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费一般是指人们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选择文化产品和服务,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要的消费活动,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观光等方面的消费活动。
文化消费的基本特征体现在它的非物质性,它主要满足消费主体的精神需要,使消费主体感到愉悦、满足。消费对象主要是精神文化产品或精神文化活动,如美丽的风景和感人的艺术品。消费主体还通过接受教育、培训使自身的人力资本得到增值等。
当前文化消费呈现出主流化、大众化、全球化、高科技化的趋势,文化消费的内容越来越广泛,不仅包括专门的精神、理论和其他文化产品的消费,而且还包括文化消费工具和手段的消费,不仅包括对文化产品(如电影、电视节目、电子游戏、软件、书籍、杂志等)的直接消费,也包括为了消费文化产品而消费各种物质消费品(如电视机、照相机、影碟机、计算机等),此外,还包括各种各样的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等)的消费和使用。
在实践中,文化消费主要表现为对精神文化类产品及精神文化性劳务的占有、欣赏、享受和使用等,同时,文化消费要以一定的物质消费为依托、基础和前提。文化消费的增长也要受制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因此,文化消费水平能够反映一个国家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程度。
文化消费并不仅仅是消费某种文化产品的过程,文化消费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创造与生成文化产品的过程。文化消费是消费主体的一种社会行为,永远都受到社会脉络与社会关系的影响。人们在文化消费过程中也在创造文化。在文化消费的过程中,进行消费的个体,并不是抽象的、单一的个体,他们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消费经验和不同的理解能力。正像马克斯·韦伯所说的:“每个人所看到的都是他自己的心中之物。”因此,文化消费绝不是文化创造的终结,而仅仅是刚刚开始。从这个角度来说,文化消费的过程就是文化创造的过程。
经济学上用恩格尔系数即食品开支在家庭消费支出总额中的占比来反映人们的消费结构与生活水平:恩格尔系数数值越大,说明社会经济和生活水平越低、人们的消费结构越不合理;恩格尔系数数值越小,则说明社会经济和生活水平越高、人们的消费结构越趋合理。因此,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消费支出在家庭消费总支出中占比不断降低,娱乐、教育、旅游、休闲等文化消费支出在家庭消费总支出中占比不断提高,是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结构日趋合理的必然要求和现实体现。
研究表明,只有当人均收入超过1 000美元的时候,人们才会产生外出旅行的愿望,而旅行的距离与他们的收入和物质生活水平密切相关。不管购买书籍还是听音乐会,不管收藏字画还是外出旅行,每一种文化消费行为的背后都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效益。文化消费的发展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进而促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和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如果说消费是生产的动力,那么文化消费的增长所带来的就不仅仅是文化产品生产的突破,而且是整个文化产业乃至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改善。
马克思曾经说过,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我国古人也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就表明,物质生活需求的满足对于人们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然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必然带来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要实现两者同步发展,就需要借助文化本身的力量,以先进的思想文化教育人、感染人,让人们在先进文化的熏陶中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我们今天大力倡导和增进娱乐、教育、旅游、休闲等文化消费,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文化消费满足了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与人们的兴趣爱好相契合,能够充分调动人们接受文化熏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境界,进而促进社会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
需要是人类行动的原始驱动力。人的存在状态包括生理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人的这3种状态始终处于匮乏与充实之间交替循环。当人的这3种状态处于被感觉到匮乏状态时,便构成了人的需要。因此,需要是满足人的生理、社会和精神存在的再生产所必不可少的要素和动力。根据需要满足的层次,美国人本主义经济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5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后来,他把人的需要增加为7个层次,其中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属于初级需要,受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属于中级需要,而求知需要和求美需要则属于高级需要。继马斯洛之后,美国行为激励学派心理学家奥德费(C. P. Aldefer)于1969年在《人类需要新理论的经验测试》一文中,又对需要层次进行了补充,把人的需求按照其性质压缩为3种,即生存需要(Existence Wants)、相互关系的需要(Relatedness Wants)和成长发展的需要(Growth Wants),简称ERG论。
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和奥德费ERG论,人的需要层次建立在满足上升的基础之上,表现为一个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渐进过程,消费需求发展的这一梯度递进或上升的规律是经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当人们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后,必然追求身心健康、精神充实、自我完善等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因此,在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经济高度发达、产品丰富的现代经济社会,人们的消费早已超出了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功能层次阶段,而更多地进入具有满足精神消费、享受和发展消费的高层次功能阶段,文化消费正是属于这样一种消费形态。
经济学理论与社会经济实践告诉我们,文化消费活动的发展、成熟、规模的扩大,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规模的大小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经济越发展,人们越需要文化消费,精神产品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也将越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的提高,剩余产品的充足为文化消费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对文化消费数量及质量的要求日益增加。加之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消费需求日益多样化,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方式和文化资源的配置方式也有了很大变化,为人们消费多样化选择提供了基本保障。文化消费有利于满足人们高层次需要,增进国民幸福,促进社会和谐。人们对于文化产品与服务的选择,不仅促进了文化产品的价值实现,而且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使人们精神愉悦,幸福满足感增强,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文化消费以全面提高消费主体素质为最终目标,它不仅是人们获得知识和精神满足的手段,更是培育健全人格、提升国民素质的根本因素。优秀的文化产品可以陶冶消费者的情操,提高消费者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科学知识水平和生活质量。人们文化消费支出的增加、文化修养和素质的提高,有利于造成良好的社会环境。精神文化产品价值的最终实现是在与消费主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对消费主体产生积极的效应,为消费主体服务,促进消费主体发展、完善、更美好,从而不断满足其对真、善、美价值追求的需要,使文化消费主体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提升。
在现代工业文明社会,物质产品堆积如山,物质产品以其有用性来满足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生存、生活的需要,物质产品的价值实现为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环境。但如果只注重物质享受而忽视健康、高质量的精神文化消费,就无法实现人的身心愉悦健康和全面发展,只能导致人性异化,使人变成物的奴隶。因此,在物质财富快速增长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健康、高质量的精神文化消费,使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达到有机统一,才能避免人性异化,提高消费质量,促进国民素质、人力资本价值提升与人的全面发展。
精神文化消费是高层次消费,人们的消费不能以物质福利为满足,更重要的是满足精神文化需要。不能以物质必需品为满足,而应该满足日益丰富的、高层次的精神享受和发展的需要。人的能力的培养必须通过精神文化消费,特别是通过接受教育和技术培训等高层次精神文化消费来实现。人的价值观的构建、思想品质的塑造、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艺术修养的培育等,都有赖于高品位的精神文化消费。读一本好书、看一场好的电影、听一首优美的音乐、欣赏一幅美的图画,都会使人与之产生感情共鸣,使人的思想受到良好的熏陶,人的素质就会发生潜移默化的良好变化。由于社会各阶层在文化消费方面的质和量的不同,可能导致不同阶层的文化消费体验和消费行为模式的不同。文化消费的滞后效应也会影响人们日后的生活机遇和生活质量,如教育消费投入的结果经过漫长的时间最终会得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