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2008—2009年,香港开始了高中课程改革。在这次改革中,高中原有的课程架构和各门课程的内容设置及评核方式都有了很大的变动,新高中音乐课程也在这期间开始推行。时至今日,新高中音乐课程已经实施了近十年,课程的普及情况、实施情况和高中音乐教师对新课程适用性的反馈都需要进一步的探索。本文笔者结合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的数据统计等官方文件和笔者开展的有关新高中音乐课程实施情况的调查发现,新高中音乐课程的实施现状并不理想:香港大部分高中都不为学生提供音乐选修课,许多在高中执教的音乐教师也对新课程的内容设置和音乐文凭考试的考核方式存在不满,教师普遍在教中国器乐、中国粤剧音乐和音乐创作时感到棘手。
关键词: 音乐教育 香港高中音乐课程 课程改革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社会发展对于所需人才的专业能力、综合能力也有了新的标准和要求。为了给香港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2000年香港开始进入教育改革时期。这次教改使得香港原有的教学体制、各学科的教学目标、课程架构、内容设置以及考核方式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尤其明显地体现在香港高中课程的改革上。在香港教育改革中,原来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延长至十二年。由2008—2009学年起,所有香港公立高中都开始向学生提供免费的高中教育(香港教育局,2017),新高中音乐课程也在这个时期开始推行(课程发展议会&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5)。截至2016年,新高中音乐课程已经实施了八年,本文将会结合新高中音乐课程的教学指引、中学文凭考试考核大纲、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历年来的中学文凭考试数据统计报告等官方教育文件以及笔者2016年开展的有关新高中音乐课程实施情况的调查结果来对香港新高中音乐课程的革新内容和在过去八年的实施概况进行汇报,讨论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
新高中音乐课程的革新主要体现在课程架构、教学内容和考核标准方面。首先,在修读方式上,香港的高中教育不再将学生分为文科班、理科班、工科班和商科班。学生除了需要修读中文、英文、数学和通识教育四门核心课程外,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从二十门选修课中另外选择两到三门修读,音乐就是这二十门选修课中的一门(课程发展议会&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5)。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香港高中都会开设音乐这一选修课程,《高中课程指引》(课程发展议会,2009:9)指出,“根据学生的选择、人力资源及学与教空间等因素,设有12至15班高中的学校,平均可开设10至12个选修科目供学生修读”,所以是否开设音乐作为选修课主要仍由高中自主决定。另外,绝大多数高中生会在高三参加评核其学业程度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评科目包括四门核心课程及学生在高中期间学习的选修课程,学生在文凭考试中的表现会用五个等级来进行评定,第五级为最高级别,低于一级则不予评级。无论是核心课程还是选修课程,在文凭考试中并没有分数比重上的差别。也就是说,学生在文凭考试中的音乐测评成绩与中文、英文的测评成绩对于学生总成绩的影响力几乎一致(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7a)。学生在文凭考试中取得的成绩会直接影响到他们是否能顺利进入自己理想的香港高校,修读自己心仪的专业。
新高中音乐课程在教学内容上也进行了调整。作为香港教育改革“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工作重点,新高中音乐课程延续了“首个五年计划”中确立的基础音乐教育 的学习目标,但是在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有很大区别。新高中音乐课程主要包括聆听、演奏、创作三部分。聆听部分涉及的音乐类型包括西方古典音乐、中国器乐与戏曲、香港本地与英美流行音乐,涉及的音乐元素包括音高、时值、力度、速度、音色、织体、和声、调性、曲式结构、记谱法、乐种和音乐风格。演奏部分需要掌握的技能包括演奏的音准、清晰度、准确性、流畅性、情感表达、速度处理、力度处理、风格演绎、合作性等。创作部分需要掌握的技能包括音乐意念的发展、媒体应用、音乐元素的运用、风格的一致性和记谱法(课程发展议会&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5)。值得一提的是,新高中音乐课程并没有规定统一的音乐教材,只在教学指引中列出了教学参考书目。音乐教师需要根据课程指引中划定的教学范围和中学文凭考试大纲自行准备教学材料。
另外,香港高中音乐课程的革新还体现在音乐文凭考试的考核形式上。文凭考试的考试内容分为必考和选考两大部分:聆听、演奏Ⅰ和创作Ⅰ为必考部分,专题研习、演奏Ⅱ和创作Ⅱ为选考部分,学生只需在选考部分选其中一项进行测评即可(课程发展议会&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5)。具体的测评内容和分值比例如下:
表1 香港高中音乐文凭考试的考核形式
另外,学生的中学文凭考试包括三种评核方式:公开试、校本评核和校外评核,到目前为止,音乐文凭考试还未开始实行校本评核。学生的文凭考试成绩由公开试和校外评核成绩组成(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5)。
结合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近年来对于中学音乐文凭考试报考情况的数据统计和笔者进行的相关调研可以发现,新高中音乐课程的实施现状不算十分理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查阅考评局近几年发布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报考统计资料可以发现,在可供学生选择的二十门选修课中,音乐算得上是“冷门”科目,每一年报考音乐文凭考试的学生人数都不多,且近年来有隐隐下滑的趋势。以2016年中学文凭考试为例,2016年全港共有来自445所高中的67989名考生参加了文凭考试,其中只有来自73所学校的203名考生参加了音乐这一科目的测评,报考人数不足考生总数的0 3%(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7b)。从这一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由于高中可以自主决定开设哪些选修课程,目前开设音乐选修课程的学校不足学校总数的两成;在每所提供音乐选修课程的高中里,平均每年仅有2~3名学生选修了音乐课。不少目前执教新高中音乐课程的教师在采访过程中都提到了联校课程:鉴于每所学校选修音乐课程的学生人数不多,为了能够节约新高中音乐课程教学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投入,在地理位置上临近的几所开设音乐选修课的高中会将同年级选修音乐课程的学生集中起来统一进行授课。现在,联校课程是新高中音乐课程的主要授课形式。一般来说,为了不打扰各参与学校的日常课程安排,以联校形式开展的高中音乐课一般都安排在周六。
前不久考评局发布了2017年中学文凭考试报考统计报告,共有61561人报考,其中报考音乐文凭考试的考生只有172人,占考生总人数的0 28%(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7c)。综合几位高中音乐教师的反馈,新高中音乐课程选修率低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新高中音乐课程与大学音乐课程的衔接存在问题。
目前,在香港各大高校的音乐专业本科招生政策中并不要求报考学生需要具有在高中选修音乐的学习经历。如果考生曾经在英国皇家音乐学院音乐等级考试(ABRSM)或其他同等类型的音乐测评中获得过不错的演奏成绩和乐理成绩,且在入学面试时有不俗表现,那么即便他没有在高中选修音乐,依然可以顺利进入大学修读音乐专业。与之相反的是,各大高校的医学、化学、物理类专业一般都要求报考该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在高中学习相关学科的学习经历且在文凭考试中有不错的单科成绩。因此,在香港高中教育中,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都是选修课程中的热门,而想要在大学修读音乐专业的学生却未必会在高中阶段选修音乐。
(2)新高中音乐课程的难度让学生望而却步。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受访音乐教师都反映新高中音乐课程的授课难度大,考试要求过高,取得好成绩并非易事,甚至一些被老师认为资质和能力都不错的学生在音乐文凭考试中的成绩也都不尽如人意。所以,一些想要进入大学攻读音乐专业的高中生宁愿在高中时期选修更有把握在中学文凭考试中拿到好成绩的学科。
(3)高中音乐课“门槛高”。
虽然除了四门核心课程之外,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来选择选修课程,但是在许多开设音乐选修课的高中里,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有选修音乐课的权利和机会。由于考评局(2015)在音乐文凭考试“演奏I”和“演奏Ⅱ”的考核中都设定了最低演奏难度要求,且教师们发现发展学生音乐创作能力的前提是学生要具备良好的音乐理论基础。因此,很多学校都提高了选修音乐的门槛,如果学生在选修音乐之前不具备与ABRSM六级相若的演奏水平和ABRSM五级的乐理水平就没有选修音乐的资格;而在某些生源较好、学术成绩较为优异的高中,如果学生在选修音乐之前不具备ABRSM八级的演奏水平和在高三之前考取ABRSM乐理八级的音乐能力都不允许选修音乐。正因为如此,据教师们反映,超过九成参加音乐文凭考试的考生在选考部分选择了“演奏Ⅱ”,而且大部分考生都选择了申请豁免考核,改用自己在ABRSM中考取的音乐演奏成绩对换相应的分数。
在本研究中,大多受访高中音乐教师都反映新高中音乐课程的授课难度很大,对于学生和老师来说都是不小的挑战,可以称得上是时间短、任务重。在采访过程中,教师们提及最多的困难就是教学内容太过庞杂。举例来说,聆听部分只占音乐文凭考试总成绩的40%,它的考试范围却非常广,既包括多个音乐时期各种音乐类型的西方音乐作品、多种类型的中国器乐作品,也包括粤剧音乐和本土及英美流行音乐(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5)。聆听部分的考核形式和内容都非常多样化,有简答、选择、配对等各种类型的考题,考试的内容涉及各种音乐元素,考核的问题可能涉及某种乐器的演奏技巧或粤剧当中的某种节奏类型,也有可能涉及某首音乐作品的曲式结构或配器手法。面对这种难度的考试,即便是具备很好演奏技能和理论基础的学生也会倍感压力,由于学生平时所接触的音乐作品大多都是与自己所学乐器相关的作品,对除自身所学乐器以外的音乐作品并不熟悉。因此老师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争取让学生对每一种需要考核的音乐类型都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这不但考验教师音乐知识的全面性和综合性,也考验教师的课程规划能力,以及教学素材的收集整理能力。
第二个突出的困难就在于学生和教师都需要适应新的考核方式。文凭考试的考核方式与以往师生习惯的考试方式有很大分别,据教师介绍,学生比较习惯于通过老师派发的讲义和在课堂上圈定的学习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以应对考试,如果学生能够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对老师讲过的音乐作品认真研究,考试的成绩一般都不会太差。而音乐文凭考试中聆听部分的考核,课程发展议会和考评局只划定了考核的音乐类型和音乐元素,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曲库和考查重点,而且考核范围的广度几乎包含了所有的音乐类型和音乐元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在聆听部分取得理想的成绩,单纯靠记忆老师在课程上讲解的音乐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学生必须在日常学习中海量式地聆听各种类型的音乐作品,争取对尽可能多的不同类型的音乐的特点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这种备考方式并不轻松,借用一位受访教师的评语来说,“这样的备考方式是痛苦的,因为你永远都没有办法准备充分。只要学生一天没有踏入考场,我们的准备工作就不可以结束”。
此外,师生还需要面对来自于时间上的压力。严格来讲,师生们只有两年半的时间用来备考,从高中三年级上学期开始,学生们就已经要陆陆续续向考评局提交自己的演奏录像、音乐创作等来进行校外评核,一般来说,音乐文凭考试在每年的四月末五月初时就能结束所有项目的考评了。因此很多老师都在访谈中反映,能够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将考试涉及的全部音乐内容都讲完已经是万幸,没有办法余出更多的时间来帮学生复习。
在香港高中任教的音乐教师基本都是专科专教,他们都在大学期间修读了音乐专业,且有不少人拥有硕士以上学历,也有不少人有海外学习音乐的经历。即便如此,受访老师还是普遍反映难以独自承担当前高中音乐课程中所有的教学任务。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
(1)大多数香港高中音乐教师都精通西方音乐但对中国音乐不甚了解。
香港地区的教育体制深受英式教育的影响,所以无论是留学海外后回港的音乐教师还是接受香港高校音乐教育的音乐教师都对西方音乐非常了解,但没有太多机会接触中国音乐。在以往的教学中,教师们也是以教授西方古典音乐为主。然而,中国器乐和中国戏曲粤剧在新高中音乐课程和中学文凭考试中都占了一定比重,变成了教师们不可回避的教学内容。而且,音乐文凭考试的难度决定着教师对于这类音乐的讲解不能太笼统,要对各种民族器乐的演奏方式、各类型民乐作品的音乐特点都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所以很多老师表示即使自己“临时抱佛脚”开始恶补中国音乐,但还是对这方面的教学感觉力不从心。
(2)大部分音乐教师都对自己教授音乐创作的能力展现出极大的不自信。
音乐文凭考试要求每位报考的学生至少要创作两首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且必须包含一首合奏作品,作品总时长要在6~15分钟。除了在大学主修过作曲的教师外,大部分音乐教师都没有这样的音乐创作经验,更遑论去培养学生的创作技能了。另外,据了解,基本所有修读新高中音乐课程的学生也都没有音乐创作的经验,要让学生的创作能力在两年左右的时间达到考试的要求,系统的培养和训练必不可少。
目前,为了填补音乐教师在教学专业性上的不足,大多数开设音乐选修课的高中都会至少额外聘请一位教师来与本校教师共同承担音乐课程教学任务,大多数额外聘请的教师都是承担音乐创作这一部分的教学任务。至于教师在中国器乐和中国戏曲粤剧音乐教学能力方面的不足,有的教师选择在自己工作之余进行自修,有的老师选择请班上一些会民乐的同学进行课堂分享,也有的老师选择将主要精力放在提高学生西方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的聆听训练上,索性忽略分数比重所占不多的中国器乐和中国戏曲粤剧音乐。当然还有一些教学条件更好的高中会为学生聘请更多的音乐教师来共同承担这门课的教学,其中有一位受访教师所在的高中就聘请了四位音乐教师来承担这门课:一人负责西方音乐,一人负责中国器乐,一人负责中国戏曲粤剧,一人负责音乐创作。另外,香港高中可以通过向政府申请“多元学习津贴”来补贴在开设课程方面的花销。
学生在高中期间选修音乐要比选修其他科目投入更多的金钱和时间。在金钱方面的额外投入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学习音乐表演方面的资金投入。由于所有在高中选修音乐的学生在读高中前就接受过声乐表演或器乐演奏的训练,在校外有自己的专业课老师,所以,负责教新高中音乐课程的教师基本上都不会在训练学生的演奏技能方面投入太多时间和精力,而是让学生继续跟随自己的器乐或声乐导师学习,但学习演奏的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另外一部分是在参加音乐等级考试方面的资金投入。学生可以用自己在ABRSM等音乐表演测评机构取得的成绩直接在音乐文凭考试的“演奏Ⅱ”中对换成相应的分数,等级越高,可以对换的分数就越高;如果考生的演奏水平能够达到ABRSM演奏文凭级,那么该考生“演奏Ⅱ”部分就可以获得满分(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5a)。因此,学生为了取得更好的考试成绩,会在高中阶段继续参加音乐等级考试。有些学校甚至规定选修音乐的学生需要在参加文凭考试前达到ABRSM乐理八级,而准备和报考音乐等级考试的费用也是一笔可观的开支。此外,选修音乐的学生需要投入大量额外的时间。由于每所学校选修音乐的学生人数太少,所以在很多高中,音乐课都不被安排在正常的上课时间内,联校音乐课一般都安排在周六,而单独开设音乐选修课的高中或将音乐课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某天中午或下午放学之后,或也安排在周六。
总体看来,虽然新高中音乐课程近年来的实施情况不尽如人意,但并不代表这次香港高中音乐课程的改革是彻底失败的。至少现阶段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好的发展趋势:其一,新高中音乐课程还在积极地吸纳各方面的意见,不断进行调整。根据考评局(2015b)对新高中音乐课程所做出的最新调整,我们可以发现新高中音乐课程的难度和广度都有所降低。在教师普遍反映聆听部分内容太过庞杂后,考评局删除了本土及英美流行音乐部分中Elvis Presley和许冠杰的音乐作品考核,只剩下The Beatles和顾嘉辉,并且为学生划定了考核的重点,还删除了中国器乐部分中对民族管弦乐的考核,而且演奏部分的考试难度也有所下降。其二,虽然香港政府部门无权干涉香港高校的招生制度,不能硬性规定报考大学音乐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在高中修读音乐课程的经历,但是新高中音乐课程的教学成果已经开始得到高校的关注,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讲师卢厚敏博士在一次公开讲座中提到,虽然,香港中文大学没有硬性规定报考音乐专业的学生一定要在高中期间选修音乐课程,但是在进入复试的考生中,评委们会更倾向于选择有在高中阶段选修过音乐课程的学生。因为在入学之后的各类考评中会发现,曾在高中修过音乐课程的学生无论是在演奏还是音乐理论方面都有着比较扎实的基础。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根据新高中音乐课程当前的实施情况,还有以下几点值得思考:
如先前所提到的,目前很多承担新高中音乐课程的教师都对课程内容的设置和考核方式表示不认同,且不看好该课程未来的发展。然而,这些负面的评价除了课程内容太多、考核难度太大这一主要原因外,还有一部分因素是来自于教师们的不适应,新课程无法让教师按照自己的教学习惯、考试习惯来执行,这使得一部分教师对新课程产生了抵触情绪,尤其是对于聆听部分的考核方式。在调查过程中,只有一位接受访问的教师对这种考核方式表现出了积极的应对心态,她说,“这样的考核方式不是不好,只是不符合香港师生的考试习惯。我觉得这是一种好的变化,音乐也是一门语言,跟中文、英文一样,英文考试和中文考试主要是检验考生对于这门语言的掌握程度,所以考试也没有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向,现在的音乐文凭考试就有点往这个方向发展的趋势”。由此可见,调整高中音乐课程的适用性是必要的,调整教师的教学心态,更新教师的教学理念也是必要的,只有教师在真正了解了课程设计者的设计理念后才能更好地贯彻和执行课程,让每一节音乐课的教学目标都服务于达成高中音乐教育的长远目标(Wiggins,2009)。
很多香港高中音乐教师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国戏曲粤剧和音乐创作方面的教学能力不足。虽然高中可以向政府申请“多元学习津贴”用来聘请校外教师承担在校音乐教师无法胜任的课程教学内容,但是这种办法只能解“燃眉之急”,并非长久之计,而且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其一,由于外聘教师除了自己的上课时间外不会留在学校,学生在课余时间没有办法再向授课老师咨询问题;其二,外聘老师只负责教音乐课程中的某一部分,并不需要了解学生的综合音乐能力,如果没有和一起承担课程的老师达成教学上的共识,那么学生在课程中学习到的知识就极有可能变成碎片式的知识点,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Kolis,2013)。所以,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应该加强在职高中音乐教师的专业发展,增加他们音乐知识的全面性,即便之后还是会将课程中的部分内容交由外聘教师负责,但在校音乐教师在具备了一定专业知识的情况下会更方便与外聘老师进行教学上的配合,能够在外聘教师不在的时候为学生答疑解惑。此外,香港高校音乐师范类教育的课程设置也需要针对中学音乐课程改革进行相应的调整,适当地增加中国传统音乐、中国戏曲粤剧和音乐创作在课程中的比重,向社会输出更多具有更高综合素质的高中音乐教师。
一般文凭考试的评核方式包括公开试、校外评核和校本评核三部分,不过到现在为止,音乐文凭考试的成绩全部都来自于校外评核和公开试。这样一来,师生的关注度就全部都聚焦在了文凭考试上面,没有人再去关注学生平时的课业表现和除了音乐专业之外的能力发展。不可否认,文凭考试的成绩对于每一个高中生来说都至关重要。但是,高中三年的音乐学习不能仅仅将目标设定在获得一个好的文凭考试成绩上,除此之外,通过学习音乐发展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以及帮助学生了解音乐与文化的关系也同样是高中阶段音乐课程的教学目标(课程发展议会&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5)。遗憾的是,现在这些能力的培养都因为与文凭考试没有太大关系而被师生忽略掉了。所以,让校本评核在学生的音乐文凭考试中占有一定的分值比例是必要的,这样可以让学生和老师在准备文凭考试之余关心学生除音乐专业能力之外的能力发展,达到全面发展的目的。
通过对新高中音乐课程实施概况的汇报和讨论,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新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和评核方式其科学性、适用性都需要进一步调整,但这次课程改革也让我们看到了香港地区对于音乐教育的重视程度。音乐不是高中教育中可有可无的“闲科”,它与语文、数学、英语的教学一样,需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系统的教学安排和严格而细致的考评制度。而且,高中课程改革只是教育改革的一部分,课程的完善和执行需要相关从业者的共同努力。如果能够进一步加强新高中音乐课程的适用性,进一步协调高中音乐教师的综合音乐能力,持续更新教学观念,更加健全音乐文凭考试的考核方式,相信新高中音乐课程一定会得到更好的发展,为香港的高校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音乐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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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6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报考统计 香港: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7b
[8]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7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报考统计资料 香港: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17c
[9]KOLIS M.(2013).Rethinking teaching:classroom teachers as collaborative leaders in making learning relevant[M].Lanham:Rowman&Littlefield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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