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进入文明社会以后,首先建立的就是等级制度。在中国,等级制度是以礼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周取代殷商统治天下以后,礼不断地被精细化,以至于达到了被称之为繁文缛节的程度。繁复的传统礼仪,大体包括了祭祀之礼、丧葬之礼、朝觐之礼、会盟之礼、聘问之礼、射御之礼、宾客之礼、婚嫁之礼、冠笄之礼等,掌握并参与主持各类礼仪的职业称之为儒。这就不难理解,何以儒家常以礼教为本,而中国常被称为礼仪之邦。
最早的中华礼仪都记录在礼经之中,就是我们常说的《诗》、《书》、《礼》、《乐》、《易》、《春秋》中的“礼”。这个“礼”包括了三本书,《周礼》、《仪礼》和《礼记》。
《周礼》,又称《周官》或《周官经》,是古老的官制系统文献。该书记载官职超过360个,担任每个官职的有一人至数十人不等,整个王朝共有官员数万人。《周礼》迟至西汉前期才被发现,公元前155年,有李氏献该书于河间献王。该书记载了周朝官制及战国时代各国制度,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原书应有六篇,然而李氏所献只有五篇,分别为《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独缺第六篇。献王为补全该书,悬赏千金,然而无果,最终以内容类似的《考工记》补作第六篇《冬官》,呈现给汉武帝。此后,该书一直被藏于深宫秘府,不为人知,直到西汉末年刘歆校理秘书时收入《七略》,才得以广为人知。现存最为著名的注释本是由汉儒郑玄作注、唐代贾公彦作疏,并收入了《十三经注疏》。
《周礼》乃是周公致太平之书。周公认为,只要礼乐制作完备,便能天下大治。但其实,《周礼》只是保留了部分周公制礼的内容,且主要成于战国后期。其主体内容,则是建国置官的设想,并非是真实的记载。《周礼》记载,天子下属第一等官为天官,最高职位称冢宰或大宰,该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即协助天子,统领六官,总理政务。其次为地官,最高职位称司徒,该职“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抚邦国”,意即掌管天下教育,教化万民,以安邦定国。再次为春官,最高职位称大宗伯,该职“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意即掌管邦国礼制,严明等级,协调各国关系。再其次为夏官,最高职位称司马,该职“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意即辅佐天子平定邦国,管理军务,决定征伐。其次为秋官,最高职位称司寇,该职“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意即主管邦国刑罚讼狱等司法事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为冬官,最高职位称司空,根据补入的《考工记》可知,该职掌管天下百工之职,管理国家的经济发展。
《周礼》各官开篇皆道:“惟王建国,辨正方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意思是,天子建立都城,必须确定方位,划分疆域,设置官阶,使民以之为准绳。这里暗含了一种以王为中心的政治体制,即民以官为中心,各官皆分属六官,以天子为中心,自上而下建构起一个理想的、稳定的专制政权体系。事实上,除了职官系统外,该书还涉及了天文地理、草木鱼虫、典章名物、生活起居、农商医卜,凡是与邦国建制有关系的,几乎无所不包,可谓博大精深。
《仪礼》,先秦称之为《礼》,汉称之为《礼》或《士礼》,大约在东晋元帝时出现《仪礼》的说法。该书记载了先秦贵族日常生活的具体礼仪,是一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制汇编,据说是经过孔子删定而成的。古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说法,然而由于战乱与秦火,至汉初时只留下了17篇,且主要是士阶层的礼,故有《士礼》的说法。《仪礼》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在三礼中最早取得经的地位。西汉武帝立五经博士,《仪礼》便是其中之一。该书最早的注释本是东汉郑玄的《仪礼注》,唐代贾公彦为之作疏,最终收入《十三经注疏》。
《仪礼》影响深远,包括了祭、丧、冠、婚、射、乡、朝、聘八个方面的基本礼仪,既涉及了士之间、大夫之间、诸侯之间对等的交往礼仪,也有士与大夫、大夫与诸侯等不同等级间的交往礼仪,因此,《仪礼》中规定的礼制非常细致。其中《士冠礼》专论加冠时的礼仪陈设与致辞,适用包括天子在内的所有贵族。《士昏礼》专论士娶妻成婚的礼节。《士相见礼》专论士与各等级贵族之间相见的礼仪。乡射礼有四篇,《乡饮酒礼》专论乡人习射前的聚会宴饮之礼,《乡射礼》专论州长在春秋二季与民习射之礼,《燕礼》专论诸侯习射前的宴饮之礼,《大射仪》专论诸侯与群臣习射之礼。朝聘之礼三篇,《聘礼》是诸侯国的邦教礼仪,《公食大夫礼》是诸侯飨大夫之礼,《觐礼》是诸侯朝觐天子之礼。丧礼有四篇,《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分别记述丧礼的各个环节。祭礼有三篇,《特牲馈食礼》专论士岁祭祖祢(mí) 之礼,《少牢馈食礼》专论卿大夫祭祖祢之礼,《有司彻》专论上大夫傧(bīn)尸 与下大夫不傧尸之礼。后世许多贵族礼仪皆源于此,并深刻影响到日本与朝鲜的礼俗文化。
《仪礼》规定的贵族礼仪虽然是等级社会的反映,但其中的教化意蕴仍具有一般性。比如《士冠礼》在篇后的《记》中说:嫡子在宗庙阼(zuò)阶 上进行冠礼,表明儿子长大了,将会是父亲的继承人。加冠礼要加三次,分别为布冠、皮冠、爵冠,一次比一次尊贵,意味着年长者对下一代人在德性与功业上有所期望,期望下一代人能配得上一次比一次尊贵的冠。所以冠礼不仅仅是形式,而是一种通过仪式行为对成人理想的美好寄托。其他的礼仪,也都蕴含了一般的伦理意义,不能简单地看作是物质形式。
《礼记》,是儒家礼学论文集,是三礼中地位最高、流传最广的一部。属于礼仪的学理类著作,因此它早期属于《仪礼》的参考书,故称作“记”。成书的时间跨度相当大,各篇的完成时间不同,上自战国,下至汉初。相传河间献王搜集相关著作131篇,此外,西汉晚期,刘向又采集到类似的书,共计214篇。西汉儒者戴德将之编辑成85篇,称为《大戴礼记》。其侄戴圣删繁就简,编成46篇,称作《小戴礼记》。此后,东汉儒者马融又补加了3篇,共计49篇,成为今天我们看到的《礼记》。又由于得到了东汉大儒郑玄出色的注释而愈加出名,《礼记》的地位从《仪礼》的参考书一跃而成为教科书。有唐一代,政府将之与《周礼》、《仪礼》并列为经。而《大戴礼记》在与《礼记》的竞争中黯然失色,亡佚大半,至今只保留下来39篇。
《礼记》的内容也非常庞杂,但主要不是完整的仪式流程,而多细小的礼节、规章制度,以及儒家的政治理想,且补充了许多《仪礼》未记载的内容。《礼记》首篇为《曲礼》,即细小之礼节,涵盖了日常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君臣日常问答所应遵守的礼节、臣子进献国君物品时的礼节、接受国君赐食赐物的礼节;不同年龄的人交往的礼节;师生往来的礼节;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之间互相称名的方式;祭祀时对不同身份逝者的称名,以及围猎、祭祀、丧葬过程中的各类禁忌,不可胜数。
其次为《檀弓》,主要讨论丧葬之礼。檀弓,姓檀,名弓,鲁国人,精通礼仪。该篇由檀弓吊丧时,质疑公仪仲子立庶子为继承人而不立嫡孙开篇,记述了服丧期间,服丧者应该遵守的言谈举止、饮食起居、发髻服饰等礼节规范,以及丧葬器物的位置摆放与装饰等规定。相关的还有《奔丧》、《问丧》、《三年问》、《丧服小记》、《丧服四制》,都是对士丧礼细节的补充,以及对丧葬礼仪意义的补充。
此外,《王制》记述古代君主治理天下的规章制度,涉及封国、职官、爵禄、祭祀、丧葬、刑罚、选官、教育,甚至养老等各方面制度。《内则》记载了士大夫的家庭规则及敬老制度。《月令》详述时令、星宿、农事、祭祀的匹配制度。《少仪》则杂记各类,诸如相见、祭祀、事奉长者等相关“细小威仪”。《投壶》介绍了古代贵族投壶的社交礼仪。《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诸篇都是补充《仪礼》的不足之处,且有独到的史料价值与哲学意蕴。由于《礼记》的篇幅很大,内容庞杂,可谓面面俱到,不一而足。
其中,最为著名的篇目莫过于被朱熹选入四书之中的《大学》与《中庸》。所谓“大学”,即最大的、至高无上的学问。在儒家看来,最大的学问莫过于道德上能臻于完美,功业上能平定天下,这就叫作“内圣外王”。其最高理念的实现路径被称为三纲领,即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八条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还把这三纲领与八条目进行了总括,“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皆以修身为本”,这就是强调在社会与政治中,道德具有绝对性。
《中庸》首次提出了天命人性的概念,开篇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意思是,人性源自天命,学会率性而为,就能符合天道,率性而为是需要修习的,这就是教化。《中庸》所指的教化,就是礼乐教化。通过礼乐教化,人就知道如何在日常行事中做到不偏不倚,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所以后世称《中庸》一书为儒家心法,便是这个道理。孔子曾感叹:“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论语·雍也》) 正因为孔子感叹了中庸的难得,更使得中庸成为儒者们极为推崇的伦理原则。
事实上,历朝历代情况各有不同,从来不存在严格按照礼经来制作礼仪的情况。廿四史皆有各自的《礼书》、《礼志》、《礼乐志》等,如孔子所说:“殷商继承了夏的礼乐,但有所损益;周继承了殷商的礼乐,也有所损益。将来也会如此。”所以并不存在源远流长的物质形式的礼,更何况《周礼》本来就是理想政治模式,不具有现实性,而《仪礼》的实用性也在历史的发展中逐渐销蚀。《礼记》则不然,开篇云“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安民哉”,是从《周礼》与《仪礼》的具体礼仪制度中开出的价值原则,具有普遍性、一般性,自然也能超越时代,被更多的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