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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章

【题解】

本章是《道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概念,落实到他理想的社会和政治——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若能依照“道”的法则来为政,顺应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们将会自由自在,自我发展。在二十五章提到“道法自然”,自然是无为的,所以“道”也无为。“静”“朴”“不欲”都是无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可以依照“道”的法则为政,不危害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生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生活就会自然、平静。

【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1〕 。化而欲作 〔2〕 ,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3〕 。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 〔4〕 ,天下将自定 〔5〕

【注释】

〔1〕自化:自我化育发展。

〔2〕欲作:有欲望产生。欲,本章皆作“欲望”解。作,起,产生。

〔3〕镇:使安定。无名之朴:无声无形的道。无名,虚无。朴,比喻“道”,详见第三十二章引语。

〔4〕以:而。

〔5〕自定:自然安定。

【译文】

“道”经常是无为的,却又成就了所有的事情。王侯如果能遵循着它,万物将自我化育发展。在化育发展中如有欲望产生,我将用无声无形的“道”使它们安定下来。这个道的无名真朴,就能根绝这种贪欲,天下将自然会太平安定。 k0FCSSseH+j8q9oZOB5V6HtXmhWqW/9RE8DKhLwb9mbJe1qH9rmCHhY4YiSTiM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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