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一种美德。比如思想、身体、言论、起居、职业、集会,等等,都有一定的自由权利的范畴。如果自由的权利受到外界压制,而没有达到它应该有的程度,就尽力去争取,即便是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不自由毋宁死”。然而若自由超过限度,从而既自己有愧,又会伤害到别人,那就不再是自由,而是放纵了。放纵,乃是自由的敌人。人们的思想不被宗教所束缚,不受世俗习惯所牵制,而只以良心为准则,这才是真正的自由。如果偶尔有恶劣的思想,是良心所不容许的,但自己还是故意纵容它,使这种恶劣的思想不断积聚扩张,最终它的势力凌驾于良心之上,那它就是放纵的思想了。
饿了要吃东西,渴了要喝水,疲倦了要休息,这是维持生命健康的自由。如果饮食不节制,作息没有规律,养成了不良的生活习惯,就会因为放纵自己转而有害于生命健康了。
高兴了就歌唱,悲伤了就哭泣,这就是感情的自由表达。但是如果有街坊邻居办丧事,就不应在街上唱歌,寡妇不在夜里哭泣,这些都是因为不敢放纵自己的感情。
言论可以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举报揭发别人的隐私,还诱导唆使别人嫖娼、行窃;日常起居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却在房子里做危险的事情,在夜里喧哗不止;职业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却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甚至贩卖毒品;集会是自由的,然而有的人却四处传播迷信,胡作非为。这些行为,都是放任自身极端的自由,而不去顾及别人的自由是否受到干扰,这都是放纵的过错。
以前法国的大革命,旨在争取自由,这是我们所崇拜的。然而,当时的人如罗伯斯庇尔、丹东等人,以过度激烈的方式,肆意杀戮贵族,造成一个时代的恐怖黑暗,这就是由于放纵而发展成残忍了。较近的英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的运动,也是在争取自由,对此我们不敢轻视。但他们威胁政府的方式,竟演变为烧毁邮件、破坏艺术品,这就是由于放纵而发展成粗暴的行动了。自由这项美德,一旦放纵,就很有可能将发展为粗暴或残忍的行为而自己却浑然不觉,难道对此我们能不谨慎吗?
选自《华工学校讲义·德育篇》蔡元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