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翠姑姑,”珍妮一边大声喝着汤,一边问,“你觉得诺亚比尤里西斯厉害,还是尤里西斯比诺亚厉害?”
“珍妮,我说别从汤匙尖儿挑东西吃。”碧翠没答理珍妮的问题。
“我没法子从汤匙边儿挑面条吃嘛。”
“人家露丝就能。”
珍妮看了坐在对面的孪生姊妹一眼,装模作样地摆布着汤匙里的细面条。
“她的舌头比我能吸嘛。”
“你看,碧翠姑姑的脸长得好像一只很名贵的猫。”露丝悄声对珍妮说,还用眼角扫了她姑姑一下。
碧翠私下觉得这个形容倒是挺贴切的,但又希望露丝说这话时,脑筋里别动什么古怪念头才好。
“好啦,你说嘛,谁最厉害嘛?”珍妮回到原来的问题,她就是这样,一有问题就非得追根究底不可。
“你应该说,谁比较厉害。”露丝纠正珍妮的用词。
“诺亚厉害还是尤里西斯厉害?西蒙,你说呢,谁厉害?”
“尤里西斯厉害。”做哥哥的开口了,眼睛却还盯着报纸。
碧翠心里嘀咕着,西蒙就是西蒙。这孩子可以一边看着报上赛马的名单,一边往汤里撒胡椒,还能同时一边听旁人谈话。
“怎么说呢?西蒙,为什么是尤里西斯嘛?”
“他不像诺亚有那么好的气象预报提供他消息啊。”
“哎呀,别扯远了。”碧翠忍不住插嘴。
“西蒙,成年礼和婚礼有点一样吧?”这回问话的是露丝。
“总的来说要比婚礼好一些。”
“真的吗?”
“你可以留在你的成年礼上跳舞跳到深夜,可是婚礼就不行。”
“我偏要在我的婚礼时留下来跳舞跳到很晚。”
“我才不管你呢。”
天哪,碧翠不禁感叹起来,别人家吃饭时也总会聊聊天吧,可我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调解这些你来我往的——也许是我对他们不够严格吧。
她望着三个低垂用餐的头,以及还空着的属于爱莲的座位,心里仍记挂着自己有没有亏待了这几个孩子。她的哥哥比尔和嫂嫂娜拉会满意她对他们子女的管教吗?如果真有奇迹发生——他们还能活着走进这个家来,一如去世前那样年轻、好看又愉快,他们会不会说:“啊,对了,这就是我们心目中所描绘的样子,连珍妮这副德行也错不了。”
碧翠的眼睛扫到珍妮时,禁不住会心地笑了。
这对孪生姊妹九岁多,快十岁了,长得一模一样。说是长得一模一样,也只能说从技术上这么讲。事实上,除了长相一样外,姊妹俩的个性可是截然不同。她们俩同样长着亚麻色的直头发,脸蛋儿都是细细瘦瘦的,肤色也一样地白皙,眼睛望着你时,都带着一丝儿挑衅的意味。可她们的相同点到此就打住了。珍妮穿着一条脏兮兮的马裤,套着一件松垮垮的长毛上衣。她梳头发时连镜子都不用照,随便地挽起来,用一根褪了色的发夹夹住。她的眼睛有点散光,所以在“重要人物”面前,免不了要戴上一副镶着角质边的眼镜。而通常这副眼镜就塞在她马裤后头的口袋里。几年下来,数不清有多少次,她一股脑儿就在什么东西上躺下去、坐下去,或靠上去,就这样把好好的眼镜压坏了。每次压坏眼镜,她总得自己掏腰包拿零用钱去修,因此可怜的珍妮总是处在破产的边缘。她到牧师家上课,总骑着一匹名叫“四柱子”的白色小马来回,短短的两条腿在四柱子身体两边岔开,活像两根麦管一样。长久下来,四柱子倒成了个运输工具,而不是作为骑乘运动的马了,所以尽管珍妮把它宽阔的背当做羽毛床任意蹂躏,它也一点都不在意。
露丝恰恰相反,她穿着一套粉红的棉布连身裙,从她一早骑着小脚踏车到牧师家上课开始,都是一径地整齐清洁。她的两手干干净净,指甲也完整无瑕,还不知从哪儿寻到一段粉红色的丝带,把两边的头发拢上去,在头顶上打了个蝴蝶结束起来。
八年了,碧翠沉吟着。八年来,她一心一意地为这个家经营着、筹算着、计划着。再过六个星期,她在这儿的监管责任就要告一段落了。再过一个多月,西蒙就21岁了,他就要继承他母亲的遗产,而这段艰辛的日子也就要过去了。亚叙别家从来也没赚过大钱,但是她哥哥在世时,的确还能把这个名叫“莱契特”的家业——包括房子以及周围三座农场——维持得有模有样;只是,他的突然死亡让这八年日子过得颇为拮据。然而碧翠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好好为她哥哥守住这份产业,直到今天,她终于可以在下个月将它毫发无损地转交给他的儿子了。八年来,他们一直没欠下什么债,即使他们的律师——柯史诺律师楼的桑度先生——早已同意必要时可以提供协助,可是这份产业总能维持着自给自足的状态。
越过她侄儿的头,碧翠可以看到南边跑马场的一长排白栏杆,还有老马“瑞琴”在阳光下闪亮的尾毛。是这些马救了他们。养马原本是她哥哥的业余嗜好,想不到在他死后反成了他家经济的及时雨。这些年来,尽管也得过病、受过伤什么的,但这些马一直给他们家带来不少利润。进账总比支出多一点。看到原来她哥哥的一批种马似乎可以赚点钱,碧翠又买进了一批给孩子骑的小马,这一来,青翠的草原上可热闹了不少。爱莲把一些原本不怎么出色的马训练成所谓“贵夫人安全坐骑”,卖得不少钱。如今隔邻的宅院既改成了学校,爱莲就帮那所学校训练学生骑马,每个小时收费还不少呢。
“今天爱莲下课挺晚的,对不对?”
“今天她是不是教巴斯勒府上的千金呀?”西蒙问,口气里带着轻蔑。
“是呀,是巴斯勒家的女孩。”
“可怜那匹马今天恐怕要被折腾死喽。”
西蒙站起来把汤盘撤去,并且帮忙把餐台上的肉品拿上桌,碧翠用严格又赏识的眼光审视着他——至少她没有把西蒙给宠坏了,这事说起来并不是很容易。西蒙这孩子颇有他的一套,打从幼小时,他就能运用一种说不出的诱惑力,让不少人上了他的小当,而让他占了便宜。每当他对别人玩弄着这套小伎俩时,碧翠看在眼里,有时会觉得倒挺有趣,也不免带着几分佩服:如果她也有西蒙这点小聪明的话,难保不会这般耍弄别人。只是她总特别小心提防着,不让西蒙的伎俩在她身上得逞。
“要是成年礼和婚礼一样,也有伴娘,那该多好。”露丝一边小心翼翼地翻着盘里的食物,一边说。
这会儿没有人搭腔。
“牧师说,尤里西斯在家里恐怕是个讨厌的家伙。”珍妮还是没有离开早先的话题。
“这样啊?”碧翠对这本古典文学的花边新闻倒颇有兴趣,“怎么说呢?”
“牧师说他‘肯定是老想着发明一些小东西,他太太潘妮洛也一定很高兴他不在,可以让她自由一阵子。’——这道牛肝煮得太软了。”
爱莲走了进来,像平常一样,从容不迫地帮自己从餐上取了些菜肴。
“唔!”露丝叫了声,“好重的马房味儿!”
“爱莲,今天你回得迟了些。”碧翠带着询问的口气招呼她。
“她是学不会骑马了,”爱莲嘀咕道,“她甚至连上马鞍都不行。”
“也许白痴是没法儿骑马的。”露丝附和着。
“露丝!”碧翠加重了语气斥喝一声,“宅院里那些孩子们并不是白痴啊。他们甚至也不是低能,只不过学习比较困难罢了。”
“反正,他们的动作就像白痴嘛,如果你的动作像白痴,谁看得出来你究竟是不是?”
没有人能回答露丝的话,午餐桌上一下子安静下来。爱莲就像饥饿的小学生一样,目不斜视地只顾吃着,很快就把午餐吃完了。西蒙拿支铅笔在报纸边缘计算着数目。露丝因为方才在牧师家的饼干筒里偷了三块饼干,躲在厕所吃了,现在只能把眼前的午餐拢成一堆,像城堡一样,而淌在周围的肉汁正好像壕沟一样。珍妮则兴高采烈地享受着盘里的食物。碧翠悠然望向窗外的景致。
在远处山顶的另一头,地势朝着海岸以及西势镇密集的屋顶那边倾斜下去,绵延了好几英里。而这一头则是比较高的山谷,海峡那边的大风吹不过来,又向着太阳,几棵大树因此长得高大挺拔,甚至散发着几分魅力。这份景致,在敞亮中又带着神秘的宁静。
实在是很好的一份产业——一份丰富美好的产业。碧翠暗暗地期许西蒙能好好地继续经营下去。过去,有几次她不免有些——不,不能说是担忧——也许可以说有些疑虑吧。西蒙的性格太多面了就像水银一样变化多端,这并不是农场继承人一般的性格。这份名叫“莱契特”的产业,在周围好几份产业中,是唯一没有换过主人的,碧翠希望在未来的几百年里,这里还是能一直住着他们姓亚叙别的家人——就像此刻围坐着餐桌的骨架细致、脸孔修长的亚叙别家人一样。
“珍妮,你非得这样把果汁溅得到处都是不可吗?”
“碧翠姑姑,我不喜欢马铃薯这样一块块的嘛,我喜欢煮得软软的。”
“那你就小心把它捣成泥状嘛。”
在她还是珍妮这个年纪时,她自己也喜欢把马铃薯捣成泥,而且就在这张餐桌上。这张餐桌不知围坐过多少亚叙别家的人——这些人当中,有的在印度害热病死了,有的在克里米亚受伤死了,有的在昆士兰饿死了,有的在海角感染伤寒死了,也有的在海峡殖民地罹患肝硬化死了。但不管如何,在莱契特这份产业上,一直都有亚叙别的家人住着。他们也都能好好经营这份产业。每隔一阵子,难免也会出个不肖子——就拿她堂弟华德来说吧——但老天有眼,这些不肖子总是排行较小、没有继承权的,即使他们挥霍成性,也不至危及莱契特这份产业。
诚然,女王从来也不会到这儿来用餐,逃难的骑士也不会到这儿来躲避,但是三百年来,它一直屹立在这片草原中,它一直是中产农民的好住处。在这三百年中,有两百年是住着亚叙别家人。
也许正是它的单纯,让它这样存留下来的吧。它一点也没有伪装,也不追求什么虚荣。它的好处就是它的脚踏实地。而在山谷另一端,“喀莱尔”庄园则像个贵夫人一样傲然耸立着,可它原先的主人——列丁罕一家早就不住在那儿了。列丁罕家人一直将他们的才智和财富恣意挥霍,他们只是把喀莱尔的产业当做他们的靠山,当做钱囊,当做装饰,却一点也没把它当成世代传承的家产看。几百年来,他们像孔雀一样傲视着这个世界:有的是总督,有的是冒险家,有的是宫廷里的弄臣,有的是浪子,也有的是革命分子,喀莱尔一直供他们恣意而行。如今呢,留下来的只是他们的照片罢了。而他们的大宅院则改成了寄宿学校,住着一群存款阔绰、思想先进的富人家骄纵的子女。
然而莱契特仍住着亚叙别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