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今两个月以前,还不过是伦敦一家律师事务所中的女书记,并无赫赫之名,今乃闻名全球,造成世界飞行史的新纪录,被公认为飞行界的最新女英豪,群称为“英国的林德白”(“Lady Lindbergh of England”)。此人伊谁?即英国的约翰逊女士(Miss Amy Johnson)。
约翰逊女士的父亲是英国约克省赫尔郡(Hull,York shire)的一个鱼商,原也没有什么培植子女的大力量。她自己呢?以前就在赫尔郡一处教堂附属的星期补习学校里当一个教员。一九二二年靠她自己的力量入雪菲尔大学肄业(Shiffield University),在那里读了三年书。她原想以教书匠终其身,后觉这种职业和她的志趣不甚合,乃毅然改计,于一九二五年到伦敦,在那里先后担任了三处的书记职务,现年二十七岁,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女子。五月五日以后她忽然辞职,当时也未说明什么真实的理由,后来才知道她在那一天独自一人乘着一辆旧飞机,由英国飞渡一万英里的长途而达到澳大利亚。这条航空的途径是最不易走的一条,其距离实三倍于飞渡大西洋的路程。而约翰逊女士在此次之前,独自一人航空之行从未远过一百五十英里(从伦敦到她家乡赫尔郡的距离),此次她造成新纪录,六天就飞到了印度,世界人士乃不胜惊异而群加以注意,而此仅有过九十小时飞行经验的一女子,竟于二十天内飞达澳大利亚,途中最后的十天须在热带的怒海与森林之上黑夜前冲,与狂风暴飓抗斗,竟能坚持到底,百折不回,运用超越的技术,冒冲前程的危难,终获安抵目的地。在她未成功以前,曾预以此行的纪事向“疾走街”兜售(疾走街原文为Fleet Street,系伦敦一著名大街,为新闻业荟萃之地,有如我国上海的望平街),无一顾者,甚且加以揶揄,及其成功,则各报争先道歉,赞赏备至。在两月前她所认识的澳大利亚人只有一位住在悉德尼城(Sidney,澳大利亚最大的城市)的女子,她曾于行前获得一封带给她的介绍书。但当她离开澳大利亚而飞回伦敦的时候,她似乎认识了六百万澳大利亚人,所以限于六百万者,因全澳的人民只有六百万,他们全体对她作异常热烈的欢迎,对她致敬礼。
约翰逊女士在这样短时期内成功这样一件惊动全球的事情,似乎是很可奇异的偶然的神迹,其实天下决无偶然的事情,她之所以有此结果,不但因为她的个性特近于飞行事业,对此感觉极深切的兴趣,而且因为她更经过一番艰苦卓绝的准备工夫。她的身世清贫已如上述,所以她决不会有购买一辆飞机自己练习的机会,幸在伦敦有飞行俱乐部者,学费甚轻,她遂欣然加入,她的飞行天才虽为该俱乐部的飞行教师麦秀斯(Captain F. F. Matthews)所极赏识,但她以经济关系,仍未能脱离书记职务而专学飞行。她每日自九点至五点仍在律师事务所中做她的书记职务,但每星期她可由工资中省下十仙令,这样一来,每两星期可省得一镑来作学习一小时飞行功课的学费。她后来不但学习飞行,并且同时跟该俱乐部的飞机工程师汉佛利斯(C. S. Humphreys)做一个学徒,大研究飞机的构造原理及修理。从此她以一人而过两种生活。每日九时至五时仍做她所做的书记职务,上午六时至九时及下午五时至晚间十二时则穿着机械工人的衣服,在机器房中钻出钻进的工作,弄得一面全身都是机械油。当她立计作此远途飞行时,别人听了都嗤之以鼻,惟有汉佛利斯和麦秀斯深知她在技能学识方面确有切实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