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决意去当民兵的时候和决意放下武器的时候,他们都是军人。
——约瑟夫·多德里奇
建立美洲殖民地的这段时期,一般被称为欧洲的有限战争时代。大约从十七世纪初——其时清教徒在马萨诸塞海湾定居,到十八世纪临近结束——法国革命战争前,欧洲表现出明显的节制。在宗教战争的大屠杀之后,“启蒙时代”使欧洲暂时解脱了最残酷的战争恐怖状态,而不是解脱了战争本身。战争更多的是通过正式的战争法规的发展,而不是通过废除战争的努力来节制的,也受到军事职能专门化的节制。因为使战争不那么具有破坏性的各种节制也使战争不那么具有决战性质,所以殖民地时期的欧洲史是一部持续不断地进行非决战性战争的历史。丹尼尔·笛福在1697年,即荷兰联盟战争逐步停息时说道:“现在这是常有的事:拥有五万大军的军队在相互看得见的地方进退两难,整个战役期间都在规避作战,或者用高雅的话说,他们相互观察,然后开赴冬季营地。所以有这种不同,是因为现在的战争格言和过去大为两样,这正像戴长长的假发和以蓄须为美不同,或者正如现在的习俗和过去的习俗不同一样。现在的战争格言是:
没有明显的优势决不打仗,
经常宿营戒备以免被迫作战。
如果敌对双方的将军们仔细遵守这两条法则,他们一定打不起来。”
战斗最可能在大的开阔地展开,在那里约定俗成的规则和编队方式能够得到遵守。战斗开始时,敌对双方的军队像棋盘上的棋子那样摆好阵线;每一方通常知道对方有些什么样的部队,预料一支军队中的每个部分只执行特定的动作。偷袭、非正规战以及出乎意料和突如其来的战术通常被当作违反规则而遭到非难。笛福简洁地写道:“这种作战法和过去的战争相比,一般是花钱多流血少。”虽然军队增加了,但伤亡数却下降。在发生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的一些决定性战斗的1704年,英军士兵和水手阵亡仅两千人,因伤、因病或由于其他与战争有关的原因而死亡者则不超过三千人。
如果打仗不成为一种大多数人民感到与己无关的专门化职业,就不可能有这样的节制。战争成了战士的工作,他们的职责已经和普通人的职责分开,就像有学问的律师、医生或教士的工作一样。敌对双方的军官享受着所有职业军人和欧洲国际性的贵族阶层的友爱:他们在两次战斗之间互敬美酒,以球戏、音乐会和宴会互相款待。他们通常是贵族的职业军人,是从贵族和上层阶级中选拔出来的,对他们来说,为君主在军中服役的义务仍然是封建时代的一种遗风。至于还未取得“为祖国而战”的荣誉的士兵们,按现代的标准说,为数不多,而且越来越成为社会的渣滓。落到不得不从监狱和小酒馆中征集兵员的君主,宁愿用瑞士人和黑森人之类的雇佣兵充实自己的军队,如果他能付得起所需的钱的话。
于是,战争并不是一种由两个充分动员起来的社会群体进行并由爱国主义加以神圣化的遭遇战。战斗并不发生在工厂和城市的废墟上,而经常是在军事演习场——一块多少远离居民的平地上进行。在那里,人们干脆而严格地遵循“战争规则”,尽可能少地干扰家庭、农场和集市的和平环境。指挥官们不会在夜间或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在茂密的矮树丛或树林里打仗,正如现代的职业棒球队不会同意雨天在密林里打球一样。虽然也有例外,但是极少。
从十七世纪中期到十八世纪行将结束时,欧洲的战争只是一种政策工具。它不是为了灭绝另一国的人民,也不是为了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或他们的政治经济制度。它通常是某一个在位的君主为扩大其领土、维护其荣誉或者从敌国君主——可能是他的表兄弟——手中获取商业利益所作的努力。比起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初的宗教战争,它们的目的有限得多。
贵族书本文化的泛欧性提供了一种共同的思想观念,而从这一思想观念中发展出了规定战争的正当理由和适当限制的专门著作。在这段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主要的手册是格劳秀斯的《论战争与和平的法律》(1625—1631年出版),它为文明国家确立了权威性的“规则”。十八世纪后期,它为瓦特尔的《国际法》(1758年出版)所取代。该书虽作了某些变动,但仍认为文明国家在战争与和平方面要受某些自然规则的束缚。
不幸的是,埋伏以待最早到来的移民的美洲印第安人,没有读过格劳秀斯或瓦特尔的著作。他们既没有国际的贵族阶级,也不相信只在晴朗天气下在开阔地带作战的有限战争的好处。他们有自己的武器和自己的作战方式,即森林方式他们不习惯于对阵战,也不习惯于吹号下令的攻击。印第安人的弓箭不像火绳枪,它没有声音,十发九中,甚至在雨天也能快速发射;战斧是一种比十五英尺长的长矛更适用的武器。当印第安人抓住一个敌人时,他们并不服从格劳秀斯的战争法规去用俘虏交换俘虏。相反,屠杀和拷打是他们的法则。他们满不在乎地剥敌人的皮,或者用棒尖猛戳,使他流血而死。十八世纪后期,约瑟夫·多德里奇牧师在西弗吉尼亚看到了这种野蛮的攻击:
印第安人杀人不加区别,格杀勿论。他们的目的是要把敌人斩尽杀绝。孩子是他们报复的牺牲品,因为如果是男孩,今后他们会成为战士,而如果是女孩,她们会成为母亲。在他们看来,甚至胎儿也是有罪的。让胎儿与被杀害的母亲一起死掉还不够,他们还把它从怀孕的子宫里拉出来,放在棒上或竿上高高举起,作为战利品,也作为一种对屠杀中的余生者进行恐吓的物品。印第安人如果抓住俘虏,在处理上极少有所怜悯。饶了那些落在他们手中的人的性命,是为了用折磨俘虏的办法,来满足他们及其同伴们的残忍的报复心。
北美的这种史实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冒险文学,即印第安人的俘虏的故事,它详细叙述了普通移民及其妻儿们所受的苦难和英雄事迹。
印第安人是无处不在的。他们搞突然袭击,他们是出现于荒僻小屋的寂静中的一种夜间的恐怖。科顿·马瑟回忆说,新英格兰移民觉得“到处都受到无数活生生的魔鬼的袭击”,对他们来说印第安人是“许多‘出洞的狼’”。沿海各殖民地的每一个地区都遭到血洗。1622年弗吉尼亚居留地遭受惨重伤亡,1644年又一次被血洗,这在该殖民地从未被人忘却。1676年弗吉尼亚的纳撒尼尔·培根叛乱说明,西部移民要求更多的帮助来对付印第安人。我们已经知道,十八世纪中期印第安人的大屠杀是怎样使宾夕法尼亚贵格会教徒的政府危机尖锐起来的。在十八世纪临近结束以前,这种恐怖感决定了移民的军事政策。在整个殖民地时代经常出没于居留地边缘的印第安人的威胁,到十九世纪开始后很久仍然是逐渐伸展中的西部的一大恐怖。1876年卡斯特将军的部队惨遭屠杀十年后,剩余的少量印第安人迁入了印第安人领地或保留地,印第安人的威胁才告消除。
印第安人不是唯一的威胁。英国殖民地的某些地区断断续续地受到欧洲列强——法国、荷兰和西班牙——的入侵威胁。虽然至少从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被击溃时起到拿破仑时代止,英国本土一直处于免受外敌入侵的相对安全之中,可是弗吉尼亚的早期移民却经常胆战心惊,唯恐西班牙人在佛罗里达的卡罗琳堡屠杀胡格诺派教徒的事件会在他们自己的殖民地重演。詹姆斯顿的早期移民不止一次发出警报,说西班牙船只正在驶入他们的河流;他们不安地注视着每一艘驶近的船,怕它们带来入侵者。1643年,波士顿由于拉图尔乘坐的一艘一百四十吨的法国船驶近而惊慌不已,此后也曾出现过多次使它有理由担心可能遭到一些欧洲国家军队进攻的情况。甚至信奉和平主义的宾夕法尼亚贵格会教徒,也由于西班牙船只出现于该城的港口而紧张起来。
这种威胁,迫使整个群体在危险时期群集而居。作为在印第安人袭击期间的栖息所和避难所建筑起来的卫戍营房,成了美洲战争的无限性的一个象征。印第安人即将袭击的警报一发,邻近居民便会收拾起他们最值钱的财物集中到营房中去。在新英格兰,1676年的菲利浦国王之战的战乱时期,这种营房增加了,而在进入十八世纪后很久的法国人和印第安人之战期间,仍保持着许多这样的营房。类似的方案在殖民地各地有所发展。有时一所独特的私人住宅——厚厚的墙上有一排窥孔,有一个突出的二层楼,四角可能还筑起用于瞭望的侧堡,整幢房子建造得很适当——被同意用作通常的避难所。或者,像哈德利、北安普顿、康涅狄格谷地的哈特菲尔德那样,一些城镇模仿印第安人,在四周围起一道防御用的栅栏。
正像多德里奇牧师提醒我们的,在挤满了人的卫戍营房里生活不是件轻松的事,它使移民们怕过他们所谓的“印第安人的夏天”。
偏远地区居民听到“印第安人的夏天”几乎都要吓得打颤。……在西部早期移民遭受长期连绵不断的印第安人战争期间,除冬季外移民们享受不到和平,因为冬季气候严酷,印第安人无法进行对居留地的入侵。因此冬季一开始,这个地区的早期居民就像狂欢节日那样地欢呼起来。从春季到早秋,他们把自己关在不舒适的营房里……而且还常受印第安人战争的种种痛苦的折磨。冬季将临,所有农民,除营房的主人外,都搬到自己农场里的小屋去住,好像关在牢里的人得到释放那样高兴。大家兴高采烈地忙于准备过冬的工作,收玉米,挖土豆,喂猪催肥,修理小屋。对我们的先辈来说,阴暗的冬季比风和日丽、百花盛开的五月更令人愉快。然而,有时冬季分明到来之后又出现气候转暖的情况,于是烟雾弥漫的时期开始了,要持续不少日子。这就是印第安人的夏天,因为它向印第安人提供了到居留地进行破坏性战争的另一个机会。雪的融化,使每个人面容忧伤,太阳的和暖,使每颗充满恐惧的心不寒而栗。担心印第安人又一次到来,担心被赶回令人厌恶的营房,这是极痛苦的,而这种令人痛苦的担心又往往成为事实。
在这种殖民地战争中,人人都是战士,因为他们全都住在战场上。妇女的勇敢成为美谈。1766年在弗吉尼亚谷地的谢南多亚县,两名男子带着他们的妻儿坐在运货马车里朝着安全的要塞驶去,途中遭到五名印第安人袭击,两名男子被杀害。克切弗报道说:“这两名妇女目睹她们的丈夫流血垂死,不是昏倒,而是拿起斧头,以神话中亚马孙族女战士那般的坚定和近乎超人的力量保卫她们自己和儿女们。一个印第安人已经抓住希茨夫人的一个孩子,要拖出车外,但她以闪电般的速度,一只手拉住她的孩子,另一只手猛击那家伙的头,使他为了活命而不得不松手。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战斗中,一些印第安人伤得不轻,最后他们全都逃了,听任这两个妇女带着她们的孩子继续向要塞驶去。”几年以后,埃克斯佩里安斯·博扎恩夫人曾奋力保护在她家避难的邻居们。当时,在两个男子受重伤后,她熟练地拿起一把斧头,砍碎了两个印第安人的头,又使另一个印第安人腹破肠流。边远地区容不得过于拘谨。任何一个坐等“军队”到来的人是活不长的。
男孩们的娱乐早就使他们经受了防御训练。他们用弓箭或枪做打靶游戏和投掷战斧,当印第安人前来袭击时,这就成了救命的技巧。当男孩到了民兵服役的年龄时,他已经熟悉森林,了解印第安人的手法。多德里奇在十八世纪六十年代提到弗吉尼亚谷地时写道:“一个发育良好的男孩,到十二三岁就配备了一支小步枪和弹药袋。那时他成了要塞的一名士兵,被指定负责某一个射击孔。猎取松鼠、火鸡和浣熊的活动,很快就使他善于使用枪支。”
边远地区的狩猎活动、对印第安人作战以及各种小冲突,促使美利坚人在步枪方面作了许多改进。到十八世纪中期,“宾夕法尼亚”步枪(以后以“肯塔基”步枪著称)已经和它的原型阿尔卑斯步枪显著不同。它更长更细,口径较小(大约0.50),子弹只有半英两重,射击起来更准。相反,甚至迟至美国革命时,德国的步枪仍然笨拙沉重,而且枪管短。它用的子弹有两倍重,发射的速度较慢,后坐力较大,射程短,而且不大准确。慢速装弹——用短铁杆、槌和推弹杆装弹——并未使步枪不适用于边远地区,但美利坚人发展出了一种较快和费力较少的装弹方式——“贴膏药”,即用一块涂了油脂的小布片包住一颗铅弹(比枪膛略细),铅弹可以被滑爽地推进枪管。由于保证铅弹紧贴来复线,“贴膏药”也防止了浪费火力。这种经过改良的武器,其方便、经济和准确是前所未有的。
到了革命时期,这种武器在英国实际上仍然不为人所知,只有欧洲山寨里的猎人中才有;但在美洲的边远地区已是普普通通的了。1775年,一位圣公会牧师从马里兰写道:“那些比进口步枪好得多的步枪,每天都在宾夕法尼亚的许多地方被制造出来,而各地一直在雇用所有的枪炮工人。天啊!在这个地区,男孩子一学会放枪,就经常练习枪法,有的打野禽,有的猎野兽。猎物的数量之大,品种之多,以及打猎所得的极大好处,使美利坚人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射手;成千上万的人以此维持家庭,以鹿和火鸡为目标的边境地区步枪射手尤其如此。如果在林中行军,一千名这样的枪手就可以歼灭你们一万名精兵。”这样的一些报告使英国的正规军认为每个美利坚人都是神枪手。
关于无处不在的美洲射手的神话(这些射手穿的不是军服,而是猎人的衬衫),在心理战中很有作用。狄克逊和亨特合办的《弗吉尼亚报》(1775年9月9日)报道了一项由前往波士顿的步枪射手们所作的表演:一个男子在双脚膝盖间夹住一块小木板,中间有个一元硬币大小的靶心,一位步枪射手在六十码外连发八枪都击中靶心。1775年8月,华盛顿在坎布里奇公地也安排了类似的表演,希望间谍把吓人的消息带回到英国军队中去。在这个时期,英国的滑膛枪十分粗糙,甚至正式的陆军操典还没将“瞄准”这一指令用于滑膛枪手。在革命初期,乔治·华盛顿将军发布命令,他在命令中“热切地”鼓励“穿着猎人衫和同样布料的长马裤,……这种衣服会给敌人带来不小的恐怖,因为敌人以为每一个这样的人都是神枪手”。但是步枪不像欧洲的滑膛枪,它没有刺刀,是一种较为缓射、较易损坏和需要特殊技能的武器。它不适用于欧洲那种正式的战斗队形,一直是一种完全单枪匹马式武器,在小规模的战斗或瞄准个别敌人来打的方面值得称道。这种战术吓坏了受过严格训练的职业军队,它有助于使英国军官相信,征服美洲的居民是件没有希望的工作。
在美洲,战争对公民和战士来说都已成为一种惯例。殖民地居民习惯于在邻近的土地上保卫他们自己,而不是在一个遥远的战场上雇用职业军人。在美洲,正像每个人都有些文化但不是非常精通文学那样,在这儿,每个人都有些军人气息,但不是十足的军人。战争是在没有职业军队、没有将军、甚至没有欧洲狭义的“士兵”的情况下进行的。联邦宪法第二条修正案将规定:“管理良好的民兵,为保障自由州之安全所必需,故人民备置和携带武器之权不得侵犯。”
每当美利坚人在战争和外交方面一致起来反对欧洲人时,他们独特的美洲经验自然会造成一些困难,因为包含有贵族军官阶层的欧洲职业军队已经使战争成了一种复杂的、削弱了的活动。这种复杂化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战士职责的专门化有可能限制战争;另一方面是它可能使外交复杂化,君主们通过复杂的外交,使用职业军队为他们微不足道的或迂回曲折的目标服务,而漠不关心的民众则在这种外交下面轻易地允许他们的“国家”(即职业军队)被投入战争。职业军队随意被派往君主由于帝国的、王朝的或商业的战略需要而希望它去的任何地方。十八世纪的欧洲战争远远不是简单的保卫家园:专业化的战士受了训练去为他们并不了解的原因、到他们并不热爱的远方厮杀。随着十八世纪逐渐流逝,这种出于政策考虑而进行的战争,支配着越来越多的欧洲人的生命和金钱。但是在殖民地的美利坚人中间,这种战争几乎不可理解,更难以辩护;对他们来说,战争是每个人紧急保卫家园,使其免遭无处不在的、残忍的敌人的蹂躏。美利坚人久久不能理解国王、大臣和将军们所玩的军事把戏——这些人在遥远的战场上摆弄穿军服的小兵小卒;也不能理解他们所玩的外交把戏——战争只是这种把戏中的插曲。
十九世纪初期,耶鲁大学校长蒂莫西·德怀特写道:“在欧洲,把武器托付在一般人民手中被认为……是一项充满危险的实验。但是在这里,经过长期的试验这已被证明是完全无害的。……如果政府公平,税收合理,孩子们在知识和宗教方面的教育得到适当注意,那就不大会有人想去使用武器,除非是为了娱乐,为了保卫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国家。在这儿,困难在于说服公民们保持武器,而不在于防止它们被用于暴力方面的目的。”叙述美洲殖民地的军事制度就是叙述如何使尽可能多的自由居民保持武器和准备随时投入战斗的历史。
在欧洲,不仅统治者不愿把叛乱的工具交给他们的臣民,而且火器的价格昂贵,大多数居民无力获取。但是在美洲,为了自卫和搞到食物,差不多每个人手中都有火器。他们的欧洲君主,远隔重洋,即使想颁布禁令也鞭长莫及,不过他并不怕他们的武器会动摇他的王座。可是从很早的时候起,英国总督就抱怨全民皆兵(美利坚人则以此自夸)。不得不对付1676年培根叛乱的弗吉尼亚总督威廉·伯克利爵士悲伤地说:“这种人多么可怜,在其统治的人民中,至少七分之六都是些贫穷、负债、不满和武装起来的人。”甚至在一个世纪以后克雷夫科尔还注意到,在居于边远地区的人中间,“周围的敌意立即使他们拿起枪来”。
全民皆兵不仅是对无所不在的战争威胁的一种反应,也是对美洲丛林中常有的小冲突形式的战争的一种反应。因为交通条件差、地域大,以及印第安人的战斗方式,战争不大会是一种集中指挥的军事行动。相反,它是由大都自行决定行动的小团体和个人所进行的大量分散的遭遇战。当印第安人攻击时,精明的保卫者就躲在岩石和树干后面。1677年,传教士约翰·埃利奥特写信给罗伯特·博伊尔说:“在我们与印第安人初次作战时,上帝欣然向我们指出,在使用武器方面,我们那种仿效欧洲方式而来的军事技能并不中用。现在我们高兴地学会了隐蔽行动的战争方式。至于上帝教导我们这种训练方式的目的何在,那我就不知道了。”
要求于职业军人的大规模操练、精确性和纪律简直毫无用处,分散指挥是不可避免的。弗吉尼亚总督担心神经过敏的居民庸人自扰而动武,以致激起印第安人的骚动,因而在早期实际禁止在该殖民地的任何地方召集民兵,除非事先得到总督的许可。但是这种耽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到1680年,该殖民地各地的军官被授予了民兵召集权。遥远的边区要塞的指挥官不得不显示独立性,有时到了藐视上级的地步。当1679年9月,拉帕哈诺克河畔一个弗吉尼亚要塞的指挥官卡德瓦拉德·琼斯上尉收到一纸命令,命令的内容使他不高兴,他就召集他的守备队,高声朗读命令书,然后当着部下的面把它烧掉,大声喊道这就表明他对罗伯特·贝弗利少校和总督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远离作战现场的指挥官所制定的详细战略又有什么用呢?
早期移民以松散和临时凑合的方式组织他们的登陆部队。虽然他们幸而有一位富有经验的陆军上尉迈尔斯·斯坦迪什作为军事领导人,可是他们的武装队伍并不是长期性的军事连队,而是像一位历史学家确切地形容的,是一支“临时小队”,是为了每个特殊场合而从当时最有用的人中选出来的。他们最初迎战敌人所显示的特点将继续是殖民地军事生活的特点:由一群临时凑集随便武装起来的公民作战,并无有力的集中指挥。普利茅斯最早的移民发现,很难把防务和种地、觅食、造房等日常生活的其他工作分开。1627年一位访问该地的人说:“他们日夜戒备。”男人们带着滑膛枪上教堂,做礼拜时“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武器放在近旁”。但是,随着居留地从海岸向内地推进并且扩散开来,随着移民与印第安人转为打打停停的状态,一个比较正规的组织就成为必要的了。新英格兰产生了一种民兵制度,它成为殖民地防务的共同模式。
全民皆兵决不是美洲的创造。它是美洲“退化”的一个主要例子,是中世纪的武装法令(1181年)的重现。英国人从此项法令中发展出了一种由所有强健的自由民组成民兵的制度,每个人都需要自备武器,由地方军官进行定期训练,准备突然召集。到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由于欧洲的“有限”战争只是交给少数职业军人去打,英国的民兵制度已成为一种儿戏,主要是供检阅和一些郡长先生出风头之用。可是在美洲,古老的民兵制(新大陆作了一些引人注目的修改)是整个社会得以组织起来反对敌人的模式。
这种制度下的队伍,并不是由从上面得到武装和给养的受过训练的职业军人构成,而是由自我武装起来的公民构成。1631年3月,马萨诸塞海湾的最高法院(Court of Assistants)下令说,每个城镇必须保证在两周内所有成年男子(包括仆人在内,但行政官员和牧师除外)提供由民兵军官许可的武器。凡尚无武器者必须去买,无力购买者由城镇先行垫付,本人尽早偿还。次年,该殖民地下令说,还未武装起来的单身汉须作为仆人接受雇佣,这项法律继续有效。在普利茅斯,这方面的规定甚至更为具体:1633年1月以后,每个成年男子必须有一支滑膛枪或别的合适的枪、一根子弹带、一把刀、两磅火药和十磅子弹。根据马萨诸塞和邻近诸殖民地的一系列法令建立起了一种民兵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每个强健的成年男子都武装起来,每个城镇都有自己的民兵连,进行定期训练并检查武器。
按欧洲的标准,民兵是一个十足的非军事单位。它没有制服。虽然殖民地总督有时是因为有军事经验而被选任的,但是实际上殖民地民兵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才由一名职业军人操练或指挥。殖民地民兵引人注目和使人苦恼的一个特点是它选举军官的外行做法。正像我们所知道的那样,选举民兵军官的场合,是根据新英格兰的一种特殊制度来庆祝的,那就是对武装起来的全体会众作“火炮选举布道”。除了很小的差异和偶尔的例外,地方民兵军官的地位是由公众的挑选来决定,通常须由殖民地议会批准。只有在不限定当选军官的任期和令人满意的军官自动连任发展成为习惯时,这种安排才是可以容忍的。这种制度减轻了欧洲职业军队中野蛮的惩罚(在欧洲职业军队中,特别是在遥远的殖民地,服役是一种惩罚犯罪的形式);但它在官兵之间造成了不拘礼仪的情况,这就削弱了战斗力。它也提醒士兵,他们是为自己而战,并且鼓励他们在服役有困难时开小差。
在南方,大约在1700年以后,由于害怕奴隶起义,保卫欧洲白人居民的问题复杂起来。例如在南卡罗来纳,“巡逻队”——临时从公民中招募组成的白人团体,他们经常四处巡查,以捕捉和惩罚流浪的黑人——很快就成了民兵的一部分。在其他地方,民兵制度也被改造得适用于蓄奴社会。对于奴隶起义的事实上的恐惧究竟有多普遍,这种恐惧又在多大程度上助长了好战精神,这是可以争辩的,但是谁也不能否认,蓄奴种植园社会的特点促成了军事职能分散到整个白人社会的状态。军事领袖的职务落在白人社会的文职领袖身上,而这些人本来会妒忌军人阶层,正像他们妒忌律师或其他专门职业者的团体一样。弗吉尼亚的“副县长”制度取得了新的生命,有名的“肯塔基上校”则是美洲早期军事制度留下的遗迹。
尽管会有一些差异,可是殖民地居民在组织(或未能组织)防务方面有着惊人的一致性。无论在什么地方,美利坚人依靠的是武装的公民,而不是依靠职业军队。“军人”和所有其他人之间看不出什么区别,这仅仅是欧洲生活中的垄断和差别趋于消失的又一个例子。
民兵制度本身及其原则(每个人都是训练有素和武装待命的士兵,会随时奋起保卫自己的国家)助长了这么一种信念,它经常被证明是一种危险的幻想。这种信念就是,社会总是有对付严重危险的准备的。在一个“民兵”居住的国家,干吗还要保持一支常备军?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威廉·詹宁斯·布赖恩夸口说,只要总统一号召,一百万自由人就会在日出日落之间迅速武装起来。他的信念建立在一种过时的假设上——即美国生活的特定条件产生了时刻准备战斗的人。常备军根据欧洲的假设是暴君和奴役人民者的工具,对常备军的担心加强了反对职业军队的情绪。再者,只要士兵仅仅是一些暂时脱离正常的和平职业的公民,只要不存在关心本身威望的职业军人团体,就不会有什么美国政治家敢于主张职业军队的好处。
长期流传的关于美国公民常备不懈的神话,有助于说明为什么美国人总是如此乐意遣散他们的部队。我们的人民军队一次又一次以使人眼花缭乱的速度放下武器,消失在靠不住的和平之中。我们生活中的这种循环开始于殖民地时代的早期。人民很快地武装起来,例如1675年9月23日夜里(那时正处在菲利普国王之战期间),离波士顿三十英里外的一个城镇报警,一小时内就集合起一千二百名全副武装的民兵。警报一解除,征伐一完毕,或者战役一结束,民兵就以同样的速度解散了。
在新英格兰,每次与印第安人的早期战争结束后,民兵就很快解散。1675年至1676年的菲利普国王之战,使战备状况十分糟糕的殖民地遭到了大屠杀。这些殖民地相信这种荒诞的说法:既然已经要求每个人做好准备,那么整个社会也就不需要去操心了。它们的民兵制度只是着眼于和平时期而组织的,缺乏适合于战时的通讯联络。事实上,它们没有中央指挥机关,也没有一个常设的部队给养部门可以不断地供应部队。一个个村庄相继遭到突然袭击,却没有获得援助的办法。可是这种明显的教训对殖民地居民却不起作用,至少他们没有为此做些什么。战斗一结束,他们就让部队解散。他们很少关心地方上的防务,而且在军官名额的补缺方面困难重重,以致1683年时有些政府例如普利茅斯殖民地政府威胁说,如果各城镇继续无视自己的责任,它就将任命民兵军官。当印第安人于1689年进攻殖民地居民时,他们又一次地因为没有准备而遭逢惨祸。
民兵的兴起是为了保卫农场、家庭和城镇,而不是要充当任何人的宏大战略中的小卒子。当受到不可预测和掠夺成性的印第安人威胁时,殖民地居民认为派人去遥远的地方打仗而置自己的家园于无保护状态是没有意义的。不管怎样,在与印第安人作战中几乎谈不上有什么前线的。因此从一开始,北美人就以最直接和最简单的方式考虑军事防御。他们所设想的不是开赴前线,而是持枪同邻居并肩而立,挡住前来袭击他们村庄的敌人。移民们很愿意为自己的城镇建造围桩、卫戍营房或堡垒,但不乐意在一段距离以外保持一个要塞,不管这对他们的防务具有怎样的战略意义。
殖民地一些紧要的防御工事从未建造起来,这只是因为附近的城镇出不起建造合适的防御工事的费用,而远处的城镇则对此没有足够的兴趣。例如,卡斯尔岛控制着船舶进入波士顿的一条水路,如果在岛上有一座不断加以维修的坚固堡垒就可以保护整个殖民地。但是,劝说边远城镇承担一部分费用的多次努力都无效果。该岛的堡垒缺乏一支常设驻军,而且从未有过足够的人员,还不时坍塌。其维修的费用则由波士顿和少数几个毗邻的城镇分担。在弗吉尼亚和南部殖民地也有同样情况,那儿经常发生外国列强和海盗入侵沿海地带的危险。例如在詹姆斯敦,到1691年堡垒的损坏已如此严重,以至它甚至不能用作物资仓库。因为殖民地的沿海防务需要最大量的投资、最充分的合作和计划以及遥远地区最有力的支持,所以这在殖民地的军事体系中是最薄弱的一环。结果,殖民地居民得要依靠配足人员后从英国开来的警戒舰来维持这种防务。
也许有关殖民地之间相互关系的主要事实是:任何一块殖民地都不愿派它的民兵参加邻近地区的防务。新阿姆斯特丹在1644年与印第安人作战中初次召集起来的“市民警卫队”或地方民兵,甚至连出本城范围都不愿。纽约和南卡罗来纳在为保卫自己而战时,自动地保卫了别的殖民地,但这是由于它们的地理位置颇为暴露的缘故,而不是出于任何合作或远见卓识的精神。虽然如此,没有一块殖民地不想利用其邻居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弗吉尼亚定期派使者去纽约和新英格兰,带回关于敌对的法国人和北部印第安人活动的消息。不过,这决不是为了了解北方是否需要援助,而只是为了预先提防他们自己可能遭到的袭击。各殖民地之间的通讯联络,大部分是解释为什么它不敢(或无力)派民兵到本殖民地疆界以外的地方去,而且这种解释多少是外交性的。
例如,纽约总督亨利·斯洛特于1691年仲夏写信给马萨诸塞总督,建议联合出兵加拿大,以便从根本上铲除它们共同的边界威胁,然而回信却是一连串自相矛盾的托词。总督布雷兹特里特解释说,马萨诸塞由于印第安人又一次骚扰边境,已经抽不出力量了;它正试图为两艘舰只拨款,让它们在它的沿海地带巡航以对付法国的私掠船,除此之外它就拿不出钱来了。但是,这并不妨碍马萨诸塞总督询问,纽约是否有兴趣在佩马奎德建立一座要塞,因为该地是印第安人从东北威胁马萨诸塞的地方。当弗吉尼亚于1693年收到纽约一份类似的请求(它得到英国一份书面请求的支持)时,它的一些议员问道,遥远的纽约的防务怎么可以和弗吉尼亚的防务等同起来?弗吉尼亚有它自己的敞开的海岸,派兵去纽约就要减少它自身的军事力量,这只会增加它自身的危险。弗吉尼亚的防务一直良好,而它——议员们在1695年仍然争辩说——希望一直这样保持下去。不用说,弗吉尼亚没有派兵;至于在共同事业中为了帮助纽约而出的钱,只是在弗吉尼亚总督及其参事会否决了议员们的意见后才提供的。当马萨诸塞于1703年又一次遭到印第安人灾难性的袭击浪潮时,它求助于毗邻的康涅狄格和罗得岛,但无效果。康涅狄格的总督参事会表面上头头是道地解释道,该殖民地的力量只够保卫它自己的边境河谷。他们无视已由迪尔菲尔德陷落所证实的事实,即只有在马萨诸塞才能有效地保卫这一边境。康涅狄格的人民甚至援引其特许状的规定,即除非他们的议会通过一项特别法令,否则他们的防务就不能超出他们本身的边界。当然,通过这项特别法令是不可能的。
十八世纪中期英国曾力图使各殖民地的军队联合起来,以对付法国和印第安人的威胁,但最大的障碍是这种普遍的地方主义。纽约总督查尔斯·哈迪爵士于1756年5月7日从乔治堡写道:
每个正直的人都应注意考虑大家利益,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迫切需要运用这块幅员广大的领地的联合力量,以捍卫英王陛下的正当权利,并把奸诈和警觉的敌人从他们侵占的地方赶出去。这个敌人留意着每一个疏忽,利用每一个有利条件。虽然与我们人数众多的居民相比,他们的人数很少,可是他们行动一致,听从一项命令,并在这项命令下联合起来,向我们数百万四分五裂的民众挑战。他们利用印第安人来干前所未闻的野蛮行径,蹂躏我们的土地而不会遭到反抗。
阁下,这就是不幸的、分裂的美洲的情况。阁下希望在战场上出现一支强大的军队,去年感到担心的各殖民地正在招募大量兵士,打算招一万人,我看可能会不到一点。表面上看这也许预示会有一些重大的成果,但我不能自以为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我们的措施迟缓;一个殖民地,如果怀疑其邻人会在如此大量征召一事上欺骗它的话,是不会及早开始征集兵士的。
各地的殖民地居民都害怕把他们的年轻人编进正规军,因为正规军可能会作为某个大战略的一部分而被派到遥远的地方去。这似乎必然会拆散他们的家庭并使他们不能在最近的边界进行必要防卫。
保卫家园问题很快就与宪法问题牵扯在一起。十七世纪中期的英国内战至少部分地是由于议会控制军队的问题而打起来的。按照拥护共和政体的人所说,英国人的自由权、免于苛捐杂税以及代议制政府本身,都取决于议会征集、训练和指挥它本身的部队的权力。如果英国政府可以由殖民地出钱征集一支殖民地军队,可以使它服从遥控和严格的纪律,并可以派它到英国利益所需要的任何地方去,那么这对于自由英国人的宪法和自治权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英国人对于常备军的早已存在的担心,和美利坚人对于军队调离故土、驻扎远方的新的担心两者结合了起来。殖民地采取拖延的办法,既拙劣地以需要谨慎从事为借口,又有根有据地提出法律上的理由,这一切意味着每个殖民地拒绝把它们的武装人员从各自的独立控制下交出去。劳登勋爵于1756年11月22日从纽约尖锐地写道:“事实是,这儿的总督是个无用的人,他们的前任为取得薪俸,出卖了英王的全部特权。在你有一笔独立于殖民地的专款来付给总督和确立新的政府形式之前,你就无法对付殖民地,……如果你把此事一直推迟到和平来临,你就没有一支力量在这儿实行任何一项英国议会的法令。”
对美利坚人来说,战争正在成为一种与众不同的制度。各个殖民地的“孤立主义”以及新大陆的战争经验(孤立主义就是从这种经验中产生)有助于说明有关美国革命的许多事情。独立战争是关于人们应当如何、在何时以及在何地作战的两种概念之间的冲突。英国政府认为,它必须在北美打一场老式的欧洲战争,由一支正规军根据指挥官的意愿在美洲大陆上东奔西跑,为了一些极大或极小(但总是半公开半秘密)的目的而战。顺便说一句,殖民地居民也受到了保护,并由于参加英帝国而得到了许多间接的好处。
但是,就英国的任何一次殖民战争来说,都很难证明它是单纯的“自卫”战争。有时英国人需要在遥远的地方发动一场攻势来为大的战略服务。这么做的理由总是精心编造的:如果帝国为这个或那个目的使用它的职业军队,它会得到哪些利益。以自卫战抵抗劫掠的印第安人,这对美洲的移民来说是十分明白的,而在这个意义上,英国的军事政策从来就是不明确的。甚至历时长、花钱多和“得胜的”法国人和印第安人之战于1763年结束时,英国应得到加拿大并由此迫使法国人从北美退出这一点也绝不是明显可取的。正像我们已经知道的那样,有些英国人颇有道理似地担心法国的威胁一去,殖民地居民就有可能较少地依赖母国,他们也怀疑从加拿大寒冷的荒野中可以获得很大好处。帝国政策的这些问题似乎与遥远的美洲移民无关,对他们来说,防御意味着防止突然死亡。甚至居住在沿海地区颇为安全的美利坚人也希望在新大陆可以避开欧洲的王朝及其军事政策。
法国人和印第安人之战的主要财政负担和人力负担当然是由英国政府本身承担的。至于殖民地居民(尽管他们提出了抗议)是否承担了理应由他们承担的那部分费用和作战负担这是可以争辩的,但是各殖民地议会尽可能少作贡献这一点却是很清楚的。如果殖民地居民更有“远见”和较少“孤立主义”的话,他们也许会认识到他们的“美洲堡垒”概念是狭隘的,并可能预见到分担帝国战争费用会带来许多长远的利益。要是他们自愿承担这些费用的话,也许永远不会有1763年以后改变英国政策的必要,这些改变是以使殖民地支付其应当承担的费用为目标的,它们也激起了关于税收问题的宪法辩论。如果没有这些改变,也许不会激起殖民地叛乱。
殖民地从它们的美洲经验出发,认为防务应在本地开始。它们越是操心这个问题,就越认为英国宪法使它们关于财政和军队必须地方控制的主张神圣化了。英国议会企图使殖民地居民承担进行政治战争并支付其费用的义务。但是,各殖民地强烈的地方独立主义情绪(这种情绪在较早的殖民地战争中妨碍它们互相帮助,在法国人和印第安人之战期间又困扰着劳登勋爵)导致他们走向“脱离英国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以及在以后的1812年战争中,一种类似的短见——再次用法律、宪法和财政上以及审慎考虑过的论据来强调——将再一次造成几乎是灾难性的局面。
因此,在殖民地愿意“反叛”而不愿联合的这个事实里不存在自相矛盾,相反,这两种事实可以互相说明。强烈的分裂主义以及为保卫家园和城镇而保持本地资源的决心,在革命时期也产生了折磨殖民地军队的几乎是难以克服的困难。这些也是英国正规军终究不可能征服美利坚人的真正原因。它们还是使美国的联邦主义难以实行、但极为必要并终究取得惊人的成功的原因。
以后一种美国“孤立主义”的根源也在于此。这里已经产生了一种将战争视为紧急和临时保卫故乡的手段的观念,它取代了那些为王朝的、商业的或帝国的半秘密的需要而作战的欧洲的战争观念。华盛顿在《告别演说》中说:
欧洲有一套基本利益,我们则没有,或关系甚为疏远。因此欧洲必定经常忙于争执,其起因实际上与我们的利害无关。因此,在我们这方面通过人为的纽带把自己卷入欧洲政治的诡谲风雨,与欧洲进行友谊的结合或敌对的冲突,都是不明智的。
我国位于隔离的和遥远的位置,这要求我们并使我们追寻另一条不同的道路。如果我们保持一个民族,在一个有效率的政府的治理下,则那样的一个时代就不会太远了:到那时,我们得以避免外来烦扰所造成的重大毁坏;到那时,我们在任何时候决心保持的中立态度将获得严格的尊重;到那时,交战各国无望获得我们的支持时,就不敢轻率地冒险向我们挑衅;到那时,我们就可以根据正义所指引的我国利益来选择和平或战争。
为什么摒弃在如此特殊形势下的有利条件呢?为什么离开我们自己的立场而站在外国的立场呢?为什么要把我们的命运与欧洲任何地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从而把我们的和平与繁荣同欧洲的野心、竞争、利益、好恶或反复无常纠缠在一起呢?
根据新的联邦宪法,只有通过麻烦的和费时的立法程序,由公众充分考虑,才能宣战。早期美洲景象的余象还在。美国人民对他们的国家的外交政策保持着强有力的和经常是无组织的干预。
美国的战争经常是由“严阵以待的农民”去打的,这种信念根源于早期美洲生活的一些事实。军人只是武装的公民。在欧洲大陆政治生活中反复出现的那些主题,如军人阶级、对政府构成威胁的军事领袖、宫廷革命、政变、军队和文官政府之间的激烈斗争等等,在美国并未出现。联邦宪法中文官控制军队的明确规定,只是宣告了那个早已是殖民地生活中最坚定的制度之一的东西。
多德里奇在描述边远地区的居民时,表达了美国人对军人的典型看法。他说那些人“沿着俄亥俄河,在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和肯塔基的边界上形成一条警戒线,这条线在革命战争期间保卫了这个国家不受印第安人的袭击。他们是这个国家的主要战斗部队,也就是说,在他们决意去当民兵的时候和决意放下武器的时候,他们都是军人。他们服兵役是自愿的,当然不领军饷”。
在殖民地时期结束以前很久,英国的政治家和职业军人就已经认识到他们不能依靠美利坚人来充实驻在美洲的正规军队伍。虽然手持步枪、百发百中的边远地区居民愿意而且能够保卫他的家园,但他在欧洲式的职业军队里却是个不听话的人。各个殖民地有着强烈的地方主义,拒绝在任何大战略中进行合作,因而它们的武装公民是不适宜于担任殖民地防御的重任的。如果英国政府希望阻止法国积聚攻击性军事力量来保护殖民地的话,它就必须从外面派一支职业军队来。殖民地时期殖民地战士进行大规模军事行动取得胜利的唯一实例,是1745年新英格兰人占领路易斯堡,但甚至这也不是精明策划的结果,而是幸运的碰巧而已。
当布雷多克将军在为1755年的灾难性战役
做准备时,他对美洲的军队相对地说是不大信赖的。即使这样,他也期望过高。他的军队的核心是英军几个正规团的士兵。原来打算由招募来的美利坚人充实力量,由殖民地议会自愿给予财政资助,并由殖民地供应部分粮草。但是布雷多克失望了:招来的人极少,议会拒绝给予实质性的资助,货车和军需品只是在出了极高的价钱后才供应。尤为典型的是,北方一些殖民地通过议案,要求成立一支清一色的殖民地军队,由它们自己选出的将军指挥。这预示了劳登勋爵几年后将在更大范围内遇到的困难,这些困难将引人注目地表明美洲战争方式对于欧洲战争方式的偏离。
劳登的活动构成了革命前英国控制和集中指挥美洲军事活动的最大尝试。他按照事先制订的计划,于1756年带了一个庞大的委员会到美洲,准备组织一支对付法国人和印第安人的军队。他设想应指挥一支近一万四千人的正规军(除补充兵员外,有三分之二士兵将是殖民地居民)。英国在两年招兵期间,使用了一些可疑的方法,征得了大约七千五百名美利坚人,而在同一时期,英伦三岛只提供了四千五百名左右。1757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比例:这一年从殖民地招来的士兵只有一千二百名左右,而从英国来的则有一万一千名。劳登被认为是各地方部队(当然包括民兵部队)的最高指挥官,而各个殖民地政府也像他所希望的那样默认这一点。但是,劳登越了解殖民地的军队和殖民地的方式,他也就越不信任他们,不论是为他的正规团队招来的新兵,还是在殖民地民兵中组织起来的支援部队。劳登勋爵早在1756年9月就从美洲写信回去说:“在这个地方,国王必须依赖他自己以及他所派的人,……因为这个地方不听他的号令。”
劳登所见到的美洲地方民兵的每一件事,都使这位富有经验的职业军人吃惊。他刚到时,殖民地的北部各要塞约有七千名民兵。这些士兵都是由他们各自的殖民地征召的,他们的军官也是由各自的殖民地任命的;实际上,每一群人只对他们各自的政府负责。当劳登及其幕僚视察约翰·温斯洛将军(他由马萨诸塞、康涅狄格和纽约这三个地方的总督任命)指挥的营地时,那里缺乏像样的军令、甚至缺乏基本卫生设施的情景使他们大吃一惊。他们看到一天挖了百把个坟墓,以埋葬病死的士兵的情景。劳登得到的威廉·亨利堡的情况是:“堡垒臭气冲天,足以引起传染病,他们都在生病。这个营地比我想象得出的任何东西都脏。他们必需的房子、厨房、坟墓和屠宰场,在设营过程中全都混在一起了。”逃兵只受到极轻的处罚。劳登看到士兵在训练后随便开枪,值勤时睡觉,在行军途中开枪打猎,感到震惊。但是选举出来的军官怕不得人心而很少处罚犯规者。
凡神智正常的指挥官都不会允许抱有这么一种军队概念的人去参加纪律严明的正规军团队。说真的,任何美利坚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置于英军的严格纪律之下呢?在殖民地民兵那儿一切待遇都比较好:马萨诸塞的士兵每天可以拿到十又四分之一便士,而英国正规军的士兵却不超过四便士;此外,殖民地士兵延长服役可以得到年度补助金。对殖民地民兵的供应品,在正规军看来像是奢侈品。民兵不仅接受一笔较大的津贴,而且在服役了一个夏天后,还被允许保留他的战斧、毛毯和背包;此外,他就很快形成了把他的滑膛枪带回家这个有利可图的习惯。他还可以指望搞到糖、姜、朗姆酒和糖蜜,而他的行军津贴是英国正规军士兵的三倍。
殖民地民兵的生活比起正规军士兵来可谓无拘无束,轻松自如。后者有可能挨鞭打,或者被迫在西印度群岛终身从军。事实上,这种生活是太随便了,以致殖民地军队的指挥官从来搞不清在他手下究竟有多少兵。民兵喜欢驻在离家近的地方,这样在需要时他就可以回家。当马萨诸塞议会为出征纽约东北部的克朗波因特而通过召集部队的议案时,它明确规定“不能强迫士兵进军奥尔巴尼以南或斯克内克塔迪以西”。一位观察者就约翰逊将军的纽约军写道:“军队总是忽去忽来;……武器差,服装差,纪律差;正像他们所说的,有的已经服役期满,有的还刚刚是个新手。这样一批乌合之众永远靠不住,差不多每个人都自行其是不听命令。”
美利坚人这种“平等精神”在英国军官中间声名狼藉。卡德瓦拉德·科尔登于1754年向哈利法克斯勋爵抱怨说:“我们的民兵毫无纪律,……北部殖民地的居民全都处在几乎平等的地位,在自由权观念下普遍不守规则,以致屈居于任何优势或权威之下都是他们忍受不了的。”一位殖民地的观察者在留意这些殖民地部队后说:“除了极少例外,部队军官们对军事生活完全是门外汉,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没有哪方面比他们所率领的那些人优越。他们像领导,可是实际上是乌合之众的头。”这种“军官”长期来一直受英国正规军的怠慢。1741年在对加勒比海的卡塔赫纳进行的远征中,弗吉尼亚的军官,甚至包括有经验和很能干的古奇总督在内,未被提升,并受粗暴的虐待。乔治·华盛顿本人曾经孤身一人走了半个英属殖民地,以解决他的军阶问题。由坎伯兰公爵于1754年重申的既定政策规定:“凡根据我们或我们在北美的总司令官签署的任职令服役的部队,其地位应在由我们北美殖民地的总督或总督参事会任命服役的所有部队之前。我们还要规定:地方军队的将军和校官不应与由我们任命的将军和校官并列。”劳登带了一份修改了的命令到美洲,允许给殖民地的军官更高的地位,但到那时已为时过晚了。
在法国人和印第安人之战中折磨劳登的问题,没有一个不在独立战争时期同样困扰华盛顿的。华盛顿企图从没有军人素质的美国人中招募一支统一的大陆军,结果是重蹈劳登勋爵的覆辙。虽然“事业”不同,但困难相同。大陆军像二十年前英国的正规军那样,不得不和独立的各州民兵争夺兵员,华盛顿不过略微成功而已。如果美国的事业不得不依赖一支美国正规军的话,其结果将更成问题,而且战争的结束也会更迟。然而华盛顿明智地利用他的机会逐个地作战,先在新英格兰,接着在中部各殖民地,然后在南方,而不是像进行法国人和印第安人之战那样一下子全面展开。这就使分散的民兵更为有用,他的较小的部队更有战斗力。
过去英国正规军的军官们在关于军阶和位次的不体面的争执中,对民兵称王称霸,现在大陆军的军官们也采取了昔日正规军的高傲态度,于是成了这种争执的新主角。大陆会议和各州显示出过度的民主,它们对公民滥授军衔,只问身体是否强壮,而不问其能力如何。德卡尔布惊异地叙述道:“我的铁匠是个上尉。”为了避免失礼,较稳妥的办法是提及某人时就冠以一个高级军官的称号。华盛顿于1778年8月3日写信给大陆会议的议长说:“时时刻刻都有人提出有关军阶的请求和抱怨。在任何情况下,事先不经过关于位次问题的热烈讨论,就很难组织起一个军事法庭或使一支分遣队列队行进。”当民兵上校克拉夫茨和大陆军上校杰克逊一起作为抬棺人参加同事的葬礼时,克拉夫茨年纪较大,主张自己有权走在前面,但杰克逊说自己是大陆军的军官,理应在前。两人谁也不让,结果克拉夫茨和他的朋友们退出了葬礼。
甚至华盛顿的耐心也有限度。但是,由于地方的自大势难克服,他便学着同这种情绪共处,并设法在共同的事业中利用它。华盛顿在1776年底写道:“自从我从事军务以来,我一直努力削弱各种地方情感和地区(即州)差别,用美利坚这个更大的名字统称一切。但我发现要克服偏见是不可能的。在新的建制下,我看最好是激起一种竞争的情绪。为此,最好由各州提出——虽然不是任命——各州旅长的人选。”1780年,他答复大陆会议就晋升和军阶问题提出的质询时说:“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我们的军队是 一 支军队或 十三 支联合起来共同防御的军队,那么解决你们的问题就没有困难。可是我们仅仅偶尔是这样。如果我说我们有时 既不是一支军队也不是十三支军队 ,而是 两者 的混合,我想也不会有多大的错误。”
美国的军队全都相互争夺士兵、军官、军阶和荣誉。新英格兰士兵的薪饷要比中部各州的士兵多些。马萨诸塞甚至按太阴月而不是按公历月份给士兵发薪饷,以便取得竞争上的优势。华盛顿谴责这种特殊手法是“对我军安宁从未有过的最严重的破坏,……即便是诺思勋爵本人也想不出比这更有效地打击招兵处的办法”。美国人那种人所熟知的“平均”倾向使问题混成一团;由于他们拒不允许军官们享有充分高的薪金,他们就激起了不满,并在官兵之间滋生了一种同军人身份不相称的亲密随便的关系。
对职业常备军队的普遍担心,增加了建军的困难。约翰·亚当斯宣称,从长远的观点看,公众信赖一支临时性的虽然战斗力较差的民兵队伍,要更为安全些。“虽然这也许会使我们多付出代价,而且也许有时会因为我们的方法失误而使战争面临失败的危险,然而我们却可以减少来自常备军方面的腐败和暴力的危险。我们的民兵将通过实际服役而得到勇气、经验、纪律和吃苦耐劳的能力。我希望本大陆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士兵,必要时必须参加战斗,决心不成功便成仁。古罗马人是不知道逃跑的,我希望美国人也如此。”为吸引优秀者和提高其情绪而提出的给军官们长期生活津贴的建议,遭到普遍反对。埃尔布里奇·格里列出了一些反对的理由(1778年1月13日):“国家尚处于初建状态;它厌恶官吏和领取津贴者,大不列颠很可能由于这些人而丧失其自由权;战前某些州里官兵平等。”
短期入伍(有时少到只有三个月)的规定,表明了对职业常备军的普遍担心和战争胜利后军队将成为赘疣的假设。华盛顿多次抱怨说问题症结就在这里。例如,他在从位于帕塞伊克附近的司令部写给一些州的一封通告(1780年10月18日)中说:
我笃信,战争的持久和我们迄今所经历的极大不幸与混乱,主要应归咎于短期服役的规定。……一支人数不多的精干的部队,能具备军事活动所必要的纪律而组成常备军的建制,就能够抵抗敌人。它无可比拟地要比一大帮民兵好。民兵在某些时期里不在战场,而是在走向战场和离开战场的途中。由于缺乏坚韧性是所有民兵的特征,也由于对民兵不能行使强制手段,因而要使绝大部分民兵留下继续服役,甚至只服满他们被征召时原定的服役期,也总是行不通的。而且,服役期通常太短,以致我们有一大部分时间要养两套人,给两套人的薪饷,一套是正在前往军队的人,另一套是正在离开军队的人。
士兵们在开始了解他们的职责时却要回家了,因而经常需要在面对敌人的情况下招募一支新的军队。美国的军事失败中,可以由归因于军队的不稳定性的事例不止一次。理查德·蒙哥马利将军于1775年12月下旬急促地对魁北克发起损失惨重的突击,其原因就在于他的新英格兰部队的全体士兵将在12月31日午夜服役期满,他确信他们不会和他多待一天的。
美国的武装公民是极为匆忙地集合到军队中来的,他们之不可信赖和缺乏训练,使上自华盛顿下至战场上的中尉这批英勇的革命指挥官提心吊胆,使大规模的作战计划成了十足的痴心妄想。民兵一次次从战场上逃跑,他们一路上散布失败主义。华盛顿警告说,民兵的支持者“差不多以美国失去自由为乐”。“我庄严地宣告,我从未见过一个事例足以支持那种认为民兵或未经训练的军队就适于投入真刀真枪的战争的观点。我认为,他们作为轻装的分遣队对于在森林里进行的小规模战斗是有用的,但是不能发动或持续一场重大的攻势。……新近的卡姆登战役给这种理论作出了令人伤感的评论。一开火民兵就逃跑了,让大陆军四面受围,寡不敌众,于是不得不为脱离险境而战,而不是去赢得胜利。”1781年2月1日,丹尼尔·摩根在他战胜塔尔顿后只几天工夫就惊呼:“天啊!许多人在附近地区无所事事悠悠忽忽,这就是我们在战场上没有更多士兵的原因。”正值格林在康沃利斯的英军面前撤退这一战争的关键时刻,爱德华·史蒂文斯求助于他自己的部队,但没有用。
渡过亚德金河后,即使连民兵也算在内,我们已不能自夸是一支超过八百人的作战部队。这个数字的很大一部分是我指挥下的民兵,他们的服役期限已到。我知道极需要把这些人多留几天,一直留到格林将军营中派来的军队做好准备为止。这也就是将军要求我努力完成的。我检阅了他们并就这个问题向他们讲话,但是使我感到十分耻辱和吃惊的是,没有一个人同意留下。他们的回答是,他们是服满兵役的好士兵。如果国家得救与否取决于他们再留十天或十五天的话,我也不相信他们会留下来。民兵不愿干。他们最大的努力,是拼着身子吃苦挨过服役期。
但是许多民兵不是这样严于职守的;他们在期满前经常回家。开小差是常事。对于一些战役的军事战术的得失难以评价,因为人们不能确定革命军的“损失”究竟有多少是由于开小差而不是由于死亡或被俘。在1777年8月16日本宁顿战役前几个星期,开小差的,或者更正确地说,失踪的人有四百多名。差不多在同时,纽波特被围,几天里民兵开小差的有五千人,以致沙利文部队大为削弱,不得不放弃任何进攻的想法。在许多场合,例如1779年3月在萨凡纳附近,1781年10月在约翰斯顿,以及在其他地方(要提的地方不胜枚举),大批民兵仓皇逃跑。虽然1781年3月15日美国人在吉尔福德县府附近的人数要比英国人多百分之五十以上,但民兵大批逃往森林,以致英国人获胜。有经验的丹尼尔·摩根将军敏锐地预见到这一点。他警告纳撒内尔·格林要注意“大量民兵的问题”,并建议说:“如果他们作战,你就会打败康沃利斯,如果他们不作战,他就要打败你。”“把民兵放在当中,在他们后面部署一些精锐部队,命令他们可对为首逃跑者开枪。”格林听从了摩根的建议,但是对北卡罗来纳和弗吉尼亚两地民兵的忧虑仍很普遍。
这样一支杂乱无章、纪律松弛、补给不足的军队,怎么能成功地和一个军事大国的组织完善的军队作战呢?说真的,我们怎样说得清这样的军队竟然赢得最后胜利的道理呢?许多英雄主义的行为、勇敢和牺牲,使战斗的美国人的记录增添光彩。美国非职业军队的将军们那种非正统的想象力(同英国指挥部职业军队的刻板截然相反),给予殖民地居民一种意想不到的有利条件。但这仍然难以说明为什么英军在约克敦战役后那么快地投降。今日最有说服力的答案是:不是美国人打赢了,而是英国人失败了,或者说是英国见到它的事业从长远看并无希望而干脆放弃了。美洲的地形(加上殖民地的分散,意味着那儿没有要害地带会给英军切断)使英国人认识到他们没有能力打败美国。在革命的头四年里,人口最多的城市——波士顿、纽约、费城和查尔斯顿——都落入了英国人之手,被英国正规军占领,但并无决定性的影响。美国的中心到处都是,又到处都不是,它存在于每个人自身中。此外,法国给美国的民兵和非正规军提供了极重要的帮助,美国与法国长期结盟的幽灵使英帝国提心吊胆。
也许这场战争的重大军事事件中最典型、最不祥的要算是突然解散军队。1781年1月,也就是康沃利斯军队在约克顿投降前十个月,兵变涣散了宾夕法尼亚的军队;再一次,在1783年6月和平即将来临时,暴动的士兵控制了费城大陆会议所在地的火药库和办公室,威胁要用武力来取得他们的薪饷。在这种骚乱的气氛中,大陆军赶紧解散,华盛顿将军于12月4日向他的军官们挥泪告别。武装的公民迫不及待地自我解散返回民间,没有什么关于革命的事情比革命的这一结局更富于美国色彩的了。这一点正像美国历史上以后几次战争那样,“战争的结束”和军队的消亡大体上是同义的,而这一同义是灾难性的。
在美国的民间传说中,战斗的第一声号令、“武装农民”的奋起、民兵的突然出现,它们与华盛顿的告别演说以及军队的最终解散是协调一致的,它们将始终是最持久和最动人的象征。关于军队的实际管理的史话,却是忧郁的和丢脸的,差不多是战争编年史上从无先例的。
然而职业军队的弱点已经预示了美国制度中的力量。没有军人素质的美国人自由地选择了一位将军作为他们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成了“战争时期的第一号人物,和平时期的第一号人物,他的同胞心目中的第一号人物”,但是把政治权力交给一位军事领袖的含义,在这里和在别处非常不同。美国的军事典范不是恺撒而是辛辛那图斯
,不是在他所献身的战争任务中取得赫赫成功的智勇将军,而是不得已地离开他的烟草地的种植园主。
在战争即将结束时,美国军官企图建立一个组织,使他们的友谊、回忆和传统(也许还有他们的政治势力)永远保存下去。他们意味深长地决定称他们自己为辛辛那提会。华盛顿担任了它的领导,虽然他十分勉强,因为他对这个组织心存疑虑,希望早日看到它解散。这个组织在一般人民中间引起了对形成军人阶层的强烈担忧,他们在这个世袭的军人团体里看到了一个危险的贵族政治的中心,一个君主制阴谋的中心,该会同君主制精神意气十分相投,以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允许他的官员组织分会并佩戴辛辛那提勋章作为军人的勋章。
辛辛那提会从公众的记忆中逐渐消失以后很久,另一项美国军人制度进入了许多美国人的家庭。这就是紫心军功奖章,它是由华盛顿于1782年8月7日发布的一项通令所设立的:
本将军一直希望他的士兵中有高尚的抱负,并希望发扬和鼓励每一种军功。兹命令:凡一经作出任何非凡的、值得奖励的行动,得允许该行动者在左胸饰上佩戴用紫色的布或绸做成的、边上镶有狭缎带或滚条的心形奖章。不仅异常勇敢者应给予适当奖赏,而且赤胆忠心者和履行重任者亦应如此。……凡因功受上述殊勋者得如军官一般,享有通过警卫和步哨值勤处的特许。
在一支爱国军队和一个自由国家里,走向光荣之路对所有人敞开、本命令亦可追溯到战争最初阶段,并可被认为是一个长期不变的命令。
虽然后来的联邦宪法将进行战争的权力授予中央政府,但美国的军队从未完全统一过。州民兵,以后称为“国民警卫队”,仍然居于重要地位。他们使效忠地方的精神、种种惯例和形形色色的军事标准(这些最终将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得以保持下去。经过内战和两次世界大战,和平时期的民兵或“国民警卫队”的地区中心仍然保持着,所以许多人仍然和他们的邻居并肩作战。
由华盛顿开始,美国历史一再提供了——特别是在弗吉尼亚王朝衰落以后——战场名将最后出任最高文职的例子。英国在十八和十九世纪间几乎不担心军事政变,即使如此,英国的军人也很少担任首相,而把军事上的成就转为政治上的发迹,在那里几乎闻所未闻。但是在美国这是平常的事,可以不假思索地举出以下突出的例子:杰克逊、威廉·亨利·哈里森、泰勒、格兰特、西奥多·罗斯福和艾森豪威尔。这些人中有的并不是在正规军而是在地方民兵中开始发迹的。他们的军功——从专业军人的角度看,甚至离表面上的成功还差得很远——实际上证实了他们作为无差别的美国人的成功。正因为美国没有军人阶级,这种公民兼军人的人才容易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取得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