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综合性资源构成,在今天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开发价值。文化资源可分为历史名人、古迹名胜、特色物品、非物质遗产等。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必须走依托载体、市场化开发和政府扶持、多方推动的产品开发之路。坚持因地制宜、整体与重点相结合、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原则,通过项目开发模式、资源的单体开发模式、节庆开发模式和运营商开发模式等实现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来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和谐发展。
我国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非常明显,但是这种比较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目前,在我国利用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资源,最终形成文化产业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须解决。对文化资源来说,谁占有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将其开发成文化精品,谁才能真正拥有它,才能获得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美国的动画片《花木兰》和《侏罗纪公园》等就是典型的例子。
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过程中包含了资源的整合、产品形成过程,也包含了利益的重组过程。将文化资源的开发纳入市场运作的轨道,形成与市场机制相匹配的文化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已经成为欠发达地区文化资源开发的当务之急。
开发文化资源是智力投入最大的领域之一,包括文化资源存量的调查、资源开发的规划与设计、项目管理、文化企业的经营管理、文化市场的拓展与产品营销等。在欠发达地区,能否解决文化资源开发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将直接关系到文化资源开发的整体水平,甚至地方文化资源开发的成败。因此,从地方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的实际需要出发,多渠道和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是成功开发文化资源的基本保证。
文化产品的魅力所在,是文化本身的独特“神韵”,它是文化资源的灵魂,更是文化产品的“卖点”与吸引力所在。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是一个资源整合与加工、提炼与升值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应通过资源“神”与“形”的传承与提升来进一步展示文化资源的独特魅力。而绝不能为了想当然的开发而开发,最终导致虽然开发出了产品的“形”,却丢掉了资源的“神”,成为“文化垃圾”,既破坏了资源,也失去了卖点。
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多个利益主体,众多制约性因素。因此,在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过程中,政府必须要有所作为。但与此同时,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又是市场条件下资源产品的转化过程,所开发产品能否为市场所接受,能否最终实现资源的货币体现,起决定作用的是市场,而不是政府。这就要求地方政府“既要有所为,还要有所不为”。近年来,文化产业开始步入成长期,文化资源开发也渐入佳境,于是有些地方便想当然地匆忙上阵,结果却事与愿违。有的地方政府在缺乏市场经济管理经验的情况下,在对外合作开发中就大包大揽,“越位”作为,结果使政府陷入被动。作为地方政府,必须站在全球角度,多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科学运作模式,多整合“好人”和“能人”资源;必须站在地方经济整体产业链布局的高度,挖掘和整理有价值的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产业的创新和突破。任何盲目及胆小,任何瞻前顾后及缺乏民族精品意识的行为,都会阻碍文化产业资源的整体开发。
纵观全球经济,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在NASDAQ所有板块中唯一没有下跌的就是文化传媒板块,这也彰显了全球经济领域的投资方向。很多国家在该领域的政策设计更加积极主动。韩国原文化观光部长官南宫镇曾经说:“19世纪是军事征服世界的世纪,20世纪是经济发展的世纪,21世纪是以文化建立新时代的世纪。”
中韩两国隔海相望,历史源远流长。中韩建交16年以来,文化交流成为两国关系中的一个亮点。双方的文化交流自官方层面迅速向民间扩展,发展势头迅猛。2004年底,世界上第一个中国孔子学院和亚洲第一个中国文化中心在首尔挂牌。在韩国掀起了被称为“汉风”的中国热。20世纪90年代末,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韩国影视剧、韩国流行音乐、韩国明星登陆中国内地,一股强劲的“韩流”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在一夜之间吹遍大江南北,它吸引着众人的眼球,更让年轻人变得如痴如醉、疯狂前卫。
韩国文化进入中国,影视剧产业功不可没。一路飙升的韩国影视剧,从1993年中国首次引进韩剧《嫉妒》,到1997年央视播出家庭伦理剧《爱情是什么》,1999年的《星梦奇缘》和《天桥风云》,近几年反复重播的《澡堂老板家的男人们》《看了又看》《人鱼小姐》《黄手帕》《大长今》和《加油,金顺》,再到2008年的《新进职员》《爱情需要奇迹》《百万新娘》等韩剧,就如同韩国的泡菜一样,以平实的特质和独有的魅力开始吸引越来越多的中国电视观众。韩国影视剧为何能走出“国门”,深受中国观众喜爱,并在中国风行同时引发了一场流行的高烧?
第一,从中国方面来说,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国曾是世界上最大的文化输出国之一,中华文明及其思想文化体系在世界具有广泛的影响。近代以来,中国的文化输出国地位逐渐被取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经济的持续增长与社会文化发展的相对滞后一直存在强烈反差。中国的本土文化越来越缺乏原生性和创造性,越来越脱离人们的生活和真实情感,这也是“港台”风刚刚过去,“韩流”就热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和韩国同处于东亚地区,在地缘上有一种亲近感。两国同属于以重人伦为内在本质的汉文化圈、儒家文化圈内,因此,两国在文化根基、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都存在相通之处。与欧美文化、日本文化相比较,韩国文化显得优雅而恬淡,和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比较相近,正所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所以,对“韩流”文化中国人容易产生心理认同,比较容易接受。中国的传统文化至今在东方各国文化中占有很大的分量,但在其发源地的现今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与现代文化的融会点却很难找到,于是人们必然要寻找其他自己喜欢的来代替。“韩流”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这个空白。在韩剧中,我们经常看到尊老爱幼、谦逊礼让、提倡节俭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韩剧又在创作上推陈出新,迎合观众常看常新的心理诉求。中国观众从韩剧中不仅能够尽情感受韩国传统文化的特色,而且能从韩剧中回味自己国家五千年历史和礼仪之邦的中华传统文化的韵味,这的确是一种文化享受。
第二,从韩国方面来看,首先,得益于政府的有效支持。韩国政府把包括影视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作为国家战略产业。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后,韩国正式提出了“文化立国”的救国方针,时任韩国总统的金大中宣布:“21世纪韩国的立国之本,是高新技术和文化产业。”在1999年至2001年的3年间,韩国政府先后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一系列战略政策,明确了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并相应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其次,积极进行文化输出。因韩国本土市场小,韩国文化产业的战略目标不是把国内市场作为主战场,而是进军国际市场。
从韩国影视剧本身来看,韩剧自身的制作颇具特色,使之在中国文化市场上具有强劲的竞争力。首先,从内容来看,爱情、亲情、友情、伦理和信义是韩剧的表现主题,也是最打动观众情感的核心内容。韩剧大多描写日常生活中的小人物和小事件,表现手法朴素平实,故事看似老套,然而剧中人物在爱情、责任和良心之间的波折和煎熬,同样考验着观众内心的情感尺度。其次,韩剧处处体现出特有的民族文化烙印,也是其广受欢迎的原因之一。无论是古装剧,还是偶像剧、家庭剧,观众从中所获得的不仅是故事情节曲折跌宕中的观赏愉悦,还有对异国文化和生活情趣的好奇心的满足。韩剧吸取和消化了好莱坞肥皂剧和日本偶像剧的长处,用细腻的情感、精美的画面和感人的音乐进行精致的包装,加上韩国的民族理念,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如充满伦理道德和注重人文关怀的生活剧、风格缠绵悱恻人物纯净凄美的爱情剧,都能在流行文化中独树一帜。
第三,从中韩的外交、经济关系来看,中韩在历史上一直保持着友好的传统往来关系,为韩国影视剧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中韩两国隔海相望,两国人民自古就友好交往。中韩建交虽然只有十多年,但中韩关系却取得了全面发展,两国已经相互成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和投资合作伙伴。中韩关系的友好,客观上为韩国影视剧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文化不仅是综合国力的一部分,而且是软实力的核心要素,因此文化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是绝对不容忽视的。正是由于及时认识到了文化对国家发展的作用,韩国政府才创造了将本民族特色和现代气息有机融合的新文化,成为亚洲和东方文化的一个典型代表。
“韩流”的流行岁月,正是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反映的也是东方文化的现代化过程,值得开放的中国借鉴。这其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应把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和文化发展的产业化加以区别。经验表明,并不是所有的文化艺术部门都能够实现产业化。二是应逐步实现对所有文化产业部门进行大文化概念的集中统一的协调管理。三是应鼓励经济与文化联合体的建立。四是应预防文化产业发展中出现单纯商业化的倾向。
如像日本、美国等国家,更是把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一种新型的战略武器,其现实的功效也就显而易见。
从资源到产品的转化过程,既是一个物态转化过程,也是一个经济价值增值的过程。文化资源因受其自身特性作用,其产品开发必须树立以下基本思路:
文化资源开发,特别是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不同于自然资源的产品开发,其本身的产品化过程,必须借助于产品化的表现载体,即一个承载平台。否则,其产品化形态将无法得到具体体现。如山东曲阜的“拜孔文化”、陕西黄陵的“黄帝祭拜”、西安的“大唐乐舞”、广西桂林阳朔的“印象刘三姐”、云南丽江的“纳西古乐”、重庆丰都的“鬼文化”、民族地区的歌舞与宗教文化等。这些著名的文化资源如果没有一定的具体表现载体,很难走进市场,并成为文化产品的品牌。不可否认,各地都有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但往往是听着极好,看后失望。这里固然有资源本身的品位问题、市场发育程度等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其产品化程度不高。
文化资源开发往往是投入大,开发周期长,资本回收周期同样较长的投资活动。与此同时,由于文化资源的本身的属性所在,它必须有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利益协调。同时也需要多方的共同参与,使投资主体多元化,开发模式多样化。这样既有利于开发资本的聚集,也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
文化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资源构成,这就决定了我们在进行产品开发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文化资源的形成过程、构成要素、区域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等的不同,决定了不同文化资源呈现出很大的地域性特征。同时,不同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的差异,又使文化资源实现其产品转化的市场条件和机制呈现出不同的区域性差异。这些客观差异性的存在,使得我们在进行资源的产品开发过程中,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
文化资源生生不息、源远流长的源泉所在,除了其独特的地缘要素之外,就在于文化资源各分支系统的相互依存关系。任何一个地方的文化资源都是该地文化资源集合体中的一个构成要素。如巴蜀文化资源、中原文化资源、齐鲁文化资源、秦文化资源、楚文化资源等无不如此。一种地域文化资源的共性要素是其存在发展的根基,而个性特征则是其鲜活生命力的表现。因此,在实现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过程中,就不得不突出重点,以张扬出地域文化的鲜明特色。
文化资源是一种资源集合体,在其构成要素中,既有物态型资源,又有非物态型的精神文化资源。非物态型资源可重复使用和更新发展。如一个历史传说,可以被影视、戏剧、文学作品不断地重复开发利用,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演绎。如《西游记》《水浒》等名著已拍成多种版本的电影、电视剧、戏曲、动漫等展现形式。一地的历史、文化传统也可以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科技手段的不断发展,不断发掘出新的内涵,成为新的文化资源亮点,如迪斯尼、巴渝文化等。但是,某一地区的物态文化资源,则大多具有不可再生性。如历史文化遗存、遗迹、文献典籍等。部分非物态文化资源,虽可再生,但需经过特殊的传承手段和渠道,如地方戏剧文化资源、地方性绝活绝技等。如秦腔、新疆“达瓦孜”等。文化资源的这种特性,就要求我们在对文化资源进行产品开发,必须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这是文化资源文脉传承的客观需要,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追求经济效益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和动力所在,进行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其首要目的是通过资源的物态转换来实现资源经济价值。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文化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其自身的功能作用不仅是担当区域发展中的经济角色,而且同时兼具文化传承、民众教化、地方形象塑造等多种社会功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仅不利于文化资源社会功能的全面发挥,造成对文化资源的浪费性使用,更容易导致对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简单化、片面化和粗放型经营思想及理念的泛滥。因此,在进行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过程中,必须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的原则。这不仅是文化资源自身价值得以全面体现和功能作用得以全面发挥的要求,更是社会文明进步和科学、和谐发展的时代要求。
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不单单是由物→物的形态转变,或由非物质产品→物质产品的物化转变,更是一种质的转变。这种转变既包含了文化资源的样态变化,更蕴涵着其价值的增值,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文化资源产品开发的具体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项目开发模式是指通过对文化资源的遴选、整合与重组,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推出文化资源的品牌项目或经典特色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经营,实现特色文化资源的资本转化和价值增值。这种开发转化模式需要做大量的前期项目规划论证工作,但容易使诸多文化资源系统要素得到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文化产品的品牌的形象塑造。
顾名思义,这种开发转化模式是指对典型性个体特色文化资源进行直接的开发和资本转化。这种开发转化模式简单易行,特别适合于人文旅游景区点、历史街区、古建遗址、文化传说、宗教礼仪、饮食习俗等个性特征突出、相对独立性较强的文化资源系统。这种模式见效快、增值快、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但不足之处在于容易造成文化资源产品开发过程中的“亲疏有别”。特别是易受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如果必要的宏观调控和干预不到位,极易造成“只要西瓜,不要芝麻”的现象出现,从而使某些文化资源开发不能融合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节庆开发模式是指以地方节庆为载体,通过对民俗文化资源的挖掘和整合,并赋予新的地方文化资源内涵来实现对地域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模式。这一模式易于文化资源系统的整合和群体覆盖效应的产生,当然也极易产生良好的资源升值回报,而且还可年复一年地重复进行。正因为如此,这一模式被各地政府广泛地采用。其中,如山东潍坊的“风筝节”、曲阜的“国际孔子文化节”、四川成都都江堰的清明“放水节”、陕西黄陵县的清明“祭黄帝陵”、重庆丰都的“鬼文化节”、民族地区的歌舞会及大型宗教活动节庆,以及近年来许多地方举办的具有浓郁地方色彩的“文化艺术节”等。通过这些文化节庆活动的举办,不仅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提高了地方知名度,也为地方产生出巨大的经济效益,真正实现了文化资源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双赢”目标。
所谓运营商开发模式,是指通过委托或承包方式,由运营商进行文化资源的产品开发。这一模式适应了当前中国快速发展的地方经济和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需求,也有利于资源向产品转化的市场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