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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天哪位读者看到这些文字(假如出于作者盲目的虚荣心或纯属偶然,我没有把这些文字销毁的话),那他首先要知道我之所以开始讲述一八三二年夏天及随后那几年发生的事情,并非是要把这段经历用文字记录下来,而仅仅是回忆那段往事。他尤其必须知道,对参加过法国大革命的人,不管是刽子手还是受害者,或者像我这样无能的见证人,我寄希望于他们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忘却。永远忘却,彻底忘却,这种忘却很沉重,就像在这个可爱的阿基坦地区度过的第一个夏天那么难以忍受,那年夏天气候极其恶劣。

我老了,不可能理所当然地再去爱什么人。要是我像许多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人那样,说我对自己的状态很满意,你一定不信。唉,那你就错了。因为几年后,当人们将我的躯体埋进内萨克 小公墓的雪松下的时候,就在一个好心人为我的死悲痛的时候,有个坏蛋却在那儿幸灾乐祸,可他也是白高兴。他看到的是我行将就木的尸体。我死了已经有三十年了。三十年来我只是逃离了那些灼热的夏天而已。

一八三二年,我三十二岁。岁数不小,但还是个年轻人,并且幼稚无知。我那时单身,继承了外省最好的一个公证人的职位,这么说来我是一个很好的婚姻对象,甚至可以说是个漂亮的男子,如果大家看重的不是我的风度而是我的身体的话。在别人看来,我的头发长得很低,额头的高度适中,一双猎狗的眼睛总是带着傲慢的神情,嘴很端正,翘下巴,长而尖,宽厚的肩膀,我的身体强壮,肉红色的肌肤便是证明。唯一让我没有自信的是,我的手很长,手指纤细,总是受到女人的赞美。女人……在巴黎当学生那会儿,我曾愚蠢地爱上了一个名叫西尔塞的外省姑娘而不能自拔,当然她现在已经是老太婆了,此外,我与几个令人失望的妻子有过短暂的爱情,还低三下四地对几个年轻姑娘献殷勤,以为不久就会娶上她们,从她们那儿我总算知道女人是什么。我真心爱过的女人是一个名叫埃莉萨的姑娘。她是我母亲的贴身女仆,但是,经历了一年惊慌不安的爱情后,埃莉萨不顾我的乞求,毅然离开了我,一桩或许不该发生的丑闻就这样避免了。在这么多女人中,唯有埃莉萨爱过我,虽然不是全心全意却让我感受到了爱情的温暖。但只是一点点温暖而已。我的余生不是被爱情弄得神魂颠倒,就是灰心丧气,我想这恐怕不仅仅是我这个年轻人,也是我同时代、同一阶层的外省单身男子的共同遭际吧。

一八三二年,昂古莱姆 理所应当地有了自己的小集团,并且理所应当地是由绰号为“铁嘴”的省长夫人阿泰米斯·奥贝克迅速弄起来的,这位省长夫人曾一度燃起我的激情,此情居然持续了十八个月之久。这个女妖个头很高,身材苗条,满头金发,嗓门尖,并且已上了年纪。现在,有时我还为自己觉得她那么有魅力而愤愤不已。应该说那时我才二十岁,头脑发热在情理之中,想到这场爱情,我至今仍感到羞愧。还有,别人都没有像我这样因为她的十全十美而备受煎熬。阿泰米斯因其私人财富(有人说是利用她父亲的职权从移民那儿掠夺来的)让她的丈夫和求爱者们对她百依百顺,同时也让他们尽享奢华的生活。因此,十年来,她统治期间尽是舞会、诗歌朗诵会、野餐、精美的夜宵,等等。未受她的邀请是一件不光彩的事,而不按时赴约则被视为大逆不道。正如有人常常忘了接见日,有时她也借机疏忽一些邀请:这会在整整一个季度里引起轰动。

我这么严厉地说一个女人,而且是我曾经爱过一年半的女人,大家一定觉得奇怪,但她就是这种人。你确实必须十分年轻才会因为别的男人而摆脱对一个女的幻想,你确实必须头脑十分清醒,这样,女人无需借助任何外力独自一人就能摧毁你的心。为此,你甚至必须不抱任何幻想,然后忧伤而羞愧地死去。

但我迷失了。此刻是一八三二年春,我们在昂古莱姆。尽管发生了一些社会动乱,路易·菲利普仍然统治着法国,富人还是富人,穷人依旧是穷人,资产阶级很满意,这是这个国家唯一的政治晴雨表。阿基坦地区晴空万里……必须对阿基坦有所了解才能欣赏这个故事。我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幻想着一位读者,一位完美、愉快的读者,他当是个轻信的人,立即被我的散文感染而振奋起来。嘲弄在等着我,管他呢!我有什么比注视我的手更重要的事呢?瞧,我的手依然那么漂亮,只是现在青筋暴起,像一根根绳索,我的手往一个蓝色小符号上添了一个蓝色小符号,从雪白的墨水瓶里出来的深蓝色墨水被扔在这厚厚的纸上,而这纸也极白,像覆盖着一层面粉。我起草最无足轻重的公证书时从未有这种体会:因为这里需要某种东西,就像作家写作时需要一段神奇的童年……或许在所有这些无用的符号里,是他们所从事的毫无价值的事业。反正在我看来,我自己的状况就是这样,这再清楚不过了。我家,农民称之为“城堡”,贵族称之为“府邸”,资产阶级则按他们实用第一的语言称其为“住所”,我家顶层的窗户正对着夏朗德省的一个风景区,那是一片广袤的矮山丘,像是陷入了翠绿的平原,平原上有一块块由桦树围着的金色农田,一条平静的小河将平原一分为二。一望无际的天空向远处延伸,落日时分能看见西边的天空布满云彩,有玫瑰色、白色、蓝色和鲜红色,那是些圆形的盘旋云彩,它们不会如何削弱这片天空对我们这块土地从未间断的占有行为,天空绵延在我们的草地上方,笼罩着我们的教堂、小镇,在我们地区上空铺起了床,从一个地平线伸展到另一个地平线,一天又一天,连一根麦穗、一株草都不放过。如果说这里的天空与别处不同,那是因为在这里,天空更近,太阳更直接,夜晚更黑,风更肆虐,冬天更萧条。这里的房屋都是圆形的,但并不臃肿,一般来说都很漂亮,不是灰色的就是白色的,带着某种派头,更确切地说它们都有一个别致的门,从而区别于博斯鼓凸的方形屋,也与南方玫瑰色的更高更窄的房子不同。这里,人们相互依赖,形成独特的风俗。热情好客却不过分亲热,诚实却不严肃,快乐而不放荡。总之,这儿的人都为自己的邻居而自豪。

说到这个,一八三二年,最让我们昂古莱姆人和圣东日人感到骄傲的一个女人来到了或者更确切地说回到了我们身边。她不是假巴黎人或怪癖的外地人,而是我们这地方的人,一个接受我们的教育、按我们的风俗和习性培养的女人,这女人是法国人,这自然不必说,但她首先是我们省的人。她叫弗洛拉,弗洛拉·德·马尔热拉斯。雅尔纳克 的一个小小的旧贵族,其城堡如当地贵族说的那样四十年间几乎无人照管。马尔热拉斯夫妇是最后离开我们地区的人,他们得知在法国人们不再砍贵族的头便将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们的独生女,她是在流放期间的一八〇五年出生的,后来,女儿结婚,接着又成了寡妇,父母见她很伤心,曾想带她回老家;他们贱卖了在英国的土地,后来又在那儿离世,女儿回来了。总之,这么多年过去了,人们完全忘记了他们,也从未听人谈起过弗洛拉·德·马尔热拉斯。

她是春天来的,之前在巴黎住了两年。她在那儿学习了一口流利的法文,不过带有一点英国口音。她是从首都巴黎这个最具魅力也最危险的地方开始了解法国的。巴黎也是更令人振奋的地方,毕竟弗洛拉在伦敦成了寡妇,她要是继续待在那儿,很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婚。而在巴黎,来的时候是寡妇,很快就成了待嫁的少妇。她独居了两年,拒绝了好几个人的求爱,她似乎不愿脱去寡妇的身份,尽管这让她感到很不舒服。有些女人生来就是寡妇的命,有孩子却没了丈夫,正如有些女人生来就注定一辈子都是老姑娘,而有些女人是做妻子的料,还有些女人只配做情妇。显然,弗洛拉·德·马尔热拉斯属于后两类。她生来是为了与男人一起生活,但这个男人必须爱她,给她一个舒适的家。她的第一任丈夫德斯蒙德·奈特就是这样的男人,五年的婚姻生活中,他对她关爱备至,她坦然受之并毫无保留地以全部的爱回报了他。他们相爱,相知,彼此信任,身体、心灵和大脑处于和谐的状态。当德斯蒙德的马独自回到马厩时,就像连载小说中写的那样,弗洛拉只有二十四岁。她来到昂古莱姆的时候二十六岁。一八三五年夏末,准确地说,九月二十三日,她已经三十岁了,不过这个年龄对谁都不再重要,对她也一样。甚至对我这个公证员来说也无关紧要,我属于法律界人士,主要工作就是证明日期的准确性,为这个世界的财产所有证盖上合法的章,将每人对权力和义务的陈述变成铁的事实。而一八三五年夏末,我发现我的登记册里没有记录任何我死后还可以流传的东西,或者能留给我的侄孙及最初几任文书的孙辈们的东西。我好像只写了一些乱七八糟、平淡无奇的东西,没有任何意义,毫无趣味,并且与事实相差甚远,就像我的顾客一点都不了解我内心的骚乱一样,这些文字既不能向他们保证任何事情,也无法向他们提供合法或不合理的证据。一无所能,除了承诺他们有朝一日也会像我这样满嘴都是烟味,从早晨醒来一直持续到深夜。我希望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境况,我希望人人都有这种体验。睡意……可悲而又幸运的睡意,我只喜欢你,渴望你,要你,整个夜晚,我好像从不曾爱过女人或对一个女人产生过欲望。当然,除了弗洛拉以外。一个男人如果不愿为弗洛拉的幸福去做一切,他就算不上是个男人。而一个男人如果不曾为使她重新获得幸福而去做一切,也不配男人的称号,特别是这个女人是因为他不在身边而不再感到幸福。

一八三二年四月十日,没有任何人在雅尔纳克城的街头巷尾见过或遇上弗洛拉·德·马尔热拉斯,但她给我,也给其他不少人寄了邀请信,信上盖的章让我那衰退的记忆想起一件事。马尔热拉斯家族的纹章是一头站立的狮子,背景是变幻不定的天空下的一片麦田,题铭深奥难懂:“善或恶” 。我大概是在公证人事务所的档案室里见到这个纹章的,我好像突然又看见一辆四轮双座的篷盖马车在战火中飞奔而去,车上坐着小小的子爵夫人和小小的子爵,他们离开了马尔热拉斯城堡,离我的事务所大约五里地远。后来我想起那时我不过三十岁,法国大革命的美景可能来自我的教女的历史笔记。根据这封请帖,德斯蒙德·奈特夫人,也就是德斯蒙德·奈特大人的遗孀,要开放马尔热拉斯家位于雅尔纳克城的庄园,还说很高兴在那儿接待我以及“她没有机会和荣幸更早结交的所有朋友”。她在邀请人一栏还写上了她父母的名字奥东·德·马尔热拉斯和布朗什·德·马尔热拉斯,他们两年前在诺福克 去世了,只要我稍微相信一点冥世,他们准会为我的到来高兴的。弗洛拉的父母是表兄妹,青梅竹马,最终结成伴侣,血亲关系似乎并没有带来什么恶果。只不过弗洛拉是马尔热拉斯夫人第十一次怀孕才留下的孩子,母亲的身体因多次流产而彻底垮了,让弗洛拉伤心的是,母亲去世不久父亲便离世。这双重打击是紧接着丈夫的突然去世而降临的,弗洛拉于是决定离开英国,来到她不熟悉的法国,来到这个她几乎一无所知的外省,在这里她只知道几个可靠、忠诚到盲目崇拜地步的佃农,多亏了他们,父亲的城堡才得以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总之,昂古莱姆及附近所有人都突然得知有一个跟城堡一样名字的马尔热拉斯小姐,还听说这位小姐是个寡妇,很有钱,就要来我们这儿定居了。有些人自以为比别人知道的多,但说的都跟事实不符,纯属编造,完全是冬末时节外省人因霜冻待在家中,无聊时胡思乱想的产物,这里略而不提。至于我,因我祖父是马尔热拉斯家的公证员,我收到另一份请帖,她非常有礼貌地问我是否可以从下周起探访城堡。

于是,我在一八三二年四月十五日去了城堡。我现在还保存着当时的一个笔记本,上面写着一行字,出自我那只年轻男子的手:三点钟马尔热拉斯。中间没有标点符号,就像这样:“三点钟马尔热拉斯”。啊,不,命运并不总是利用预言者让人知道它的诡计,或者预言命运的人已经厌倦了,不愿再对我们这些迟钝、将死的可怜人使任何眼色……尽管如此,那天我还是骑着那匹漂亮的栗色马欢快地向马尔热拉斯家走去,那是个大晴天,城堡前的那片树林散发着铃兰的香味,草地生出一片绿绿的嫩草。春天的阳光下,被杨树环抱着的古典式圆形城堡在我看来那么可爱,黑白两匹骏马在草地上嬉戏着;它们是那么黑,那么白,我的双眼紧盯着看了一会儿,就在这时,弗洛拉·德·马尔热拉斯出现在城堡门口,伸着手向我走来。我受宠若惊,赶紧朝她的手弯下身子,一看到她的手,我就明白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位美丽善良的女人,而当我正面看她时,发现她的眼睛是蓝色的,又细又长;肌肤同少女的一样细嫩;她脸部轮廓柔和,嘴角带着微笑,亲切却又不乏果敢;她的脖子和手都很细长,满头金发,身材窈窕,眼睛很有神,标准的女低音,是个性情开朗的人。我发现这一切后,真想马上跟她结婚,和她生孩子,爱她,用一生去呵护她。我那时还是个陈腐的年轻人,却愚蠢地爱过一个没有良心的女人。但这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并不冷酷,但也不是个有激情的人,不可能轻易爱上一个女人。我的感情比我的身体来得慢,但我的思想比我的感情还要慢。所以,当我差点对弗洛拉说“嫁给我吧”,而不是“请接受我崇高的敬意”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我是真的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这足以让一个胆怯的人吓一跳,也许还会让一个大胆的人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我没再打开笔记本,这已经有三个星期了。文字或回忆,或两者,都具有危险的效应,总之都是痛苦的。我要在白纸上结束这篇与弗洛拉相遇的故事,我看见那些蓝色符号离我而去,消失了。我看见这一页页犊皮纸飞走了,我的记事本上的纸张飞走了,一页页情书飞走了,秋叶在飞舞,那是时间之叶,我又看见了自己,有些颤抖地站在台阶上。我闻到来自牧场的青草味,闻到弗洛拉手上更为复杂的香水味,我仿佛听见我的马频频仰头时马嚼子碰到我后背发出的清脆的撞击声。我看见弗洛拉蓝色的眼睛,充满喜悦和浪漫的眼睛,我看见我的青年时代,她的青春。我又想起曾经想对她说“你愿意嫁给我吗?”那个疯狂的念头,而我最终并没有说出口,真是一件令人可笑而严肃的伤心事,一个愚蠢而又合乎情理的遗憾,这使得这个充满阳光和阴影,夹杂着各种气味的回忆突然变得难以忍受,我差点因此中断写这个故事。然而,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拿起笔又写了起来,尽管我讨厌痛苦的感觉,尽管我不喜欢献殷勤,憎恨文人的怀旧伤感,憎恨往事及失去的幸福。我不为谁也不为任何事而写,只为听见笔在越来越白的纸上发出“沙沙”的声音,这纸越来越倔强,让我的字迹越来越难以辨认;这些纸很亲切,极其亲切,我不停地在上面写着,在这个家—住所—城堡—府邸四位一体的地方写我的故事,这地方已不再有人来,当然除了我那文静、患近视的女管家和她手下的人,还有她那性格温和、老花眼的丈夫,还有内萨克的神甫,他无法接受我失去了信仰,或者至少他无法接受我一时冲动、不可原谅地坦承我失去了信仰。这都是些可爱、平凡而又衰老的人,对他们来说,未来是死亡而不是明日,除了这些人,就没人在那次之后回到这里,那是她最后一次出现,她关上了面前的门,那天她穿着皱丝裙,浓密的金发在明亮的太阳下飘动,就像从敌人那儿缴获的一面皇家小军旗,在她的面容上方嘲弄似的挥动着,那张面容是雪白的,焕然一新,仿佛从此再也看不出年龄与性别。

也许我是昂古莱姆第一个爱上弗洛拉·德·马尔热拉斯的男人,这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我是第一个见到她的人。但我不是唯一认识她的人,我觉得在马尔热拉斯举行的第一次舞会上,舞会刚结束我就有不计其数的情敌。那些人不见得很出众,因为弗洛拉是个有魅力的女人。那天晚上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领略她的风采。神秘感虽然让我吃尽苦头,却是女人风情的基础,弗洛拉深知这点,因而那天晚上之前她从未公开露面。她总待在城堡里,即便出门也是坐那辆英国马车,并且亲自驾车(这是她从英国带回来的习惯,昂古莱姆的女士对此大为不满),她驾车的技术很高,速度极快。这十来天里,有几个男人在路上遇见她的马车首先想到的是往一边站,保护自己脆弱的生命,而不是与这个女骑士共同生活。那两匹白马和黑马受过小跑训练,是从英国直接运来的漂亮强壮的短腿马,她稳稳地驾着车,马车像一阵风驶过,只看见她竖起的头发、高兴得发光的眼睛和比起女人更像少年的体型。我们省的贵妇们通常都是提起衬裙上下马车的,见她这副运动员的姿态都吓坏了,认为最不知羞耻的女人才这样。她们甚至窃窃私语,说弗洛拉·德·马尔热拉斯一定就是这样用鞭子指挥可怜的丈夫(尽管她们还从未见她坐在马车上甩鞭子),大步小跑地,阳伞也不打,把他送进了坟墓。不等四月三十日到来,省长夫人就做好了充分的战斗准备,因为那天,她的绝对王权可能会受到动摇。在她面前,我曾天真地认为马尔热拉斯城堡的奈特夫人不乏诱惑力,在她面前,我甚至认为如果这么说觉得不好意思那简直是愚蠢透了。几个女佣和女厨在夫人们的逼迫下前往城堡,她们是来帮着安顿那个不幸的女人的,可很快就撤了,而且出人意料的缄默。看来这女人有一套,初次见面就博得了她们的好感,于是计划被打乱,好奇心丝毫未得到满足。

在这期间,唯一见到她并跟她说上话的人便是我尼古拉·罗蒙这个花花公子,公证员的身份使我得以有此殊荣。人们问了我一大堆问题,我认识弗洛拉仅半个月而已,却被视作与她共度了一生。其实,我只见过她三次,加起来才半个钟头,我们谈正事,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谈公证的事,她主动把她的利益和财产告诉我,过分的信任让我不知所措。如果我没有察觉到弗洛拉对我抱有的这种强烈的信任感恰恰预示了最令人不安的事——她决不会爱上我,我会为这份信任欣喜万分的。唉,没有对爱的担忧便没有爱,我还不至于傻到连这个都不懂,而弗洛拉对我很放心。在这点上,她是对的,出于这点,我害怕爱她便已经是爱上了她。至于我为什么会一下子爱上弗洛拉并一生初心未变,这里无需详细解释,我觉得读读本故事中罗列的事实就足够了。我只能说从一开始我就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更糟糕的是,我为爱她感到自豪,不等她给我带来一切包括最残酷的痛苦,就早早为这些感到自豪了。无论发生什么,只要是来自于她的,我都会卑躬屈膝地接受。这就是我知道的一切,是我第一眼见到她就预感到的一切。

这是个盛大的舞会,昂古莱姆全城人云集于此,科尼亚克 的大多数人和各省无数小贵族也都来了。几个从巴黎来的作家让众人惊讶不已(好像巴黎只住着痴呆和妓女),最奇怪的是居然还有一两对英国人。简言之,我只能说,从舞会开始的那一瞬间,我就觉得自己像个叛徒,至于背叛了谁,为什么背叛,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我很少有,长这么大也没有什么会让我产生这种感觉。阿泰米斯·奥贝克和她丈夫奥诺雷—安特尔姆·德·奥贝克也在那里,我已经说过,此人在来昂古莱姆当省长之前曾在里昂和巴黎任职,无论人们对巴黎持何种见解,它始终是外省所有小政治家觊觎的对象。众所周知,奥诺雷·奥贝克是个有政治抱负和物质追求的人。由于奥贝克夫妇、法国政府和昂古莱姆市之间达成的默契,脸色红润、矮胖的奥诺雷·奥贝克在其政治生涯结束时会成为百万富翁,一个有权势的人,这是毫无疑问的,他的妻子也将以尖锐刺耳的大嗓门支配巴黎。在此期间,弗洛拉的到来也许会让她的王权处于危险境地,不只我一个人认为弗洛拉必须向她表示忠心,加入阿泰米斯贵妇团,或者干脆忍受孤独,待在城堡里,甚至离开此地,如果她对阿泰米斯过于蔑视的话。我一刻都不怀疑,这是一个高贵的灵魂对一个卑鄙的灵魂的蔑视,一个淳朴的人对一个矫揉造作的人的蔑视,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对一个自以为有魅力的女人的蔑视。说实话,我担心舞会出现最坏的情况。我既担心又隐约希望出现最坏的情况,因为我是个年轻人,希望在一个女人遭受一群无耻之徒攻击的时候站出来保护她,用我的双臂、我的名声和我的荣誉保护她。我想象自己打了可怜的奥诺雷一记耳光,或者对阿泰米斯一句侮辱的话作了无礼的还击,尽管我对她的反驳从未在必要时说出口,而总是要等到事后再说。我想象自己身处某个戏剧性事件中,就像发生在圣马丁门事件中那样……当奥贝克夫人的轿车在奈特夫人的草坪前停下,我以为会是两个世界的冲突。然而,同列席舞会的其他人一样,我看见的只是两个极其可爱文雅的女人一见面就热情示好的场面。

这第一场舞会因而圆满成功,阿泰米斯·奥贝克也这么说,大家一致认为马尔热拉斯家的弗洛拉·奈特是个十分可爱的女人,昂古莱姆的贵妇们将乐于且有责任帮她缓解孤身之苦。也许在这个交际场合就有一个很具魅力的男人最终能成为她的慰藉,那么他俩会是很好的一对,已经成为法国魅力古镇的夏朗德省“小凡尔赛”也绝不会因为他俩而逊色。清晨离开马尔热拉斯家的舞会时,阿泰米斯·奥贝尔就已经为弗洛拉做好再婚的计划,她的脸上流露出喜悦的神情,每当她为别人的幸福着想的时候就会这样(而当她想到同一个人的不幸时也会流露出灿烂的笑容)。不过最后,她连续拥吻了她亲爱的弗洛拉多达十次,弗洛拉没有拒绝。我不得不屈服于这一事实:我祖母、我姨、埃莉萨还有阿泰米斯说得对,我只是个愚蠢的老男孩和一个粗俗的外省人。

野餐开始了,晚餐,晚会,林荫下的漫步,这些跟往常一样延续着,唯一不同的是,现在有弗洛拉出席这些活动了,我疯狂地爱着她,却是一件无果的事。一八三二年和一八三三年过得像一场梦,两年却似几十年,绵延无尽。除了爱情,我对什么都没有把握。没有哪个男人会对一个女人的冷漠没有感觉。你希望这不是真的,而她的一个眼神却使你相信她真的不曾为你动心。你绝望地用手按着东西勉强站起来,带着无限希望躺下。我可能就处于这种状态,持续不断的起起落落很可能最终使我处于亦悲亦喜的安宁心境,而这种状态不再取决于她,也不再取决于我,只受制于我的理性。只不过我在这方面还是个年轻的冒失鬼。我想知道的东西是我已经知道的。我能承认我已经知道了吗?我把自己的沉默归咎于弗洛拉。都半个月了,她不可能不了解我的感情;而她对此从未有过任何暗示。当你爱上一个女人,她却毫无反应,真拿她没办法。这就是常说的便利的沉默,一种恶意的沉默,我认为弗洛拉不会故意保持沉默,但我看不出她还有什么别的理由。我觉得她选择忘却令我心碎的事,这充分说明她珍惜我们之间确信无疑的友谊(对她来说则是一种令人快慰的友谊)。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我请求见她,单独约见,她马上答应了我,没有问什么事,也没有表示出丝毫的好奇心。第二天,晚饭前,我惊惶不安地来到马尔热拉斯城堡。一想到她马上要伤害我,我就胆战心惊,前一天晚上,我身体里那个幸福的傻子、那个疯孩不止一次地叫醒我,对我说:“万一她投进你的怀抱……如果这一切只是个误会……说不定她也像你一样心碎,等着你向她表白爱情呢……”灯又亮了,我恢复了理智,我本该用枕头闷死这个疯孩,可是谁愿意杀死自己,再强迫你,你也不会杀死自己的童年的。

弗洛拉在屋外等我,旁边有个暖房,她漫不经心地注视着里面的植物,神情冷漠得令人难以置信。她只喜欢可以移动的东西,比如人,狗,马,风。她有一条灰色的裙子,什么布料我不知道,她走路的时候裙子就发出“飒飒”的响声,从各个角度追逐落日,这使得她好像穿了件玫瑰色加灰色的裙子。

“您认为我们是回家好呢,还是在这里坐坐?”她问。

没等我回答,她就在一个用来装点平台的草凳上坐下,或许她希望我也挨着她坐下,但我却坐在了一张舒适的扶手椅里,我朝她抬起眼睛,希望自己的表情很严肃,但我想象得出,肯定又是一副两眼发呆、失魂落魄的样子。

“我想对您说……”我总算开了口。

说到这里,我停住了,等了许久她才抬起头,将目光从搭着的双手上移开。

“弗洛拉……”终于,我以祈求的语气说。

“我尽力了……”她说。

我俩的目光终于相遇了,我们发现彼此都很失望。是她先站起来还是我先起身,我记不清了。与其说我抱着她,还不如说她将我拥在她的怀里,尽管我比她高出一个头。她摇晃着我,我伏在她的肩上尽情地抽泣,我不愿说哭泣,因为自从父亲去世,我已经十五年没有哭泣了。我们相互嘟囔地说着话,请求对方原谅自己,然后我们在那个草凳上坐下。弗洛拉的那句“我尽力了”以及我后来说的“没关系”,一切尽在其中。因此,我爱她一辈子,她却永远不属于我,这已经成了定论。

几个星期后,一天,我在喝得微醉的情况下向她提出,请她发发善心与我共度夜晚的两个钟头。她带着女人的骄傲反驳了我,不过不是以其美德而是为其性感而骄傲,她说但愿我在那两个钟头里不会讨厌她,反而更加依恋她,说她本人对这类所谓的小事总是看得很重;说要想使这种事变得简单、普通,仅有同情心她是下不了决心的。过了一会儿,我们的呼吸平稳下来,我含糊其辞地责备她总是保持沉默,假装不知道我如痴如醉地爱着她。可是,当我跟她说起“便利的沉默”时,她发火了。

“您应该想到,”她冷冷地说,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对我说话,“我之所以保持沉默,都是为您好,不是为我自己。有些男人,你越说他越坚持。您也许就属于这类人,您不跟我说话,对我的那份情感慢慢就会消失。这方法并不愚蠢,我向您保证。话语往往比事实更伤人。”

“这么说是我错了?”我问,而她微笑着,把一只手覆在我的手上让我停下。

“不,”她说,“既然您想要这样。”

我们就这样做了两年的白日梦,至少对我来说如此,我还要不知羞耻地重复一遍,这两年我过得很幸福。我差不多每天都能见到弗洛拉。弗洛拉爱我甚于任何人。她只是在一八三三和一八三四年的冬天偶尔消失,去巴黎四处转转,在她丈夫的朋友家待个把星期而已,好像也就是看看戏,听听音乐会,参加作协的一些活动。她在巴黎还要见一个男人,一个地位高的神秘人物,天知道,此人因其社会地位和职务的缘故只能与弗洛拉共度一周的时光,多一天都不行,关于她见这个男人的事,只有我一人知道。我还知道,弗洛拉并没有为此过分痛苦,这份精神上的情谊,唉,当然也少不了肉体之欢,会让我拥有所有可能性,如果我曾抓住一次机会的痕迹的话。弗洛拉每次从巴黎回来,总是一番新装束,带回新故事,新马,新的爱好。她幸福快乐,生活的快乐使她忘却了自己的年龄,或者年龄已经被视为无关紧要的事。她回来的那天是我一年中最幸福的日子。我骑着马去迎接她,当我看见八匹马驾着的马车在远处的平原出现时,我的心怦怦直跳,像个十五岁的少年。不过,我在这里讲述的并不是我俩的故事,而是弗洛拉和另一个人的故事。这个男人在一八三三年初夏,大约是六月,突然出现在我们这里,我对他的第一次印象是在省长夫人阿泰米斯的家里,我看见一个小伙子站在窗前吃着樱桃。

在昂古莱姆,省府大厅朝向战争广场,正对广场的还有进步旅馆和市政府的门厅、显贵的窗户,以及四条通向普瓦捷、佩里格、拉罗谢尔和波尔多的大道。这四条大道在广场汇合,绕着它转一圈,但不能横穿广场,因为战争广场被辟为大众休闲娱乐的场所。广场被美丽的梧桐树环绕着,树荫下有绿色的木凳,对称而和谐地散布于广场各处。孩子们欢叫着,却不乏崇敬之情,公民们走到那里也会调换脚步。广场的中央矗立着一个音乐台,据说是全法国最漂亮的。音乐台的柱头覆盖着红棕色铜片,因风吹日晒雨淋变成了绿色,支撑柱头的是一些细长但坚固的锻铁圆柱,上面布满交织在一起非常好看的葡萄藤和葡萄树。大理石地面被成千上万双漆皮皮鞋踩踏却没有损坏。踏上三个台阶就到了音乐台,台中央还有三个台阶直通“昂古莱姆管乐队”的指挥台,当地人称这个乐队为铜管乐队,外地人则说是军乐队。且不提阿泰米斯把它滑稽地称为“加登修道院爱乐乐团”,这个音乐台举办的音乐会都还说得过去,即便有些特别挑剔的耳朵说“太肤浅”了。一天,我和弗洛拉来阿泰米斯家,我们刚参加完一场有趣的钓鱼比赛,因此迟到了,而在阿泰米斯召集的聚会上迟到,令那场钓鱼比赛更有趣了,我们到阿泰米斯家的时候,昂古莱姆管乐队正在演奏华尔兹舞曲,罗西尼的华尔兹舞曲,也就是科尼亚尔的税收员用罗西尼的某段主旋律精心编写的一首华尔兹舞曲。科尼亚尔的每个居民都有一项业余爱好,一般来说应与其从事的职业截然不同。在这种情况下,税收员按他自己的意愿组织和协调我们所有的星期日音乐会。但是,他再精心,有时也免不了完全曲解罗西尼的音乐思想。我们在优美的音乐声中走进省长夫人的家,我紧跟在弗洛拉后面,没有像她那样被无数双火辣辣的眼睛盯着。我发现她前面有个新面孔:吉尔达·科西纳德。女主人立刻向我介绍:“这是我的佃农科西纳德的儿子,您大概认识的。”我觉得这第二个解释实在多余,不过,小伙子根本不像矫揉造作的上流社会的人。

吉尔达很英俊,俊得出奇,至少让我惊叹不已,因为我从来没有注意过男人是否漂亮。我后来知道,他刚满二十三岁。他有着浓密的黑棕色头发,明亮的牙齿,举止投足间透露出高雅的气质,很有贵族派头。此外,他的青春朝气和男子气概不仅深深吸引了我,也应当是所有女人无法抗拒的。他热情地跟我握了手,向我肯定地说他父亲曾跟他谈起过我,说我是本地最优秀的公证人,因为我曾为他调解过一起诉讼案。他说话的时候态度不但一点不高傲,还非常恭敬。他甚至好像还十分赞同他父亲对我的看法。他笑的时候总是眯缝起眼睛,瘦瘦的脸庞彻底放松开来,看上去像个孩子。他简直让人没法跟他生气,那天我也像所有人一样解除了武装……其实我们真该扑向我们的武器,杀死他……

弗洛拉跟我们的朋友一一打过招呼后回到我们身边,挨着我和阿泰米斯,背对着那个年轻人。阿泰米斯挽着他,只要一松开他的胳膊就又拉住他上衣的袖子,他的上衣有些窄。作为一个老昂古莱姆人,我当然知道这件上衣的出处,是“农民让诺”家的,这家服装店的顾客大多是本地区的佃农,而非这个大厅里的贵客。阿泰米斯使劲拉了拉年轻人,把他介绍给弗洛拉。他转过身,于是我只看见他的颈背,还有稍远处与他正对着的弗洛拉的脸。我很想知道她的反应。我以为在她那张被我如此注视、如此珍爱,我以为已再无秘密的脸上会露出赞赏的表情。我以为她会被这个美男子柔中带刚的高雅气质所打动。然而,出乎我和阿泰米斯的所有预料(阿泰米斯一直在好奇地观察弗洛拉,像对待所有女宾那样),弗洛拉一副厌烦的样子,冷冷的,还有些愠怒,而她平时很少这样。这种表情是在阿泰米斯第二次笨拙地把吉尔达介绍给弗洛拉的时候出现的,很可能使人以为这个女人不是冒充高雅就是傲慢无礼,可她其实并非如此。弗洛拉的那种表情似乎是因为阿泰米斯说的这句话:“您知道我们好心的佃农科西纳德的儿子吗?”不过,一秒钟后,我们亲爱的省长夫人那粗俗而倨傲的亲切做派,奇迹般地驱散了弗洛拉心里的阴影和脸上令人不解的骄傲表情。她将手伸向年轻人,跟他握手:

“我的上帝!”她说,“前天我在波特大道后的田野里遇到的真是您吗?那是一片麦地还是种着什么别的来着?”

“其实那就是我们种的庄稼,”年轻人悠然自得地说,“不过那地是奥贝克伯爵的,我父亲一直给他做佃农,好像都三十年了。”

“噢,那我还是要向您道歉,”弗洛拉说,“我的母马前天溜缰了,从近旁的那块地横穿而过,踩死了您的所有庄稼……我本来想去您家亲自向您道歉,甚至赔偿您的损失,可是……”

“没关系,别想这事了,”吉尔达说,“您的母马发情了。它真漂亮,体态多轻盈啊!我今早把踩死的秧苗都补栽上了,一点都看不出来是新栽的。奥贝克伯爵甚至什么都没发觉。相反……”

他停住了,身体俯向我们,神秘兮兮地扬了扬眉。我们也不由自主地把身子倾向他,生怕听不见。阿泰米斯十分恼火,只好朝大门走去,迎接年迈的治安法官和她丈夫。

“相反?……”弗洛拉迫不及待地问。

“相反,让我感到烦恼的不是田地,而是这个……”吉尔达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在这之前,他始终像中产阶级那样把手放在背后,现在却一下子露出老茧,肿胀的关节,齐根剪的指甲,从这双手我们能想象他的日常生活是什么样子,干的是哪类活。

这是一双晒得黝黑且有力的手,长期的体力劳动使它们变得强劲有力,相比之下,我的手虽然也因为外出打猎和驾双轮马车等等在风吹日晒下变成了棕褐色,但还像城里人的手。他的手则比脸更显老,可以说是老汉的手,而不是小伙子的手。弗洛拉连忙转过眼睛去,我却像个傻瓜赶紧表示同情,或者不自在起来。

“您的手擦破皮了,挺严重的……”她温柔地说。

“我带着一双农民的手来到这个大厅,尤其不好意思……我的出现就已经格格不入了。”年轻人带着幸福而自豪的微笑说。他的不在意和恳切使我突然觉得他为自己是个农民而自豪(他的英俊再加上一个什么头衔,很可能会把他变成最傲慢的年轻贵族)。

“怎么格格不入?”弗洛拉问,眼睛没有看他,而是盯着正对我们大声呵斥的阿泰米斯,“我在英国的时候,以为法国人跟英国人受到的是同等待遇,还认为他们是上帝用同样的泥土造出来的。我甚至认为法国人为了证明这一点才发动了一场革命。”

“尽管如此,我的姓氏还是科西纳德,”吉尔达极其和蔼地说,嗓音出乎意料地悦耳,“我父亲、我祖父及他们的父辈都是佃农,替别人种地……我出身于佃农世家,并且是本地区最出色的佃农。我说的没错吧,罗蒙先生?”他笑着说。

“您说的绝对是真的,我可以作证。”我答道,嗓门粗大,每次别人突然向我提问,我回答的时候总是这种嗓音,这让弗洛拉忍俊不禁。

阿泰米斯气喘吁吁地回到我们身边,边跑边说着话,他总爱打断我的话。

“亲爱的弗洛拉,我把那个小伙子介绍给您了,”她带着很重的鼻音说,“可我还没跟您说他是干什么的呢。”

“免了吧,”弗洛拉冷淡地回答,“先生的到来让我们感到非常愉快,您不必再说什么了……”

“要知道,”阿泰米斯又说,“这个年轻的阿波罗曾经因为学习成绩优秀而获得奖学金,得过奖,天知道现在国家对年轻人怎么这么舍得花钱。他还通过了一项什么考试,就他一人过了,他比我们这儿所有人懂得都多……反正比您懂得多,我亲爱的罗蒙,也比奥诺雷有才华。当然,这并不能证明什么……您知道吗?这年轻人还写作呢(她对弗洛拉说)。他会写诗……他的诗不只在昂古莱姆被人们阅读和朗诵,还传到了巴黎,在《巴黎杂志》上发表了呢!啊!奥诺雷特别提醒我们说,这是数百年间科西纳德家族在文学上带给我们的最大惊喜……”她说这些话,是想以此把科西纳德家的佃农制,包括她本人新近获得的小贵族身份追溯到十字军东征那个时代。 b9TyHn26h5dd5m2WILMMs9omaPRbct4nwOdTdvyNIh8HO4JGhCBMR/kzPKcoSi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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