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诗之说始于周官。《毛诗叙》说:“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自秦始皇数用六以后,汉儒凡事都以六为纪,不可以五,不可以七,六艺六书皆不恰恰是六。
六在汉代犹之七在佛经上,成了一种“圣数”啦!所以六诗一说,本不必拘泥求之。
大约说六诗者有两类:一、以六诗皆是诗体之称,如《郑志》;二、以风雅颂为体,赋比兴为用,如《朱传》。
近人章炳麟先生谓赋比兴为诗体,为孔子所删。赋比兴之本为诗体,其说不可易,至读《诗三百》中无赋比兴者,乃孔子所删,则不解删诗之说,本后起之论,宋儒辨之已详也。章君又谓赋即屈荀之所作体,其言差信,谓比即辩亦通,独谓兴为挽歌,乃甚不妥。强引周官以论兴,说得使人心上不能释然。寻绎《毛传》独标兴体,必有缘故。
前见顾颉刚先生一文论此,谓兴体即后人所谓起兴,汉乐府以至于现行歌谣犹多如此。据原有歌中首句或首两句,下文乃是自己的,故毛公所据兴体,每每上两句与后来若相干若不相干。此论至不可易。
起兴之用,有时若是标调,所起同者,若有多少关系。例如《邶》之“习习谷风”和《小雅》之“习习谷风”,长短有别,皆是弃妇词。“关关雎鸠”和“雝雝鸣雁”相类,皆是结婚词。“燕燕于飞,泄泄其羽”,和“雄雉于飞,泄泄其羽”相等,皆是伤别词。即《吕氏春秋》所记“燕燕往飞”也是感别,《破斧》之音也是人事艰屯。那么起兴同而辞异者,或者是一调之变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