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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是行动的引导者

人类心灵最显而易见的倾向,就是所有的心理活动都指向一个目标。因此,心灵并不是一个静态的整体,而是各种运动着的力量的综合体,这个综合体是一系列原因的结果,并且为了完成一个单一的目标而运动着。这种目的论,这种朝向目标的奋斗,是内置于适应的概念之中的。我们只能想象一个有目标的精神生活,在这个目标下,存在于精神生活中的各种活动都被引导到了这个目标上。

人类的精神生活是由目标决定的。没有人能够思考、感觉、做梦,除非这些活动自始至终都被决定、推动、修改和管理,以实现一个目标。这是由于有机体必须调整自身以对环境作出反应。人类生活的身体和精神现象就是建立在上述基础之上的。我们无法设想心灵的进化,除非它始终有一个目标,而这个目标本身是由生命的动力所决定的。我们可能认为目标本身是变化的,也可能认为它是静止的。

在此基础上,心灵的所有现象都可以看作是在为未来的某些情况做准备。在人类的心灵中,除了一种朝向目标的力量,几乎一无所有。而个体心理学则认为人类心灵的表现无一例外,都是指向一个目标的。

了解了个体的目标,也对这个世界有所了解之后,我们必须理解他的各种行为表现意味着什么,以及这些行为表现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他达成目标。尽管由于那个永恒的目标总是处在变化之中,心灵并不遵守自然法则,我们也必须知道这个人需要采取什么行动才能达到目标,就像我们知道手里的石头落地时的轨迹一样。不过,如果有人矢志不渝,始终抱定一个目标,那么每一种心理倾向都必然伴随着某种冲动,就好像它在遵守自然法则一样。支配精神生活的法则确实存在,但这是一种人为的法则。如果有人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来谈论一种精神法则,他就是被表象蒙蔽了,因为当他相信自己已经证明了环境的不变性和决定性时,他就是在暗中做手脚。如果一个画家想要画一幅画,人们会把一个以画画为目标的人所具有的态度全都归到他身上。人们预测,他将会做出所有必要的动作,带来必然的结果,就像自然规律在起作用一样。但他真的非画这幅画不可吗?

自然界的运动和精神世界的运动是有区别的。所有关于自由的问题都取决于这一点。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的确,人的意志一旦和某个目标纠缠或捆绑在一起,就会受到约束。而且,既然这一目标往往是由大环境和社会关系所决定的,那么,我们常常会觉得精神生活似乎处在不可改变的法则的统治之下,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这种看似存在的法则却无法约束那些否认和对抗自己的社会关系的人,或者说不肯调整自己以适应生活的人。这种人会以自己的新目标为基础建立一套新的法则。同样,共同体生活的法则对那些生活迷茫,并试图消除自己对同伴的感觉的人,也没有约束力。因此,我们必须断言,只有当适当的目标被设定时,精神生活中的运动才有必要产生。

反过来,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人的行为推断出他的目标。考虑到很多人都不了解自己的目标是什么,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在实践中,我们必须遵循这样的程序,才能获得人类的知识。由于同一个行为可能有很多含义,这并不总是那么简单。好在有个办法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就是收集个体的各种行为,对比之后做一个图表。首先,我们要确定个体的态度,然后找到与这种态度有关的两种行为,再根据时间差异,将这两种行为分别展现为两点,连成曲线。这种方法使我们对一个人的生活有一个完整统一的印象。 edPa36qb8ZL1CaMVGjhczvwEHDDkfDK/4JdnAPbEFOUV0uoWgYlXzsDV1oEyLV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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