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远古史》是从中国的原始社会至西周末这一段的“断代史”。所谓“断代史”,就不是一般目的仅在于传授历史知识的“通史”,而是要按今天人们所需要的新的“断代史”的原则去写作。我们认为新的断代史的写作与一般通史的区别,不仅仅在其内容详略的不同,更重要的是至少应当按以下三个原则去写作:
第一,新的断代史要侧重介绍历史研究方面如何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意在给予读者这方面能力的锻炼。因为断代史面对的读者,是那些对历史已有一定的基础知识,而想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人。所以,本书便把古史上一些重大的历史问题提出来供大家讨论,使读者可以借此作为进一步研究的阶梯。不过具体到我们这一断代,由于内容是讨论古代的东西,总难免反复征引古文,这样便会在行文上出现不够通顺的晦涩形式;有些古史问题至今还没有达到下结论的时候,也就不免要用辩证的笔调加以解释,会出现拖泥带水,使人有不太干脆的感觉。最后,我们还应当把自己的一些看法尽可能地反映出来,以便使全书一以贯之,自成体系。
第二,要做到尽量将历史文献与田野考古、民族学、古文字学等有关的资料结合起来,交相印证,并注意吸取近年来学术界研究的新成果,尽量使其不至于落后于现代新的学术水平。
第三,我们认为首先要做到“实事求是”,做到理论性与科学性的统一,认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去搜集史料、分析史料和最终进行综合、论定。我们主张通过具体史实,从错综复杂的历史现象中去发现和阐明历史发展的规律;而不是从定义或从原则出发,把历史史实仅仅借用来作为说明历史发展规律的材料。这样做才是真正的“实事求是”,而“实事求是”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以上三个原则,只是我自己在写《中华远古史》这部断代史前,所构拟、追求的一个高目标。但是,像我这样学识浅陋、理论水平不高,对这个高标准能否做到,能达到多少?自己却毫无把握。也许仅仅是“高山仰止”,心向往之而已。
这部《中华远古史》在内容叙述上比过去也有些新的变革,举其荦荦大端,约有下面五个方面:
(一)关于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
新中国建国以来,为了贯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的重要力量,有一个时期,史学界写历史书因为怕冲淡了人民群众的作用,往往忽略了历史人物这方面的叙述,即使叙述也只是着重于批判,如对旧史书批判其宣扬帝王将相,对旧史学看不到人民群众的作用,批判得更是不遗余力了。当然,这种批判是对的,也是应该的。但是,不要矫枉过正,误认为马克思主义就不重视历史人物。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所写的历史书中,除了农民起义的领袖外,看不到一个历史人物了。其实,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人物的好坏对历史的进程都起到一定程度的推动或阻碍作用。马克思对历史人物绝对没有漠视。以此,在本书中对有过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包括帝王将相在内,都适当地给以评述。
(二)着重“过渡时期”
过去有些学者对社会发展的质变和量变的看法和处理有些不妥当,比如奴隶、私有、剥削、阶级等奴隶社会的主要现象,在原始社会的末期都已出现。但是,这些现象的出现,并不等于奴隶社会已经出现。因为那还只是这些因素在量变的过程。一种社会过渡到另一种新社会,并不像刀切斧砍那样两段截然分明,而是经过一个相当长的过渡阶段。在这个过渡时期,前后两种社会的因素是犬牙交错的。具体地说,就是原始社会的若干现象,如公有制因素,还在继续,但同时奴隶社会的若干新因素——奴隶、阶级、私有、剥削等也已经出现。这时并不等于就是奴隶社会正式出现了,应该是属于量变的过程。一俟这些新因素增长到一定的程度,这些新因素的分量压倒或超过了旧因素时,才由量变转为质变,这才由原始社会正式变为奴隶社会。同样,由奴隶社会转变为封建社会也是如此。研究历史对量变固然要注意,但更重要的是要抓住这个质变。不能看到量变一出现,就误认为质变了。商末周初的社会,我们认为就是一个量变的过渡时期。
(三)提出远古时中原是诸氏族或民族杂处的时代
中国的中原地区(黄河中下游),战国以后基本上已是清一色的华夏族的天下。可是在春秋以前中原地区除了华夏族人建立的几个或几十个据点(城邑)外,周围环绕着的还有不少不同种姓、文化高低不同的少数民族杂处其间,这是一种“华戎杂处”的局面。这种现象,越往上推就越普遍。
西周时期和其以前的夏、商,在中原的黄河南北两岸同时并存着无数的小氏族、部落。当时的所谓“国”,实际是一个大邑,所谓“王朝”(如夏、商)也不过是一个大邑统治着在征服各地后建立的若干据点小邑。大邑与其统治的小邑之间的地区,还分布着许多敌对的不同种姓的小方国。它们中有些还没有文字,与华夏语言也不同。所以,它们之间以及与华夏之间,都各自为政,互不干犯,有时又相互战争。它们只有势力大小的不同,还没有谁服从谁的一统的思想。所以,当时人所想到的王朝国土,只会有分散在各地的几个“据点(小邑)”的概念,还没有以大邑为中心的“整个面”的概念。在这种群“点”并立的情况下,自然更不会有“王朝边界”的概念了。
商王朝大邑商(殷墟)的周围就散布着很多少数民族部落,如鬼方、 方、土方、羌方、虎方、夷方和周方等。甚至周克商时所联合的八个氏族,如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也大都是近在中原的少数民族(旧注以为在四川、湖北等地,不可信)。这些大小不同的氏族方国(当时的商或周也包含在内)之间,还存在着不属于任何方国的广大空旷的荒野地带。对当时这种具体情况了解了,就有助于了解远古时的许多历史大事,例如商汤前后夏、商、周是三个大小不同的民族同时并立,它们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后人所想象的那种君、臣隶属关系。商汤灭夏,仅仅是把夏桀赶跑了,夏都邑为商族所占领,而散居在各地的夏族人仍独立存在。周武王灭商也同样仅仅是把商纣杀掉,占领了商都殷墟,仍令商纣的儿子武庚统治着殷民,只派遣三监对他实行监督而已。那种君臣上下隶属的体系,是从周公东征胜利,占领了广大地区,创立了一套完整的“分封制度”以后,才逐渐形成的。
(四)应辨明“夏文化”与“夏时文化”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中国历史上在商代以前有一个夏代,这是从传世的古文献,尤其是《史记》中得知的。《史记·殷本纪》中所记的商代历史,已被安阳出土的甲骨文所证实,太史公的《殷本纪》既被确认为信史,由此,联想到《史记·夏本纪》所记的夏史也许同样有其根据,而并非虚构。所以,考古学界希望也用考古手段来证实夏史,这种做法是完全合理的。
据古文献传说,夏族人的活动最初是在山西南部的汾水下游地区,但其后期在灭亡时已转移到河南西北部的伊、洛下游一带(有所谓“伊、洛竭而夏亡”)。
考古工作者在山西南部夏县的东下冯遗址与河南西北部偃师二里头遗址,发现其文化面貌有很多相似之处,这两个地区又是夏族人活动的地方,经过碳14测定,其年代大约在公元前1900—1600年,与夏代纪年大致一致。于是大家便认为这可能就是夏代的文化遗址。
但是,二里头遗址文化层有四期,它们是否都属于夏文化呢?学术界的看法历来有分歧,我们赞成一、二期是夏文化;但在三期遗存中明显地出现了一种新的文化因素,到第四期就更为显著,而且三、四期遗存与商代二里岗期文化有很多相同之处,则三、四期属于商族文化可能是没有问题的。
这里遇到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夏文化”?什么是“夏时(或夏代)文化”?这两个词组的内容、含义很不相同,若不先辨明白,在讨论历史或考古学问题时,很容易由于误解对方而辩论不休。
我们认为所谓“夏文化”主要是指夏族人自己的文化,尤其是自夏禹至桀这一特定的历史阶段夏族人所创造的文化,强调的是“夏族”;而“夏时文化”则是指夏禹至桀这一时期内与夏族并存的许多文化高低不同的氏族(包括夏族、先商族以及其他族)所创造的文化,这一词组强调的是“夏时”。
现在史学界和考古学界都希望多找些“夏文化”遗址,用以弥补或丰富对“夏文化”的认识,重点是指夏族人所创造的文化。这确是一个比较困难的历史研究课题。
至于“夏时(代)文化”,因为着重的是“夏时”,所以似乎比较易于解决,只要把某一文化遗址,经过碳14的测年方法,证明其时代在夏代(公元前1900—1600年)范围之内,就是“夏时文化”了。这个文化到底是什么族人创造的,则是另外的问题。
前面我们已谈过,中原地区在夏、商、周三代时是群族杂处的时代,除了夏族、商族以外,不要忘记还有不少其他族在内,所以在审核文化遗址时,不要轻易地认为不是商文化就是“夏文化”。在寻找“夏文化”遗址的今天,我们强调首先要对“夏文化”与“夏时文化”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分辨清楚,其意就在于此。
(五)研究先秦史利用文献资料与考古资料的主次问题
研究先秦史这一历史阶段,除了最古的原始社会由于当时尚无文字,当然不会有古文献资料,只能依据田野考古所发现的地下材料去构拟和论述。其他如商代史,由于从殷墟发现大批商代晚期的甲骨文资料,不但证实了《史记·殷本纪》对商代史的简陋记述基本可信外,更重要的是大大丰富了商代史在社会、经济、政治各方面的面貌,使商代史的研究起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足见甲骨文资料对研究商代史的重要意义。
但是,我们设想假如没有《史记·殷本纪》对商代史的简陋记载,只凭地下发现的甲骨文资料,任你是伟大的古文字学或古史学大家,是否能顺利地把甲骨文资料整理成系统而丰富的商代史还是个疑问。因为《殷本纪》虽然简陋,但它是讲“历史”,而甲骨文资料,丰富则丰富矣,但却属于“史料”。历史和史料不同:“历史”是讲“发展过程”的,是个有系统的整体;而“史料”则是一盘散沙,是零散的。打个比喻,“历史”好像“一吊钱”,用线绳把一个个零散的制钱(史料)穿起来,才构成完整的“一吊钱”(历史)。由此可知,我们研究商代史,对地下发现的甲骨文资料当然必须重视,但对简陋的传世文献《殷本纪》的价值也绝对不能低估,或弃之不用。
至于西周史的研究,最感困难的还是史料不足。因为西周史料存世的古文献,只有《诗经》、《尚书》中的一部分及春秋战国时人追述西周的一点点材料。能补充的考古材料,只有传世的铜器铭文。新中国建国几十年来,田野考古发现了大批西周的文化遗址、遗物,尤其是大量的西周铜器铭文,这无疑大大丰富了西周史的资料。因此,唐兰先生70年代就开始撰写《用青铜器铭文来研究西周史》(《文物》1976年第6期)。接着日本的白川静先生继起,也大量地利用金文资料写出了《西周史略》一书,这是一种对西周史的新的研究方向,是开拓性的,是大有前途的。
西周的铜器铭文保持了当时第一手史料的原貌,没有经过后人戴着有色眼镜的加工润色,具有绝对的可靠性。所以,依据铜器铭文重新构筑西周史,有些地方确实可以纠正传统史观之偏见和弥补文献之不足,确有其很大的优点。但是,能否做到像白川静先生所说的那样“要代替依据文献而编纂的周王朝史” ,我却持怀疑态度。因为传世古文献史料与青铜器铭文史料各有其优缺点和局限性。从作为史料的高低看,铜器铭文因为是第一手资料,确高于几经后人加工、传抄的古文献资料。但铜器铭文作为史料用,也同样有其不足之处。
例如,铜器铭文自古就被认为是后世子孙有意识地颂扬其先祖而作的褒辞,所谓“孝子孝孙之心”对其先祖只“称美而不称恶”(《礼记·祭统》),其所称颂者未必属实,更何况铜器铭文的内容涉及的社会面较窄,其行文格调几乎千篇一律,其内容也远比甲骨卜辞贫乏 。史学工作者若只依据铜器铭文构筑西周史,实难达到完美的西周信史。
本书《中华远古史》在讲西周史时,则是以传统文献、田野考古和铜器铭文三类资料互相印证、分析、综合而后着笔的。我很同意美国芝加哥大学夏含夷先生在《西周之衰微》一文中所提出的理论。他说研究西周史,“应以传统史料为基础……同时也当然需要尽量利用出土文物来弥补其不足之处” 。我在本书中也是仍以贫乏的传统古文献资料为本,并利用铜器铭文补苴其罅漏,只不过利用的数量很有限而已。这是因为截止到今天,学术界对西周青铜器的断代问题,仍很有分歧。例如《大丰簋》这样一件西周重器,有人认为是周克商前文王所作(孙作云);有人认为是武王克商后所作;又有人认为是康王时所作(白川静)。一件重要铜器铭文没有十分肯定的年代学来系属,几乎就难以很好地利用。我们写一部正式的史书,与写学术论文不同,学术研究应当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有利于对真理的追求、探索,真理是越辩越明;而一部正式的史书或教科书,在立说上则应当慎重其事,对一件铜器铭文,非有十分之见,不敢轻易利用 ,稍一粗心,就难以避免“张冠李戴”,对史实不但没有增补,反而又造出新的混乱。因此,我写本书时对铜器铭文利用不多。我主张写史书可以“宁缺毋滥”。由于这种考虑而造成的疏漏,必然会冒“保守”、“老一套”之讥,只有请读者体谅作者之苦心了。
以上五个方面,是我在写本书时注意的重点,这也是与现在流行的史书稍微不同之处,是否正确,只有留给读者去品评和批判了。
1999年11月中旬,《中华远古史》的最后一章写完,全书总算基本告成。抚今追昔,感慨万端。盖多年所怀之愿望,日萦回于梦寐间者,仅完成其半(原《先秦史稿》之一半),并且草创伊始,即非一帆风顺,而是经过了一番曲折的过程。
本书写作的缘起,早在1977年秋,那时“文化大革命”刚过,我住在北京的人民出版社,修改我们集体编写的一部书稿时,忽然接到上海人民出版社的一封信,要求我把50年代出版的《中国上古史纲》稍加修改,他们将重新出版。当时我写信提出:那部书在古代史分期问题上,与“文化大革命”长期必须遵从的说法不合,若必须改成那种流行的说法,我就不打算再版了。很快我便得到出版社的复信谓,出版社主张百家争鸣,完全可以按自己的看法去整理。这样,我便接受了修改《中国上古史纲》的任务。
《中国上古史纲》原为中国通史的第一段,修改应按通史的原则,以简明、通俗为主。可是,我制订修改计划时,却偏大了,逐渐使我产生了一个想法:与其修改旧书受到必须简明的限制,何如另写一部材料较丰富的断代史呢?于是,我提出这个改写成断代史的计划,与出版社联系、商议后,不但得到出版社的完全同意,而且还得到大力支持和鼓励。我乃于1979年下半年开始准备编写。这部断代史,从远古到秦末,预计约一百多万字,书名为《先秦史稿》。
在编写这部新的断代史的过程中,当时自己总感到年富力强,同时还接受了校内外许多别的任务,除了在校内负责培养硕士生和博士生之外,曾南北奔波足迹遍及半个中国,最远的是于1983年应教育部之聘出国访问了联邦德国,这些当然占去了我的很多时间,所幸在1980年我编写的《先秦史稿》草稿,已写到西周中段。这时,我曾与出版社商定,因《先秦史稿》全书分量大,可以分上、中、下三册先后分册出版。于是,我回过头来首先整理上册草稿(自中国猿人至商代),修改、誊清后交出版社审查。大约在1986年获知出版社同意上册先出版,告诉我将《先秦史稿》上册修改稿和所附的图片都准备好,寄来即可排印出版。
就在我准备图片期间,出版社又开会研究,发现过去出版社分上下册的书分期出版会影响销路,决定今后该社取消分期出版的计划,凡分上下册的书必须一次发稿出版。这样一来,像我这部《先秦史稿》本计划先出上册的打算,自然也就落了空。
由于我考虑到这部《先秦史稿》若上、中、下三册全部完稿,还不知到何年何月,当时我手头还有一部民族史书稿,正在完成阶段,无形中我就把《先秦史稿》的写作暂时停顿下来。没想到时间过得这样快,一停就是十年,虽然每年经常收到出版社的催稿信件,我的写作还是毫无进展。在这些年中,史学界一些朋友见面经常问我:《先秦史稿》写完了吗?我只有惭愧,无言以对。
1992年9月出版社鉴于《先秦史稿》迟迟未能交稿,责任编辑亲自来天津与我商量有关《先秦史稿》如何能早日出版的问题。因为出版社知道我的草稿已写到西周,所以认为从原始社会到西周末也是一个完整的历史段落,建议能否加一个新的书名首先出版,后面部分写好后,再用另一书名出版。出版社提出的这个办法,我认为可以同意,问题是这一段历史的书名不容易定。最后,我们商定可以按出版社提出的意见,截取西周末以前部分作为一个完整的断代史先出版,书名问题可以从长考虑。
1994年责任编辑来信,建议这部断代史是否可以命名为“远古史”,我考虑“远古”一词是个通名,没有具体年代的限制,可以采用。于是,我又加了“中华”两字,书名就确定为《中华远古史》了。
接着,我开始把《先秦史稿》拿出来重新整理时,察觉到原稿毕竟是十年以前写成的,近十年来中国境内又出土了不少重要的古文化遗址和文物,尤其是原始社会部分,必须根据新出土的材料,再一次修改、增订后,才可心安。这一任务,我曾取出前三章誊清稿,请朱彦民同志代我重新审查、修订。所幸我的《先秦史稿》前十章(到商末)都有整理过的誊清稿,现在进一步整理较易。但是,西周部分已写出的约20万言仍为草稿,整理起来,就遇到一个问题,我本人主要的力量是继续写下面尚未写完的部分,一身不能二用,哪有时间再去誊清旧稿!这个问题解决不了,这部断代史要急于在近一两年内出版,几乎是不可能的。
正在一筹莫展之中,1996年德国Trier大学的教授、汉学家乔伟博士来南开大学历史系进行短期讲学,他是位热心于中国学术事业、倡导中德文化交流的学者,凡是有助于弘扬中国学术的活动,他都乐于支持。当他听说我有几十万言的草稿一时尚无力誊清,当即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并大力支持,使这一难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
那时我正决计谢绝一切外务,潜心写作,打算快点写完尚未完成的书稿。但是,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的妻子张景巧女士长年抱病,于1997年病情加重,接着不幸逝世。老年丧偶,使我情绪一直波动,坐卧不宁。记得在第二年亡妻周年忌日,我所写的《悼景巧》诗中,有“弦崩遽尔成孤雁,步月清宵影自怜”之句,可以想见当时遭到这一巨变的打击。
一直到1998年底,我的心情才逐渐地安定下来,觉得《中华远古史》的写作不能再拖了。于是,开始重理旧稿,对所积史料分析排比,按计划进行。原稿已写有五十多万字,预计再写十万字,全书即可告竣。可是朋友们怜见我年老体弱,总劝我赶紧收缩一下就成了,不要铺开大写。出版社也希望能尽快出版。可是,我要写的部分包括社会、经济,是西周的重要部分,哪能简单?所以我还是照计划进行。同时,我也不愿意拖以时日,于是加倍努力。有时写到酣处,真是欲罢不能,穷竭所有,日力不足,继之以夜。当时写作已很顺手,进度也很快,估计若按这个速度,一鼓作气,很快就可以完稿。但就在1999年5月的一天,我的右脚被一根电线绊倒,造成右胯骨骨折,大夫告以回家卧床三个月到半年。静养床上,写作计划自然完全中断。
在骨折卧床期间,正值酷暑的三伏天,连续高温达37度以上,而心中还惦记着尚未写完的书稿。这时,不要说铺开大写,就连小写也力不从心了。我曾写过一首小诗《自遣》,诗曰:
耄耋老翁犹膑脚,
踉跄史海益低迷。
蓬莱未卜何方是?
几变航标东与西。
这足以想见当时我对史稿写作的焦虑和彷徨的心情。
卧床三个月后,未经大夫的允许,我试着开始坐起和站立活动。可是,长期卧床后一时想立起来,当然是难以如愿的。但我还是坚持每天锻炼。一二十天后,我虽然还不能站稳,可是却能在床上安稳地坐着了。9月20日让家人把书桌放在我的床前,开始我的书稿写作工作,计划每天上午坚持写三小时,下午卧床。这时,由于身体活动不便,只能听从朋友们的劝告,尽量收缩着写。事实上也无力大写,因为自己不能行动,完全依靠别人从书架上寻取所需要的参考书,是很困难的。只能依据自己过去手头已搜集到的材料和几本笔记、卡片等,勉强写作了。
说来还算顺利,自9月20日到11月11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将最后两章写完。至此,《中华远古史》全书全部完稿。
本书内容第一部分原始社会,非余所专,且有些问题,考古学者论证已详,折衷取舍,择善而从,其为己说者不多;夏史文献不足,只能依靠地下考古,但二者如何结合,实非易事,凡所论列,至为疏阔,实亦无以加详。商、周部分,亦多根据前人和并世学者的研究成果,推其未竟之绪,而我自己对其中一些问题,经多年的探讨,也建立了一个新体系,提出了一些新看法,谈不上什么成就。但既然与别人有所不同,也可能有其一得之愚,应当提供别人参考。任何一部新著,肯定都是在综合多人的成果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新说,或使别人的说法更加明确,这对学术均是有利的(当然,综合前人的成果,使之更深入、更明确,也是一种创造)。尤其是先秦史,由于史料的残缺,坚定不移、合乎客观真理的结论是不多的,大多是一种暂时的说法,或者说是一种“假说”,因为有一些大家长期认为坚不可摧、颠扑不破的说法,到后来,由于新资料的发现,却一个个又被新的结论所取代。我在书中提出的所谓新说,只能是我对此问题的一种理解、看法,是我暂时认为比较心安理得的、暂时性的结论,仅足聊备一说而已。
做任何学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要尽量占有全部有关问题的资料,包括前人的研究成果;第二要有所创新。这两者缺一,就够不上是研究学问了。研究学问好比接力赛跑,是在前人创造的成果基点上前进。所以,我们对前人的任何些微成绩都应当尊重,不能抹杀。一切问题的解决,都有一个过程。最初总是有筚路蓝缕的创说人,他们虽然从古人或别人的旧说中解脱出来,发明一些新看法,但仍不免有些地方受到时代的局限或束缚,因而又可能出现另外的错误,我们绝对不能对前人或别人要求过严。所以,我在本书中本来是想只谈自己的理解,尤其是不要批评前人的说法,不过这是极难办到的,有时想绕弯走,也绕不过去。对前人的有些不妥当或错误如不明确地指出,自己的意见也就无从表达。我们为了真理的探求,只能实事求是,打破“为贤者讳”的旧框框。对前贤一些不妥当的论点,应适当地加以说明。不然的话,会使读者迷惘而不知所从。
总之,这部小小的《中华远古史》的完成,绝对不能看成是我个人的功劳,除了得助于前贤积累的成果外,还得到一些师友的大力支持,才能使本书顺利地与读者见面。在此书行将出版之际,哪能忘掉他们过去付出的劳力和所作出的无数功德呢?
他们中如德国汉学家乔伟先生、历史系刘泽华先生,在我写作的过程中,经常给以关怀和帮助。
其他如在本书内容方面,常得到朱凤瀚、朱彦民两先生的具体协助,尤其是朱凤瀚,有些我需要的资料或科研信息,很多是他供给的,遇到一些犹豫不决的问题,往往是我们共同讨论而后定。
再如赵伯雄、张荣明、陈絜、张经、阎爱民诸先生,有的协助誊清底稿,有的负责对清样的审阅,凡于此书出版有益,均使我衷心感谢,拜嘉无极。
最后,还应一提的是在我患病后期,虽然已勉强恢复了写作工作,但两腿还不能下地行动,生活不能自理,都是靠我女儿、女婿的服侍,我写作时需要的书籍,基本上也是依靠他俩代为寻取。没有他们的帮助,这部书是不能这样顺利地完成的。在美国工作的儿子,于返国探亲的短短十数天中,也帮我誊清部分稿件。在本书即将问世之时,对家人适当地提一笔,恐怕也是应当的。
这部《中华远古史》经过多年的惨淡经营,终于全书告竣,自己也获得不少新的体会:第一个就是觉得写书也是一种学习,或者说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更重要的学习,它比一般学习更严格地要求我们对问题要从各个角度去考虑,对史实与理论的全部结合和贯通的重述,更能深入地理解所述的理论和阐述的逻辑性。多年来史稿的写作,对我的思维能力、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也是一种宝贵的训练,这方面的收获也是很大的。比如我一向欣赏清儒乾嘉学派的治学谨严,并推崇王国维的研究方法,而未陷入旧的一味考据而不能自拔的传统。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我学习了马克思主义,提高了认识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写书要时时刻刻不忘记其目的性,不仅仅是为了给人以狭义的历史知识,而且应当使人学会利用史实,如何追求真理的方法。
长期的写作锻炼给我的第二个体会是:使我真正理解了“学而后知不足”。学习越深入,越发现自己的知识之不足,真像有人比喻学如登山观海,自叹未能穷其涯涘。余幸生于今日,得据时贤之成说勉强完成此书,偶有一得之愚,也常犹豫于取舍之间。有时,稿甫就,却又旋觉其误者。而其未自觉,未能自己删正者,必所在多有;还有一些自己认为是新论点,今天却发现前贤已先我言过,而自己却矜为新创;或者学者早已提出正确的结论,而我孤陋寡闻,尚妄自停留于旧说者。总之,学习越深入,越能发现自己的诸多毛病。只因年已老迈,常以不能完稿是惧。若必待一切完备无误而后发稿,必然是白头可期,杀青无日。今幸得诸君子的扶翼,而完成此苟合之稿,虽多有未惬,而亦决定公布之,聊偿昔日之夙愿也。所以,更望并世宏达匡其不逮,纠其剌谬,以待异日修订补苴,或可稍舒作者寸心之内疚。今此书出版有日,即拉杂书此以为序。
王玉哲
1999年11月于南开大学寓所
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分布示意图
商代形势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