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饭后,我想聊聊那个人到底是怎么死的,但是吉姆并不想谈论这件事,他说这样做会招来厄运的。除此之外,他说那个幽魂可能会来找我们,因为一个死人如果没有被埋葬的话,就会在世间游荡,打扰活着的人。这听起来挺合理的,于是我就闭嘴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想知道到底是谁杀了他,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们翻了翻那些衣服,在一件旧绒外套的内层找到了8块银币。吉姆说一定是屋里的那个死人偷了这件外套,因为如果其他人知道里面有钱的话,一定不会把它留在那里的。我说大概是那些离开的人把那个人杀了吧,但是吉姆并不想谈这件事。于是我说:
“你觉得这样做会带来厄运,那我前天在山顶捡到的那块蛇皮你又怎么说呢?你说用手碰蛇皮是全世界最不吉利的事情。噢,你所谓的倒霉指的就是这个吗?我们捡到这么多东西,还得到8块银币呢。我真希望我们每天都碰到这么倒霉的事啊,吉姆。”
“你不相信就算了,别高兴得太早,霉运就快来了。我告诉你,它就快来啦!”
它还真的来了。真是恶运临头了。我们说这番话的时候是星期二。星期五晚饭以后,我们躺在草地上舒服地抽着烟,当我到洞里去拿烟草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一条响尾蛇。我杀了它,把它卷起来丢在吉姆的毯子旁,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活生生的蛇,心想当吉姆发现时一定很好玩。到了晚上,我完全把蛇的这档事给忘了。后来,当我点着火,吉姆钻进毯子里要睡觉时,那只蛇的同伴竟然“恭候”在那儿,并且咬了吉姆一口。
吉姆痛得叫了起来,而我就着光线看到那条蛇盘了起来,似乎准备再跳上来咬人。我立刻用棍子打死了它,而吉姆则拿着老爸的酒瓶开始大口猛灌。
吉姆光着脚,那条蛇正巧咬到他的脚跟。这一切都要怪我实在是太笨了,竟然忘记蛇的同伴总是会聚集在死蛇的身边。吉姆叫我把蛇头砍掉丢弃,然后把剩下部分的皮剥掉烤一烤,我照办了。他把蛇吃了,说这可以治好他。他又要我把蛇的响环拔掉,绑在他的手腕上,说这样做也有疗效。后来我静静地溜到洞外,把原来的那条死蛇丢进灌木丛里。因为我不想让吉姆发现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吉姆不停地灌着酒,不时地又叫又跳,一旦稍微清醒,又开始对着酒瓶猛灌。他的脚和腿部肿得很大。后来,他渐渐醉倒了,我猜想他应该没事了吧。不过换成是我的话,我宁愿被蛇咬也不愿喝老爸的威士忌。
吉姆躺了四天四夜,后来肿胀消了,他又康复了。我决定再也不用手碰蛇皮了,因为我已经知道它的厉害了。吉姆说下次我应该相信他了吧。他又接着说摸蛇皮会碰到很糟的厄运,恐怕我们的霉运还没有完呢。他说他宁愿朝左肩后望新月一千遍,也不愿用手摸蛇。我也有同感,虽然我一向认为朝左肩后望新月是最愚蠢不过的事了。老汉克曾经碰过一次,还大吹大擂哩,可是不到两年,他就喝醉酒从射击塔上摔了下来。人们把他斜着塞进用两块门板钉成的棺材中,就这样草草地埋了他。这是老爸告诉我的,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像个白痴似的看着新月。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河水又退回到堤防下。我们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只剥了皮的兔子当饵,捉了一条大肥鱼,大概有2米多长,重200多磅,简直就跟人一样重。我们当然捞不动它,它可能会把我们拖下水。我们坐在一旁看着它挣扎,直到它筋疲力尽而死。在它的肚子里我们发现了铜扣、圆球和一堆废物。我们用斧头劈开圆球,发现里面是一个线轴。吉姆说它在鱼肚子里有一段时间了,所以才变成一个球。我想这大概是有史以来在密西西比河里面所抓到的最大的一条鱼了吧。吉姆说他也没见过跟它一样大的鱼,如果拿到镇上的话,应该可以值不少钱吧,大家一定会买一些回家,享受它洁白如雪的鱼肉的鲜嫩口感。
隔天早上,我开始觉得日子有点无聊,想要找点什么刺激。我说我想到河的另一边去看看,吉姆也觉得这个主意挺好的。可是他说还是晚上去比较好,而且还应保持警惕。他又想了一下说,也许我可以穿一些旧衣服打扮成女孩的样子,这个主意真是棒极了。于是我们把一件碎花洋装裁短,我把裤脚卷到膝盖上,吉姆用钩子把它们固定好,看起来还挺合身的。我戴上遮阳帽,把带子系在下巴上,让人难以看清楚我的睑。吉姆说就算是在白天,也很难认出是我了。我练习了一整天,想揣摩一些女孩的神态和小动作。渐渐地,我模仿得越来越像了,只是吉姆说我走路不太像个女孩,他建议我不要直接拉起裙子翻口袋。我注意到这点后,果然更像个女孩了。
天一黑,我就立刻乘船从伊利诺出发了。
我从码头下游向城镇出发,顺着水流来到小镇的末端。我把船绑好,从河堤上岸。看见有灯光从一户看起来像是很久没人住的旧房子里透出来,我心想到底是谁住在里面呢。我溜了过去,从窗户偷看,发现里面坐着一个大约40岁的女人,正就着一盏松木桌上的蜡烛缝衣服。我没有见过她的睑,她是个陌生人,因为镇上没有一个人是我不认识的。这实在是太幸运了,因为我有些心虚,害怕到镇上来时,人们一听到我的声音就会认出我来。但如果这个女人已经在这个小镇住了两天,她就可以告诉我一切我想要知道的事情。于是我一边敲门,一边提醒自己:从现在开始,我是个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