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常说的一句话是“情义最难接受”。一个人必须讲“情义”,如同他必须尽“义务”一样。但“情义”所要求的义务与恩情所要求的义务是不同的。英文中没有与之对应的词。而且在人类学家从世界各种文化中发现的道德价值观千奇百怪,但日本的“情义”无疑是最特别的一种。这是日本所独有的。
尽管是中国和日本共有的道德观,“忠”和“孝”到了日本那里还是被作了改变,可是它们却与其他亚洲国家所熟知的道德观同样具有某种同种族的类似。而“情义”不是出自“儒家”也不出自“佛教”,它是日本的土产。如果不了解日本人的“情义”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就很难理解日本人的行为方式。日本人会经常说到“情义”,比如在谈及行为动机、对名誉的看法以及个人在本国所处的进退两难的境地时。
在一个西方人看来,“情义”就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义务,既有报恩又有复仇(见上章表格)。日本人一直没有向西方人解释“情义”,这不足为奇,因为他们自己的词典都没个准确定义。有一部日语词典是这样解释“情义”的(按我的翻译是)“正当的道理;人应该遵的道路;为向社会谢罪而不愿意做的某种事情”。这些解释不能使西方人对“情义”的含义有多少了解,但“不愿意”这个词显示出了与“义务”的差异。不管“义务”提出的要求多么让人为难,它至少是他对其直系亲属、对象征着其国家的天皇所负的一些责任,还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爱国情感的体现。“义务”是与生俱来的,非常牢固。无论“义务”所规定的事情多么让人为难,人们对“义务”的定义也不会出现“不情愿”这样的词语。但是“偿还情义”让人心里很不痛快。做一个“情义”债主非常难受,这种难受在“情义的范围”内达到了极限。
“情义”可以划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种类。一种我暂且把它称为“对社会的情义”,字面的意思就是“报答情义”,也就是说报答自己同胞的恩情;另一类我把它称为“对名誉的情义”,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的名誉不受任何外界玷污的责任。“对名誉的情义”大致和德国人对“名誉”的看法相同。“对社会的情义”可以大概理解成履行契约关系。“义务”只是对直系亲属履行的责任,而“情义”包括一个人对他的姻亲家族所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则包括对一个人自己的血缘家族所承担的一切责任。岳父或公公被称为“情义上的父亲”,岳母或婆婆被称为“情义上的母亲”,姐妹的丈夫,夫或妻的兄弟姐妹,兄弟的妻子分别被称为“情义上的兄弟”和“情义上的姐妹”,这一术语被用来指配偶的兄弟姐妹或兄弟姐妹的配偶。在日本,婚姻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契约,两个家庭终生保持并履行这种契约关系就是“讲情义”。在履行这种契约性义务时,最沉重的恐怕是报答父母双亲的情义,因为是他们安排这桩婚姻的。而儿媳对婆婆的“情义”为重中之重。因为,如日本人所说,新娘是作为一个外来人在新环境开始新的生活的。丈夫对其岳父母的义务虽有所不同,但也是令人生畏。因为他们如果处于困境,女婿就必须慷慨解囊,而其他的责任一个也不能少。就像一个日本人说的那样,儿子成人后孝敬自己亲生母亲,这不能称为情义,因为这是出于对自己母亲的爱。发自内心的行为不能称之为“情义”。但是,人们必须竭尽所能全力以赴地去履行“情义”的义务,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就会成为千夫所指的“无情无义的东西”。
看看“上门女婿”也就是“倒插门”的情况,我们会对日本人这种由婚姻衍生的“情义关系”产生新的看法。如果一个家庭只有女儿,父母为了香火的延续,就会为其中一个招婿入赘。做上门女婿的人,其姓名要从户籍上除去,而改姓他岳父的姓。他进入妻子的家庭,在“情义上”听从岳父母指挥,死后被葬在他们的墓地里。这些做法和一般妇女出嫁几乎一模一样。招赘的原因未必仅仅是家无男嗣,更多情况下是为了满足双方利益而进行的交易,即所谓的“政治婚姻”。女家可能贫穷但门第高贵,男方可能会带来现款,并以此换来等级地位的提高;或者女家可能是富裕的,能够为女婿提供教育费,女婿为报答这种恩惠而离开了他自己的家庭;还有时是女婿可能是女方父亲未来生意上的合作者,为了保险,就将女婿赘入女方家庭了。无论何种情况,入赘女婿的“情义”都是特别沉重的。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在日本把一个男人的名字转到另一个家庭的户籍上去的做法是极为严重的事。在封建时代的日本,为了证明他是新家庭中的一员,在战争中即使以杀死亲生父亲为代价,他也要为岳父殊死战斗而在所不惜。在近代日本的“政治婚姻”中,女方会用“情义”这种沉重的制约力,不择手段不惜代价地把这个年轻男子与其岳父的事业或家庭的命运拴在一起。尤其是在明治时代,这是互惠互利的事。但是日本社会还是对入赘极为反感,日本有句俗话说:“家有三旦米,绝不招女婿。”日本人说这种厌恶是“因为‘情义’”。而不是如美国人所说的“真是给男人丢脸”。总之,“情义”是够苛刻的和够让人“不愿意”的,所以“情义”在日本人看来是人际关系中难以承受的重负。
不仅婚姻使人背上“情义”的责任,甚至对叔父、伯父、姑父、舅父、姨父和婶母、伯母、姑母、姨母以及侄子、外甥、侄女、甥女也该背负同样的责任。日本并不把这种比较亲近的亲戚之间的责任列入“孝道”之中,这一点无疑是中日家庭关系之间的重大差异之一。在中国,这些以及不如这些的远亲都能共享家庭资源,而在日本,这类亲属只有“情义”关系,他们之间只有“契约”。日本人指出,日本存在这样一种普遍现象:当有人向这些近亲寻求帮助时,这些近亲们绝不会出于个人感情而施以援手,他们的帮助主要是为了向共同祖先报恩。当然,抚养自己的孩子是不得不做的“义务”,但是抚养亲戚的孩子却只是“情义”,当这种“情义”与“义务”一样不得不做时,人们就会说,“我陷身于情义”。
相比于姻亲关系的“情义”,日本人更能接受的是其他更传统的“情义”关系,比如武士与君主以及武士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崇高的人对他的君主以及同伴的忠诚的一种体现。这种“情义”的责任被大量文学作品所赞颂,并将之视为与其他武士的美德一样的美德。在德川家族统一日本之前,这甚至被视为比武士对将军的“忠”这一美德还要崇高的美德。12世纪,当源氏将军要求一位大名交出他所窝藏的一个敌对领主时,这个大名对将军这种责难“情义”的做法愤愤不平,于是他在回信中写到:对于公事,我无能为力,但追求崇高的武士都讲“情义”。即使因此被认为不忠,我也要“将情义进行到底”。最后,他拒绝“对所尊敬者不讲情义”。这封信被保留至今。这种备受崇拜的武士美德在日本的历史故事中比比皆是,并且加工润色之后被编成能乐、歌舞伎剧和神乐舞蹈而使之家喻户晓。
其中最著名的一个故事是天生神力的“浪人”(没有主君,自力更生的武士)弁庆的故事,他是12世纪的豪杰。弁庆除了天生神力之外别无所长,他栖身寺庙时把和尚们都吓坏了。他杀死过往的武士,夺取他们的刀,筹备行装并把自己打扮得像个体面的武士。最后他向一个貌似武艺平庸的年轻领主挑战,结果发现对手是个与自己不相上下的劲敌。这个青年正是企图使其家族重掌幕府大权的源氏后裔——日本人崇拜的英雄源义经。弁庆向义经奉献了由衷的“情义”,并为他立下无数赫赫战功。可是,最后他们不得不在一次敌众我寡的战斗中落荒而逃。他们乔装成为修建寺院而全国化缘的和尚。为防露出马脚,弁庆化妆成领队,而义经则穿着同样的衣服化妆成众人中的一员。他们在路上碰上了拦截他们的敌人警戒部队,弁庆伪造了一份长长的寺庙“施舍人”名单,并装作宣读这份名单的样子几乎成功蒙混过关。但是,在最后的瞬间,尽管衣着卑微,但是义经还是无法掩饰其贵族气质。守卫们把这行人叫了回来。弁庆急中生智,他借故辱骂义经,还打了他几记耳光,以此消除敌人对义经的怀疑。敌人相信了:因为如果这个和尚真是义经的话,他的手下绝无对他动手的可能。这是违背“情义”的难以置信的行为。弁庆的失敬行为拯救了这一小队人的生命。这一行人脱险之后,弁庆就跪在义经脚下,请求赐死。他的主君仁慈地宽恕了他。
这些古老的故事反映了一个“情义”发自内心并没有被厌恶玷污的时代。对于现在的日本人来说,遥远的“黄金时代”更像是白日梦。这些故事告诉日本人,当时尽“情义”没有一点儿“勉强”的地方。倘若“情义”与“忠”发生冲突,人们能够堂堂正正地坚持“情义”。当时“情义”在封建制度的面纱下是一种人人珍视的直接人际关系。“讲情义”意味着终生对主君尽忠,而主君也能以诚相待。“报答情义”意味着为报答主君的照料,献出生命也毫不吝惜。
当然,这是一种幻想。日本封建时代的历史有很多这样的故事:许多“忠诚”的武士在战斗中被敌方大名收买。更为重要的是就像我们将在下一章里所看到的那样,主君加在其家臣身上的任何污辱都会理所当然地、习惯性地使这个家臣弃职而去,甚至卖主投敌。日本人赞美以死尽忠,同样也喜欢赞美报复的主题。而这两者都是“情义”,忠诚是对一个人的主君的“情义”,对一次侮辱的报复是对一个人的名誉的“情义”。在日本这是一块盾牌的两面。
现在人们所说的“报答情义”已经不再指的是对自己合法君主的无限忠诚,而是说要履行对各种各样的人的义务,对各种类型的人履行各种责任。今天人们谈到“情义”常常流露不满之情,会说舆论压力迫使一个人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履行“情义”。他们说:“定这门亲事完全是出于‘情义’”;“迫于‘情义’,我才不得不录用那个人”;“为了‘情义’我必须见他一次”。他们常说“‘情义’缠身”,这个短语在词典中被译成“被迫如此”。他们说:“他用‘情义’强迫我如此。”“他用‘情义’迫使我这么做。”上述的这些以及其他类似的习惯用语都是说,某些人凭借过往施舍的恩情来迫使别人做他们所不愿意做的事情。在农村里,在小商店的交易中,在财阀的上层社会里,在日本的内阁里,人们都会“被情义所强迫”和“被情义所迫使”。一个求婚者可能会倚仗两家之间的某种深厚关系来强求某人成为自己的岳父;还有的人会用同样的手段得到农民的土地。迫于“情义”的人觉得自己不得不答应。他说:“如果我不帮助恩人,就会被人骂为忘恩负义。”所有这些用法都含有“不愿意”的意思,还包含着“只是碍于情面”而顺从的意思,就像日本词典中所说的那样。
“情义”的规则严格地说就是必须报答的规则,它们并不是“十诫”那样的一系列道德性规则。当一个人为“情义”所迫,人们常常会认为他会背离正义。日本人常说:“为了‘情义’我只能放弃正义。”“情义”规则没规定爱邻居就像爱自己,也不要求主动对别人表示宽容。他们说,一个人必须尽“情义”,因为“如果他不那样做,人们会说他无情无义,而他将在世人面前抬不起头”。人们不得不遵守“情义”正是源于人们的议论。确实,“对社会的‘情义’”在英文中常常被译为“服从公众舆论”。“很无奈,因为这是对社会的‘情义’。”这句话在词典里被翻译成:“世人不会承认任何其他做法。”
我们把“情义世界”里的规矩与美国人偿还贷款的规则进行一番对比,这样更有利于我们了解日本人的态度。美国人如果接到一封信或是接受了别人的小礼品或是别人适时的劝告,他们不会觉得应该立即对这些善意的行为进行回报,至少不会像偿还银行利息那样急迫。在这种金钱交易中,对没有偿还能力的人的最严厉的惩罚就是宣布他破产。但是,日本人视一个人无力报答“情义”为人格破产,而生命中的每次接触都有可能招惹上“情义”。这意味着美国人从不介意那些细小言行会涉及义务,而日本人则要一一谨慎对待;意味着他们要永远在一个复杂的环境中小心翼翼地、诚惶诚恐地行事。
日本人的“对社会的情义”的观念和美国人欠债还钱的观念还有另一点相似之处,偿还“情义”被认为是一种精确地等量偿还。在这方面“情义”完全不像“义务”,“义务”是毫无止境的,无论怎样去偿还都还不完。但是“情义”不是无限度的。在美国人的眼中,如何报答恩情主要是看当时别人在给予时的恩情有多重。但日本人对旧恩的态度几乎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架势。每个家庭都有两次把某件东西包起来作为六个月前接受之礼品的回礼,女佣人的家里则会每年都给雇佣她的主人送来礼物,以答谢他的雇佣之恩。日本人最忌讳的是收到的回礼比送出去的礼物贵重得多,这被认为是很无耻的行为。送礼者被说成“用小虾钓大鱼”是很没面子的事。所以“报答情义”时务必考虑周详。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尽可能地详细地把相互之间的往来记录在案,不管这些交换是劳力还是物品。在农村,这些记录有的由村长保管有的由组内人员保管有的由家庭或个人保管。参加葬礼时随身带来“奠仪”是一种习惯。亲戚也可能带来用作葬礼旗幡的彩色布匹。邻居都来帮忙,女的去帮厨,男的帮忙挖墓穴和制作棺材。在须惠村,村长有一本专门记录这些事情的册子。这是死者家庭的珍贵记录,因为它显示邻居们送了什么礼,帮了什么忙,这也是一份排列着在别人家有人死后应该回送礼品的对象的名单。这些是长期的互惠关系。此外,还有一些短期的互惠关系。在任何一个村的葬礼上,和一些宴会一样,来帮忙制作棺材的人被款待吃饭,帮忙的人也要带些米让主人做饭,这些米也被村长记录在册。在大部分宴会上,客人也带来一些米酒作为宴会饮料的一部分。无论是出生还是死亡,是插秧、盖房还是一次联欢会,“情义”的交换都被仔细地记录下来以备将来偿还。
日本人的“情义”与美国的“欠债还钱”还有一点儿相似。那就是如果长时间没有报答,就会如同利息那样增长。艾克斯坦博士讲述了一段这方面的经历,他曾与一个日本制造商打过交道,这个制造商曾资助过他去日本旅行以便为他写的野口英世传记收集资料。艾克斯坦博士回美国撰写这本书,最后把手稿寄往日本。可是书稿发了却既没回执又没回信。理所当然地,他担心这部书里的东西有可能冒犯了那个日本人。发了好多信依然如泥牛入海。几年过后那位制造商打电话给博士,他已到了美国。不久以后他就带着几十棵日本樱花树拜访艾克斯坦博士。这真是一份大礼。正因为拖延得太久了,送贵重的礼物才显得合适。这个日本人对艾克斯坦博士说:“您一定认为没有马上向您致谢是做了件好事吧。”
“迫于情义”的人往往被迫偿还与日俱增的人情债。一个人可能向一个小商人请求帮助,因为这个小商人曾是他的叔叔的学生。小商人在年轻时代无法报答老师的“情义”,所以“情义”连本带利与日俱增,最后小商人面对老师的侄子,虽不愿意但也毫无选择地答应帮忙,以此来报答老师当年的“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