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中日谈判,中央社本月五日的东京电讯,说中日谈判有于一周内暂告段落的可能,将华北特殊化和共同防共两大问题搁置不谈,留待将来谈判。有些人盛称这是一个“合理途径”,其实在事实上没有这样简单。
据我们所得的消息,宋哲元最近曾电京报告,历次在津和日军司令田代协商所谓“开发华北经济”,结果已由双方决定原则四项,举办事业八项。所谓原则四项,在表面上似乎说得很妙,一仔细研究其中的实质,便知道是完全断送华北的卖身契:(一)共存共荣,(二)双方互利,(三)对华北日本驻屯军有裨益,(四)利用日本资本及人材。第一项和第二项原则在表面上虽有着“共”字和“互”字,但就已往的事实上看,究竟是谁存谁荣谁利,这是谁都看得出的,因为国家的主权被侵略者摧毁无遗,这些好听的名词只是侵略者的烟幕弹;有着这样的烟幕弹做凭藉,他们更可以尽量掠取认为于他们有利的一切。第三项原则更可给与华北日本驻军以横行无忌的机会,因为怎样才算有“裨益”,这个范围是有着无限制的广大的。第四项原则给与日本以囊括一切资源和管理权,因为在中国丧失主权的条件下,侵略者的投资和人材就是侵略的工具。
除四项原则外,还有八项细目;这些指的便是听任侵略者建筑铁路,开辟港埠,开采煤铁矿,推广植棉,“合办”航空,发展邮电交通等。这种种要求的内容,无异把整个的华北奉送。日本对于华北的侵略,在实际上已着着进行,所谓可以搁置不谈者,绝对不是延搁的意思,实在是无须再谈的意思。这种形势的严重,是很显然的。我们以为中央政府对于这种重大的问题,如认为所传不确,应加以否认;如所传果确,应对地方当局加以有效的制止。就是由于地方当局擅自办理,在责任上,中央政府也是无法诿卸的。
宋哲元表示决不愿做亡国奴,这诚然是全国同胞所乐闻而致敬的,但是据说宋氏认为敌来占据领土的时候才与一战,这却是不明白近代亡人国家,不一定要用正式占据领土的形式,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等的主权被蹂躏,便在实际上做了亡国奴。宋氏又常表示服从中央意旨,不愿单独行动,我们认为中央对于华北的危迫,不能再踌躇了。
二
在“共存共荣”“双方互利”的烟幕弹之下,绥远的危机最近已到了非常紧张的阶段了!记者草此文时,北平传来消息,伪军集中于百灵庙商都一带者已达四万人,准备分两路进攻;同时在察北康保,还有伪“满”援军汹涌而来。我们的民族敌人要使绥远完全冀察化,造成事实以实行无须再谈的故智,这已是摆在眼前的实际状况了!
傅作义表示坚守保民守土宗旨,敌来侵犯,决予痛击,这种精神是全国民众所拥护的,但是绥远是整个国家的重要屏障,绥远的安危和整个中国有密切的联带关系,不是绥远一省的利害问题。所以保护的责任,在有守土之责的傅作义,固属责无旁贷,但是我们不能把这个责任完全丢在傅作义一人身上。在事实上,敌方前线动员了四万人,还在遣兵调将,从伪“满洲国”方面积极增援,我们如听任傅作义孤军作战,最后的结果一定是无法保存绥远的。所以我们一方面固然要督责绥远的地方当局以守土之义,一方面却须动员全国舆论,督责中央政府迅速增援,发动整个的民族解放战争。
我们看到华北的形势,显然可以看出一方面尽管进行一次又一次的谈判,一方面却在实际上一件又一件的国权的断送。所以我方尽管在外表的姿态上表示强硬,这是断然不够的。不但不够,而且反而足以迷乱一般人的目光,增加绝不可能的幻想。日外务省发言人最近对报界公开宣言:“日政府对中日谈判的态度并未和缓,今后亦不愿变更。”我们还可以蒙在鼓里自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