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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般的眼睛

杰罗姆·贝尔蒂埃把车开得飞快,他美丽的妻子莫妮卡不得不想尽办法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才能不那么提心吊胆。这个周末,他们要去狩猎羚羊,是这事儿令杰罗姆雀跃不已。他热爱狩猎、娇妻、乡野,乃至将要去接的朋友们:斯坦尼斯拉·博安和他的女伴(自从离婚以来,他基本上每半个月换一个女伴)。

“希望他们准时,”杰罗姆说,“你觉得这次他会带个什么样的姑娘来?”

莫妮卡疲倦地笑笑。

“你问我,我怎么会知道?希望这次是个运动型,跟你们打猎可不轻松,对吧?”

他大力点头。

“相当辛苦。我不明白,斯坦尼斯拉为什么还这么注重打扮,他这个年纪,总之,我们这个年纪……这会儿,要是他还没准备好,我们就要错过飞机了。”

“你从不错过任何事。”她说着,笑了起来。

杰罗姆·贝尔蒂埃瞥了妻子一眼,再一次弄不懂她的言下之意。他是一个性感、忠贞、沉静的男人。他完全明白自己的吸引力,但自从三十岁那年他们结婚以来,他就向这个女人——他唯一爱过的女人——承诺了一份最惬意、最安心的生活。可是,有时候,他也会问自己,在这份平静背后,在美丽的妻子静谧幽深的眼睛背后,到底是什么。

“你想说什么?”他问。

“我是说,你从来不错过任何事:你的生意,你的生活,你的飞机。所以我想,你也不会错过那只羚羊。”

“但愿如此,”他接上话头,“我可不想从猎场上空手而归,不过,羚羊是最难追捕的动物。”

他们在拉斯帕丽大街上的一所房子前停下来,杰罗姆连按了三次喇叭后,一扇窗开了,一个男人出现在窗前,做出夸张的欢迎手势。杰罗姆探出头大喊:

“下来,老兄。我们要误飞机了。”

窗户关上了,两分钟后,斯坦尼斯拉·博安和女伴走出门廊。

不同于杰罗姆的坚定、沉稳和果决,斯坦尼斯拉·博安身材颀长,肢体柔韧,脚步轻飘。而那个金发姑娘年轻漂亮又单纯,一看就是典型的周末女郎。他们一骨碌地钻进汽车后座,斯坦尼斯拉开始介绍:

“莫妮卡,亲爱的,我向你们介绍贝蒂。贝蒂,这是莫妮卡和她的先生,著名建筑师贝尔蒂埃。从现在开始,你得听他指挥。这里是他掌舵。”

大家客气地笑了笑,莫妮卡友好地与这个贝蒂握了握手。汽车向鲁瓦西机场的方向开去。斯坦尼斯拉把身体前倾,用有点尖厉的声音问:

“出去玩高兴吗,你们两个?”

不等回答,他又转向女伴,对她微微一笑。他是那种迷死人不偿命的类型,有一点浪,有一点花,有一点坏。贝蒂显然为之倾倒,一味冲他笑。

“知道吗,”他扯着嗓门说,“我跟这个男人认识了二十年。我们在一起上学。杰罗姆总是拿一等奖学金,我们课间打架的时候,他的拳头又最厉害,而且通常是为了保护我,因为我从那时起就招人恨。”

然后,他开始说莫妮卡:

“我认识她十三年了。亲爱的,你看看,这是多么幸福的一对。”

在前排,杰罗姆和莫妮卡似乎都没有在听。只是,不约而同地,有淡淡的微笑浮上他们的嘴角。

“我离婚那会儿,”斯坦尼斯拉继续说,“特别伤心,全靠他们安慰我。”

此时,汽车正飞快地行驶在北方高速公路上,年轻的贝蒂不得不喊着发问:

“为什么伤心?是你的妻子不再爱你了?”

“不是!”斯坦尼斯拉回喊道,“是我不再爱她了。相信我,作为一个绅士,这可是骇人听闻的事。”

他把身子向后一仰,大笑起来。

然后,是鲁瓦西机场,地狱般的鲁瓦西。他们无比钦佩地看着杰罗姆高效率地换登机牌,登记行李,处理一切。三个人这么看着他,两位女士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被男人照顾的感觉,而斯坦尼斯拉则因无所事事而略失面子。然后,是通道、传送带,人们在玻璃镜面下鱼贯而入,成双成对地,像被冻住一样纹丝不动,这个时代的中产阶级千篇一律的面孔。然后,在飞机上了。他们坐头等舱,一前一后。莫妮卡一直望着舷窗外的浮云,手中的杂志一页也没有翻看。杰罗姆起身离开,斯坦尼斯拉却突然凑近她,似乎要伸手指给她看窗外的什么东西,声音却在说:

“我想要你,你知道,想想办法,我不知道什么时间可以,但这个周末,我想要你。”

她眨了眨眼睛,没有回答。

“告诉我你也想。”他继续说,始终微笑着。

她转过脸,认真地看着他。可还没等她开口说些什么,飞机广播开始播音了:“我们将在慕尼黑降落,请回到您的座位,系好安全带,停止吸烟,谢谢合作。”他们对视了片刻,像是敌人,又像是恋人,他只好无奈地笑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杰罗姆回来了,在她身旁坐下。

大雨倾盆。他们租了一辆车,前往猎场木屋。当然,开车的是杰罗姆。上车前,莫妮卡做了个很贴心的举动,问那个叫贝蒂的女孩怕不怕晕车。贝蒂为此受宠若惊,连忙点头,于是就坐到了前排,杰罗姆的旁边。

一路上,杰罗姆的心情特别愉快。路面上铺满了落叶,下着雨,而且起雾了,他不得不集中注意力开车。变幻的车灯,挡风玻璃的刮水器和马达的噪声,在他与其他人之间,竖起了一堵无形的墙。但他并不介意。像往常那样,他感觉到责任,他像一个领航员一样,要带领这艘小小太空船的成员们驶向猎场木屋。他的车行驶着,加速、减速,载着四个生命,其中的他,一如既往地确保着所有人的安全。弯道非常难开,并且夜幕已经深沉。公路沿着峭壁延伸,被落叶松、冷杉和湍流包围。杰罗姆深吸一口窗外的空气,空气中,是属于秋天的所有气息。也许是因为这些弯道,斯坦尼斯拉和莫妮卡都没有再说话。杰罗姆突然转过头对他们说:

“你们没睡着吗?贝蒂都在打鼾了。”

斯坦尼斯拉笑了笑:

“不,我们没睡;我们在看,我们在看夜色。”

“想不想来点音乐?”

他打开收音机,顿时,卡巴耶极具穿透力的声音充盈了整辆车,她在唱的是《托斯卡》。突如其来地,杰罗姆感到一阵热泪涌上眼眶,他下意识地启动挡风玻璃上的刮水器,才得以确认,并不是秋天的雾气模糊了他的视线。忽然间,他对自己说:“我爱这个季节,爱这块土地,爱这条路,爱这辆车,特别是,我爱坐在我身后的这个棕发女人,我的女人。跟我一样,她听到这个女人的歌声,也会感受到同样的快乐。”

杰罗姆很少倾诉。他的话很少,更多的时候,他只是自言自语。人家说,他是一个简单的甚至有些粗粝的男人。但突然地,此时此刻,他涌起一股冲动,想要停下车,走出去,打开后座车门,把他的妻子拥在怀中。而且,不管看起来多么傻,都要跟她说,他爱她。歌声越来越高,乐队随之奏起,仿佛被她的声音所牵引,所汇聚。杰罗姆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迷狂——这个词从来都离他很遥远——他调整后视镜,瞥一眼他的妻子。他想要看看她,就像平常听音乐会时,看到她静若处子、屏息凝神的样子。可是他一不小心,把小小的镜片压得太低,镜子里照出的,是斯坦尼斯拉瘦长的手,按在莫妮卡的手上,掌心相扣。他立刻把镜子抬起,而音乐,仿佛随即变成了一个疯女人支离破碎的鬼哭狼嚎。有那么一刹那,他不再分得清公路、落叶松和前面的拐弯。但是,很快地,作为一个行动派,他及时调整了倾斜的方向盘,稍稍减速,并且在同一时刻默默决定,他要坐在他身后的这个男人,这个金发碧眼、和他的妻子隐匿在夜色当中的男人,一句话,他要这个男人明天就死,而且是由他亲手了结。然而,这个男人注意到了他直勾勾的目光,这张此刻令杰罗姆心生憎恶的童年挚友的脸,很快地凑近他:

“喂,”斯坦尼斯拉说,“你在做梦?”

“没呢,”他答,“在听《托斯卡》。”

“《托斯卡》,”斯坦尼斯拉饶有兴致地接过话头,“唱到哪里了?”

“斯卡皮亚男爵出于嫉妒,决定杀掉卡瓦拉多希。”

“他是对的,”斯坦尼斯拉笑嘻嘻地说,“不然他也没别的选择了。”

说着,他向后一靠,和莫妮卡肩挨着肩。就在此刻,杰罗姆深深地松了一口气。收音机里激昂的合唱声渐渐平息下去,他微笑了起来。

是的,没有别的选择了。

这是一座很大的猎场木屋,由桦树木建成,有横梁、兽皮地毯和壁炉,墙上还挂着猎物被制成标本的美丽头颅。多美妙的地方!他突然觉得一切都是那么滑稽。他叫醒贝蒂,卸下行李,点燃炉火,再让守门人去为他们准备食物。他们愉快地共进晚餐,一边还听着——这是斯坦尼斯拉心血来潮的主意——老唱机里的美国民谣。现在,他们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和莫妮卡的房间。她在浴室更衣,而他坐在床脚,喝着一整瓶威廉明娜。

在他心里,有某种东西凝固了,隐隐作痛,无可挽回。他知道他不可能去问她:“这是真的吗?谁?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要怎么结束?”事实上,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跟妻子交流了。他带着她四处去玩,他养着她,跟她做爱,但他不再与她交流。他模模糊糊地觉得,这些问题,尽管那么明确,却只会显得他冒昧、唐突、过时,甚至粗鲁。

他专注地喝着酒,没有缘由,亦没有失望。他喝酒只是为了让自己平静。他是个不需要安眠药,也不需要毒品的男人。他什么都不需要,他只是个“简单的男人”,他这么想着,带着苦涩,还有些自嘲。

莫妮卡回到卧室,她的长发总是那么黑亮,颧骨高高的,眼睛始终那么平静。她自然地把手放在他的头上,这个习惯性的动作,带着征服与权力的意味。而他,也丝毫没有退避。

“你看上去有些累了,”她说,“马上去睡吧。明天打猎,你们很早就要出发。”

仔细想想,其实很有意思。她从不参加狩猎,从不愿跟他们一起出发。她声称枪声令她害怕,声称狂躁的猎犬令她心神不宁,总之,她不喜欢打猎。他从未追问过,究竟是为什么莫妮卡不愿意跟他们去。而事实上,她既不畏惧疲劳,也不畏惧远行,她从来都无所畏惧。

“很有意思,”他的声音忽然黏稠起来,“很有意思,你从来不去狩猎。”

她笑了。

“十年之后,你开始吃惊?”

“总不算迟吧。”他笨拙地说。让他自己吃惊的是,他居然突然脸红了。

“迟了呀,”她伸展四肢,打着哈欠说,“迟了,已经太迟了。你知道吗,我很喜欢野生动物,我觉得它们比我们,更高贵。”

“更高贵?”他问。

她笑笑,熄灭她那边的床头灯。

“哎!”她说,“当我没说。你怎么还不睡啊?”

他听话了,脱掉羊毛衫和鞋子,直挺挺往床上一倒。

“懒虫!”她说着,越过他的身子,伸手关了他那边的床头灯。

他听着,倾听着静默。她的呼吸平稳,要睡着了。

“你没注意到吗?”他开了口,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就像小孩子一样迟疑和不安,“你没注意到她唱得很棒吗?我是说卡巴耶,她的《托斯卡》。”

“有啊,”她说,“相当精彩。怎么了?”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她笑了,她总是这样笑,低沉、轻柔、自然。

“歌剧令你浪漫起来,或者是因为秋天,或者,两者皆有。”

他俯下身,摸索着留在地上的那瓶威廉明娜。酒精既冰凉,又灼热,没有气味。“我可以转向她,”他想着,“把她抱在怀里,为所欲为。”潜藏在身体内的那个孩子气的、脆弱而需要抚慰的他,向她伸出了手。他触到她的肩,而她,熟稔地扭过头,用唇在他的手上吻了一口。

“睡吧,”她说,“很晚了。我累极了。你再不睡,明天也会没力气的。睡吧,杰罗姆。”

于是,他收回他的手,翻过身去。体内那个慌乱的孩子消失了,他又重新变成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在黑暗中,灌饱了冰凉的威廉明娜,正小心翼翼、仔仔细细地思量,要怎样瞄准,怎样扣动扳机,怎样在火药和枪声中,消灭一个生命,一个危险的、金发的、名叫斯坦尼斯拉的陌生人。

早上十点钟。天气晴朗,晴朗得可怕。他们已经在树林中穿行了三个小时。猎场看守人为他们定位到一只非常漂亮的比利牛斯岩羚羊,杰罗姆已经两次在望远镜中看见过它,但今天,他的猎物不是它。他的猎物有着金色的头发和黄褐色的皮衣,他的猎物异乎寻常地难以猎杀。他已经两次失去机会。第一次,对方从矮树丛后面一跃而起,以为自己发现了羚羊。第二次,贝蒂那一头金发的脑袋挡在了黑得锃亮的枪口和他的猎物之间。而现在,此时此地,他的猎物就在眼前。斯坦尼斯拉·博安站在那里,就在林中的一片空地中央。他把猎枪夹在双脚间,单腿撑地,望着蓝色的天空和秋天的树木,感受到无可名状的幸福。杰罗姆的手指已经压在了扳机上。他眼前的这个身影即将陨灭,他那头稀松脆弱的金发再也不会枕在莫妮卡的手中,这副青春不再的肉身将要经受五十多枚猎用子弹的轰击。突然地,斯坦尼斯拉以一种出人意料的姿势,寂寞的姿势,向天空伸出双臂;他伸展四肢,任由猎枪滑落在地,看上去是那么幸福、忘我。

杰罗姆怒火中烧,射了一枪。斯坦尼斯拉惊跳起来,环顾周围,似乎更多是诧异,而非恐惧。杰罗姆放下手,实实在在地确认它并没有发抖,但却气愤地发现,他忘了更换瞄准器。他在两百米外射击,用的却是打鸟的瞄准器,也就是说,射程只有五十米。他调整射程,重新瞄准。猎场看守人的声音却突然打乱了他,令他吓了一跳。

“您看到什么了吗,贝尔蒂埃先生?”

“我想我看到了一只山鹑。”杰罗姆转过身,回答道。

“不该开枪。”猎场看守人说,“如果您想要羚羊,就不能发出声响。我知道它往哪里去了,我还知道我们可以在哪里把它捕获,现在不应该惊吓它。”

“请您原谅,”杰罗姆怔怔地说,“我再也不胡乱开枪了。”

然后他扛起枪,跟在老猎手的后面。

很奇怪的,他心里既气愤,又觉得有趣。他确凿无疑地知道,在今天日落之前,他一定会杀了斯坦尼斯拉,不过,竟然要尝试那么多次却没有得手,又让他不由感到可笑。

两个小时之后,他迷路了。而且,他们都迷了路,羚羊太机灵,猎场太大,而猎场引导员又太少了。不断地追踪着既定猎物之外的猎物,他最后却还是误打误撞地独自遇上了前者,当然,它和他距离很远,非常远。它立在悬崖上,逆着光,纹丝不动。杰罗姆本能地摸出他的望远镜。他在此刻感到惶恐,他很疲倦,气喘吁吁,他老了,他已经四十岁,他爱的女人不再爱他。这个念头令他眼前骤然一黑。他重新调整了望远镜,近距离地观察羚羊,近得仿佛可以触摸到它一样。它有着米色和黄色相间的皮毛,神情不安却倨傲,它时而望向山谷下的敌人,时而望向高山,它似乎以这样的生死决战为乐。它的身上,交织着惶惑、脆弱和无懈可击的坚强。它的存在,似乎是为了证明纯真、灵敏和逃亡的魅力。它很美。它比杰罗姆曾经狩猎过的任何猎物都要美。

“晚一点,”杰罗姆自言自语道,“晚一点我会杀了那家伙(他甚至已经想不起他的名字)。但是你,你,我亲爱的朋友,我要你。”

于是,他开始攀爬峭壁上的小径,向它靠近。

山谷里,猎队走散了。可以听到犬吠声时而在左,时而在右,此起彼伏的哨声也渐渐远去,杰罗姆感觉自己仿佛离开了那个令人厌倦的肮脏世界,返璞归真。

尽管有阳光,但天还是很冷。当他再举起望远镜的时候,羚羊还在那里。它似乎看到了他,然后,它迈着小步,隐没在树林中。杰罗姆在半个小时后到达了树林。他沿着它的踪迹直到一条峡谷,在那里,羚羊再次在等着他。偌大的猎场中只有他和它。杰罗姆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几乎要呕吐出来。他席地坐了坐,又再度起身。接着,他又停下来吃点东西,随身的挎包里有面包和火腿。而羚羊在等待他,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已经到了下午四点,他已经超出了猎场的边界,也超出了体力的边界,但羚羊一直在他的前面,温柔而不可捉摸,透过他的望远镜,他始终可以感受到它的美,无法抗拒,可望而不可即,但一直在那里。

此时的杰罗姆已经非常疲惫,八个小时下来,他已经不再分得清他是在追捕,还是在跟随这只奇特的猎物。他开始大声自言自语。他为这只羚羊赐名“莫妮卡”,一边徒步,一边跌倒,一边用最粗鲁的话咒骂,他时常说:“看在上帝的分上,莫妮卡,别走得那么快!”这时,他在一片水潭前踟蹰了,然后,他平静地走向它,把猎枪高高举过头顶,举过一人高度的水面。他知道,在这样的时候,作为一个猎人,他这样做是危险而愚蠢的。当他感到脚下一滑的时候,他没有挣扎。他向后仰去,听任潭水漫过他的脖颈、他的嘴巴、他的鼻子,他几乎窒息。一种美妙的欢愉盈满全身,一种令他陌生的、无拘无束的喜悦。“我这是在自杀。”他想起来。身体内那个沉静的男人又出现了,他重新恢复了平衡,慌乱而颤抖着让自己爬出了这个倒霉的水潭。这让他想起了某个东西,但那是什么呢?他开始大声说起来:

“好像是在听卡巴耶的时候,我就觉得我要死了,我几乎死了。就像那一次,你记得吗?我第一次对你说我爱你。我们在你家里,你走到我的跟前,你记得吗?那时我们第一次做爱。我是那么害怕和你同床共枕,却又是那么渴望,当时我觉得自己就要死了。”

他从随身挎包里摸出酒壶。挎包里塞满了子弹,全都浸了水,报废了。他对着瓶口喝了很长时间,然后再次拿起望远镜。在稍远一些的地方,羚羊——莫妮卡——情人(他已经不知道他的名字)仍然在那里等待他。感谢上帝,他还剩下两枚干燥的子弹,在他的枪管里。

接近五点,太阳已经西斜,这是巴伐利亚的秋日。当杰罗姆踏入最后的斜谷时,牙齿已经冷得咯咯作响。他累得倒下了,躺在夕阳下。莫妮卡来到他的身旁坐下,他又开始了他的独白:

“你记得吗?每一次,每次我们一吵架,你就要离开我。我记得,大约是我们结婚前十天吧,那时在你父母家,我躺在草坪上,天气很糟,我很伤心。我闭上了眼睛。现在,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时我忽然感觉到阳光的温度落在我的眼皮上,那天实在是如有神助,因为之前的天气一直都非常恶劣。而当我因为阳光而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你就坐在那里,跪在我的身旁,你看着我,微笑着。”

“呵,是的,”她说,“我记得很清楚。那次你很可恶,我真的生气了。事后,我去找你。当我看见你的时候,你正躺在草地上赌气,那情景实在让我想笑,有种拥抱你的冲动。”

说到这,她忽然消失了,杰罗姆揉揉眼睛,站起身来。斜谷尽处是异常陡峭的崖壁,几乎是垂直的,而羚羊就一动不动地立在悬崖前。杰罗姆得到了他的猎物。这是他应得的。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花上十个小时追逐过哪个猎物。他在斜谷口停下来,筋疲力尽,重新端起猎枪。他稍稍抬起右手,等待着。羚羊注视着他,仅仅离他二十米之遥。它始终是那么美丽,毛皮有一点汗湿,眼睛是蓝黄色的,那是丝绸般的眼睛,在此刻的阳光下,一切都静止了。

杰罗姆瞄准了目标,而羚羊却突然做了个愚蠢的举动:它转过身,几乎是第十次尝试着跃上狭谷,但也第十次打滑,猝然失去了平衡。尽管仍然优雅,却已经动弹不得,颤抖着,无可挽回地,置身在杰罗姆的枪口之下。

杰罗姆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是在什么时刻,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决定不杀死这只羚羊。也许是因为它绝望而笨拙的努力,也许是因为它单纯的美丽,也许是因为那双睥睨他的眼睛中,那份孤傲和平静。不过,杰罗姆从未追究为什么。

他转身踏上来时那条陌生的小路,去赴狩猎者的约定。当他到达的时候,他发现所有的人都失魂落魄,他们四处寻找他,包括那个年轻的猎场看守人。他知道,他感觉到了。然而,当他们一齐询问他羚羊在哪里,他是在哪里放了它——因为当他回到驻地,颓然倒在门前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疲惫得失去了意识——他无法回答。

斯坦尼斯拉给他送上白兰地,而他的妻子坐在床边,在他身旁,握着他的手。她脸色惨白。他问她这是怎么了,她回答说一直在为他担心。令他自己都吃惊的是,他一下子就相信了她的话。

“你担心我会死,”他问,“担心我跌下悬崖?”

她没有回答,只是点头。忽然,她俯下身子,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生平第一次,她在外人面前扑向他。斯塔尼斯拉正拿着另一杯白兰地走来,看到这一幕,如遭雷击:这个女人的黑发枕在这个奄奄一息的男人肩上,她轻声呜咽,这是如释重负的哭泣。突然,斯坦尼斯拉将白兰地扔进壁炉。

“告诉我,”他的声音变得尖锐,“羚羊呢?你甚至没办法背回你的猎物,你!我们的铁人?”

然而,令他震惊不已的是,在熊熊的炉火前,在贝蒂愕然的目光下,杰罗姆·贝尔蒂埃用微弱的声音回答他:

“不是这样。我没有勇气射杀它。”

莫妮卡顿时抬起头,两个人互相注视着对方。她缓缓地抬起手,用指尖抚摸他的脸庞。

“你知道,”她说(这个时候,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他俩),“你知道,即便你杀了它……”

就这样,其他人似乎都消失了,他重新把她拥入怀中,壁炉中的火愈烧愈旺。 psR2uTQH8c1vLYVe8gebVKZxeD0DRKYN70d+H2HXY7qZcjIkLxPtUNYTFpWZW5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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