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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但是当玛塔两天之后重来时并没有带着织针和毛线。她在午餐后飘然而至,精神抖擞地戴着顶哥萨克帽,帽子的角度呈现出休闲的味道,想必让她在穿衣镜前花了好几分钟。

“我不能待久,亲爱的,我待会儿要去剧院。今天下午有日场,老天帮帮忙。全是茶盘和白痴。当台词对我们已毫无意义时,我们却必须走上可怕的舞台。我想这出戏永远不会下档。就像纽约的那些剧目一样,十年才一换而不是年年更新。实在太可怕了,根本就无法专心演戏。杰弗瑞昨晚在第二幕时僵住了,他的眼睛几乎从他的脑袋上爆出来,当时我还以为他中风了。事后他说他完全不记得从他出场直到发现自己演了一半期间发生了些什么事。”

“你是说,暂时失去记忆?”

“喔,不。就像变成机器人一样。念着台词做着动作却一直想着别的事。”

“如果所有的报导都是真的,那么演员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值得关心嘛。”

“喔,平心而论是没有。强尼·葛森会告诉你当他在别人膝上哭断肠时一屋子里有多少卫生纸,但整整半场戏魂都不在是另一回事。你知道杰弗瑞把他儿子赶出家门,和情妇吵架,还指责妻子和他最好的朋友通奸而他却毫不知情。”

“他当时在想什么?”

“他说他决定将他公园巷的那栋公寓租给桃莉·黛克,并买下里士满查理二世的房子,拉蒂默要卖掉房子是因为他接受了州长给他的聘书。他想到那房子缺几间浴室,还有楼上有着18世纪中国式壁纸的小房间多么棒。他们可以把那美丽的壁纸撕下来去装饰楼下后面那个单调的小房间。这个单调的小房间全是维多利亚式的镶板。他也查看了排水管,盘算着自己是否有足够的钱把旧瓷砖打掉重新换上新的,同时也看看厨房里原本的厨具是什么样子。当他正考虑要把门口的灌木全部铲掉时,忽然发现自己正在舞台上面对着我,台下有987个人,台词正念到一半。现在你知道他的眼睛为什么爆出来了吧。我看你已经尝试阅读至少那么一本我带来的书了——如果书皮皱了就表示看过了的话。”

“是的,上面有山的那一本。真是上天的恩赐,我躺着看了几个小时的图片。再也没有比山更能发人深省的了。”

“星星更好,我发现。”

“喔,不。星星只会把人贬成一只阿米巴原虫。星星把人类的最后一抹尊严、最后一丁点儿信心都给剥夺了。但一座雪山对人类来说却是大小恰好的标尺。我躺着看艾弗勒斯峰,然后感谢上帝我没去爬那些陡坡。比较起来病床上可是温暖的天堂,既舒适又安全。矮冬瓜和亚马逊两个人又都是文明的最高成就。”

“喏,这里还有更多的照片。”

玛塔把她带来的一个四开大的牛皮纸袋倒过来,一堆纸抖落在他胸膛上。

“这是什么?”

“脸,”玛塔高兴地说,“好多好多为你准备的脸。男人,女人,小孩。各式各样,大小都有。”

他从胸口上拿起一张看,那是一幅15世纪的人像雕刻,一个女人。

“这是谁?”。

“露克西亚·博尔吉亚。她像不像一只鸭子?”

“也许。你是不是暗示她有什么难解之谜?”

“喔,是的,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是被她哥哥利用还是共犯。”

他放下了露克西亚的画像,拿起第二张纸,这张上面是一个穿着18世纪末期服饰的小男孩,在画像下面有模糊的字母显示着几个字:路易十七。他是逃走了,还是死于囚室?”

“你从哪儿弄来这些东西?”

“我让詹姆斯离开他在维多利亚和亚伯特的温暖小窝,带我到图片社去了一趟。我知道他懂这种事情,而且我确信在那两个地方他正闷得发慌。”

玛塔就是这样,将一切视为理所当然。一个公务员只因为他刚好是个剧作家和人像画的权威,就理应愿意丢下工作不管,流连在图片社里讨她喜欢。

他发现其中一张照片是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画像。一个穿着天鹅绒戴着珍珠的男人。他翻到背面想看看这是谁,结果发现这是莱斯特伯爵。

“原来是伊丽莎白的罗宾,”他说,“我想我以前从未看过他的画像。”

玛塔垂眼看着这张精力旺盛而多肉的脸:“我第一次这么想,历史的主要悲剧之一是,最好的画家总要等你过了你最好的阶段才肯画你。罗宾以前一定是个美男子。他们说亨利八世年轻的时候令人目眩神迷,但现在他怎么样?不过是扑克牌上的玩意儿罢了。现在我们至少知道丁尼生在留了那可怕的胡须之前长什么样子。我得走了。我刚才在布莱格吃饭,好多人过来谈话所以无法及时脱身。”

“我希望你的东道主对你印象深刻。”格兰特说,看了一眼她的帽子。

“喔,是的,她很懂帽子。她只要看一眼就会说,‘贾姬·托斯,我买了。’”

“她!”格兰特惊讶地说。

“是的,麦德琳·马奇。而且是我请她吃中饭。别看起来那么惊讶:那显得不够圆滑。如果你非知道不可的话,我是希望她能帮我写关于布莱辛顿女士的剧本。但大家来来去去使我根本没有机会让她加深对我的印象,所以我请她吃了一顿大餐。这使我想到托尼·毕梅可还宴请了七个人,准备了丰富的酒呢。你能想象他怎么主持宴会吗?”

“没概念。”格兰特说,然后她笑着离开了。

在寂静中他重新回想伊丽莎白的罗宾。罗宾身上到底有什么未解之谜呢?

喔,是的。艾米·罗勃萨特,毫无疑问。

他对艾米·罗勃萨特并不感兴趣。他不在乎她是如何或者为什么跌下楼的。

不过剩下的这些脸孔让他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下午。早在他进入这个行业之前他就很喜欢观察脸,在苏格兰场任职时,这项兴趣不但是他个人的爱好,更成为一项专业的利器。他曾在一次指证罪犯的场合碰到督察长。那不是他的案子,他们两个人都是为了别的事到那里,但是他们却在后面闲晃,看那一男一女两个证人,分别走过那12名一字排开、缺乏特征的人面前,试图寻找他们记忆中的面孔。

“谁是坏蛋,你知道吗?”督察长对他低语着。

“我不知道,”格兰特说,“但我可以猜猜看。”

“你可以猜?你猜是哪个?”

“从左边数第三个。”

“罪名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的上司用一种颇有兴味的眼光看着他。不过最后男人和女人都没有指认出任何人,悻悻离去。原本排列成一行的人也分散成几个谈话集团,整理衣领,打好领带准备回到街上。在接受传唤协助法律的执行之后,他们已准备回到他们原来的正常世界。不过左数第三个人却动也没动,顺从地等人来接他回他的牢房。

“了不起!”督察长说,“十二分之一的机会,而你却找到了。做得非常好。他把你要的人从那一堆中挑出来了。”他向当地的巡官解释道。

“你认识他吗?”巡官有点惊讶地说,“就我们所知,他以前从未惹过麻烦。”

“不,我以前从没见过他。我甚至不知道他的罪名是什么。”

“那你为什么选中他?”

格兰特犹豫了一下,他生平第一次去分析自己选择的过程。这完全不是什么推理。他并没有说:“那个人的脸有这样那样的特征,所以他是嫌疑犯。”他的选择几乎是种直觉:理由存在于他的潜意识里。最后,耽溺在潜意识中的他脱口而出:“他是12个人中唯一脸上没有皱纹的。”

他们笑了出来。但是格兰特,一旦把这件事情摊到阳光下,他却能看到他的直觉如何运作,并且发现隐藏于其后的推理过程。“听起来愚蠢,但确实如此,”他说,“成年之后脸上会一丝皱纹也没有的唯有白痴。”

“傅利曼不是白痴,让我告诉你,”巡官插嘴道,“他是个非常机警的孩子,相信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所谓的白痴是不负责任。白痴的标准在于看他是不是不负责任。在行列中的12个男人都是三十几岁,但只有一个人有着一张不负责任的脸,所以我立刻选了他。”

之后这就成为苏格兰场的一桩笑谈,格兰特可以“一眼看出罪犯”。而一名助理律师还一度开玩笑说:“不要告诉我你相信有天生的罪犯脸这种事,探长。”

不过格兰特说,不,事情没这么简单。“如果世上只有一种犯罪,先生,这也许还有可能;但犯罪的种类就像人的性格一样繁多,如果一个警察打算把脸孔分类,他恐怕会被湮没。你每天五六点之间到庞德街走一趟,就可以知道纵欲过度的女人是什么样子,然而伦敦最恶名昭彰的女花痴看上去却像冷冰冰的圣徒。”

“最近不怎么圣洁,这几天她酒喝得太多了。”这名助理律师说。他一下就明白格兰特指的是谁,接下来的对话就扯到别的地方去了。

不过格兰特对脸的兴趣持续不减,并且不断扩大直到它变成一种意识层面的研究,一种个案的记录和比较。正如他说过的,不可能把脸一一分类,但把个别的脸的特色描绘出来却是可行的。譬如在一个著名审判的翻版照片里,案件的主角们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而出现在画面上。很容易地就可以看出谁是被告谁是法官。有时被告席上的囚犯看起来却像辩护律师——律师不过是暂时做人道的代表而已,他们有爱欲也有贪念,就像世上的其他人一样。但法官却有项特质,那就是正直超然,所以即使没戴假发,还是不会将他和在被告席上既不正直也不超然的人搞混。

玛塔的詹姆斯,被拖出他的“温暖小窝”之后,显然对选择犯人和他们的受害者乐在其中,这也让格兰特在矮冬瓜送茶进来之前好好地娱乐了一番。就当他把这些纸张收好准备放到床头柜上时,他摸到一张从他胸口滑落到床单上的图片,而他整个下午都没注意到。他捡起来看。

这是一张男人的画像。一个戴着天鹅绒小帽,穿着15世纪末开衩紧身上衣的男人。一个约莫三十五六岁,瘦削,胡子刮得很干净的男人。他的领上缀满宝石,正在把一枚戒指戴到他的右手小指上。但是他并没有看着戒指,而是望着一片虚无。

在今天下午格兰特看过的所有画像中,这一幅是最独特的。好像这幅画的作者努力想在画布上表现些什么,可是他的才华却不足以将其诠释出来。他眼中的神情——那是最引人注目且独特的表情——完全击败了他。嘴巴也是:画者显然不知如何利用嘴唇的厚薄或张合来表现人物的情绪,所以嘴部显得硬邦邦的,成为一个败笔。他最成功的地方在于脸部骨骼的结构:强而有力的颧骨,颧骨下的凹陷,下巴有点过大而显得不够有力。

格兰特没有立刻把图片翻过来,而是多花了一些时间思考这张脸。法官?军人?王子?某个惯于肩负重大责任,而必须对他的权威负责的人。一个过于尽忠职守的人。一个杞人忧天者。也许是个完美主义者。一个对大事宽松,却对小事斤斤计较的人。一个潜在的胃溃疡患者。一个从小就为病所苦的人。他有着那种童年导致的,不足为外人道,难以形容的痛苦容颜;有着跟跛子一样无可避免且更为消沉的脸孔。这些都是这名艺术家同样了解且希望通过画面表达出来的。有点丰满的下眼睑好像睡得过多的孩子;皮肤的质地则像娃娃脸的艺人。

他把画像翻过来寻找图片说明。

背后印着:理查三世。本画像保存于国家人像艺廊。画者不可考。

理查三世。

难道这就是他。理查三世。驼子。床边故事中的怪物。纯真的毁灭者。邪恶的同义词。

他把画像翻过来再看一次。画者试图从他所画的这对眼睛中传达些什么呢?他在这对眼中所见到的,是一个着魔男子的模样吗?

他躺着把这张脸孔看了良久,看着那对特殊的眼睛。它们是狭长的眼睛,靠得相当近,他的眉毛因烦恼和过于尽忠职守而轻蹙着。猛一看这对眼睛像是在凝视着什么,但仔细看却发现它们事实上是退缩的,几乎是心不在焉。

当矮冬瓜回来收茶盘的时候,他还在看这张画像。几年来他还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东西,这使蒙娜丽莎的微笑比较起来只能算是张海报。

矮冬瓜检视了一下他原封未动的茶杯,熟练地用手碰了碰微温的茶壶,然后撅起了嘴。她仿佛在表示她还有更好的事情可做,而不是专程为他送茶却完全被忽视。

他把画像推到她面前。

她会怎么想?如果这个人是她的病人,她的诊断会是什么?

“肝病。”她斩钉截铁地说,然后端走了茶盘。她的制服浆得笔挺,金发卷曲,走时鞋跟重重地踏着以示抗议。

但随后踅进来的亲切而随和的外科医师却有不同的看法。在格兰特的邀请下,他看着画像。审视一番之后他说:

“脊髓灰白质炎。”

“小儿麻痹?”格兰特说,突然想到理查三世有一只萎缩的手臂。

“这是谁?”外科医师问。

“理查三世。”

“真的?真有趣。”

“你知道他有一只手臂是萎缩的吗?”

“他有吗?我不记得。我想他是个驼背。”

“他是的。”

“我记得他一出生就满口牙,还吃活青蛙。看来我的诊断是出奇地准确喔。”

“真神奇,你从哪里判断出他是小儿麻痹?”

“我也不太清楚,既然你要我说得明确点,我想是他的脸吧。那是跛脚的孩子们的那种脸。如果他天生就是驼子,那也许是这个原因而不是由于小儿麻痹。我注意到画家略去了他的驼背。”

“是的,宫廷画家必须适度地圆滑。直到克伦威尔在被画的时候,才要求‘每个痣都要画出来’。”

“如果你问我,”外科医师说,心不在焉地看着格兰特腿上的夹板,“克伦威尔开始颠覆了整个势利文化,使我们大家今天都在受苦。‘我是个普通人,我是,不开玩笑。’没礼貌,不优雅,也不慷慨。”他漠然地捏了一下格兰特的脚趾,“就像传染病一样,可怕的倒错。在这个国家的某些地方,据我所知,就像一个人的政治生命必须靠穿西装打领带去选区拜访来维持一样。就是要那样摆架子,最高理想就是要成为其中的一员。看起来非常健康。”他说道,指的是格兰特的脚趾,然后他又把话题拉回床头柜的画像上。

“真有趣,”他说,“关于小儿麻痹。也许真的是小儿麻痹,因为他有一只蜷缩的手臂。”他继续思考,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真有趣,无论如何。谋杀者的画像。你说他的形象符合吗?”

“没有所谓谋杀者的形象。人们为太多不同的理由去杀人。不过我不记得任何谋杀者,不论是我经历过的还是历史上的案例,有长得像他一样的。”

“当然他是他们之中的狠角色,不是吗?他不会知道良心不安是什么意思。”

“是的。”

“我曾看过奥利佛饰演他。邪恶入骨的撼人演出。总在可笑的边缘却从未超出那个界线。”

“当我给你看画像的时候,”格兰特问,“在你知道他是谁之前,你闪过邪恶的念头吗?”

“没有,”外科医师说,“没有,我只想到疾病。”

“很奇怪,不是吗?我也没想到邪恶。现在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看了背后的名字,我却满脑子都是邪恶。”

“我想邪恶跟美丽一样,只在有心人的眼里才看得见。那么,我这个周末再来看你。目前有没有哪里痛呢?”

然后他离开病房,就像他来时那样亲切随和。

直到格兰特再三审视这幅令人迷惑的画像之后(他对于把历史上恶名昭彰的杀人犯误当成法官,把被告席上的主角和法官席对调的这种极度不适当感到十分有趣),他才蓦然想起这幅图是用来提供侦查线索的。

理查三世有什么待解之谜呢?

然后他想起来了。理查三世谋杀了他的两个小侄子,但没人知道是用什么方法。他们就是消失了。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他们是在理查离开伦敦的时候消失的。理查找人做掉了他们。但是这两个孩子到底怎么了却从来没人知道。在查理二世的时候,有两具骷髅被发现——在某个楼梯底下?——然后终能入土为安。大家理所当然地将它们视为失踪小王子的遗骸,但没有任何证据。

受过良好教育之后能记得的历史竟然这么少得可怜。他对理查三世事迹的所有了解就仅止于他是爱德华四世的弟弟。爱德华是个身高六英尺、金发的英俊男子,对女人也很有一套;理查却是个驼背,为了篡夺王位,在他哥哥死后,谋杀年幼的王储和王储的弟弟以绝后患。他还知道理查死于包斯渥之役,临终遗言是狂吼着要一匹马。布兰塔吉聂特王朝的最后一人。

每个学童读完理查三世的最后一页都会感到松一口气,因为玫瑰战争终于结束而可以进入都铎王朝了,后者虽然乏味,却容易读得多。

当矮冬瓜来为他整理床单时,格兰特说:“你不会刚好有一本历史书吧?有吗?”

“一本历史书?没有,我要一本历史书干吗?”这并不是问句,所以格兰特也不打算回答。他的沉默看来令她不安。

“如果你真要一本历史书,”她立刻说,“在达洛护士为你送晚餐的时候你可以问她。她房间的书架上有她学生时代的所有课本,其中极有可能有一本是历史。”

保存着所有的课本,这多像亚马逊啊!他想。

她思念着学校就像她每当水仙花开时就会思念着格洛斯特郡一样。当她踏着沉重的步伐,带着给他的乳酪布丁和炖大黄进到房间里时,他以一种近乎慈悲的容忍看着她。她不再是个身材魁梧、呼吸起来像个气泵的女人,而变成了可能带给他乐趣的人。

喔,是的,她有本历史课本,她说。事实上,她想她应该有两本。她保存着她所有的教科书,因为她热爱学校生活。

格兰特差点就要问她,是不是保存着她所有的洋娃娃,但他及时把话吞了回去。

“当然,我也爱历史,”她说,“那是我最喜欢的科目。‘狮心王理查’是我的英雄。”

“他是令人难以忍受的粗人。”格兰特说。

“喔,不!”她仿佛受到伤害似的说。

“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格兰特无情地说,“冲过来冲过去的,像个没做好的烟火。你现在要下班了吗?”

“收完餐盘就可以了。”

“你今晚可以帮我找到那本书吗?”

“你应该睡觉,而不是醒着看史书。”

“我不是读史书就是看着天花板。你要不要帮我拿?”

“我不认为我今晚可以一路爬到护士宿舍再回来,为了某个对‘狮心王’不礼貌的人。”

‘好吧,”他说,“我也不是什么殉道者。我想狮心王理查是具有骑士精神的那一种人,大无畏的骑士,无瑕的司令官,比杰出军人奖的得主还要棒三倍。现在你愿意帮我拿书了吗?”

“我看你是极需念一点儿历史,”她说,用她的大手带着赞赏的意味将床角的床单折好铺平,“我回来经过这里时会把书带给你,反正我要出去看电影。”

几乎过了一个小时她的身影才再度出现,她穿着一件骆驼毛大衣。房间里的大灯已经关了,在他的读书灯微弱的照明下,她简直像个和善的精灵。

“我还希望你已经睡着了呢,”她说,“我认为你不应该今晚就开始看这些东西。”

“最能帮助我睡着的,”他说,“就是一本英国史了,所以你们可以手牵手地离开而不必觉得良心不安。”

“我是跟巴洛丝护士一起去。”

“你们还是可以手牵手。”

“我对你失去耐心了。”她耐着性子说,然后退回了黑暗里。

她带来了两本书。

一本是那种历史读本,它和历史的关系就像从旧约到新约的圣经故事和历史的关系一样。坎努特在岸边指责他的朝臣,阿尔弗烈德烧掉蛋糕,莱烈掩护伊丽莎白,纳尔逊在胜利舰的船舱里向哈帝告辞,这些史实都分别用一个完整的段落来说明,字号印得很大,而且清楚美观。每一个故事都有一幅整页的插图。

亚马逊如此珍藏这本儿童文学实在令人有些意外的感动。他翻到前面的空白页,看看她是否有署名。结果书上写着:

艾拉·达洛

三年级

新桥高中

新桥,

格洛斯特郡

英格兰

欧洲,

世界

宇宙。

这段文字被一堆美丽的彩色转印贴纸围绕着。

所有的孩子都那样吗?他想。那样地写他们的名字,在上课的时候玩转印贴纸?当然他也这么做过。看到那些有着原始强烈色彩的方块,多年以来他从未想过的童年再度回到他眼前。他已经忘了转印贴纸带来的兴奋了。当你撕下胶膜并看到印得完美无缺时,那美好且令人满足的一刻。成人世界少有这样的满足。打高尔夫时挥出漂亮的一杆,也许,是最接近那种感觉的。或者当你的钓鱼线收紧,你知道鱼儿上钩的那一刻。

这本小书让他如此愉快,于是他趁闲暇时将书浏览了一遍。他怀着神圣的心情,读着每一个充满童趣的故事。这些毕竟是每一个成年人记忆中的历史。这些是当几吨几磅重,港口税,劳德的礼拜仪式,黑麦屋阴谋,三年法案,以及长久以来的宗教分裂导致的混乱与骚动,渐渐从意识中消失时心中仅剩的记忆。

关于理查三世的故事标题为“塔中王子”,看来年轻的艾拉将王子视为狮心王的可怜替代品。因为她以铅笔轻而整齐地涂满了整篇故事中的每一个小小的O.在搭配的插画中,这两个小王子在透过铁窗投射进来的阳光下玩耍着,看来是那么与历史不符。书的空白处有人在上面玩过井字游戏。就小艾拉而言,王子的死是难以弥补的损失。不过这毕竟是足以吸引人的小故事。恐怖得足以取悦任何小孩。无辜的孩子和坏叔父。古典的单纯故事中的古典成分。

它还有道德意味,完美的警世故事。

但是国王的邪恶行为并没有为他带来好处。英格兰人民对他的冷血酷行感到震惊,并决定不要他再做他们的国王。他们派人去请理查在法国的一位远房表亲,亨利·都铎来取代他的王位。理查在随之而来的战役里壮烈死去,但是他的恶名早已传遍全国,许多人甚至倒戈相向。

嗯,写得清新脱俗。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说明。

他开始看第二本书。

第二本就是中规中矩的历史教材了。两千年来的英格兰史实被分门别类地编排以方便查阅。分类和往常一样,是以王朝来分。这就难怪一个王朝会被配上一个名人,似乎忘了这个人也在其他君王的统治下生活过,一个个自动被钉死在那儿。琵普斯:查理二世。莎士比亚:伊丽莎白。马尔博罗:安妮女王。几乎没有人想过某个见过伊丽莎白女王的人也可能见过乔治一世。这种王朝的概念是自小就被养成的。

不过这样一来的确简化了事情,当你只不过是个有着一条跛腿和受伤脊骨的警察,想从死人和王室身上找点资料,却又不想把自己逼疯的时候。

他很惊讶地发现理查三世的王朝如此之短。作为两千年英格兰历史中最有名的统治者之一,在位仅仅两年,这当然是因为他激烈的性格。如果理查没能取悦人们,他至少影响了他们。

这本书也描绘了他的性格。

理查是个能力很强的人,但是相当不择手段。他大胆地宣称自己应当继承王位,因为他哥哥和伊丽莎白·伍德维尔的婚姻无效,所以其后嗣当视为私生子。一开始他被少数心存畏惧的人民接受了,在他势力逐渐扩大,并在当地获得全面的接纳之后,他的王朝正式创立。然而就在他开疆辟土的这段时间,两个原本住在塔里的小王子失踪了,而且据信是遭到谋杀。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的叛乱,理查残暴地加以镇压。为了挽回他失去的民心,他召开国会,通过了一些实用的法律,取消了德税(以前英王藉献金之名征收的苛税——译者注)、维护税和雇佣税。但继之而来的是第二次叛乱。这次还连带的有法兰西的军队入侵,领军的是兰开斯特的亨利·都铎。他和理查在接近列斯特的博斯沃斯遭遇,在那儿斯坦利的倒戈成全了亨利。理查英勇地战死沙场,身后的知名度几乎不亚于英王约翰。

德税、维护税和雇佣税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英国人又为何愿意让法兰西军队决定谁来继承王位呢?

不过,当然,在玫瑰战争的那个时代,法兰西和英格兰其实只是半分离状态;对英格兰人来说,爱尔兰比法兰西更像外国。一个15世纪的英格兰人把去法兰西视为理所当然,却只有在表达抗议的时候才会去爱尔兰。

他躺着想英格兰。玫瑰战争的发生地英格兰。一片绿油油的英格兰;从昆士兰到克伦威尔没有一个烟囱。一个尚未开垦,有着充满生趣的广大森林,遍布各式飞禽的无垠沼泽的英格兰。一个每隔几里就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小聚落,就这样绵延不尽的英格兰:城堡、教堂和农舍;修道院、教堂和农舍;领地、教堂和农舍。农作物就围在聚落的旁边,再外圈就是一片的绿。无瑕的绿。深深的车痕压出的小路将聚落连在一起,在冬天时是一片污泥,夏天时则白尘飞扬;野玫瑰和红浆果替换着在不同的时节装点风景。

二十年来,在这一片人烟稀疏的绿地上,玫瑰战争一直在进行着。但与其说这是一场战争不如说是血腥的夙怨。一个像罗密欧与朱丽叶故事中的家族世仇,和一般英格兰人无关。没有人会跑到你门口问你支持兰开斯特还是约克,一旦答错你就会被送到集中营去。这是一场小规模的战争,简直就像一场私人宴会。他们在你的牧场打仗,用你家的厨房更衣,然后又转移阵地到别的地方去打。几周后你会听到战争的结果,然后你可能会因为你太太支持兰开斯特,你却支持约克而展开一场家庭口角。这反而比较像支持敌对的足球队,没有人会因为你是兰开斯特人或约克人而迫害你,就像没有人会因为你是阿森纳队或切尔西队的球迷而迫害你一样。

他沉沉睡去时还在想着绿色的英格兰。

而对于两个小王子和他们的命运,他一点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vspTns7tXJtXCCBVkFvuVluV+5lzHJcSagqoEiAzlalnRkHaIa0SCIgjP4Km0j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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