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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2 驳斥错误的思维方式

仅仅意识到错误的思维方式并不够。下面我将讲解强化心理韧性的第2个步骤——驳斥错误的思维方式。驳斥指的是在彻底进行反驳的同时加以否定。要战胜压力,仅仅觉察到产生压力的错误思维方式是不够的,彻底将其击垮非常重要。接下来,笔者将讲解驳斥与否定错误思维方式的方法。

错误的思维方式有缺乏论据且凭经验难以验证的特点,而且认定消极结论“非常绝对”。也就是说,我们要对错误思维方式的不合理性进行彻底驳斥。错误的思维方式一般具有以下4个不合理的特征:

◆ 不合逻辑

◆ 无法证实

◆ 不实用

◆ 不灵活

从这些方面入手对错误的思维方式进行彻底否定,对于战胜压力格外重要。

图17 错误的思维方式的四个特征

方法一:驳斥错误的思维方式缺乏论据,不合逻辑

错误思维方式的不合理性往往在于找不到确切的论据支撑,也就是在逻辑上存在巨大跳跃。

例如,我们可以思考一下“我必须是完美的”这一典型的“必须”型思维方式。究竟为什么非完美不可呢?“最好可以完美”的理由应该很多,可是无论罗列多少完美的好处,或者反过来罗列不完美的坏处,要求自己“不完美绝对不行”的理由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只要刨根问底地思考就会发现,其实这不过仅仅说明了完美很理想和令人向往而已。

能不能做到姑且不论,追求完美本身并不是坏事。有时我们或许可以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找到满足感。通过追求完美,任务完成的质量得到质的提高也是非常有可能的。这样一想的话,完美状态的确令人向往。

在个别事例当中,或许还有其他追求完美的好处。例如,有可能会受到上司与同事的高度赞赏,有望提前晋升,加薪也说不定。追求完美的好处越大,其令人向往的程度也就越高,这是事实。那么,这种令人向往的程度高涨到什么程度,才能成为要求自己“必须完美”的理由呢?答案是“永远不能”。不过是令人向往的程度持续提高而已,只要本人不下决心,“令人向往”是不会自然而然转换为“必须”的。无论完美是多么令人向往,逻辑上都不会导出“因此必须完美”的结论,“必须”并不在“令人向往”的延长线上。二者之间缺乏逻辑上的归结关系(英语叫作non sequitur,不合逻辑的推论),完全是两码事。所以,“完美非常令人向往,所以‘必须’完美”的想法,存在巨大的逻辑跳跃。

远藤(52岁,男性)是某综合商社服装部门的负责人,他性格当中有强烈的完美主义倾向。特别是他有强烈的“必须”型思维方式,认为“决定了的事情必须绝对遵守”。受这种错误思维方式的影响,远藤给自己制造了巨大的压力。下面是虚构的远藤与笔者的对话。

高杉: 远藤先生,为什么决定了的事情就必须要遵守呢?

远藤: 这还用说吗?对职场人士而言,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高杉: 为什么是理所当然的呢?你能解释一下其中的理由吗?

远藤: 理由说起来那可太多了。如果决定了的事项得不到遵守,那么组织的秩序就可能无法维持下去,业务流程也会出现堵塞,结果就会给其他部门添麻烦,估计对业绩也会有不良影响。只要大家都认真遵守规定事项,那么组织的秩序就能得到保证,业务效率也能提高,对业绩也有正面影响,所以一旦决定了的事情绝对要得到遵守。

高杉: 原来如此,决定了的事情得不到遵守的话,也许确有坏处。不过,即便如此,为什么是“必须”遵守呢?我认为说得到遵守是一种“令人向往”的状态可能更为确切。

远藤: 是的,所以决定了的事情必须得到遵守。

高杉: 您认为得到遵守是非常理想的,所以人们必须遵守,对吧?可是,您不觉得这个逻辑存在很大的跳跃吗?无论怎么罗列论据,只不过是使决定事项得到遵守的好处有所增加,仅仅是其令人向往的程度增加而已,并不能导出要“必须遵守”这一结论。

远藤: 哦。原来我是把原本仅仅非常理想的状态当成了必须达到的状态。

其他我们可以想到的错误的思维方式也只是自己断定“糟糕透了”“无法忍受”“绝对不好”而已,并没有确切的证据,这其中都存在逻辑的跳跃。

情况变得更糟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不过,就算很多糟糕情况都赶在一起变得“非常糟糕”,“最糟”的状态在逻辑上也是不存在的。补充一句,就算可能有更糟的情况、更差的情况,“最糟糕”“最差劲”的事情在逻辑上也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不过是自己单方面如此认定而已。

同样,人们有时会陷入“难以忍受”的境地。然而,这也不过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设定的“难以忍受”的标准,在逻辑上确定什么“无法忍受”是非常困难的。

寻找恶人的“指责/自卑”型思维方式也不符合逻辑。无论怎样罗列恶人的坏处,要证明其百分之百不对,在逻辑上也是办不到的。所以在逻辑上下结论,认为某人或某事“绝对不好”是不可能的。

图18 从逻辑性对错误的思维方式进行驳斥

方法二:驳斥错误的思维方式凭经验无法证实

错误思维方式的缺陷在于,这些想法无法凭经验加以证实,也就是不现实。“我很完美”这件事,无法凭经验得到证实。无论怎么考虑,只要是活生生的人,那就不可能是完美的。大家迄今为止遇到过完美的人吗?

“这样准备就完美了”,“我完成了完美的演示”,“刚才的击球很完美”,“他的击球姿势很完美”,等等,我们很容易脱口而出。然而,是否真的完美,无法通过经验加以证实,因为凡事都有改进的空间。

其次,思考一下“耐性缺乏”型思维方式,有趣的是,当事人说着“已无法忍受”,可事实上还在忍耐,他正在证明自己能够承受。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认为,说“已无法忍受”,只不过是自己如此确信而已。此外,不管自己还是别人,认定某事百分之百不好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某人采取了某一不好的行为,也无法通过经验证实他百分之百一无是处。

以某一特定行为为基础评价某个人的全部,堪称“过度一般化”“贴标签”。同样,百分之百令人绝望的情况在现实中也很难想象。假设你现在正感到绝望,那也不过是你自己这么认为而已。

在对这些个别事例与现象进行证实的同时,仔细品味事例与现象的联系,即因果关系能否通过经验加以验证,这一点也十分重要。

根本(33岁,女性)是一家金融机构法人事业部的营销人员。在与重要客户协商的时候,她在最开始的协商现场开启了如下错误的思维方式:

“谈判对象自始至终眉头紧锁,看来谈判肯定破裂。这样一来我的职业生涯也就完了,无论如何务必要让谈判取得成功。”

让我们从实证性上验证一下她的思维方式。首先,谈判对象始终眉头紧锁,谈判就注定破裂吗?二者根本没有必然的关联,没准儿对方负责谈判的人天生就愁眉苦脸呢。

再者,谈判破裂就会断送职业生涯吗?不得不说概率很小。究竟所谓的“职业生涯结束”指的是什么样的情况呢?例如:在公司里的名声下降,被降级调职,弄不好的话会被解雇,等等?我们当然无法否定糟糕情况发生的可能性,然而还不至于让职业生涯就此终结,可能还有挽回的机会,也可以换一份工作,从破裂的谈判中应该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只要自己不放弃,职业生涯就不可能终结。

最后的“无论如何必须让谈判取得成功”这一部分,属于前面已经说过的逻辑上的跳跃。从逻辑上思考,归根结底只是谈判成功非常“令人向往”,一定要促使其成功的理由并不存在。

图19 从实证性上对错误的思维方式进行驳斥

方法三:驳斥错误的思维方式不实用

错误的思维方式更大的缺陷在于,这些思考缺少实用性。因为,我们无论拿出哪一个错误的思维方式来观察,如果问当事人能否因此变得幸福,答案都只能是“不能”。

例如,假设我要求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储蓄100万日元”。此时,如果存款在100万日元以下,我就不幸福了吗?就算存到了那么多钱,也很可能会担心万一钱丢了怎么办、花完了怎么办,总之就是难以感到幸福。

另外,如果有了“耐性缺乏”型思维方式,就很难去想“再稍微努力一下”,而是会有“忍耐不下去,不干了”“受不了了,放弃吧”的想法,容易在成功之前放弃努力。结果目标反而变得难以达成。

又假设抱有“某某不对,饶不了他”的“指责/自卑”型思维方式并因此单方面谴责别人,受到谴责的人很可能会采取缺乏理性的反击,从而使情况进一步恶化。如此一来,状况就很难改善了。

如果绝望、悲观地认为“没戏了”,就懒得采取措施改善状况,不好的状况会持续下去,问题也无法得到解决。

总之,无论是持有哪种错误的思维方式,保持幸福的状态和变得幸福都将十分困难。因为坏的思维方式有不实用的缺陷,无法带来好结果。

而在有的场合,即使有些说辞不合逻辑,或者不具备实证性,只要有实用性就可以了。幼儿园的园长在运动会致辞中经常会这样说:

“大家人品好,所以今天天气才会这么好。”

从逻辑性与实证性上来说,我认为这种说法存在问题,但因为其内容积极向上,所以从让运动会参加者心情愉悦的角度来说,非常实用。我们还可以认为,只要结果有实用性就没问题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图20 从实用性上对错误的思维方式加以驳斥

方法四:驳斥任何一种错误的思维方式都是绝对的确信

除了缺乏论据、难以证实、缺少实用性之外,错误的思维方式还有一个共同的缺陷,那就是当事人会在无意识当中对错误的思维方式抱有强烈的自信,认为“绝对如此”。

科学的思考包括一种“假说思考”。所谓“假说思考”,指的是不将自己的主义与主张绝对化,而是将其看作假定真理的态度。自己的主张归根结底只是假定真理,所以持此种态度者在颠覆性事实出现的时候,会谦虚地对其加以承认。采取这种态度相当需要勇气。

反之,绝对的确信则是站在假说思考的对立面。就算与自己确信的内容不相容的事实一个接一个出现,也会出于不愿承认自身错误的自我防卫本能而顽固地持续对其加以否定。

不过,否定绝对的确信,并不是连强烈的信念也加以否定。风险投资企业在选择投资对象的时候,必定会对投资对象的总裁进行采访,为的是判断总裁的素质。此时会试探对方对商品的优点、服务的领先性等方面是否存在“肯定可以一帆风顺”“不可能失败”这样的自信。有这样的自信,才会为之积极地努力,因而进展顺利,这有些自我预言式的意味。因此,归根结底,就像前面提到的园长的例子一样,只要内容积极向上,“确信”有时也没什么不好。

不过,就算积极向上,过于确信也是值得商榷的。企业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总裁的“过度自信”。过于积极确信“本公司的技术最棒”,因此在产品设计上不够用心,从而卖不出去,或者由于过分确信“此服务独一无二”而在营销方面消极懈怠的事例并不少见。

图21 从灵活性上对错误的思维方式加以驳斥

关于驳斥的例子

为了磨炼驳斥错误思维方式的技巧,下面我将通过具体的例子进行讲解。每个例子都将从逻辑性、实证性、实用性、灵活性4个角度对错误思维方式的缺陷进行驳斥。

吉田(26岁,男性)在一家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市场营销企划部工作。经过分析我们得知,他有一种“同事绝对不可以批评我”的强烈的“必须”型思维方式。

从逻辑性上进行驳斥: “不可以遭到批评”的想法只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究竟凭什么就容不得别人批评呢?确实,不被批评的好处很多,遭到批评的坏处同样也很多。即便如此,也没有“不可以被人批评”的理由,仅仅意味着不被批评非常“理想”而已。“不可以遭到批评”这种“必须”型思维方式存在巨大的逻辑跳跃。

从实证性上进行驳斥: 现实一点考虑,完全不被别人批评的情况真的可能存在吗?从经验上来说,这是非常难以想象的。不允许别人批评的独裁者支配的社会自当别论,只要是允许自由表达的社会,任何人都会被其他人批评。可以说,这种状态才是理所当然的。当然,笔者认为,不受批评总是令人向往,但“不可以被别人批评”这种绝对要求值得商榷。

从实用性上进行驳斥: “同事绝对不可以批评自己”的想法对于人生真的有帮助吗?通过别人的批评,我们还可以对自己没注意到的地方进行学习。也就是说,被人批评自然也有好的地方。另外,不能接受同事批评自己的人,一旦真的遭到批评,可能就会因此怨恨对方。这样等于是在树敌,绝对称不上是明智之举。

从灵活性上进行驳斥: 以提出绝对要求的“必须”型思维方式为首,错误的思维方式几乎都是一厢情愿的。通过从逻辑性、实证性、实用性等观点探究绝对要求的不合理性,将一厢情愿的想法作为相对性的假说来看待才是更为合理的。希望在出现与深信不疑的想法相反的事实时,人们可以虚心地接受。 siWuvchvbci8NKcCF/JcJUMN02GZh8ESuD3JKdtHg228WrzxmEH3xwEmAKURQn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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