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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勃·巴纳德

从未读过约瑟芬·铁伊的侦探小说的读者有福了。铁伊经历了英国犯罪写作的黄金时期(约摸在1920~1950年间),她在众侦探小说大师之间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约瑟芬·铁伊(1897~1952年)是一名仅以作品知名的作家。几乎没人了解她的私生活,虽然她在戏剧创作方面的成就也相当不凡,但似乎没人在意。她身后四十多年作品的销售稳定端赖小说本身,显然这些书有着持久不衰的吸引力。我大胆假设她的读者对她的态度应与对其他古典犯罪小说作家不同:他们对她有爱。他们对待他们最爱看的铁伊小说,就像他们对待他们小时候最爱看的书一样,例如《杨柳风》、《小妇人》什么的:无条件地热爱。

小说家与读者之间这坚强的联结乃是基于信任——信任某人是一流的说故事家,而且不会将内容公式化。铁伊,在她最好的几本书里,试图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说各种不同的故事。这使她不同于一般批量生产神秘故事的供应者,虽然那些作品也相当精彩。事实上,在她较为直截了当的侦探故事里,约瑟芬·铁伊常常显露她对传统“谁是凶手”那一套公式的不耐烦。例如在《一先令的蜡烛》(A Shilling For Candles)一书中,三分之二的阴谋在探员得到讯息时都未透露给读者,或只在破案前才透露。换句话说,她对那种游戏一点兴趣也没有,而宁愿尝试别的,更多样性的方式。

她的其中三本小说正是以这样的方式写成,不论是犯罪小说体还是“正常”小说体她都挥洒自如。故事的中心仍是犯罪,但是和公式化的“图书馆里的一具尸体”相去甚远。很多侦探小说都改编自真人真事,但绝少像《博来·法拉先生》(Brat Farrar)这样感动人心,而就单纯的解谜习题而言,我们的恻隐之心也不曾这样有技巧地、令人惊讶地被操纵着。《时间的女儿》几乎是空前绝后的成功(一个历史上的谜经过现代人的调查而重新鲜活了起来),它使人们对英史中理查三世那段公认的肮脏污秽的时期,以及塔中王子的谋杀案重新发生兴趣。《法兰柴思事件》(The Franchise Affair)一书也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发生于18世纪的一件案子,某女佣控告她的雇主绑架及虐待),但在她的笔下却成为描写中产阶级困境的寓言。

处于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末期,铁伊难免和她同时代的人一样有些不怎么好的态度:反犹太主义,轻视劳工阶级,对任何狂热都感到深深的不安(例如苏格兰民族主义,那种事对她来说有任性的意味)。如果阿嘉莎·克里丝蒂《三幕悲剧》一书中的“安东尼·阿斯特”实际上是用来打击铁伊的话,那么当克里丝蒂用“她精神上的家有如伯恩茅斯的寄宿舍”来暗讽她的书正经、传统到沉闷的地步,还算是相当公允的。

不过那样一来却只是讲究细枝末节而忽略了重点:约瑟芬·铁伊精彩的说故事技巧;她书中多样的、可爱的角色性格;最重要的是,她操纵了读者的同情心。这样的例子在她的作品中俯拾皆是,不论那是一本“谁是凶手”还是架构较新式的小说。如果纳加欧·马逊或克里丝蒂死得和铁伊一样早,我们或许还是能猜到他们会继续写什么样的小说。如果铁伊活得更久,我们猜她也许会多写些“谁是凶手”这样的小说吧,但除此之外她到底真正会写些什么我们还是猜不到。那也是她最令人佩服的地方。

罗勃·巴纳德,写过三十多本侦探小说,包括最近的《屋主》。他曾七次获爱伦·坡奖提名,并得过安东尼、阿嘉莎、麦凯维提、尼洛·渥夫奖,现住在英国的利兹。 KQY9c7d7qbqFAkI54H6l/x7B2kGPj+4JhY7M9srqAz+UdCwojnqBRXM7O1UyMr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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