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只是个梦?”沙斯塔心中纳闷。可是,这绝对不是梦——他面前的草地上清楚地印着一个硕大无比的狮子的右前掌印。一想到多么庞大的身躯才能匹配如此骇人的大脚印,就足以令人不寒而栗了。脚印的大小深浅还不是最引人注目的,当沙斯塔仔细审视大脚印的时候,脚印坑的底部已经被水填满,很快,水就从边缘处溢了出来,漫过草地,从他身边流淌而过,向山坡下流去,渐渐形成了一条小溪。
沙斯塔弯下腰,捧了一捧水,一饮而尽。接着,他干脆将整个脸都浸在溪水里,用手将水淋到头上。溪水凉爽无比,清澈如镜,他喝过后顿觉神清气爽。他站起来,甩甩脑袋,甩掉耳朵里的水滴,把湿漉漉的头发从额前撩至耳后,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
很显然,虽已是清晨但时间尚早。太阳才刚刚升起,从山坡下方右侧树林的树梢上微微探出头来。对他来说,眼前的一切绝对都是新鲜的。这是一个绿色的山谷,绿树成荫,透过树枝间的缝隙,他隐约看到一条小河蜿蜒流向西北方。山谷的另一侧是一片高耸的石头山峰,不过它们比他昨天看到的那些高山矮一些。这时,他开始猜测自己到底身在何处。他转过身,望了望身后,这才发现他所站立的山坡后面是一片更加高耸巍峨的群山峻岭。
“我明白了,”沙斯塔自言自语道,“这些一定就是横在阿钦兰和纳尼亚之间的高山。昨天,我在这些山的另一侧。昨天晚上我一定是翻过了这些高山。没想到我居然走对了!——一切都多亏了他!现在,我已经到了纳尼亚。”
他转过身,从马背上跳下来,卸下辔头和缰绳。“尽管你惹人讨厌。”他说道。那匹马压根就没理会他,立刻低下头开始吃草。这匹马也不看好沙斯塔。
“要是我也能吃草就好了!”沙斯塔心想。“现在回安瓦德也没用了。拉巴达什会围攻那座城市。我最好还是到山坡下去看看能不能找点吃的。”
就这样,他沿着山坡向下走去(草坡上露水很重,他光脚踩在上面只觉得透心凉),直到一片树林出现在他面前。一条看似林间小路的小径从林间穿过。他沿着小路刚走了几分钟就听到一个粗粗的声音呼哧呼哧地对他说:
“早上好,邻居。”
沙斯塔看了看四周,想找到那个说话的人,结果看到一个身材矮小,脸黑黢黢且长满刺的人从树林中走了出来。至少,从人的角度来说,他很瘦小,但是作为一只刺猬,他的体型就相当大了——他就是一只刺猬。
“早上好,”沙斯塔回应道,“不过,我不是你的邻居。事实上,我是第一次来这里。”
“哦?”那只刺猬好奇地问道。
“我是翻过那些山来到这里的——从阿钦兰那边。”
“啊,阿钦兰,”刺猬说,“这段路可不短。我从没去过那边。”
“我想,”沙斯塔说,“也许应该有人通知纳尼亚,有一支卡乐门军队此刻正在攻打阿钦兰。”
“不可能吧!”刺猬说,“想想看。他们都说卡乐门距离这里有上千英里之遥,在世界的尽头,它和纳尼亚之间还隔着一望无际的大沙漠。”
“它没有你想的那么远,”沙斯塔说,“安瓦德遭到了攻击,你们难道不该做点什么吗?你是不是应该将此事报告给你们的至尊国王?”
“那是当然,我们当然得做点什么。”刺猬说,“不过你也看到了,我正准备回去好好睡上一觉。嘿,你好,邻居!”
刺猬的最后一句话不是说给沙斯塔的——话音刚落,一只硕大的褐色兔子就从他们身后的小路上跳了出来。刺猬立刻把从沙斯塔那儿听到的消息告诉了兔子。兔子也觉得这是个惊天大新闻,应该立刻转告其他人,并做点什么。
消息就这样传开了。每过几分钟,就会有新的小动物加入到他们的队伍中来,他们有的是从头顶上的树枝上跳下来的,有的是从隐藏在他们脚下土地中的小房子里钻出来的。最终,这支队伍的成员固定了下来,有五只兔子、一只松鼠、两只喜鹊、一位小羊人以及一只老鼠,他们一路上说个不停,大家都同意刺猬的看法。事实上,当时的纳尼亚已经从白女巫的魔法冬季中苏醒过来,在至尊国王彼德的统治下,纳尼亚欣欣向荣,正处于黄金时期。树林里的居民个个都安居乐业,生活得逍遥自在,防备心理自然大不如从前。
然而就在这时,两名更实际的森林居民加入到了他们的队伍之中,一个是名叫杜夫尔的红发小矮人,另一个是一头牡鹿——一种美丽而高贵的动物,一双大眼睛水汪汪,两肋上长有斑点,四条腿十分纤细且仪态万千,看上去似乎只用两根手指就能掐断。
“狮子还活着!”小矮人听到这一消息立刻大叫道,“果真如此,我们为什么还呆呆地站在这里,唠叨个没完?敌人正在进攻安瓦德!我们必须马上将这个消息报告给凯尔帕拉维尔。立刻召集军队。纳尼亚必须支援伦恩国王。”
“啊!”刺猬说道,“可是,至尊国王不在城堡。他去北方驱逐巨人了。说到巨人,邻居们,这让我想起了——”
“谁去传递消息?”小矮人打断了他的话,“谁跑得比我快?”
“我,”牡鹿说,“消息具体内容是什么?有多少卡乐门人?”
“二百人,由拉巴达什王子率领。还有——”话音未落,牡鹿就跑远了——他四蹄腾空,一路飞奔。不一会儿,他屁股上的那撮白毛就消失在了远处的丛林之中。
“我想知道他这是要去哪儿,”一只兔子说,“你们也知道的,至尊国王不在凯尔帕拉维尔。”
“他会去找露西女王,”杜夫尔说,“然后……嘿,这个人是怎么了?他的脸色看上去差极了。我想他就快要晕倒了。也许,他是饿坏了。年轻人,你最后一顿饭是什么时候吃的?”
“昨天早上。”沙斯塔有气无力地说。
“哦,来吧,来吧,”小矮人说,同时伸出他那胖乎乎的小手臂搂住沙斯塔的腰,扶住了摇摇欲坠的他。“嘿,邻居们,我们真该为自己感到羞愧!伙计,跟我来。我们吃早饭!这可比光说话强多了。”
接着,小矮人便忙了起来,他一边嘟囔着责备自己,一边半搀半扶地拉着沙斯塔快步走进树林,向一个小山坡走去。这段路可真长,沙斯塔压根就不想如此奔波,还没等他们走出树林来到光秃秃的山坡上,他就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双腿开始不停地颤抖。在山坡上,他看到了一座小房子,房顶的烟囱里还正冒着烟,房门敞开着,杜夫尔大叫着向房子走去“嘿,兄弟们!我们有客人了,准备好早餐!”
很快,伴随着一阵咝咝声,一股热腾腾的香气扑面而来。他长这么大还从没闻过这种味道,不过我希望你们闻过。其实,那就是培根、鸡蛋和蘑菇在煎锅里发出的香味。
“小心你的头,伙计。”杜夫尔说,只可惜他说晚了,沙斯塔的额头已经结结实实地撞到了门口低低的门楣上。“现在,”小矮人接着说道,“坐下吧。这桌子你用起来可能有点矮,凳子也是。好了,粥来了——罐子里装的是奶油——给你勺子。”
等沙斯塔喝完粥,小矮人的两个兄弟(他们的名字分别是罗金和布里克森姆)又给他端来了一盘培根、煎蛋、煎蘑菇、一壶热气腾腾的咖啡和一壶牛奶,以及几片烤吐司。
对沙斯塔而言,这些食物的味道既新鲜又美味,因为它们和卡乐门的食物完全不同。他以前从没见过吐司,所以根本不知道那一片片烤成棕褐色的东西是什么;他也不知道抹在吐司上的软绵绵的黄东西是什么,因为在卡乐门,人们通常会往面包上抹油,而不是黄油。这个小房子也和阿什伊什的那个散发着霉味和鱼腥味的黑漆漆的小渔屋,还有他在塔什班看到的那些矗立着大圆柱,铺着地毯的大厅完全不一样。屋子的天花板很低,屋里所有的家具都是用木头做成的,墙上挂着一个布谷鸟报时闹钟,桌子上铺着红白格子的桌布,窗台上摆着一个插着野花的花瓶,粗木做成的窗户上挂着一个小窗帘。小矮人的杯子、盘子和刀叉用起来一点都不顺手,十分费劲,而这也意味着每次盘子里能盛的食物很少,可是桌上的食物又很多,所以沙斯塔几乎不停地往自己的盘子和杯子里添食物,每添一次,小矮人们就会说:“请来点黄油。”“再来杯咖啡。”或是“我还想再来点蘑菇。”“要不再煎个鸡蛋?”当所有人都吃饱喝足之后,三个小矮人便抓阄决定由谁来洗碗,最终这份差事落到了倒霉的罗金头上。杜夫尔和布里克森姆带着沙斯塔来到小木屋外,坐在一张紧靠墙壁的长凳上,三个人全都伸直了腿,心满意足地伸了个懒腰,之后,两个小矮人便点燃了各自的烟斗。此刻,小草上的露水已经晒干了,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事实上,假如没有那徐徐吹过的清风,天气还稍显闷热。
“好了,陌生人,”杜夫尔说,“让我来给你说说这里的地形地势。从这里,你几乎可以看到整个纳尼亚南部的风景,而这也正是我们引以为傲的地方。在你的左侧,附近的小山丘后面,你能够看到西部群山,而你右手边那座圆溜溜的小山就是石桌山。那边——”
然而,沙斯塔发出的轻微鼾声打断了他的话。在奔波了一夜,又享用了如此丰盛的一顿早餐之后,沙斯塔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善良的小矮人们互相使了个眼色,示意对方不要吵醒他,随后他们俩又小声说了几句话,点点头,从长凳上站起来,踮着脚走开了。要不是沙斯塔实在是累坏了,他一定会被他们俩的动作惊醒。
他睡得很香,几乎睡了一整天,醒来时恰好赶上了吃晚饭。屋子里的床对他而言实在太短太小,但是小矮人们已经用石南花在地上给他铺好了床,一整夜他都睡得很沉,连梦都没做。第二天早晨,他刚吃完早餐就听到屋子外传来一个尖厉且激动人心的声音。
“喇叭声!”三个小矮人异口同声地说。他们一边说,一边和沙斯塔一起跑到了屋外。
那喇叭声再次响起。对于沙斯塔而言,喇叭声是一种新奇的声音,它不像塔什班城的号角声那么雄浑而庄严,也不像伦恩国王狩猎的号角声那样欢快,却清脆、嘹亮且充满活力。声音是从树林里传来的,一直向东飘去,很快,那声音中又多了一些马蹄声。不一会儿,骑兵的先锋队就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之中。
首先出现的是佩里丹阁下,他骑在一匹青色马上,手举一柄纳尼亚大旗——绿色的旗帜上画着一头雄狮。沙斯塔一眼就认出了他。他身后是三名并驾齐驱的骑手,其中两名骑着战马,一名骑的是小马驹。骑在战马上的是埃德蒙国王和一位头戴头盔,身披锁子甲的金发女骑士,她面容姣好,一脸喜悦,肩上跨着一把大弓,装满羽箭的箭袋挂在身体一侧。(“那是露西女王。”杜夫尔小声对他说道。)坐在小马驹上的正是科林。大部队随即出现在他们三人的身后,有的士兵骑在普通的马上,有的士兵的座骑则是会说话的马(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譬如说纳尼亚陷入战争时,这些马并不介意被人骑),此外还有人马、一脸严肃的熊、身形巨大的会说话的狗,六名身材魁梧的巨人走在队伍的最末端。当然,他们都是生活在纳尼亚的好巨人。尽管他知道他们都是好人,站在正义的一方,但是一开始,沙斯塔依旧不敢直视那些大块头,要习惯他们还真是需要一点时间。
国王和女王缓缓向小木屋走来,小矮人们纷纷弯下腰向他们致敬。埃德蒙国王开口说:
“好了,朋友们,让我们歇歇脚,吃点东西吧!”话音刚落,他身后的士兵纷纷从马背上跳下来,只听得一阵忙乱声,大家打开挂在马鞍上的囊袋,开始边吃边聊。科林跑向沙斯塔,一把拉住他的手,大叫道:
“啊!你在这儿!这么说你安全到达了?我真高兴。现在,我们有的忙了。运气不错吧?昨天早晨,我们的船刚刚抵达凯尔帕拉维尔的码头,刚一下船,我们就看到了牡鹿,得知安瓦德遇袭。你觉得——”
“殿下,这位朋友是谁?”刚刚跳下马的埃德蒙国王问道。
“陛下,您难道看不出来吗?”科林说,“他就是和我长得特别像的那个男孩。您在塔什班还错把他当成了我。”
“哦,他就是那个男孩,”露西女王大声说,“你们俩真像是一对双胞胎。这太神奇了。”
“国王陛下,”沙斯塔对埃德蒙国王说,“我不是奸细,也没有出卖您。我只是身不由己地听到了你们的计划。可是我从没想过要把这一切告诉你们的敌人。”
“孩子,我现在知道你不是奸细,”埃德蒙伸出一只手,抚摸着沙斯塔的头,“不过,如果你不想被人误认为是奸细的话,下次就尽量别去听说给别人的话。好了,一切看来都很顺利。”
只听得一阵喧嚣声,人们走来走去,边走边聊天,几分钟后,沙斯塔就看不到科林、埃德蒙和露西了。不过,科林的天性注定他绝不会悄无声息地淹没在人群中,不一会儿,沙斯塔就听到埃德蒙国王大声说:
“哦,看在狮王的份上,王子殿下,你这样做太过分了!殿下难道就不能长大些,做得更好些么?我的整个军队加起来也不及你让我操心!我率领一支大黄蜂军团也比只带你一个人省心。”
沙斯塔挤过人群,终于看到了埃德蒙国王,他看上去似乎十分生气,科林一脸愧疚地站在一旁,一个他从没见过的小矮人正坐在地上冲他做鬼脸。几个小羊人正七手八脚地帮他脱盔甲。
“假如我随身带着灵药,”露西女王说,“他的伤很快就能痊愈。可是至尊国王曾严肃地告诉我不要带着它上战场,要把它留到最关键的时刻用!”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科林和沙斯塔说完话之后,队伍里一个名叫刺儿八的小矮人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
“怎么了,刺儿八?”科林问。
“尊贵的王子殿下,”刺儿八退到他身旁,回答说,“今天,我们的队伍就将穿过关隘,到达您父亲的城堡。入夜之前,我们恐怕会有一场战斗。”
“我知道啊,”科林说,“这难道不好么?”
“无论好与坏,”刺儿八说,“我从埃德蒙国王那儿得到的命令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殿下您参与战斗。您可以在一旁观战,以殿下的年龄,能够获得如此待遇已经很不错了。”
“哦,你胡说些什么呢!”科林大叫一声,“我当然得参加战斗。我为什么不能?连露西女王都会率领弓箭手参战。”
“女王陛下自然是可以随心所欲,”刺儿八说,“可是,您归我管。除非您认真地向我保证您和您的马绝对不离开我左右——就连超前半个马头都不行——直到我同意您离开为止,不然——这可是国王陛下的原话——我们就只能像囚犯那样,把我们俩的手腕捆在一起。”
“你敢捆我,我一定会把你打倒在地。”科林说。
“我倒要看看殿下您怎么把我打倒在地。”小矮人不甘示弱地回应道。
对于像科林这样的男孩,有他的这句话就已经足够惹起事端了。转眼间,他和小矮人就抱成一团,打了起来。尽管科林个子高腿长,但是小矮人比他年长,更有力气,二人旗鼓相当,然而这场决斗最终并未像双方所想的那样决一雌雄(这也是发生在山坡上的最糟糕的一次对决),因为倒霉的刺儿八一脚踩上了一块松了的石头,整个人顿时失去平衡,摔了个狗啃屎,当他挣扎着想站起来的时候又不小心扭伤了脚踝。这可是个让人头疼的伤,因为这个伤疼得厉害不说,而且至少两个星期里既不能走路也不能骑马。
“看看殿下你都做了些什么,”埃德蒙国王说,“眼看大战将至,你竟然让我们损失了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兵。”
“我会顶替他出战。”科林说。
“哼!”埃德蒙说,“没有人怀疑你的勇气,可是孩子参加战斗只会给自己人增添危险。”
就在这时,有人跑来找国王商议别的事情,科林诚恳地向小矮人道了歉,之后立刻跑向沙斯塔,在他耳边小声说:
“快。有匹小马驹空出来了,还有小矮人的盔甲现在也用不着了。趁还没有人发现,你赶紧穿上它。”
“穿上干什么?”沙斯塔问道。
“干什么?当然是去打仗啦。穿上它,你就能和我一起并肩作战了。你难道不想和我一起打仗吗?”
“哦——啊,是的——我当然想了。”沙斯塔说。不过,他压根就没考虑过打仗的事情,此刻,一种让他全身不自在的刺痛感开始慢慢地从他的脊柱蔓延开来。
“那就对了,”科林说,“把这个套在头上,还有剑带。不过,我们只能跟在队伍的最末端,静悄悄的,别引起他人的注意,像老鼠一样。只要战斗一打响,别人就不会注意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