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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品味与兴趣

我们说起一个人时,总会谈论他有没有好的鉴赏力;会谈论他的品味高雅还是低俗,高尚还是下流,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一般大家都认为教育的主要作用就是鉴赏力和品味的锻造和提升。但是给品味下一个定义并准确清楚地解释这个表达所代表的含义是相当困难的。什么是爱好?什么是品味?人们是怎样提升品味的?爱好和品味又与人们的品格有什么关系呢?

“品味”这个词的本义最初是用来形容舌头和嘴巴的品尝功能。共有四种基本的味觉,分别是酸、甜、苦和辣。还有很多种气味,和这些味道混合起来会让它们变得更加美味可口,抑或是更加令人作呕。“品味”这个词更广泛的含义也是类似地从味觉和它对食欲的影响这个领域延伸出来的;我们可以把这个事实当作一种提示,以便了解“品味”这个词合适的用法以及促进品味的方式。

我们通常所说的爱好是针对文学、艺术、社会、谈吐、运动、冒险、哲学探讨等方面而言的,我们所说的厌恶也是针对这些类似的活动。从这个词的另外一个层面来讲,我们会说一个人总的来说品味好还是差,或者说他的某一行为表现出很好或很差的品味。有些哲学家们所体现的一切正确行为代表他们懂得品味优秀和高雅,以此来消除道德和审美之间的差异,比较突出的有伊壁鸠鲁,还有现代的沙夫茨伯里勋爵。因为品味本身就是一种审美,是一种对美好事物的欣赏,对丑陋事物的厌恶。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许有人会说审美欣赏纯粹是一种思考,是对感官印象的一种被动接受,所以说完全不能算作一种行为。但是这种说法是由于对审美的误解而形成的一个严重错误。审美领域从根本来说是一个关于感知能力的领域,而且没有哪一种接受是单纯的被动思考。接受永远是一种自主活动,接受带来愉快还是痛苦是遵循感觉的总体规律的,具体来说,成功的接受带来愉快,若这个过程进行得不顺利则导致不愉快的感受。审美的基本规律片面地肯定了混淆审美和道德的合理性,这正是沙夫茨伯里所提倡的;同时这一规律还将品味引入了行为的范畴,使品味成了人类品格的一部分。

有些人毫无疑问有着非常好的品格并且个性强硬,但他们却很少表现出良好的品味,甚至有时候还会显现出自己品味低下,这些实例清楚地表明良好的品格、善良的美德并不意味着优秀的品味。还有比当众往脸上鼻子上扑粉更可怕的爱好吗?但如今有很多优秀的女性,甚至是个性强硬的女性却经常显现出这种低下的品味。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有些男性苛刻挑剔,很有品味,但他们不是品格不好就是没个性,更有甚者两者皆有。不论如何,拥有优秀的鉴赏力和高雅的品味对正确的行为有着很大的帮助,并且这些素质都应归为良好品格的一部分。由于鉴赏力和品味主要是习得的,尽管它们和别的素质一样都是品格的一部分,却在天生的功能中有着一定基础。

品味的形成是一系列愉快和不愉快经历所带来的结果。如果我们发现多次参与某一种活动结果都很愉快,我们就形成了对这一活动的爱好;如果某一件事总是令我们感到反感,我们会不可避免地形成对它的一种厌恶;有时候仅仅一次经历就足够让我们形成永久的爱好或厌恶了。从这些基本的事实中,我们可以立刻推论出一种相当有实践意义的认知。试图通过施加压力强制参与以促进对某种行为活动的喜好程度(不论是对我们自己还是对我们的孩子)是愚蠢的,也是毫无价值的。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强制形成一种厌恶却是很有可能的。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当一个小孩不论何种原因不愿意吃某种食物或者饮料时,强迫他吃光,你会轻松地使这个小孩形成对这种食物的厌恶。如果你希望他能喜爱某种他本没有兴趣甚至轻微有些反感的食物,比如说番茄,那么你可以挑一个他很饿的时候,把番茄和一些他已经形成喜好的食物搀在一起,比如拌成沙拉。

沙拉原则在很广泛的范围内都适用;不仅仅是在食物和饮料的问题上,而是适用于整个审美和道德范畴。如果你希望自己的孩子形成对音乐和文学的爱好,就把这些内容拌进沙拉里。不要遵照学校老师的做法,不要强迫你的孩子根据那些博学的评论员所发表的评论研习冗长的《失乐园》;不要让他为了得到奖励或者免于惩罚像完成任务那样阅读任何文学作品。把这些文学作品融进充满欢笑的家庭聚会中;一次不要给他太多,不要超过他能享用并消化掉的数量。让孩子去获取他能够并想要获取的东西,允许他丢开剩余的。如果在你朗读华兹华斯的《不朽颂》时,你的儿子睡着了,不要沉下脸来斥责他,也不要大肆奚落他。或许他的闪光点体现在其他方面。

形成爱好的两条基本规律是:第一,只有那些参与其中时能够朝着目标不断进步,并且起码能取得一点成就的活动,我们才会喜爱;第二,只有那些我们所喜欢的活动才能让我们形成爱好。这样一来,我们的爱好主要是与自身的能力相适应的;不论是身体活动还是思想活动,不论是高尔夫还是台球,板球还是游泳,数学还是作诗,扑克还是填字游戏,逮小鸟还是猎大物,只要是我们能够做好的事情,我们就会形成一种爱好。

那些表面看来并非主动,而纯粹是精神上、思想上、审美层面上的爱好似乎很难与我们的原则相符,例如,对听音乐或者诗歌的欣赏,对图画的欣赏,对如画的风景所带来的沉思的欣赏,对美好事物和大自然壮丽景观的欣赏。但这些都是活动。我们越是能抓住音乐的框架,越是理解每一部分和其他部分以及和整体之间的联系;越是能完整地体会作者、画家或雕塑家想要表达的含义和意图,就越能获得丰富的享受。艺术家的杰出包含在展示其自身才华使善于思考的头脑最迅速地理解其中微妙联系的价值这个过程中。

形成品味的原则最重要的特点,不论是对于内心活动还是外在活动,都可以通过几何学或者欧几里得的例子来说明。在学习这些内容时,学生会遇到两类问题:第一类问题需要学生自己寻找答案;另一类只需要理解已有的推论即可。毫无疑问这是两种不同的活动。第一类是一种更高级、更需要创造力的活动;不过对任何一种活动形式的成功实践都可以令人产生满足感,形成一种爱好。

在我对品味的阐述中包含着审美学上一套完整的理论,在此我无法完整地阐释或证明,因为我们要谈的只是爱好的形成以及对行为的影响。但是我有必要提及一些有关爱好和情绪之间联系的内容。普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混淆了二者,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区别。没有人会把一个人对他的老婆、孩子或者国家的爱称为一种爱好;同样也没有人会把对纸牌或爵士乐的爱好称为一种情绪。难于分清喜好和情绪之间区别的原因在于,对某些事物我们可能既有爱好又有情绪。数学、哲学或者音乐都可以作为例子。一个人可能在哲学思考方面很有兴趣,同时对哲学很有感情;或者很喜欢研究数学问题,同时对整个数学领域怀有一种景仰或尊崇之情;还可能喜欢作曲或听音乐,同时对音乐这种美好的艺术有着深切的爱。在这些例子中,品味通常都比情绪更重要一些,即使没有情绪,喜好依然很浓厚。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对这些美好的事物,一个人在并不爱好的情况下也可以发展一种感情;尽管这种感情可能很淡,而且大都难以长存。再深入思考一下音乐的例子。一个对音乐很有鉴赏力的人会倾向于对某一类型的音乐有所偏爱,在音乐领域会有他独特的爱好;而对于其他类型的音乐,他会表现得毫无兴趣。但一个真正热爱音乐的人,将音乐作为一种美好的艺术、一种珍贵高尚的事物,对其深怀感情的人,会愿意尽己所能推广这项艺术,保护它不受滥用不会堕落,当他发现有人将音乐以卑贱的形式用作低级目的时,他会义愤填膺。

在此我无法装模作样地深入探讨感情和情绪在艺术中所占比重这个极具争议的问题。很明显,有些艺术形式的感染力纯粹是精神层面的,正式而严肃,但是无论是听到还是看到,观众都会燃起急切的愿望想要领会这些艺术所展示的内容;一些其他形式的艺术感染的是人的情感,不仅仅是针对泛泛的情感,假定也可以带来某些情绪,包括宗教情绪、爱国情操、个人情绪或者道德情绪等。主要是第二种艺术对品格有所影响。没有人怀疑像贝多芬钢琴曲这类音乐会对品格产生深刻的影响,而爵士乐可能就不会有如此作用;这是因为后者只能跟一些琐碎的态度产生共鸣,高声叫喊着:“世界有什么美好的!哪里有?什么都没有!”

当然,像其他主动付出努力的工作一样,对任何一种音乐的认真学习都能够促进品格的发展,即通过自愿的实践来强化品格。但是我们必须要区分开,一类是通过向着某一目标的坚定努力单纯地强化意愿或者品格,另一类是通过发展对某事的感情产生能够塑造并充实品格的影响。在上一章结尾部分提到过的实践类型(这种实践在罗马教堂内得到了广泛推荐和应用)就是属于第一类。

兴趣

不论在哪里,我们都会听到,兴趣对于成功的生活是至关重要的。比如说莱基就曾写道:“快乐最重要的规律就是,我们应当出于兴趣去寻找快乐,而不是为了高兴而高兴。”

那么,什么是兴趣?和很多其他术语一样,很多道德家在使用“兴趣”这个词时往往指意非常模糊。读者读到前面莱基的话,可能不仅要问:什么是兴趣?还会问:什么是“令人高兴的事”?以及:我们如何区分兴趣和令人高兴的事?当然还有:懂得品味和“令人高兴的事”以及和兴趣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我前面所写的有关品味的内容没错的话,那么人们爱好的事物和“令人高兴的事物”基本可以等同。如果我们必须要对二者加以区分的话,那么只能是将那些更被动一点的令人愉快的活动称为“令人高兴的事”,比如说享受饮食,享受音乐,享受纯粹的审美思考和欣赏,而将那些比较自主的享受称为人们懂得品味的事物,比如作诗、作曲、画画、参与运动和游戏等。

也许莱基在将“高兴”和兴趣对立起来时,令人高兴的事物涵盖了我们所谓的爱好。那么爱好和兴趣之间的区分是否继续成立呢?答案取决于如何理解“一种兴趣”的本质。从广义的角度来说,一切能够吸引所有人,可以调动起积极性,与我们的基本趋向相符的事物都能让我们产生兴趣。一切能使我们心生惧怕、气愤、好奇、欲望或者其他本能趋向的事物都能够在一瞬间抓住我们的注意力,在这一瞬间我们会对其产生兴趣。但是“一种兴趣”这个表达隐含的内容还不止于此,它还包括对某一类对象长期留意并感兴趣的一种持久责任。这种持久的兴趣是情绪的一种功能。对一切令自己反感或强烈厌恶的事物,以及喜爱、尊敬、欣赏和尊崇的事物,我们都有兴趣。我们对很多事物都有情绪,但并不能说我们在这些事物中都找到了“一种兴趣”。一个人可能对上帝或教堂充满敬意,但如果他不积极地参与宗教活动,就很难说宗教是他的“兴趣”之一。他可能很爱国,但是并不涉足公共生活,无法为服务国家做出任何直接努力。他可能很爱自己的孩子,但是由于全身心地投入在职业活动中,他只能把照顾孩子的任务完全托付给孩子的母亲或者他人。另一方面,一个人可能懂得品味某些事物,但却无法称为有“兴趣”。他可能对好酒、台球、音乐、宗教仪式、乡村景色都有所欣赏,但是不论他是否积极释放自己的欣赏之情,任何一种活动都只能作为他懂得品味的事物。

我认为,我们可以大致规定“一种兴趣”是指我们懂得品味并有感情维系的一类活动。思考一下刚才所提到的我们懂得品味的事物。梅瑞狄斯笔下的米德尔顿对好酒不仅懂得品味,同时深有感情,所以好酒是他的主要兴趣之一。欣赏台球的人可能有志成为台球大师,那么这就成了“一种兴趣”。我们已经探讨过对音乐的喜爱之情是如何促进对其的欣赏的,这种对艺术的品味和热爱的结合就构成了对它的一种兴趣。对仪式的品味和对宗教的情感构成了对宗教仪式的兴趣。对乡村景色的品味与对某一处乡下景观的喜爱之情相结合,构成了对这个地方、对栽培和保护这里的美丽怡人的兴趣。如果一个小男孩爱好收集蝴蝶和甲虫标本,继而引导他对动物生命中一切美好奇妙的事情或者科学知识产生感情,那么他有可能形成一生的兴趣。

下面要谈的内容是关于基础兴趣和从属兴趣或者说衍生兴趣之间的区别。毫无疑问,基础兴趣也就是通过同时形成的品位和感情来维系的兴趣,是最长久也是最能带来满足感的。而我们的很多兴趣都不是通过活动直接获得的,而是从对事物的感情衍生而来的。很多人做生意或者从事某个职业,只是为了通过进入这个行业能够达到某种目的,比如结婚,或者在社会上享有一席之地,他并不懂得品味。起初他的情感维系着这种活动;倘若他取得了成功,获得了能力,看到了成效,他会开始欣赏这种工作,这就是衍生兴趣或者说从属兴趣。如果他依然对自己的工作丝毫没有欣赏,他可能会为了自己的志向或者家庭情感继续从事这项工作。如果他的情感消退了,衍生兴趣就会消失,即使他已经对这项工作有了一定的品味。一个有抱负的人如果没有了雄心壮志,便会放弃努力。那些利用对妻子和家庭的感情来督促自己坚持从事某一工作的人,如果在感情变得冷淡之后继续从事这项工作,那么促使他坚持的就仅仅是自己的责任感,完全凭借意愿的力量;尽管意志坚强的人可能会坚持从事一项枯燥乏味令人疲倦的工作,但是我们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不会投入太多精力也不会有很好的效果,这种工作不会令人满意,也很难坚持下去。

情感与相应的品位相结合形成兴趣,从这个角度来说,情感可以促进为实现一个总体目标而进行的高效活动。也许是因为有些情感从未激发我们去进行这样的活动,因为我们从未找到任何有效的方式来实现我们情感的目标,所以我们倾向于对单纯的情感不屑一顾。如果一个人只知道爱和恨,却不去寻找有效的方式来为他所爱的做些什么,也不去想办法驱除或者征服他所痛恨的,生活毫无乐趣和激情,也不懂得品味那些有助于实现他情感上目标的活动,这样的人无疑是一个十足的可怜虫。我们可以把一个充满蔑视的表达用在他身上——“多愁善感”。

多愁善感可能是道德情感领域最大的不幸。一个人十分景仰正直诚实的品质,可是由于害怕后果,害羞,由于推诿搪塞所带来的一时利益,他不允许自己将正直和诚实付诸实践。这个人对这些词汇的内容了解得很清楚,实践起来却很差。最大的问题在于他的道德情感与他的理想没有融为一体,没有受到自尊情操的主导,也就没有成为他品格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严格来说,多愁善感的人是结合了这种对自主兴趣的缺乏以及更进一步的怪癖。彻底的多愁善感者不仅有着在行动上找不到合适表达方式的情感,同时还会将这种情感作为自己珍视的东西加以培养。比如说,如果一个人热爱自己的国家,他会为自己的爱国主义情操而感到自豪,会竭力表现,谈论甚至是吹嘘自己的爱国。在比较极端的情况下,他会非常珍视自己的感情,而不重视这种感情所要达到的目标;他对自己的国家的爱,对孩子、对艺术的爱都比不上他对自己感情的爱;他已经对自己的感情形成了一种感情。当然,这是一种性格缺陷,是那些过于深思熟虑,过于自我反省,难于采取行动,自我文化成了一种排他的兴趣,过于在乎拯救自己灵魂且毫不明智的人所固有的缺陷。让自己保持正确比做正确的事更重要,这种想法是最大的危险。

对大自然的爱

我不得不提到另外一种品格要素,通常我们称之为“对大自然的爱”,也许这是一个合适的名称。尽管我经常思考这个问题,但我必须承认,它的本质和根源对我来说都非常模糊;不过我从不怀疑这种要素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令我困扰的是,似乎它既不能归为一种品味,也不能算作一种兴趣。它不符合我们对品味的定义,因为这种品格要素并不是通过对某种特定能力的实践而形成的。尽管对某些地方或者省市自然风光的喜爱之情可以丰富并深化对大自然的热爱,但它也不能算作一种自主获得的情绪;因为它的形式简单,没有特定目标,并且有些人在第一次接触到大自然的某些方面时就强烈地表现出了这种热爱。甚至想要找到合适的词汇来形容这种品格要素都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对这种要素最好的定义就是它是让我们能够在与大自然接触时感到欣喜的要素,或者用那些积极倡导这一要素的人的话来说,它可以给我们“壮丽的视野”“天上的光芒,梦一般的美好和新鲜”“充满幻想的光亮”,甚至是这些诗句里的一切:

……那些最初的爱,

那些模糊的记忆,

它们本来的样子,

就是我们生活中光芒的源泉。

是我们思想中的警示灯,

支持我们,让我们拥有力量。

使那些喧闹的岁月

在永恒的宁静中变为一瞬;

苏醒的真理,将永不消亡。

不论是消沉倦怠,还是疯狂地尝试,

不论是青年还是老人,

一切与快乐相对立的事物

都不可能将之摧毁灭亡!

他还把这种品格要素称为“寂寞赐予我们心灵的眼睛”。科尔里奇是这样描写它的:

所有的颜色都是这种光芒的晕染,

所有的音乐都是这种声音的回声。

可以这么说,它是所有伟大诗人都想要用语言来表达却始终没有一个完美表述的东西。即使是诗人们也仅仅是在暗示和描述这种难于捉摸的思想活动时取得了非常有限的成就,很明显,要想在散文中表达清楚就更加不可能了。

若是轻易地提出一种“审美意识”或一种“对美丽的意识”,我们只会让这些要素变得更加模糊;因为,尽管几千年来哲学家们都在使用这些术语,却从没有人能够解释清楚“意识”这个词;如果这样来使用这个词,它就会成为我们用来欺骗自己、掩盖自己彻底无知的无数词汇之一。这种功能或者说能力与艺术之间的关系始终是一切审美理论中最模糊最困难的问题。

很明显,我试图描述的能力或感情似乎都是与生俱来的天赋,每个人所具备的程度有很大差异,而且有一些是全人类都缺失的东西;尽管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也许只是比较微弱或者尚未开发。

在人类品格的所有要素中,这一种似乎给我最强烈的感觉,它包含着遗传记忆。如果生物学家不指责我们相信遗传记忆的话,我们也许能构建一个模糊的理论框架,也就是华兹华斯所谓的“光芒蔓延的云朵”。

由于没有任何理论,也没有对这种能力清楚的解释,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关注它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注意哪些情形有助于它的实践和发展。可能很多优秀的人并不了解我所探讨的话题,就像盲人和色盲患者看不到颜色一样。但是我相信其他人都应该同意,这种功能的实践不仅仅能带来愉快,虽然痛苦常常伴随着愉快而来,除此之外,它还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重要的影响;大多数人都应该同意这是一种深远的影响,由于它有“使那些喧闹的岁月在永恒的宁静中变为一瞬的力量”,就能够帮助我们从更广阔的角度来审视自我,审视我们的志向、我们的理想、我们的希望和失望,帮助我们抵制其他机会的频频干扰,坚持自己选择的道路。

毫无疑问,尽管这种能力在与自然接触伊始就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就像很多穷人家的孩子最初发现自己身处森林或草地),这种能力也可以通过实践来增强。由于这种能力是少数完全无害的习惯放任之一(或许是唯一一种),不需从他人身上获利,而且能通过产生共鸣来增加其他人相似的快乐,我们应该尽情放纵自己去使用并为我们的孩子提供这种能力的发展机会。

华兹华斯认为这种能力完全是与生俱来的天赋,所以会不可避免地随着时间而退化,我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快乐的程度和纯粹度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淡化;但是对我来说,这种能力的强弱和范围却会随着人们对大自然之美的崇拜而增加,尤其体现在华兹华斯这样的人身上;他们的感知能力会变得更微妙,感知范围会变得更广泛。

不论这种能力在其他方面有什么价值,它能够在没什么共同点的人之间产生强烈的共鸣,这种作用是不容置疑的;拥有这种能力的人能够强烈地感受到它的存在,而缺少这种能力的人则会明显感到它的缺失。当某种能够深刻打动一方的东西出现时,这种能力的固定性,再加上彼此之间的奚落会在某种程度上疏远两个人,即使他们之间有很深的感情。

也许这就是英美普遍流行的教育传统最大的缺陷,他们倾向于破坏而非培养我们探讨的这种能力。根据严格制订的计划,无止境地追着球跑也许能使孩子们不惹麻烦;但是这会导致一种境地——使他们的“工作”仅剩高尔夫和桥牌。

这世界让我们疲倦;无时无刻,

得到又耗尽,我们挥霍着自己的力量;

大自然中没有什么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

我们已经丢失了自己的心灵,多么可怕的事实!

大海向月亮袒露心怀;

风声怒吼着永不停息,

如今紧紧相拥着,就像熟睡的花朵;

我们却与这一切格格不入;

一切都无法打动我们。万能的上帝!我宁愿,

沉醉于古旧的教义,做一名异教徒;

那样,我就可以站立在这片动人的草地上,

眼前的风光或许可以让我不那么孤独而凄凉;

我会看到海神从海上升起;

听到特里同吹起他苍老的螺号。

很多人都会赞同并支持建立一个系统,让我们的孩子可以在其中学会充实他们的闲暇时间,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尽可能快地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即使这个地方是山顶,是达里安之巅,或者是被遗弃的仙境。

由于没有更好的名字,我们模糊地称之为对大自然的爱。当我们对某些地方,比如自己的家乡,或那里的某一部分、某些特点所形成的感情能够丰富和促进对大自然的爱时,它的功能此时可以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并且最能使人受益;最好我们怀有感情的这个地方是自己度过童年时所居住的地方或者是自己的父母家。能够拥有这样背景的青年人,在踏上生命旅程时是多么幸运。在现代社会,这样的有利条件已经越来越罕见了。我们能否找到代替品呢?这种影响几乎彻底缺失或许是美国生活中最严重的缺陷,而其他能够支持这种影响的理由又大多是肤浅、浮躁、难以令人满意的。 a86Oh32pcmqNS/ETK4CvHB67wl1N1/57CxKh3Z19q4/kzUHgowTp4uCsgJRXQm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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