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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剧本,中国演员

袁镇压“二次革命”期间,宣布国民党为非法乱党,在国会另以汤化龙、梁启超新组的进步党代之,并让该党组内阁。梁自清末以来,一直用“开明专制论”抵制革命思想,至民初则主张中央集权,反对国民党的地方分权论,因此与袁世凯的大一统构想合拍。梁于1913年6月在《庸言》上发表《革命相续之原理及其恶果》一文,批判国民党“二次革命”,自然又脱不了法国大革命的讽喻:

自民国建号以来,仅十余月,而以二次革命闻者,几于无省无之,其甚者则三四次(如湘如蜀),乃至七八次(如鄂)。最近则江西之叛[指李烈钧起义],尤其彰明较著者也。……夫言革命言共和者,必以法兰西为祖之所自出。然法国自大革命以后,革命之波相随属者亘八十年。其最初之十余年间,则丹顿[Danton,一般译作丹东]、马拉[Marat]、罗拔比尔[Robespierre,一般译作罗伯斯庇尔]、拿破仑迭擅神器,陷其国于恐怖时代者逾一纪。后此中美、南美十余国踵其辙……最近则墨西哥两岁之间,三易其元首矣。

但这段话微妙之处在于用“山岳党”影射国民党之同时,也攻击“拿破仑”,而且,把一般历史上只算在“山岳党”或雅各宾党人账上,顶多一年的“恐怖时代”说成是“逾一纪”,亦即连拿破仑时代也包括进去。梁支持袁统一国家,但并不支持他的帝制复辟。当袁的称帝野心于“二次革命”后趋于明朗化,梁就和他的学生蔡锷密谋倒袁。

但这是梁启超和袁世凯闹翻了以后的事。国民党的胡汉民在1914年有一篇驳斥梁启超之流的文章,针对他们对袁世凯的吹捧予以批判,其中少不了“拿破仑”的讽喻:

论者辄举法兰西内阁更迭频繁,谓国会权力过大,而法以不强。……而言者偶及法制,辄谓弱国为不足师,于其立国变政之本末都不深考……论者胸中横亘一天亶神圣之总统,唯恐以内阁制度,掩其万能……不知法非无当选之总统为第一流人物,尤非不顾置总统于内阁之下,无以见其才气为可惜。然为国本巩固计,则决不以彼易此,盖鉴于拿破仑第一[指拿破仑一世]拿破仑第三[指拿破仑三世]之前车辙故也。论者心目中之人物,犹视拿破仑第三远逊,而且野心与其暴行,则颇仿佛焉。

在民国初期,俄国革命还未发生,因此,中国革命可以运用的历史剧本,唯有英、美、法等国的革命,其中又以法国的最适切。在民国初期,几乎可以说中国人是在排演法国剧本,为法国角色在本国物色中国演员。“拿破仑”不做第二人想,由袁世凯对号入座。黄兴在1915年说道:“[袁氏]及至最后时刻,犹胆敢向世界宣言,不认自己有一点帝皇思想,复屡屡以追美华盛顿为言……一面则筹备种种诈伪方法,步武拿翁,已死之帝制,遂复活于袁世凯之手。” 在讨伐袁世凯的护国军起事期间,一份讨袁的宣言也说:

[袁世凯]何图欺世之雄,窥见国民心理之所向,而思有以利用之,以遂其私。……灭国会、解自治、禁政党、毁约法。……共和绝不得返于帝制,法兰西流血数十年,卒以共和终其局,是其明证。……拿翁以拔山盖世之雄,毁千八百四十年之宪法,要求国民赉以自制宪法之权。翌年,以称帝一事下国民议,可决票亦达于七百八十万之多。拿翁当日固龈龈执此为民意之表示者也,逮夫悲凉末路,幽闭空岛。民意何在?曾不为之一援手耶。……法国恐怖时代之痛史,未由遏止。断头台高,革命宫冷。若路易十六者,死何足蔽其辜,吾人固无庸为之悼惜。独此生民之祸于兹为烈,而大乱所延,更不知何年何月方复太平之景象,为可痛矣。

这份宣言显然是把拿破仑一世和拿破仑三世的事迹混为一谈,袁世凯利用民意恢复帝制的手法无疑更为接近后者。但宣言又不可免地扯回到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时代之痛史”,似乎亦有各打五十大板之意。

在“二次革命”期间,耐人寻味的是“中国马克思主义之父”李大钊之持反对立场。在这里,我们必须抛弃党营史学的框框,把李放在当时具体的历史条件里。李在清末考入袁世凯嫡系的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乃训练未来官僚之场所。既然关系到饭碗,李于1913年任北洋法政学会编辑部部长期间,即为文替“官僚主义”恢复名誉,认为“一般人”非难官僚主义之“心理”不当,盖“即美以平民政治号于世界,近亦悟官由民选之害,而亦急急于规定任官制度,则侈谈民政而斥官僚主义者,亦可以醒然悟矣!” 说美国政治里“官由民选之害”,似乎指当时“城市政阀”(the city bosses)和“分赃政治”(pork-barrel politics)等弊端。如果按照当时国民党主张议会权重进步党主张行政权重的分歧,李大钊这个立场应该是同情后者。

发表《论官僚主义》一文之同年冬,李毕业于北洋法政专门学校,获进步党党魁汤化龙资助,赴日本留学。 显然,李大钊与进步党关系密切。他当时发表一系列文章,步调也和梁启超合拍。刺宋案后国民党还未起事期间,梁于4月1日发表《暗杀之罪恶》一文,谴责暗杀之风。李则于5月1日发表立场相类的《暗杀与群德》一文,9月1日又继之以《原杀(暗杀与自杀)》一文。梁于1913年1月1日刺宋案未发生前曾著有《政治上之对抗力》一文,提倡培养反对党政治;李东渡日本后,亦于1914年11月1日发表《政治对抗力之养成》一文。

李之政治立场基本上与梁同,既谴责刺宋案,又不赞成国民党在南方起事制造国家的分裂。李虽谴责暗杀,却避重就轻,不触及袁世凯,反而用社会心理学,说宋教仁“死于群德之衰”。 盖“人类富于模仿……乃社会力之一种。今人轻身好杀,相习成风,自清季已然。……光复以还[指民国成立],人心世道,江河日下”,但如“以暴力止暴力”,则只有“贻害靡穷”。

李大钊东渡日本后,于1914年发起组织神州学会,开始进行倒袁运动。他继续运用社会心理学分析,但其实是用法国大革命搞影射史学:

风俗之行,一缘暗示,一缘模仿……有如何之人群,斯产生如何之人物,有如何之人物,更造如何之人群。必有法之人群,始产拿破仑,亦自有拿破仑之人物,而后法之人群至今犹尚权诈。必有美之人群,始产华盛顿,亦自有华盛顿之人物,而后美之人群至今犹重道义。

但李之反袁并非等于支持国民党,而可能与进步党路线转变有关。他仍以国民党讨袁为“以暴易暴”,论证“依暴力不能得平和之理”:“盖政权之起伏于暴力间者,恒奔驰于极端之域。彼以力据,此以力攻,力之所冲,反动必起。……如此辗转,互应不已。”如果袁世凯是拿破仑,则国民党在李大钊心目中乃恐怖时代的山岳党:

法人之揭三色旗谋建共和也,固以民众幸福为职志。而政力相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遂至山岳之党,无绔之氓[按:Sans-culottes],横握政权,残杀异己,不遗噍类,卒演成千古寒心之恐怖时代。而罗卜士比尔[今译作罗伯斯庇尔]等借口共和,励行专政,设革命审院[按:revolutionary tribunals],诛非革命党员,王侯士女,中流士绅,惨被刑戮。创掩击(集众人于一处,发炮击之,谓之Husillades)、溺舟(载众人于一舟溺之,谓之Noyades)之极刑,用机螺金[按:guillotine](刑具也,英、法、德诸国,素用以杀人,一七九一年医者机螺金改良之,劝立法会议采用,故有是名)之毒器,民众惊怖,亡窜流离,闾阎无鸡犬之声,妇孺罹虫沙之劫,毁及于陵寝,禁施于宗教,旧时典制,鲜有存者。无何,暑月变起[按:the Thermidorian Reaction,今通译作“热月政变”],首雪诛夷,政力渐趋平和,法民获以少安。而拿破仑之帝制自雄,或即兆端于暴民横行之际。于斯时也,法人所享之共和幸福,果安有也。

李接着针砭始于1910年犹在进行中的葡萄牙革命:“葡人今犹不悟……徒演法兰西之惨史以震骇世人而外,他无所得。”这表面上与袁政府视墨西哥、葡萄牙革命为暴乱之论调相同。但袁之目的在树立一个皇帝,李做出同样指责,则正因为这种暴乱只是替拿破仑式专制铺路。李引用托尔斯泰的“历史上人物之势力,莫非群众意志之累积”之命题,断定“拿破仑”之成败“与夺之权,实操于群众之手也”。

李大钊既反对山岳党横暴,亦不赞许拿破仑称帝,乃吕邦式成语。吕邦左右开弓,把这两种现象当作拉丁民族劣根性的两个面相。李对“恐怖时代”的描写,也像吕邦在《法国大革命与革命心理》一书里的描写。该书于1914年翻译成日文,名《革命の心理》。 此时李大钊已经抵达日本。在包括上述《政治对抗力之养成》在内的文章里,李大钊确实提到“法儒社会学者鲁彭氏,名今世曰‘群众时代’”。这个名词乃吕邦《群众心理》一书的导言之标题,而该书亦于同年翻译成日文,名《群集心理》。其时日本正从明治式寡头政治过渡到大正时代的议会内阁政治,因此“群众时代”一词或许变成时髦的口头禅也说不定。

李大钊是否“反革命”?我们该历史性地看问题。孙中山之成为辛亥革命正统甚至“国父”,乃1927年以后国共两党营建的正统史观之产品。在辛亥前后,孙中山派、黄兴派的群众基础都不广,也不具全国级领袖的分量。武昌起义并非同盟会所组织,事发后,孙阅美国报纸才获悉。清朝政府之垮台,是由于南方各省咨议局的立宪派倒戈——这些人思想上乃梁启超一路,皆非信念上的共和派,实有感于清朝政府之无可救药。因此,辛亥革命不是革命党夺取政权,而是南方各省纷纷对北京宣布“独立”。袁世凯当了总统,自然就是合法的“中央”,即使不为个人野心,为了建国,也无容忍南北长期分裂之理。至于孙、黄的“二次革命”则有地方派系另立中央、分裂国家的嫌疑,因此缺乏大众支持,只有三省响应,旋即被扑灭。袁政权后来失去合法性,乃由于想在恢复帝制基础上完成国家统一。袁的倒台,导火线是梁启超与蔡锷之合谋,反映的则是更广大的中间分子之离心。在此意义下,当时的国民党确实有点像“唯我独革”的山岳党,而梁启超、李大钊、蔡锷等人则拒绝在“民国”与“国民党”之间画上全等号,如果要在法国革命史的剧本上对号入座的话,似乎可以算是为“山岳党”所排斥的其他支持共和国的派别。 pvf0blkvUIxIhLa7UJgxymZbVx/7B3kNopN958ZKmbCtoErPTrgiI08t3p2I5f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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