他以乞讨为生,忍饥挨饿。后来,他与一个奇怪的少年偶遇,从此开始了与以前截然不同的生活。这个少年把他带到哪里去了呢?

告别了迪克,奥利弗重新上了公路。眼下是8点钟光景。尽管已经走出差不多5英里,他仍然跑着跑着就到路旁的篱笆后面躲一下,生怕有人赶上来把他捉回去。一直到中午,他才在一块路碑旁边坐下来,开始盘算究竟到何处谋生为好。

路碑上的大字表明此地距伦敦70英里。伦敦,那可是个大城市。过去他常听济贫院的老头儿讲,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在伦敦压根儿不愁吃穿,在那个大都市里有的是谋生之道。对于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来说,伦敦是最合适的去处。奥利弗脑海里掠过这些以后,从地上跳起来,继续朝前走去。

奥利弗又往前走了4英里,却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才能到目的地。他顾虑重重,步伐也放慢下来,心里老琢磨自己到那儿去有什么本钱。他有一片干面包和一件粗布衬衫,包袱里有两双长袜,口袋里还有一便士。不过,对于冬天里走70英里的路,这些东西可帮不了什么大忙。但是,奥利弗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拖着沉重的双腿往前走。

一天下来,奥利弗走了20英里,饿了啃两口干面包,渴了喝几口从路旁住户家里讨来的水。夜幕降临,他拐进一片牧场,偷偷钻到一个干草堆底下,决定在那里过夜。一开始他吓得心惊肉跳,孤独的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然而,他毕竟太疲倦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简直冻僵了,也饿得熬不过去了,只好在经过的头一个村子就用那枚便士换了一个面包。他走了不到12英里,夜幕又垂落下来。他双脚肿胀,两条腿软得直打哆嗦,又在阴冷潮湿的露天场所度过了一个夜晚。天亮以后他踏上旅途时,几乎要爬着走了。

他试图向公共马车里的乘客和过往的行人讨要几个小钱,但都没有成功。要是到农户家去乞讨的话,则会被吓唬要放狗咬他。有几个村子甚至挂着油漆大木牌,上面警告说:凡在本地区内行乞,一律被送进监狱。奥利弗吓坏了,尽快离开了这些村子。

说真的,要不是碰上一位好心肠的收税员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奥利弗可能就死在大路上了。那位收税员请他吃了一顿便饭,老太太送给他一些东西,说了一大堆体贴而亲切的话语,洒下了浸满同情与怜悯的泪水。这一切都深深地印入奥利弗的心田。

第七天清晨,奥利弗一瘸一拐地走进小城巴涅特。各家各户的窗户紧闭着,街道上冷冷清清,还没有人起来做生意。太阳升了起来,霞光五彩缤纷。然而,这个孩子是多么孤独与凄凉。他坐在冰冷的台阶上,脚上的伤口在淌血,浑身沾满尘土。

沿街的窗板被一扇扇打开,窗帘也被拉了上去,人们开始来来去去。几个路人停下来打量了奥利弗两眼,有的匆匆走过时扭头看看他。没有一个人接济他,也没有人费心问一声他是怎么上这儿来的。他没有勇气去向别人乞讨,便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他蜷缩成一团,呆呆地坐在台阶上。忽然,他看到一个几分钟前从他面前走过的少年折返回来,从街对面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他也抬起头定定地注视着对方。见此情形,那少年穿过马路,缓缓地走近奥利弗,问道:“嗨,伙计,怎么了?”

这个少年同奥利弗年龄相仿,但样子却古怪异常,是奥利弗从未见过的。他长着狮头鼻,额头扁平,其貌不扬。这样邋遢的少年确实不多见,偏偏他又有一副十足的成年人的派头。他长着一副罗圈腿,一双敏锐而又难看的小眼睛。就年龄而言,他个子偏矮。一顶帽子轻巧地扣在他头上,仿佛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

“嗨,伙计,怎么回事儿?”他又问了一次。

“我又饿又累,赶了7天的路。”奥利弗回答时眼里噙着泪水。

“走了7天?”那个少年惊叫起来,“你想吃东西吗?来,我请你吃。虽然我也不宽裕,但还有一先令加半便士,足够我们吃一顿了。”

说着,那个少年扶起奥利弗,带他走进附近的一家杂货店,买了很多火腿和两磅面包,又在一家小酒馆叫了两罐啤酒。奥利弗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嗨,伙计,怎么了?”

在得知奥利弗想去伦敦,却没有钱、没有住处时,那个少年提议让奥利弗跟他一起去伦敦:“我认识一位体面的老绅士,他会给你安排住处,一毛钱也不会收你的。”

有人提供落脚的地方,这个出乎预料的提议太诱人了,让人无法抗拒,尤其是接着还有保证,说那位老绅士会毫不迟疑地为奥利弗提供一份舒适的差使。这样就使得他们的谈话进行得更加友好,更加推心置腹。奥利弗了解到,这位朋友名叫杰克·道金斯,是刚才提到的那位老绅士的得意门生。

从道金斯的外貌实在看不出他的恩人为他谋到了多少福利。但是,他讲起话来很是机敏洒脱,而且他承认自己在朋友中还有个熟悉的名号,叫“机灵鬼”。奥利弗得出结论:“机灵鬼”的天性浪荡不羁,早就把恩人的道德训诫抛到脑后去了。想到这里,奥利弗暗下决心,必须尽快取得那位老绅士的好感。要是发现“机灵鬼”果真无可救药的话,就不再与他深交,对他敬而远之。

“机灵鬼”认为天黑之后再进入伦敦市区比较好,所以当他们走到爱灵顿税卡时,已经快到晚上11点了。

奥利弗跟着自己的向导,一边走一边观察着街道两侧。这样肮脏破败的地方是他所未见过的。街道非常狭窄,泥泞不堪,空气中弥漫着恶臭味。这地方一片凄凉,唯有酒馆看起来景气一些。可是,里面也只有一些最下层的人在大吵大闹、大打出手。走过大街岔路上的一些院落时,可以看到一簇簇拥挤在一起的房屋,在那些地方,喝醉的男男女女压根儿就是在污泥中打滚。在好几户门口,一些凶恶丑陋的彪形大汉正小心翼翼地往外走,就其装束判断,就知道他们不是去干些什么好的或者说无害的事儿。

他心里正盘算着要不要溜掉,“机灵鬼”已经领着他来到菲尔胡同的一扇门前,然后拉着他进了走廊,并随手关上了门。

“机灵鬼”吹了一声口哨,又发出一个表示一切正常的暗号,楼上闪出一团微弱的烛光,随后露出一个男人的面孔。

“跟你一起的人是谁?”

“一个新伙伴。”“机灵鬼”将奥利弗推到前面,“费金呢,在不在楼上?”

“在,他在做手绢。上来吧。”

奥利弗一只手摸索着,另一只手被自己的同伴紧紧地抓着,好不容易登上又黑又破的楼梯。他的向导却轻松利落,看得出对这段楼梯非常熟悉。“机灵鬼”一把推开一间后室的门,把身后的奥利弗拉了进去。

这房间的墙壁和天花板全被尘垢染黑了,壁炉前放着一张松木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啤酒瓶,瓶里插着一支蜡烛,还有两三个锡铅合金酒杯、一块奶油面包、一只盘子。煎锅里煮着几段香肠,一个老头儿正手拿烤叉站在旁边。他裹着一件油光光的法兰绒长大衣,一头乱蓬蓬的红色头发正好掩盖住他脸上那副让人恶心的凶相。他的目光游移在煎锅和晾衣架之间,衣架上挂着很多丝绸手绢。地板上紧挨着排开几张用旧麻袋铺成的床,桌子四周坐着四五个和“机灵鬼”年龄相仿的少年,一边吸着陶制烟斗一边喝酒,一个个都摆出一副成年人的派头。

奥利弗跟着“机灵鬼”来到伦敦。

“费金,这是我的朋友奥利弗·退斯特。”“机灵鬼”介绍道。

老头儿笑了笑,向奥利弗深深鞠了一躬,又同他握了握手,表示有幸和他成为好朋友。孩子们也都跑来,争相跟他握手。特别受到青睐的是他拿着包裹的那只手,其中一个孩子甚至将手伸进他的衣袋里,大概想帮他清空衣袋里的东西,省得他就寝时再费事。

吃晚饭时,奥利弗坐在一个好位置上,老头儿特意给他倒了一杯热乎乎的掺了水的杜松子酒,叫他赶紧喝下去。没一会儿他就醉了,迷迷糊糊地被抬到麻袋床铺上,不久就陷入沉睡。

孩子们也都跑来,争相跟他握手。

第二天,奥利弗醒来时已经是上午,屋里只剩费金一人在煮咖啡。奥利弗睡眼惺忪地望着费金,还是半睡半醒的迷糊状态。他感觉费金煮好咖啡后站在那里犹豫了一会儿,又转过身来叫了几声他的名字。他没有回答,还完全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费金像是放了心,轻手轻脚地走到门边,插上门,然后从地板的暗门中取出一个小盒子,小心谨慎地放到桌子上。他拖过一把椅子,揭开盒盖,从里面取出一只亮光闪闪的金表,眼睛里闪出异样的光彩,令人恶心地咧开嘴笑起来,整个脸都有些扭曲。

“好聪明的小狗!他们没有告诉牧师东西在哪儿,也没有告发我。他们干吗要供出来?这样对他们一点儿好处都没有。真是好样的!”

费金叽里咕噜地念叨着,又从盒子里拿出很多别的东西,包括戒指、胸针、手镯以及其他几样珠宝首饰,每件都质地考究、做工精细。他满心欢喜地逐一欣赏着,然后又把它们放进盒子里。最后,他取出一个小得可以握在掌心中的东西,上面似乎刻了一些蝇头小字。他将它平放在桌子上,用手挡住亮光,专心致志地看了好大一会儿,似乎也没有研究出是什么东西,只好将它丢开,身子往椅子上一靠,喃喃自语道:“死刑真是件奇妙的事儿,死人是绝不会泄密的。对我们这一行来说,这真有好处。几个家伙一起被绞死,没有一个留下来做线人,或者变成胆小鬼。”

费金自言自语着,一双贼亮的黑眼睛漫无焦距地望着前面,转向奥利弗时,正好与奥利弗好奇的目光相遇。尽管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他却感觉到对方好像已经窥见他的秘密,“啪”的一声关上盒子,从桌上抓起一把切面包的刀子,狂暴地跳了起来。

费金逼问奥利弗一个小时以前有没有醒来,得到否定回答后,骤然恢复了常态,将切刀晃了几下,放回桌上。费金嘻嘻一笑,搓了搓手,说只不过想吓唬吓唬奥利弗,但眼睛仍然不放心地看了那盒子一眼。

得知奥利弗已经看到那些宝贝,费金脸上白了一大片,忙解释说这是自己度过晚年的一点儿财富。等奥利弗起身洗完脸回来时,桌上的盒子已经不见了。

这时,“机灵鬼”和一个叫查理·贝兹的少年回来了。四人坐下来吃早饭。

“孩子们,今天早上活儿干得怎么样啊?”费金问道。

两个孩子争先恐后地说干得很卖力,“机灵鬼”掏出两只钱包,贝兹则掏出几条小手绢。费金夸奖他们干得很好,那几样东西都是上等货色,只须用针将手绢上的标记挑掉就行了。

费金说要教教奥利弗,问他愿不愿意像贝兹那样得心应手地做手绢,奥利弗回答说自己非常乐意。贝兹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觉得这样的回答有些滑稽,指着奥利弗说他嫩得可笑,奥利弗感到有点儿纳闷。

早饭过后,收拾完毕,快活的老绅士和那两个少年玩起一个有趣而又极不寻常的游戏。游戏是这样玩的:快活的老绅士在一边裤兜里放了一只鼻烟盒,在另一边裤兜里放了一只皮夹子,在背心口袋里放上一块表,表链挂在自己脖子上,还在衬衫上别了一枚仿钻石胸针。他将外套扣得严严实实,把眼镜盒和手绢放在外衣口袋里,手里握着一根拐杖,在屋子里来回走动。他模仿老绅士们平时在街上四处行走的模样,时而在壁炉边停一停,时而在门口站一站,装作全神贯注地看商店的橱窗。每隔一会儿,他便会看看前后左右,提防着小偷,并依次把每个口袋都拍过一遍,保证自己没丢什么东西。他的一举一动滑稽和逼真极了,奥利弗笑得泪水顺着脸颊滚下来。这段时间里,两个少年紧紧尾随在他身后,每当他回过头来时,就娴熟敏捷地躲过他的视线,使他觉察不到他俩的举动。“机灵鬼”踩了老绅士一脚,又无意中踢了一下他的靴子;贝兹脚下绊了他一下,又从后面撞了他一下。只一刹那,费金身上带的所有东西就都被他们拿走了。

这套游戏反反复复玩了好多次。这时,来了两位小姐,一个叫蓓特,一个叫南希。她俩并不特别漂亮,可脸上红扑扑的,显得非常健康。过了一会儿,贝兹说要出去“遛遛蹄子”。奥利弗猜出这是“出去逛逛”的意思,因为紧接着“机灵鬼”、贝兹还有两位小姐就一起走了,那个和蔼的老头儿还体贴地给了他们一些零花钱。

“这日子可真舒坦,不是吗?”费金说道,“跟他们学着点儿,尤其是‘机灵鬼’。他以后会成为一个大人物,也会把你教成一个大人物的。”

奥利弗弄不懂,做做游戏、扒扒老绅士的衣袋,跟将来有机会成为大人物有什么关系。不过,奥利弗转念一想,老头儿的年纪比自己大好多,肯定什么都懂,便温顺地跟着他走到桌前,没多久就专心致志地埋头于新学业。

快活的老绅士和那两个少年玩起一个有趣而又极不寻常的游戏。

奥利弗只觉得掏钱包的游戏很有趣,但并没有认真思考,因此也就不知道这帮人的真实目的。很多时候,我们也会像奥利弗一样,容易被某种事物有趣或华美的外表迷惑,而看不到它的真实面目。所以,面对未知的事物时,我们要多一些思考,少一些盲目。 99vfzZz+kiCNgyuE9Wbnz+A4QvCr+tqpsfTLwUSGu1gWyKaun7wKBxvcs7Q57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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