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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5

公正和效果的原因

224

在《论不正义》这封信中,出现了“前人已获得了一切”这种极端荒唐可笑的原则。“我的朋友,你在山的这一边出生,所以你的前人已经拥有的一切便是公正的。”

“你为什么杀我?”

225

他在水的另一边生活。

226

“你为什么杀我?为什么!你不是在水的另一边生活吗?如果你在山的这一边生活,我的朋友,我应该就是凶手,而且用这样的方式杀害你的行为就是不正义的。但你既然在水的另一边生活,所以我就成了英雄,我这样做就是正义的。”

227

人类企图统治世界的那种天性的基础是什么呢? 依据的是每个人一时的幻想吗?那该多么混乱!依据的是正义吗?人类对它一无所知。

当然,如果他了解正义,他就不会确立这样一条在人类中最普遍存在的准则了,即每个人都应该按照本国的习俗即风土习俗行事。真正公正的光辉将会使任何一个国家臣服,而立法者也不会以波斯人或德国人的幻想和一时兴起为典范,来取代那种永恒不变的正义了。我们将会看见正义根植于地球上的所有国度和所有时代,不会看见正义或不正义因气候变化而改变其性质。纬度上的三度之差便可以颠倒所有的法理,一条子午线决定了真理。基本法实行几年以后就变了;权力有它自身的期限;土星进入狮子座,就标志着某一种罪行的开始。以一条河流为界的正义是多么奇怪!在比利牛斯山脉 这一边是真理的,到了另一边却成了谬误的。

人类承认这些习俗并不是由正义组成的,然而正义存在于自然法则之中,适用于所有的国家。如果那散播人类法律的莽撞的机会,碰巧有一条是带着普遍性的,他们就顽固地要坚持这一条了。但滑稽的是,人类的一时兴起竟有这样多的很难预测的变化,以至于这种法律根本就不存在。

偷窃、乱伦、杀婴、弑父,这些在有德行的行为中都有其地位。“因为他在水的另一边生活,虽然我和他并没有任何争执,但他的君主与我的君主不和,所以他有权杀害我。”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事情吗?

自然法则是存在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好的动机如果腐化就将腐蚀一切。我们所称之为我们自己的东西都是人为的,没有什么是我们自己的。 而人们犯罪是因为元老院和人们。 从前我们受罪恶之苦,如今我们受法律之苦。

这种混乱的结果是,有些人认为立法者的权威就是正义的本质 ,有些人认为统治者的利益就是正义的本质 ,还有人认为现成的习俗就是正义的本质 ,这是最确切的。

按照唯一的动机来说,不存在什么本身就是正义的东西,一切都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只是因为被人类接受,习俗才形成了全部的公正。它的权威的奥秘就在于此 ,无论是谁,只要把它拉回到最初的原则,便消灭了它。那些纠正错误的法律是最为错误的。那些因为它们是正义的而去服从它们的人,只是在服从想象中的公正,而非法律本质的正义;法律完全是自我包含的,它只是法律,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如果有人检验法律的动机,就会发现它是那样脆弱和琐碎,以至于假如他不习惯去思考人类想象力的神奇,他就会惊叹一个世纪的时间竟然让它拥有了这样多的夸耀和敬意。动摇已经建立的习俗,对它们寻根究底,指出它们权威和正义的缺陷,这些便是攻击和颠覆的艺术。

据说,我们应该回到国家的自然和基础的大法——那不正义的习俗已经废止了——中去。这一定是一场会丧失所有的赌博,在天平上,没有什么会是公正的。然而人们却乐于听信这些争议。一旦认识到了枷锁,他们就会马上摆脱它;而有些人就会——因为人们的摧毁,以及人们对已接受的习俗怀着好奇心去调查而摧毁了旧有的习俗——大获利益。

但根据一个相反的错误来看,人类有时会觉得自己能够公正地处理所有事情,这有很多例子。这就是为什么有一位最明智的立法者会说:为了人们好,我们就必须欺骗他们 。另一位优秀的政治家说:既然一个人对于那种可以解放他的真理并不理解,那就最好让他受骗 。我们必定看不到篡位的真理。法律一度被提倡是没有丝毫动机的,因此变得通情达理。我们必须把它当作权威的、永恒的,并且将它的起源隐藏起来,如果我们不希望它很快就毁灭的话。

228

你的、我的——这些穷人的孩子们说:“这条狗是我的。太阳下的这块地方是我的。”这便是地球上篡夺的起源和缩影。

229

当思考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应该挑起战争并杀死那么多人的时候——判处那么多的西班牙人死刑时——只有一个人是法官,而且他还是一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官原本应该是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

230

真正的法律。 我们已经没有这种东西了。如果我们有,我们就不应该认为遵从国家的道德习俗是正义的事情。正是在找不到正义的地方,我们找到了暴力,等等。

231

强势、正义——遵守那些正义的东西,这是正确的;顺从那些很强大的东西,这是必要的。正义没有权力便会无助,权力没有正义便是专制。没有权力的公正会被否认,因为总是有破坏者存在;没有正义的权力会被人指控。所以,我们必须把正义和权力结合起来,这样,就使正义强有力,使强有力的东西更正义。

正义是有争议的,权力却更容易被承认和接受。因此,我们不能把权力赋予正义,因为权力会对正义予以否定,并说它自己就是正义。如此一来,我们便不能使正义更强有力,反倒只是使强有力的成为正义罢了。

232

唯一普遍的准则,就是在普通的事件中有国家的法律,在其他事件中取决于多数。这样的结论是从哪里得出的呢?就是得自其中所具有的权力。所以,具有一种特殊性质的权力的国王,也就不听从他的大臣中的多数了。

毫无疑问,财富的平等是公正的。然而,人们无法让强权去服从正义,只能让正义服从强权。人们既然不能捍卫正义,于是就只能使强权正义化。为的是让正义和强权结合在一起,从而得到所谓至善的和平。

233

“当一个全副武装的强者保护自己的财产时,他的财产是安全的。”

234

我们为何要遵从大多数呢?是因为他们更合理吗?不是的,只是因为他们更强势。

我们为何要遵从古老的法律和意见呢?是因为他们更正确吗?不是的,只是因为它们是独一无二的,可以消除我们之间分歧的根源。

235

……这是强势而非习俗的效果。因为那些有创造能力的人是罕见的;大多数人都只能跟从别人的意见,并且拒绝把荣誉给予那些创造者——他们以自己的发明来追求荣誉。如果有创造者坚持要获得荣誉,并轻视那些没有创造能力的人,后者就会给他们冠以种种可笑的称谓,并且打他们一顿。因此,但愿人们不要以聪明自诩,或者但愿他能知足。

236

强势是世界的统治者,而不是意见。——但意见会利用强势。——是强势制造了意见。亲切在我们的观念中是美好的。为什么?因为那想要在绳索上跳舞的人是孤独的 ,而我却可以聚集一帮乌合之众来说它不好看。

237

维系人们彼此尊敬的绳索,一般说来是必需的。因为没有人不希望统治别人,但又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得到,只有某些人才可以,所以就会有不同的级别。

那么,让我们来想象一下我们的社会是如何构建的。人们无疑会互相争斗,直到部分强者战胜了弱者,于是便确立了统治的一方。这一点一旦确定,统治者便不希望再有纷争了,便规定他们手中的权力要按他们的意愿传承下去。有的是把它付之于人们的选举,有的则付之于世袭的延续,等等。

想象力正是在这点上开始扮演它的角色。从古到今,都是强势在制造事实;现在则是强势被想象力固定在了某一方,在法国是在贵族中,在瑞士则是在平民中,等等。

这些维系人类个别个体的彼此尊重的绳索,其实是想象力的绳索。

238

瑞士人当被人称为贵族时,会觉得受到了侵犯,他们要证明自己是真正的平民,为的是让人认为他们有担任要职的资格。

239

因为强势统治着一切,它们随时随地都在,所以王公贵族和达官显贵都是实在的 和必要的。但既然只是幻想才使一个人成为统治者,所以原则就不是不变的,它很容易变化无常,等等。

240

大臣们优雅严肃,又衣着华丽,因为他们的地位是不真实的。国王却不是这样,他有权力,不用依靠想象力。而法官、医生等,都仅是想象力而已。

241

我们总是看到国王们身边有着卫兵、鼓乐、官员,以及各种机械式的能引起尊敬和畏惧的随身附属品,这种习惯使他们的面容——即便有时只看到他们本人而没有这些扈从——极具威严,使他们的臣民心生尊敬与畏惧;因为我们在思想上无法将他们本人和我们经常看到的与他们相联系的周围环境分离。世人相信这种作用是出自一种天然的力量,而不知道它是习惯的效果,从而有“他的面容表现着神性的特征”这样的话,等等。

242

正义——正如习俗决定了令人赞同的事

243

国王与暴君——我也要将我的想法隐藏。

我将小心翼翼地对待每次旅程。

创立的伟大,尊重创立。

伟人的愿望是有使人民幸福的能力。

富足的财产才能慷慨地施舍。

每种事物的价值都需要被探求。有能力去保护是权力的价值。

当暴力攻击了一个苦难的人时,当一个私人卫兵摘下首席法官的方帽子并将它扔到窗外时

244

在意见和想象力基础上建立起的国家能统治若干个时期,这个国家充满生气,并且是自愿的;而在强势之上建立起的国家却能永远地统治下去。这样,意见就是世界的女王,而强势就是世界的暴君。

245

正义就是那些已确立的东西。因此,我们确立的所有法律就无须通过检测而被认为是公义的,只要它们被确立了。

246

人们的正确意见——内战是最大的灾难。 假如我们要论功行赏的话,内战就是无法避免的。因为所有人都会说自己应该受到奖赏。我们必定会害怕这样一种灾难:一个傻瓜根据出生权利而继承了王位。然而这种灾难还不是很糟糕,也不那么绝对。

247

效果的动机——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人类并不要我尊敬一位身穿绫罗绸缎,有七八个侍从相随的人。为什么?如果我没有给他行礼,他会毒打我一顿。这种习俗就是暴力。正如一匹马装备得比另一匹马更好一样!蒙田竟没有看到这里的不同,居然赞叹我们发现了这一点,还追问了原因,真是愚笨。他说:“的确,为什么出现它……”

248

人们的正确意见——打扮得整洁漂亮并非全都是可笑的,因为它至少证明许多人在为自己工作。他用他的发型来显示他有用人、香水匠等,他用他的条纹花边来显示他有丝带、饰品等。它不单是肤浅,也不单是表面地显示他有许多的人手可以命令。 一个人的侍从越多,他就越强势。精心打扮就是在显示他的力量。

249

尊重也就是说:“给你添麻烦了。”这明显是多余的,但却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这就是说:“我其实是在麻烦我自己,如果你需要的话。虽然它对你没用,我仍要这样做。”尊重还能起到辨别伟人的作用。如果尊重可以通过坐在扶手椅上实现的话,我们就要向所有人表示尊重了,这样也就没有任何区别了;但既然它让我们觉得麻烦,我们就能很好地辨别它。

250

他有四名侍从。

251

我们辨别人时依据的是外在的表现而非内在的品质,这样做是多么恰当啊。我们两个人谁有优先权呢?谁应该让步呢?谁最不聪明呢?然而,我和他同样聪明。我们将在这些问题上争执不休。他有四名侍从,而我只有一名。这是可以看到的,我们只要数一数就能知道。于是需要让步的就是我。假如我仍要争论,那我就是笨蛋了。我们用这样的方式和平共处,这便是最大的快乐。

252

世界上最没道理的事,能够由于人们的不守规则而变得合情合理。恐怕没有比选择一位王后的长子来统治国家更没道理的事了吧?我们是不会选择一位出身最好的乘客来当船长的。

这种法则不仅荒谬可笑,而且不公正;但由于人就是这样,而且总是这样,所以就变成合乎情理而又公正的了。因为人们要选择谁呢?是最有德行、最有能力的人吗?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最有德行且最能干的,所以我们会马上大打出手。那么,就让我们把这品质附加在某些无可争辩的东西上吧。这是国王的长子,这是非常明白、没有争议的。理智不能做得更好了,因为内战是最大的灾难。

253

看到自己的伙伴受人尊敬,孩子们十分惊讶。

254

贵族的身份有很大的优势。它让一个人在年满18岁后便进入上流社会,被人认可,被人尊敬,就像别人却要到50岁之后才配得上的那样。这样他就不费吹灰之力地赚到了30多年。

255

什么是自我?假设一个人临窗站立,眺望路过的行人。如果我刚好经过这里,我能说他站在那儿是为了看我吗?不能,因为他并未特别想看到我。但是,由于某个女人美丽而爱她的那个人,是真的爱她吗?不是的,因为天花——可以破坏美丽但又不使人死亡——就可以使他不再爱她。

而且假如有人因为我的判断、我的记忆而爱我,那他并不是真的爱我,因为我可以失去这些品质而不丧失自我。如果这个自我没在身体中,也不在灵魂中,那么,它在哪里呢?因为这些品质会消失,所以它们并不能构成自我,但如果没有了这些品质,我们该怎样去爱我们的身体或灵魂呢?因为不管一个人的灵魂里有什么样的品质,我们都去爱他抽象的灵魂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公正的。所以,我们从来都不是在爱一个人,而只是爱他的某些品质而已。

那么,对于那些因地位和职位而受人尊敬的人,我们就不要加以嘲笑了。因为我们之所以爱一个人,只是因为那假借的品质罢了。

256

人们有着特别正确的意见,例如:

1.宁愿选择消遣、狩猎,也不选择诗。那一知半解的学者们对此加以嘲笑,并且洋洋自得地处于世间的愚人之上。但由于一个人们无法完全了解的原因,人们却是正确的。

2.用外在的标志来辨别人,如出身或财富。世人们再次高兴地指出这一点是多么没有道理,但这一点却又是特别有道理的。嘲笑年幼国王的人都是野蛮的人。

3.受到侵犯就挥出拳头,那样地重视荣耀。但因为还有与之相结合的其他必需的好东西,所以它是很值得向往的。一个人被打击却不因此怀恨,那就是一个被辱骂和轻视压垮了的人。

4.努力追求不确定的事情;要在海中航行,要在冲浪板上行走。

257

蒙田错了。只因为习俗是习俗,人们才遵守它,却并非因为它是合理的或公正的。然而人们却仅仅因为相信它是正义的而遵守它。否则,即便它是习俗,人们都不会遵守。因为人们只听从理智或正义。缺少了这些东西,习俗就成了专制。但理智和正义的王国并不比欢乐的王国更专制。对人类而言,它们都是自然的原则。

法律和习俗是准则,所以遵守它们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应该明白,在这其中并没有引入任何的真理和正义,对这些我们什么也不知道,所以我们必须遵守那几乎为人所接受的习俗。用这种方法,我们永远不会和它们分离。然而人们无法接受这样的说教。并且,既然他们认为真理是可以被发现的,并且存在于法律和习俗之中,所以,他们相信法律和习俗,因它们的古老性而将它们当作真理,而不仅仅是不具有真理的权威的证据。所以,他们遵守法律,但如果这些法律被证明是毫无价值的,他们就有背叛它们的可能。从某个角度来看,这一切都能被察觉到。

258

不正义——对人们说法律是不公正的是危险的。因为人们之所以遵守它,就是因为认为它是公正的。因此,有必要同时告诉他们,他们必须遵守它,因为它是准则,就和他们必须服从长辈,只是因为长辈是长辈,而并非因为长辈是公正的一样。如果公正能很好地为人所理解,并且使人明白什么是公正的确切的定义,那么,用这样的方法就能防止所有的暴动。

259

世人对各种事物都有一个非常好的判断,因为他们处在一种天生的无知之中,而这便是人的真实状态。 科学研究中有两个相互接触的极端:一个是所有人都发现自己生来就是纯粹自然无知的。另一个是伟人们所到达的极端,人类所能知道的一切他们都经历了,最终发现自己什么也不知道,于是便回到了他们出发时的那种同样的无知。但这种无知意识到了他自身的博学。那些处于这两者之间的人,脱离了天然的无知却又不能到达另一个极端,这种高傲的知识他们也得到了一些,便假装是智者。这些人扰乱了世界,对所有事物都不能很好地判断。普通人和智者构成了世界,这些人却藐视世界,世界也藐视他们。他们对任何事情都不能很好地判断,而世人却能很好地判断他们。

260

效果的原因——从同意到反对的不断变化。

我们已经证明了人是愚蠢的,依据的是人们对那无意义的事物所做的评价。但所有这些观点都被推翻了。接下来,我们又证明了这些观点都是特别正确的,但既然所有的这些虚假都能找到很好的根据,那么人们就不像所说的那么愚蠢了。这样我们又将那种推翻了人们的观点的观点推翻了。

但现在我们必须将这个最后的命题推翻,为的是说明“人们是愚蠢的”这一说法仍然是正确的,虽然他们的观点是充分的。因为他们并未在真理所在的地方认识到真理,而是将真理放在了它所不在的地方,所以他们的意见常常是非常错误和非常不健全的。

261

效果的原因——有这么多的东西被我们认为是美好的,原因就在于人类的脆弱性,就像弹琵琶,而不善于弹琵琶是坏事,它之所以只是一件坏事,就是由于我们的脆弱。

262

国王的权力是以人民的理智和愚蠢为基础的,尤其是以人民的愚蠢为基础。世界上最伟大、最重要的事情竟是以脆弱为基础的,而这个基础又确凿无疑是令人惊讶的。因为没有什么比人类永远是脆弱的这一点更加确定的了。那以充分的理智为基础的事物却是异常薄弱的,比如对于智慧的评价。

263

我们所能想到的只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穿着学究式的宽大袍子。他们是忠厚的人,而且也像其他人一样同自己的朋友欢笑,他们是在娱乐中写出他们的《法律篇》和《政治学》作为消遣的。这是他们一生中最不哲学的部分,也是最不严肃的部分;单纯的、宁静的生活是最哲学的部分。假如他们写的关乎政治,那便像是在给疯癫的人制定规则;假如他们装作是在谈论一件伟大的事情,那是因为他们知道听他们讲话的那些疯子都以为自己是国王或君主。他们投入自己的原则中,为的是尽量将这些疯狂降低到无害的程度。

264

暴政在于渴求获得普遍的、超出它自身范围的统治权。

强势、公平、明智、虔诚,各有其活动范围,都只在自己管辖的场所中活动,而不在其他地方。有时它们会碰到一起,强势和公平就为了看谁是主宰而愚蠢地争斗,因为它们的主宰权是属于不同种类的。它们并不了解彼此,它们的错误在于企图统治所有的地方。但这点是无法做到的,即便是权力本身也无法做到(它在智者的王国中没有丝毫用处),它只不过是外在的行动的霸主罢了。

暴政——因此这些表达就是错误的、专横的:“我是公平的,所以必须害怕我。我是强势的,因此必须喜爱我。我是……”

暴政就是希望用一种方式得到我们需要用另一种方式才能得到的东西。对各种不同的报酬我们应尽不同的义务:对快乐要尽爱的义务,对强势要尽畏惧的义务,对博学要尽信任的义务。

我们必须尽这些义务。拒绝这些义务是不公平的,要求其他的也是不公平的。所以,“他不强势,所以我不需要尊重他;他没有能力,所以我不需要惧怕他”这样的话是错误的、专横的。

265

难道你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些人,为了抱怨你对他们的漠视,就给你列举了许多有地位的人都是尊重他们的?对此,我在给他们的回答中反击他们:“给我展现一下这些有地位的人尊重你的地方吧,那么我也会同样尊重你们。”

266

效果的原因——欲望和强势是我们一切行为的根源:欲望引起了自愿的行动,强势引起了不自愿的行动。

267

效果的原因——那么,所有的世人都处于妄想中这一说法就是正确的。因此,虽然人们的意见是正确的,但在他们的构想中的意见却是不正确的,因为他们认为的真理并不在真理所在的地方。真理的确是在他们的意见中,但却并不在他们设想的那一点上。(因此)我们应该尊重贵族,但并非因为他们的出身是真正优越的,等等。

268

效果的原因——我们必须将我们的想法隐藏,并用它对所有的一切进行判断,但同时却要说得和别人一样。 pa9ennrI0K+bYHn3unfitID4q7XM2YOyxIGMNRQcpTbXGHn+u1Hta6mqTtTg/H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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