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僧三宝构成了佛教的全体。三宝中的法宝,是指三藏十二部经教。以法为核心,并由法的久住,才能成就三宝在世间的延续。
法的存在是不容怀疑的事实,而佛陀说法四十九年更不容否认。然而我们打开《金刚经》,却多处说到如来无有说法。如经曰:“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又曰:“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又曰:“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对于《金刚经》的这种言教,我们应该作何理解呢?首先,须知诸法真实相不可言说。《大毗婆沙论》曰:“若可说者,说火应烧舌,说食应除饥。(注十九)”说火不能烧舌,说食不能除饥,这是以名言离损益,曰不可说。《理门论》曰:“一切诸法皆有二相,一者自相,现量所得,不可言说;二者共相,比量所得,即可言说。”但言说并非表诠自体,只是遮诠止滥,如言青是遮非青等,这是以现量境不可说。《摄大乘论》曰:“复次,云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计所执自性显现而非称体?由名前觉无,称体相违故:由名有众多,多体相违故;由名不决定,杂体相违故。(注二十)”是以名义相对假立,故不可说。
经中对于如来实无说法的解释为:“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这是以真实法不可说。在《维摩诘经》中,也说到不二法门:“文殊师利则曰: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于是文殊师利问维摩诘:我等各自说已,仁者当说,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时维摩诘默然无言。文殊师利叹曰: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注二十一)。”而《瑜伽师地论》中,是以不二为真实义(注二十二),入不二法门,即通达诸法真实相也。
写到这里,不禁使人生起这样一个疑问:一切法既然不可言说,世尊为何向众生宣说呢?《瑜伽师地论》曰:“若不起言说,则不能为他说一切法离言法性,他亦不闻;若无有闻,却不能知此一切法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知诸法离言法性,是故于此离言自性,而起言说。(注二十三)”诸法实性是不可言说的,但如果不说的话,众生又焉知离言法性的存在呢?为令众生通达离言法性,才不得已于无言中而起言说。
如来无心说法,不说而说。这可以从《解深密经》中得到答案,在该经的《如来成所作事品》中说:“夫如来者,非心意识生起所显,然诸如来有无加行,心法生起,当知此事,犹如变化。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若诸如来远离一切加行,即无加行,云何有心法生起?佛告曼殊室利:善男子,先所修习言便般若,加行力故,有心生起。善男子!譬正入睡眠,非于觉悟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势力,而后觉悟。又如正在灭尽定中,非于起定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势力,还从定起。如从睡眠及灭尽定心更生起,如是如来,由先修习方便般若加行力故,当知复有心法生起。(注二十四)”
凡人说法,都依心意识寻思而起,分别抉择而说。有说法的我相、听法的他相以及法相;地上菩萨虽通达实相,但说法时我相、法相犹未能泯;七地菩萨虽能无相说法,但尤有功用行;八地以后始达到无相及无功用行,其说法也远离心意识寻思,譬如天鼓不敲自鸣,水月无心而现。我们倘依凡人见地去理解如来说法,觉得如来有法可说,有心说法,岂非等同于谤佛?所以经曰:如来无有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