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南部的韩地何时因何分为三国,史无明文,无从确知。不过,史书讲辰韩始自秦代流移之人,还是透露了辰韩勃兴的一些消息。
《三国志·韩传》:辰韩“始有六国,稍分为十二国”。《三国史记》卷一《新罗本纪》一也说:“始祖姓朴氏,讳赫居世,前汉孝宣帝五凤元年甲子(57)四月丙辰[一曰正月十五日]即位,号居西干,时年十三,国号徐那伐。先是,朝鲜遗民分居山谷之间为六村……是为辰韩六部。高墟村长苏伐公望杨山麓,萝井傍林间,有马跪而嘶,则往观之,忽不见马,只有大卵,剖之,有婴儿出焉,则收而养之。及年十余岁,岐嶷然夙成。六部人以其生神异,推尊之,至是立为君焉。”可见辰韩六部为本地土著,且为辰韩主体;虽然汉文史料说“辰王常用马韩人作之,世世相继。辰王不得自立为王”,实际西汉中期辰韩国王——新罗始祖仍由最初的六部选出 。
不过,“朝鲜遗民”乃至国君神异等说法也透露出辰韩兴起之际有外来因素的积极加入。尤其是由六部/国“稍分为十二国”,如果不是在短期内就有大量外来移民迅速加入恐怕是难以想象的。然而还不仅如此,紧接着辰韩“稍分为十二国”,《三国志·韩传》记载:“弁辰亦十二国,又有诸小别邑,各有渠帅。……弁、辰韩合二十四国,大国四五千家,小国六七百家,总四五万户。其十二国属辰王。”“弁辰与辰韩杂居,亦有城郭。衣服居处与辰韩同。言语法俗相似,祠祭鬼神有异,施灶皆在户西。”“弁辰”等情况不仅显示出辰韩和弁韩之间非同一般的特殊关系,而且也排除了辰韩由六国“稍分为十二国”是从韩地内部各国兼并扩张而来的可能。换言之,辰韩由六国“稍分为十二国”乃至出现“弁辰亦十二国” ,应该是外来移民大量增加的结果,而这很可能也就是辰韩势力兴起,“弁、辰韩合二十四国”,乃至成为全部韩地共主的原因。史料所谓“辰韩耆老自言秦之亡人,避苦役来适韩国”,表明这些情况的发生从而辰韩勃兴建立辰国,大致与大陆上秦国/秦朝统一处于同时。可以说,是大陆上秦国/秦朝兼并扩张造成大量人口流移,推动促进了半岛南部韩地的族群分化和国家认同。
我甚至想,韩地东部的这一部分族群在外来因素的激励下凝聚认同,之所以要自称辰韩,用与“秦”音近的“辰”作为名称把自己同韩地其他族群区别开来,甚至以“辰”为韩地共同体的国名,有可能就是想仿照秦朝作为,也在韩地推行统一,甚至建立中央集权国家以应对正在发生剧变的国际时局——半岛北部朝鲜侯称王以及大陆上的秦统一。有意思的是,这样一次划时代的历史巨变却不是由韩地最大的群体马韩发起的。而且,最大的群体不但没有发起统一,从史料记载历史地域来看,韩地“凡七十八国,大者万余户,小者数千家,各在山海间,地合方四千余里,东西以海为限,皆古之辰国也”。也就是说,整个韩地全都加入了辰国共同体。因此,很可能当时马韩还没有凝聚认同为一个单独的族群,其所谓五十四国还是一盘散沙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辰韩才得以首先勃兴并提出统一韩地的历史任务 ,“弁、辰韩合二十四国”是这一统一的前奏和基础。当然,辰国的建立也激励——推动促进了共同体内除辰、弁韩以外的最大多数群体的凝聚和认同,这就是囊括韩地其余诸国的马韩——大韩的产生和崛起(见前)。前述马韩取代辰韩继兴,作为三韩共主的名号仍称辰王;以致韩王“准后灭绝,马韩人复自立为辰王”,甚至避居东边的辰韩国王也未放弃辰王称号,都可以佐证我的猜想:“辰”之为名,代表了韩地诸族对国家统一的追求;辰王一名,象征着三韩政治共同体的合法首领。可能也正因为如此,虽然后来半岛上的三国政治愈益加剧,辰国的建立者辰韩即新罗仍然要把韩地=三韩统一确定为国家复兴的政治目标 。
据史书记载,此后还有几次流移之人大量进入韩地,并且都与辰韩有关:
1.秦统一六国后未能稍歇,兵车屡动、土木不息,乃至“使蒙恬筑长城到辽东”(《三国志·韩传》裴注引《魏略》),迅速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陈胜等起,天下叛秦,燕、齐、赵民避地朝鲜数万口。”(《三国志》卷三〇《濊传》)《三国志·韩传》说:“辰韩在马韩之东,其耆老传世,自言古之亡人避秦役来适韩国,马韩割其东界地与之。”很可能就是指这次移民浪潮。本文前节认为这段史料反映韩地三韩共同体辰国发生政权轮替,原来的统治群体避归东边仍称辰韩。《三国志》裴注此处引《魏略》曰:“明其为流移之人,故为马韩所制。”可以理解为,当时的移民问题是三韩共同体辰国发生政权轮替的重要原因。
2.《汉书·朝鲜传》:卫满“传子至孙右渠,所诱汉亡人滋多,又未尝入见;真番、辰国欲上书见天子,又雍阏弗通”。与此同时,《三国志》裴注引《魏略》曰:“初,右渠未破时,朝鲜相历谿卿以谏右渠不用,东之辰国,时民随出居者二千余户,亦与朝鲜贡蕃 不相往来。”如前所述,卫氏朝鲜时,半岛南部是三韩共同体韩国,此时辰国即指辰韩。右渠自大“未尝入见”,其国相劝谏不听,乃东投“欲上书见天子”的辰韩,追随之民二千余户,恐怕有不少是所谓“汉亡人”即流移之人。
3.同上《三国志》裴注引《魏略》:“至王莽地皇(20—23)时,廉斯鑡为辰韩右渠帅,闻乐浪土地美,人民饶乐,亡欲来降。出其邑落,见田中驱雀男子一人,其语非韩人。问之,男子曰:‘我等汉人,名户来,我等辈千五百人伐材木,为韩所击得,皆断发为奴,积三年矣。’鑡曰:‘我当降汉乐浪,汝欲去不?’户来曰:‘可。’辰鑡因将户来出诣含资县,县言郡,郡即以鑡为译,从芩中乘大船入辰韩,逆取户来。降伴辈尚得千人,其五百人已死。鑡时晓谓辰韩:‘汝还五百人。若不者,乐浪当遣万兵乘船来击汝。’辰韩曰:‘五百人已死,我当出赎直耳。’乃出辰韩万五千人,弁韩布万五千匹,鑡收取直还。郡表鑡功义,赐冠帻、田宅;子孙数世,至安帝延光四年(125)时,故受复除。”《后汉书·三韩传》相应的记载为:“建武二十年(44),韩人廉斯人苏马諟等诣乐浪贡献。光武封苏马諟为汉廉斯邑君,使属乐浪郡,四时朝谒。”据此可以认为,辰韩右渠帅廉斯鑡或韩国廉斯人苏马諟其实是做了汉朝的藩属邑君,邑在辰韩西(右)边毗连乐浪,有汉人一千,韩人万五千,经由乐浪“四时朝谒”。
值得注意的是,据《后汉书·高句丽传》记载:汉安帝建光元年(121):“秋,(高句丽王)宫遂率马韩、濊貊数千骑围玄菟。夫余王遣子尉仇台将二万余人,与州郡并力讨破之。”《三国史记》卷一五《高句丽太祖本纪》也记载了这件事,而且,第二年还有“王与马韩、秽貊侵辽东,扶余王遣兵救破之”。也许这就是辰韩廉斯邑君后世“至安帝延光四年(125)时,故受复除”的原因。因为这些大致同时的事件显示,当东汉边郡受到其他族群攻击时,辰韩却在积极与东汉王朝(经由乐浪郡)发展更为密切的关系。
可是,《三国史记》的作者金富轼在上述两条有关马韩活动的记载下有一条注:“马韩以百济温祚王二十七年(9)灭。今与丽王行兵者,盖灭而复兴者与?” 我认为,其时百济立国未久,“阳言田猎,潜袭马韩,遂并其国邑” ,消灭的应该只是作为三韩共主的辰王政权。马韩族群没有也不可能被立即吞并,如上所见,甚至百余年后还有用其名号在活动;韩国的名义也留了下来,只是三韩政治共同体不复存在,其政治遗产——韩国名义和马韩族群归属成为百济和新罗=辰韩此后长期争夺的对象。
不过,我更倾向于认为,消灭了马韩辰王政权的百济并不想要韩国这个名号,因为在韩语里,韩国就是大韩=马韩,源出夫余的百济显然并不认同这些,它所想要的只是马韩的土地和人众 。新罗=辰韩则完全不同,如前所述,辰韩的兴起、壮大就与追求韩地诸国的统一息息相关,而且成功建立了三韩政治共同体——辰国;尽管后来政权轮替换了马韩人主政,但辰王名号仍然是三韩共主的合法性象征,并且辰韩一直没有放弃自己拥有的辰国名称甚至辰王名号 ;因而可以相信,百济灭马韩以后,虽然三韩共同体不复存在,辰韩可能还在致力于大韩国的复兴,并以韩国名义为号召与百济争夺韩地诸部、诸国。所以我认为,此后史料中所见“韩”或“韩国”,多半反映的是辰韩=新罗的活动。例如上面提到《魏略》和《后汉书》有关两汉之际辰韩右渠帅廉斯鑡或韩国廉斯人苏马諟的事迹,当时马韩辰王政权已被百济消灭,其中所谓韩或韩人只能是指辰韩或其代表、控制的韩国。其实,这种代表性在上引《魏略》的叙述中表现得很明显:汉人户来称其“为韩所击得”,乐浪郡却遣人“乘大船入辰韩逆取户来”,辰韩也坦然应承,而且所出赎直不仅有辰韩人,还有“弁韩布万五千匹”。上述事件本身可能只是韩国内部的一场权力纠纷,引乐浪郡介入不过是给对方施压。但是,当时史料中的韩国即指辰韩=新罗是毋庸置疑的,而马韩在其辰王政权被百济消灭以后已经不再具有指代整个韩国或韩地的意义。
4.《三国志·韩传》:“桓、灵之末,韩濊强盛,郡县不能制,民多流入韩国。建安中,公孙康分屯有县以南荒地为带方郡,遣公孙模、张敞等收集遗民,兴兵伐韩濊,旧民稍出,是后倭韩遂属带方。”《后汉书·三韩传》的相应记载是:“灵帝末,韩、濊并盛,郡县不能制,百姓苦乱,多流亡入韩者。”由“并盛”可知,《三国志》中的“韩濊”一语实际是指韩与濊——两大族群两个地域,所以应用标点断开分别读为韩、濊。同理,后一句中的“倭韩”也应该分开读为倭、韩,分别指列岛上女王的倭国和半岛上辰韩所代表或控制的韩国。《后汉书》没有上引《三国志》的后一句,建安(196—220)是东汉末年汉献帝的年号,此时中国军阀混战,皇帝掌控在大军阀曹操的手里,辽东则为公孙氏所据有 。公孙康为公孙氏第二代(204—220年主政辽东),所分置带方郡大致在汉武帝时初置四郡之真番郡(今黄海道一带)。
现在看来,史书中说辰韩“其言语不与马韩同”,显然是由于历史上多有移民进入辰韩之地的缘故;而辰韩“名乐浪人为阿残”,则因为移民大多都是经由古朝鲜即后来的乐浪郡进入韩地,《三国史记·新罗始祖纪》甚至说辰韩六部源出“朝鲜遗民”,所以“谓乐浪人本其残余人”。而《三国志·韩传》记载朝鲜王准南下据韩地,“其后绝灭,今韩人犹有奉其祭祀者。汉时属乐浪郡,四时朝谒”。裴注就此引《魏略》曰:“其子及亲留在国者,因冒姓韩氏。”我认为,这也可以说明辰韩“谓乐浪人本其残余人”的理由,这种情况其实也适用于其他大多数经由乐浪进入辰韩的流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