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是构成表达式的重要部分,变量所代表的内容是可以被修改的。变量包括变量名和变量值,变量的声明格式为:
变量名要遵守标识符命名规范,即在相关的作用域中不能有重复的变量名。变量作用域是变量的使用范围,在此范围内变量可以使用,超过作用域,变量内容则被释放,根据作用域不同分为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示例代码如下:
上述代码中,代码第①行是声明的成员变量y,成员变量是在类体中,而在方法之外,作用域是整个类,如果没有初始赋值,系统会为它分配一个默认值,每一种数据类型都有默认值,int类型默认值是0。
代码第②、③、⑤行都是声明局部变量,局部变量是在方法或if、for和while等代码块中声明的变量,第②和③行声明局部变量作用域是整个方法,第⑤行声明的m变量作用域是当前的if语句。
另外,代码第④行和第⑥行会有编译错误提示,这是因为第④行中x使用之前没有被初始化,与成员变量不同,局部变量在使用之前必须显式地初始化。代码第③行是在声明的同时初始化了。代码第⑥行的错误是因为m变量超出了作用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