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外国文的教师,最理想的当然是外国人。例如教法文请法国人,教英文请英国人或美国人。(英国人的英文和美国人的英文也有差异,尤其是口头语,虽则它们是彼此看得懂听得懂的。)这倒不是我要盲目地崇拜外国人,却有我的理由。
试以英文为例。学习英文者所学的技能不外三种:说、看、写。教英文的人所应该教好的也是说、看、写。先讲“说”。教“说”的人先要自己说得好;要说得好,最起码的条件是要:(一)发音正确,(二)成语适当。无论发音或成语,都要很自然。这就一般说,只有这语言的本国人才可以无憾,虽则在极少数的别国人也有例外。依我们寻常的观察,往往湖北人有湖北口音的英文,江西人有江西口音的英文。(这只是随便举例,并不是说湖北或江西人就学不好英文,下例同。)即就更小的区域说,也往往无锡有无锡口音的英文,宁波有宁波口音的英文。我曾在上海看见一个宁波籍的英文教员,虽教了多年的英文,对于教授法不无心得,但说的却是满口宁波音的英文,我就很替他的学生们担心!这并不是说只是中国有这样的情形;英国人说法语,或俄国人说英语,也常有相类的毛病。以他们彼此间的文字相类,还不免有这样的毛病,那末以特异于西洋各国文字的中国,中国人可告无愧了。可是无论如何,教英文的人如把“走样”的英文或语音辗转教给学生去学习,这却是一件很不妥当的事情。例如一个满口宁波音英文的那位朋友,他自己勉强可应用这样“走样”的英语,在需要英语的场所,勉强可以达出他所说的意思。这于他当然比“走样”英语都不懂的好些,可是要把他的“走样”的英语教给学生,以误传误,那就是很难恕谅的另一回事了。
讲到成语,有些人的脑里不是没有若干成语,但是用起来,叠床架屋,拖泥带水,如由那种语言的本国人用来,就不是这样的。倘竟大胆把这类“走样用法”教给学生,也很显然是不妥当的事情。我就亲见一个留美学生用这样“走样用法”教他的学生。学生的耳朵平日熟于这种“走样用法”的浸润薰陶,英文是永远学不好的,至少要用很大的工夫才能纠正过来,这是一件多么不经济的不幸的事情?
看的能力和写的能力的严格训练,尤其是后者,要获得“自然”的良果,那也只有请外国人做外国文教师,最为妥当。
教会学校诚然有不少的流弊,但是关于这一点,即用外国教师教外国文,却不无它的优点。就是在外国教师教外国文的情况之下,还不免有人在所学的英文中保留着他的乡音;如果尽由夹着中国乡音的英文教师以误传误,那不是要更糟吗?
有些人到外国去留学,却未先把那个外国的文字弄通,到了外国才开始补习那国的文字。这在经济上固然很不合算,但是有件事实却是无可疑的,那就是在外国环境中,由外国教师教外国文,在效率上确有“事半功倍”的优点。这是在国外求学,对外国文的研究特别注意的人所共同感觉得到的。在德国补习德文,或在法国补习法文,进步的速率,不是在别的地方所能比拟的。这虽不是人人办得到,但那一国文字最好请那一国人来做教师,却是比较适宜的办法。
不过就中国的情形说,要各校的外国文都请外国教师教,在经济上也许是不可能的。既是在事实上不可能,我竟说了一大堆的话,不是辞费吗?却也不然。我所以特别郑重先把这一点提出来,是要特别注重英文教学法的根本问题。倘若教英文的人,不得已而求诸中国人,即由本国人教外国文,对于这一门课程的知识技能,也须努力有充分的修养,也须努力求得和外国教师差不多,否则便不免要“误人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