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文的学习,我不能忘却在南洋公学的中院里所得到的两位教师。后来虽有不少美籍的教师在这方面给我许多益处,但是这两位教师却给我以初学英文的很大的训练和诀窍,是我永远所不能忘的厚惠。在这国际交通日密,学术国际化的时代,我们要研究学问,学习一两种外国文以作研究学问的工具,在事实上是很有必要的,所以我提出一些来谈谈,也许可以供诸君的参考。
我所要说的两位英文教师,一位是在中学二年级的时候教授英文的黄添福先生。他就是拙译《一位美国人嫁与一位中国人》的那本书里的男主人公。他大概是生长在美国,英文和美国人之精通英文者无异;英语的流利畅达,口音的正确,那是不消说的。他只能英语,不会说中国话。做中国人不会说中国话,这就某种意义说来,似乎不免是一件憾事,但是仅就做英文教师这一点说,却给学生以很大的优点。当然,倘若只是精通英文而不懂教授法,还是够不上做外国文的良师。黄先生的教授法却有他的长处。他教的是英文文学名著,每次指定学生在课外预备若干页,最初数量很少,例如只有两三页,随后才逐渐加多。我记得在一年以内,每小时的功课,由两三页逐渐加多到二十几页。上课的时候,全课堂的同学都须把书本关拢来,他自己也很公平地把放在自己桌上的那本书关拢起来。随后他不分次序的向每一个同学询问书里的情节,有时还加以讨论。问完了每个同学之后,就在簿子上做个记号,作为平日积分的根据。他问每个同学的时候,别的同学也不得不倾耳静听,注意前后情节的线索,否则突然问到,便不免瞠目结舌,不知所答。在上课的五十分钟里面,同学们可以说没有一刻不在紧张的空气中过去,没有一刻不在练习听的能力。
除听的能力外,看的能力也因此而有长足的进展,因为你要在课堂上关拢书本子,随时回答教师关于书内情节的问句,或参加这些情节的讨论,那你在上课前仅仅查了生字,读了一两遍是不够的,必须完全瞭然全课的情节,才能胸有成竹,应付裕如。换句话说,你看了你的功课,必须在关拢书本之后,对于书内的情节都能明白:这样的训练,对于看的能力是有很大的益处。我和同学们最初却在心里有些反对,认为教师问起文学的内容好像和什么历史事实一样看待,使人费了许多工夫预备。但是经过一年之后,觉得自己的看的能力为之大增,才感觉到得益很大。
还有一位英文良师是徐守伍先生。他是当时的中院主任,等于附属中学的校长;当我们到了四年级的时候(当时中学是四年制),他兼授我们一级的英文。他曾经在美国研究经济学,对于英文也很下过苦功。他研究英文的最重要的诀窍是要明白英文成语的运用。这句话看来似乎平常,但是在初学却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受用无穷的秘诀。徐先生还有一句很直率而扼要的话,那就是你千万不要用你自己从来没有听过或读过的字句。这在中国人写惯中国文的人们,也许要觉得太拘泥,但是仔细想想,在原理上却也有可相通的。我们写“艰难”而不写作“难艰”,我们写“努力”“奋斗”而不写作“奋力”“努斗”,不过是由于我们在不知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听过或看过这类的用法罢了。初学英文的人,在口语上或写作上往往有“捏造”的毛病,或强把中国语气强译为英文,成为“中国式的英文”!要补救这个毛病,就在乎留意不要用你自己从来没有听过或读过的英文字句。在积极方面,我们在阅读的时候,便须时常注意成语的用法。成语的用法不是仅仅记住成语的本身就够的,必须注意成语所在处的上下文的意思。我们在所阅读的书报里,看到一种成语出现两三次或更多次数的时候,如真在用心注意研究,必能意会它的妙用的。我们用这样的态度阅读书报,懂得成语越多,记得成语越多,不但阅读的能力随着增进,就是写作的能力也要随着增进。
黄先生使我们听得懂听得快,看得懂看得快,偏重在意义方面的收获;徐先生使我们注意成语的运用,对于阅读的能力当然也有很大的裨益,尤其偏重在写作能力的收获。
我觉得这两位良师的研究法可通用于研究各种外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