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说自明的……
——《独立宣言》
到十七世纪初,欧洲已经积聚起一个丰富然而沉重的文化包袱。种种思想体系、既定的制度、职业传统以及一切被视为值得了解而教条地加以限定的知识门类——这一切充斥了英国和欧洲的大地,那里几乎看不到一块空白。
体系总是滋生更多体系。当新的解放运动于十七和十八世纪期间在英国和欧陆兴起时,它们采取了为人熟悉的欧洲反体系形式。因此,“启蒙运动”虽然声称使人们摆脱迷信,摆脱昔日权威和僵化思想的教条,但它本身却带上了自己企图加以反对的那种刻板与专制性的浓重气息。欧洲启蒙运动实际上不过起到了将思想禁锢于十七和十八世纪式的牢笼中的作用。新的“理性主义”(欧洲人自诩其为新自由)是旧的人类教条主义的苦役。卡尔·贝克尔所描绘的“十八世纪哲学家的乐土”,只是自由的一种幻景。当时欧洲最聪明的头脑正致力于建造将自身囿于其中的新式围墙。在欧洲,不可能以任何其他方式来构想解放。
美洲的生活是要赋予真正的解放观念以新的意义。对美利坚人而言,文化上的新颖和精神自由并非意味着仅仅是偶像的彼此替代,而是意味着转入开放的氛围。
新大陆最富于新颖气味的东西,并非它的气候、动植物或矿藏,而是其新颖的知识概念。这块新土地的财富按旧世界的标准固然可使人们生活得舒适惬意,但是认识到知识本身或许不同于人们先前信仰的东西,则开辟了以往从未梦想过的王国。新大陆的人们到处发现不容置疑的生活机遇。美利坚人的任何发明,都比不上从其自身经历中产生的知识概念对世界具有如此强烈的影响。我们要理解这一发现,就必须追溯到早期的殖民地时代。
何时曾有一种文化极少归功于少数几个“伟大”头脑或少数世袭的幸运儿?欧洲文化同美国文化的显著差异之一是,较老的文化传统上依赖于少数人的重大成就,而这新生的文化——散射漫溢,扑朔迷离,着眼效果——则更多地立足于多数人的新颖而又不断积累的方式。
在以往的大多数社会(当然包括西欧的贵族社会)中,统治者和教士们是“从事阐释”的阶级。他们是公认的求知方法的掌握者,是打开奥秘与知识的祖传宝库的秘密钥匙。宗教改革运动及其凡信教者普享圣职的教义,当然确实削弱了对特殊的“有知者”阶级的敬畏,但旋即兴起的“新教”牧师阶层(如在加尔文之日内瓦和劳德主教之伦敦)却又否认俗人和异端分子有发现新事物的自由。普通人只有按照“优越者”所赞许的方式行事,才能显示出自己的智慧。
美洲的生活很快证明任何特殊的所谓“有知者”阶级与此地是格格不入的。当地人更有兴趣去推敲经验而非探究“真理”,新大陆的新事物使他们怀疑精心构想的证明本身或许会导向谬误。正如威廉·詹姆斯在十九世纪末所解释的,在经验中很少需要技术上无懈可击的证明。他说,在美国,“掌握真理,本身远非目的,仅是导向其他重要意愿得以满足的初步手段”。间或出于自觉,间或迫于环境,美利坚人听从“自明之理”的支配。这种诉诸自明之理的方法不久便成为一种独特的大众认识论——一种哲学的替代物或一种非经院思想家的哲学。
一个社会愈是为古代文化和制度所拖累,它最为深刻和最富条理的思想便最有可能与其行为方式背道而驰。美利坚人的经验解放了新大陆,其方式之一便是使人们摆脱这样一种观念:每一个宏大的制度都需要一个宏大的思想体系作为基础,也就是说,成功的政府须为深奥的政治理论所支持,感人的宗教须有精妙的神学为依托——简言之,最佳现存事物的背后须有最为精密的思想。这种精神状态将说明美利坚人头脑中那种实际观念与传统观念之间在表面上的抵牾之处——既愿采纳切实可行的新奇方法,又愿接受古老传统的规矩法则,因为无论常识或习惯法都是已由时间证明了的、无需思考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在美洲,看来与其说是需要欧洲哲学“流派”的一个新变种,毋宁说是需要一种处置意外情况的哲学。欧洲智者构设绝妙而纷繁的思想总起来是要证明美利坚及其新奇事物是不可能的。一个较少贵族气而更具流动性的新大陆需要一种阐释经验的方式,它可供粗汉笨伯之用,它对每个地方的每个人同等地适合。
“常识”在西欧文明中自然是一个古老和受尊重的观念。某些十八世纪的苏格兰思想家(他们决非对美洲毫无影响,其中一人实已成为乔治三世宠爱的哲学家)精心构思了一种特殊的常识“哲学”。然而在美洲,那种更具影响的对自明之理的吁求,并未采取任何学术性的形式;它是一种没有哲学家的哲学。它必得如此,因为它是一种全然怀疑职业思想家能比别人更善于思维的思想方式。
虽然诉诸自明之理并未在所有美利坚人中间取代较为学究式和较多教条气的思维方法,但美洲的生活滋养了它,并终于使它成为一种主导的方式。它并非几位伟大的美利坚思想家的体系,而是美利坚人的一种精神状态。它基于两种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人们为其行动提出的理由远不如行动本身重要;为错误或未知的理由而行动得当胜过以模棱两可的结论去掩盖一种体系化的“真理”;深沉的反思并不一定产生最有效的行动。第二种看法则认为,经验的新颖之处必须自由地融入人们的思想。为何要用旧世界的哲学滤网来过滤新大陆?假如哲学否定经验的提示,必须屏弃的就不是经验,而是哲学。所以,一个人头脑的健全,不在于它掌握了剖析和整理各种知识的最精致的工具,而在于它对周遭环境难以预见的毫末征兆极其敏感。学问渊博和思维精细并没有豁达开通和不拘成见来得重要。
《独立宣言》的第二句宣告:“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自明的。”从“不言自明”之理中——而非如《宣言》初稿所写的从其“神圣不可侵犯”中——引导出这些根本的社会真理。在这一过程中,《独立宣言》在独特的北美背景下逐渐形成。
诉诸自明之理的根源早在1724年休·琼斯牧师谈论弗吉尼亚人的性格时就已述及:
他们具有良好的天赋观念,行将学习艺术和科学,但通常他们随事业与爱好而转移注意力,不作深入的研究或探索事物的内蕴。他们在奠定如此良好的学识根基、得到此种教诲、获取此种成就之前,便已能熟练地处理自己的事务,如同被灌输了此种良好的天赋能力。恰是由于对事物领悟敏捷,他们具备了充足知识,并善于辞令,尽管其学识多半粗略浅薄。
他们更喜欢通过事业交往了解人生而非埋头书本,多半只愿以最便捷的方法学习那些绝对必需的东西。
富兰克林和杰斐逊对此观点有过成熟的表述,他们是关于思维的一种反贵族制的美利坚思想方式的最为雄辩滔滔的发言人。富兰克林不止一次地拒绝参与学术论争。他如此反驳欧洲人对他的电学观点的批评:“争论容易使人脾性乖张,干扰其平静。”他说,假如他的观察正确,那么它们将很容易被别人的经验所证实;如不行,则应被屏弃。在1786年写给一位英国记者的关于美国政治进展的报告中,他概要地表述了自己关于自明之理的信念。“我认为我们已踏上正确的改良道路,因为我们正在进行试验。我并不反对所有看来似乎是错误的东西,因为通过经验来引导大众,比通过对他们空发议论来使他们避免错误,更能使他们获得教益。”这酷似杰斐逊的以下观点(见他所写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的序言稿):“人们的观点与信念并非取决于他们自由的意志,而是不由自主地遵循理智所面对的证据。”
欧洲自由思想的奠基者们宣称,在真理与谬误间的任何公开斗争中,真理终将获胜。这不过是改头换面地宣称崇信哲学家,崇信开明博学者掌握论辩体系的真理的神奇本领,崇信对哲学家发明符合天下万物实际样式和法则的体系的能力。这也无非是另一种贵族式的信念,只不过此时的贵族是哲学家和科学家而已。进步被等同于弗朗西斯·培根爵士所谓的“知识增长”:天资聪颖、享有特权的少数人起着主导作用。孔多塞侯爵写的《人类理性进步的历史概观》(1795年)一书经典地表述了法国人的看法,它把最深奥莫测的哲学家——笛卡儿、牛顿和莱布尼茨——说成是解放人类思想之战中的英雄人物。他们的经过改良的玄学已使人们能够打破君王和教士们几个世纪来所建立的政治宗教囚笼,而这是“天才之辈,人类不朽恩主”的业绩。
这种解释对于美利坚是格格不入的。甚至认为人类不平等是历史的源泉的约翰·亚当斯也因而愤愤不已。“多么遗憾呀,”亚当斯嘲讽地喊道:“这些天才之辈竟然不能做全人类的君王和神父!”1811年亚当斯又加以抨击:
法国的哲学家们过于鲁莽草率。他们精明、狡诈、自私、伪善,如同巴比伦、波斯、埃及、印度、希腊、罗马、土耳其、德意志、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法兰西、西班牙、意大利以及英格兰的政客和教士。他们并不理解自己是怎么回事,他们错误估计了自己的力量和资源:结果连同他们的全部理论一起招致灭顶之灾。
我担心,哲学家们的草率莽撞已使人类状况获得改良和改善的进展阻滞了至少一百年。
公众的头脑日趋改进,知识增加,公众的心灵日趋向善,富于人性、公平和友善;封建余孽、宗教裁判、拉肢刑架、种种酷刑以及黑奴制度行将消失,如此等等。但是,哲学家们必须一下子臻于至善,他们比《木桶传奇》这种荒诞故事中的角色还要暴怒万分,如同租来礼服,扯成碎片,一缕不留。他们已被迫诉诸拿破仑,而吉本自己则成了宗教裁判的鼓吹者。他们在欧洲确立的是一种多么可亲和荣耀的平等、自由和博爱呀!
亚当斯不相信天才的冷酷要求,却偏爱较为缓慢节制地提高公众的思想,这表达了美国人感情的底蕴。这就是华盛顿与拿破仑的差异,就是罗斯福、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同墨索里尼和希特勒之类阁楼出身的欧洲先知们的区别。
在美洲,使人们获得解放的并不是以现代的哲学体系对抗古代的和错误的哲学体系的机会,而是把所有哲学带入日常生活这一检验一切的现世舞台的机会。任何哲学,无论如何神圣,都须经受这种检验。美国人轻视学术社团间的大规模智力竞赛,轻视世界左岸的艺术家和预言家们的热烈论辩,却看重市场的自由竞争。这种竞争在欧洲几尚无所闻,而其赤裸裸的美国形式在那里或许从不为人所知。奥利佛·温戴尔·霍尔姆斯法官于1919年写道:“对真理的最好考验,便是这种思想使自身在市场竞争中成为被接受的力量。”他此言并非以单个哲学家的身份吁求哲学界同行们,而是从职业思想家的角度向美国的人民大众发出的呼吁。
在十八世纪(若非更早的话),美利坚人的经历已经开始赋予我们的思想以这种风格。富兰克林在1740年7月24日的《宾夕法尼亚报》上为辩护出版自由而写道:“如果发表的东西堪称优良,人类便将从中受益;反之,如果作品不好……那么它越是发表,其欠缺之处就越是暴露,作者无论为何人,也必声誉日下。”同样如此,杰斐逊在敦促实现言论、出版与信仰自由时的论点并非立足于期望人们思想得到现代哲学的启迪,而是立足于期望容许每个头脑能对其独特的经验作出自由和直接的反应。他告诫说:“你自己的理性是上天赋予你的唯一良知,你要负责的不是你的决定的正确性,而是其正直性。”美利坚的基本问题须在经验的、而非论争或学术的领域内解决。美利坚人作出结论的捷径可以通过其进步观念展示出来。
到十八世纪,许多欧洲思想家已通过曲折艰辛的显示智力的途径形成了进步观念。其中有弗朗西斯·培根和笛卡儿探索过的思辨哲学途径,有封台涅尔、孔多塞和吉本跋涉过的纯理论的历史道路。一些思想家从人的本性和自然法则出发加以论证,另一些思想家则将其历史视野回顾至罗马时代、苏格拉底甚或原始部落时代。有些人解析人、社会和宇宙,以发现必然进步的基础,另一些则从遥远的古代出发,追溯它同现在乃至将来的联系。
这一切都是一些学者的反应。在英国,进步似乎来自漫长而相对平静的过去,似乎是这种过去的滞缓和平淡的产物。在法国,进步似乎是一种唯有将来才能充分证实的希望。然而在美洲,人们既不必是历史学家,也不必是预言家,因为进步似乎由日常经验得到了证实。
美洲殖民地居民自始便注意到新世界的进步是不言自明的。我们已知道,马萨诸塞海湾的行政长官们如此回答蔡尔德等请愿者(1646年):“让他们试试在世界上建立任何殖民地或群体,试试在十六年中能否取得更多的成就。”大约一世纪后,伯纳比访问费城时,惊呼这块仅仅在八十年前还是“一片未垦荒野,唯有饿兽与野人出没的地方”,如今已变成了一个欣欣向荣的城市。“还有什么比注视座座城市和乐土的兴起与进步,目睹一个富庶丰裕之邦从一个小小的拓居区或殖民地脱颖而出更使人快慰的吗?人们看到宾夕法尼亚就能感觉到这种快慰。”美洲的历史可以用出现在不止一个扉页上的下列语句加以概括:“北美英属殖民地的渐进改良……”
美洲的情形使它自然而然地将进步视同成长与扩张。美洲殖民地的生存和充满活力本身便是进步的证明。富兰克林所得出的美洲进步的结论,来自于一个众目昭彰的事实:美洲大陆旷野上居民日增。富兰克林在《关于人口增长和殖民等问题的评论》(1755年)中阐释说,最大的谬误莫过于笼统地谈论旧世界人口增长的经验:“通过对欧洲这样被完全拓居的旧地域的观察而得出的各种统计资料,不适于美洲这样的新地域。”试图限制美洲的制造业或限定美洲的人口都将徒劳无益。“因为人口增长同嫁娶多少适成比例,更与谋生的便利相关。如果持家容易,成婚者便较多,婚龄也较早。”美洲土地富足,易于谋生,这会诱使人们及早成家,多育子女;此地人口每隔二十年内肯定会翻一番。“尽管有此增长,但北美土地如此广袤,完全被拓居自需累月经年;在那时以前,这里的劳力决不会低廉。这里无人长久为他人劳作,而是要谋取自己的庄园,无人会长久充当某个行业的熟练佣工,而是要参加到新移民队伍中间去自立基业,如此等等。因而与三十年前相比,宾夕法尼亚的劳力并未便宜些,尽管已输入了数以千计的劳动人手。”这里的劳力昂贵将妨碍殖民地的制造业同母国竞争,与此同时,它们人口的增长将年复一年地扩大英国货物的美洲市场。
简言之,自然万物的丰产富足并无限制,只有它们各自生存手段的互相干扰与挤压的情况……因此北美的英国人据估计现已百万以上(虽然渡海而来者据认为不足八万),然而就殖民地给国内厂商提供的雇工机会而言,它对英国决非区区小事,而是大有裨益。假定这百万人口每二十五年翻一番,下一世纪就将超过英国人口,大多数英国人就将在大洋这一边。不列颠帝国的势力在海上与陆上将有多大的扩展!贸易与航海将有多大的增长!船只与水手将何等众多!
富兰克林认为,美洲出现的事实已在摧毁欧洲的理论。例如,英国及其竞争对手间各为其争夺帝国利益而引以自辩的“重商主义”理论,就是由于欧洲已人满为患而形成的。重商主义的背后是这么一个假设:世界财富犹如一块馅饼,如一国得到较大的一块,就意味着其余诸国能得到的是较小的一块。这种理论在日渐扩展的新大陆却如同空论。美洲何须仿效欧洲的模式?此间人口增长何以会威胁英国的财富?相反,正如富兰克林所论,扩大美洲殖民地将会减少来自美洲制造业可能的竞争,同时还会增加英国产品的市场。
这些制造业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正是由于穷苦大众贫无立锥之地,不得不以廉价劳动力而求免于冻馁,他们使得业主们可经营制造业并以其低廉之价格抵制了从海外进口同类产品并承担起自身的出口费用。
任何人只要能占有一块土地,足以依靠自己劳动使全家丰衣足食,就不至于穷得去当工匠,去为主人劳作。因此,只要美洲的土地足敷其人民之需,就决不会有任何数量或价值的制造业。一个非常有才能的作家曾发表宏论说,一个居民稀少的森林国家的自然生计是狩猎,人口较多的国家是畜牧,中等人口的国家是农业,而人口最多者是办制造业。这最后一种必须能维持一个正式国家的多数人民的生计,否则他们只好依靠慈善事业或坐以待毙。所以,对大不列颠最为有利的人口扩展问题将会由于夺取加拿大而完美地实现,因为这是这一扩展的唯一有效的保障。
富兰克林在其《从殖民地及占取加拿大和瓜德罗普的角度谈大不列颠的利益》(与理查德·杰克逊合著,1760年)一书中,将上述推论运用于英国在战胜法国后在北美推行的政策。当时在小册子和议会讲坛上辩论的问题是,英国是应当通过并吞加拿大把法国逐出北美,还是应当转而夺取产糖的瓜德罗普岛。正统的重商主义者争辩说,加拿大是冰天雪地、无人居住的一片荒野,加上它的漫长边界线需要防卫,所能提供的却只是一点儿皮货贸易,因而它势将成为英格兰母国的沉重负担;而将法国逐出北美也会危险地增加美利坚人的独立倾向。但是,富兰克林的看法不同,他认为成长、扩张与人口增殖是美洲的生活法则。古代所有用人体来比拟国家的观点都不正确,因为一个国家的成长实际上是没有自然限制的。通过消费英国制造品,美洲市场将为英国的劳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最终使这个海岛母国的人口增长十倍。富兰克林这本小册子的影响难以估量,特别是因为许多英国权贵(包括大皮特本人)已同他的观点完全一致,但英国确实通过1763年巴黎和约得到了加拿大而非瓜德罗普,从而解除了法国对北美大陆殖民地的威胁。
这种思想方式实已提供了美利坚人关于帝国扩张的新论点。它也表达了一种对于进步观念本身的新颖和天真的态度。如果不是富兰克林等人以一种乐于从看来不言自明的事物出发进行申辩的天真方式使美利坚人有思想准备的话,十八世纪美洲殖民地的扩张或许不会带来如此强烈的教训。
对美洲殖民地时代的其他观念也可以这么看。乍一看来这些观念类似于欧洲“启蒙”思想家的结论,但深究下去这些美利坚人的信条就常常证明是从美洲生活现实中得出的“不言自明”的结论。例如,一个法国哲学家的广博兴趣表示了他对理性完整统一的信念,其包罗万象的爱好证实了一种理论上的“理性主义”。然而,一个弗吉尼亚种植园主的广泛趣味却多半是由于他所负责任的实际多样性,即他对管理、作物种植、医疗、宗教及其小小庄园世界中的其他一切事务都负有责任。此外,法国对于人类的基本平等问题需通过深究冥思(如卢梭写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而艰难地展示出来,而在美洲则平等观念本身就具有一种不言自明的含义。当然,美洲的事实也将限制美利坚人的理想;在美洲的“生活事实”否定平等的那些方面(如在对待黑人或印第安人方面),许多善良的美利坚人就怀有强烈的怀疑。
美利坚人自始就形成了一种习惯,即多半只接受那些本身似乎已被经验证明了的观念。可以说,他们把事物当做衡量事物究竟应当如何的标准。在美洲,“是”已成为“应当”的尺子。对于现实世界同可能的或理想的世界之间那种古老的鸿沟,新大陆难道不是对它的一个生动的否定吗?
今天,世界的偏远地区在大量移民前去拓居之前通常预先勘察、制图、采集标本和描述实况。探险家、地理学家和博物学家们率先前行,拓殖移民则随后跟进。这样,一个地区的新奇神秘的素材甚至在移民文化开始形成之前便已丧失殆尽——或已被专业科学家占用。例如,我们现在有时对非洲、内蒙古和北极的知识,要比美洲殖民地居民对大西洋沿岸一块狭长地带的了解,更为广博和精确。
或许今天世界上的任何地区都未为当年笼罩着新大陆的迷雾所遮蔽。美洲是探险家、地理学家和职业博物学家来到之前大量欧洲移民已来定居的最后的地方之一。早期的美利坚人,差不多只凭传闻与招贴的指引,自有探险者的欢欣与劳作、惊奇与失望,虽然他们过的是永久拓居者的生活。这是一个关键事实,它将激发他们对周围世界的思索,影响他们的人生观念,使他们摆脱许多困扰着看重内省、崇奉书本的欧洲人的玄奥和教条的问题,诱使他们将眼光和头脑转向周遭世界的形形色色,变动不定和难以预言的状态——对这些状态的理解,每一个人,有时是最先目睹者,都可自奉权威。修养过甚的欧洲人重新认识自己行走其上的地球的时刻已经来临。
一个文明地区的物质与精神扩展具有如此明晰的相同意义,这也许在以前从未有过。扩大疆土并殖民定居自然而然地增广了人对世界的知识。美利坚人的这种特性,最典型地体现在1804至1806年间刘易斯和克拉克的探险,这次探险是杰斐逊基于最为复杂的文化政治原因而筹划组织的。即使从约翰·史密斯船长、威廉·布雷德福或者约翰·温思罗普等人的最早记载来看,扩大新的美洲社会的同时也就增加了对美洲的了解。我们有时忘记了对美洲的“认识”是如何逐渐演进的:它只是 占领 这块大陆的副产品。行动,前进,探索,同样意味着扩展知识的疆界;这就不可避免地赋予真正的知识观念以务实与能动的特征。求知与实干融为一体。
直到进入十九世纪很久,这片大陆本身还是未知事物的一个巨大宝库。不仅在农舍附近会看到从未见过的植物动物,而且还有许多最简单的地理现象亦有待于描述。任何读过吉迪亚·莫尔斯的开山之作《美国地理》(1789年)的人都知道,看到了大片未为人知的地区向当时主要的美国地理学家提出了挑战。第一部广泛而系统的美国地理著作是由勤奋的德国学者克里斯托弗·丹尼尔·埃贝林(1741—1817年)撰写的,他从上百种形形色色的资料中搜集和筛选点滴知识,著成七卷本《北美合众国:历史与地理状况(1793至1816年)》一书。美国人过分忙于勘察他们的土地而无法写出精心构思的有关著述。尽管殖民地时代曾写出许多地区性概览,如贝尔纳普的《新罕布什尔史》、威廉斯的《佛蒙特史》、杰斐逊的《弗吉尼亚札记》以及类似莫尔斯编写的有用的手册,但美国人的兴趣仍在于利用土地,而不是对它作全面扼要的描述。甚至在埃贝林的多卷本著作问世以前,对撰写美国地理做出首要贡献的也不是美国人。莫尔斯在其著作的序言中解释说:“迄今出版的有关美国的著述全都如此不完备,即使是由那些曾得天独厚地掌握最佳情报手段的人所撰写的亦如此,以致从中简直得不到多少关于这个国家的知识。欧洲人曾是美国地理的唯一撰述者,但他们常常用想象来代替事实,从而贻误读者,虽然他们声称自己的目的在于消除读者的无知。”
虽然他们对东海岸所知较详,但对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地区的知识则充满了猜测。这些异想天开的说法有些造成了政治后果。杰斐逊关于未来西部各州的规划,从正确的现代地图来看是毫无意义的,只有依照当时流行的那种杜撰的西部地理才能理解。莫尔斯的“依据最新最佳权威资料”绘制的《新北美地图》(1794年)竟将落基山脉的南端置于苏必利尔湖的西北!它标出了“尚未为人所知的密苏里河的 源头 ”,并略去哥伦比亚河以及内华达山脉之类地方。莫尔斯坦白承认并不了解除大西洋海岸以外的所有北美地理。他说,对于这块大陆上的山谷、海湾、海峡、岛屿,“(除了在合众国境内者……),我们只晓其名,别无所知”。
这块大陆的中心地带显然未经探查,以致与之有关的假设通常被用来解释已拓殖的海岸地带的气候特点。那难以穿越的丛林,被设想为覆盖了大陆内地(由此而推想森林阻断了太阳对土地的热力),说明了北美气候为何较冷。在森林砍伐净尽,海风可以吹入的海岸地区,冬季气候据说自最初的殖民定居以来已逐渐变暖。
博物学方面的新“事实”,无论真实的或想象的,便是最初的宣传小册子的真正宗旨。这些小册子或是鼓动移民前往美洲,或是向他们兜售这里的土地,其作者并不比任何时代的广告撰写人更为谨慎行事,留有余地。各种旅行手册的作者总是情不自禁地发掘、必要时甚至杜撰出异域奇趣。虽然很少有人像土耳其作家伊卜拉希姆·埃芬迪那样荒诞不经(他在1729年曾描绘过一种讨人喜欢的“威克威克”树,它的果实竟是丰满诱人的女子),但另有许多人运用想象去描绘希奇古怪的植物以及所谓南美黄金国的水文天象的奇观。
关于新大陆的大部分真实可信的知识,都是那些出于特殊的实际目的而从事的旅行的副产品。威廉·伯德1728年受命勘察弗吉尼亚和北卡罗来纳的界限时,记了一部日志,即《分界线史》,它堪称读者广泛的真正新大陆文学的经典。伯德以质朴而口语化的形式,不仅描述了勘察美洲荒野的实际问题,还搜集了自己周围生活中斑驳陆离、引人注目的所有琐事:诸如迷信的印第安人担心“将荒野走兽与空中飞禽烹于一罐会开罪护林神”;印第安人“骑术之劣甚于荷兰水手,女士们则横跨在坐骑之上,俨然法国风范,但她们十分害羞,非远离我们的视野便无法劝说她们上马”;还有野火鸡的习性;响尾蛇尾部可作抗蛇咬解毒药的特性;美洲野葡萄的甘醇,熊的习惯与可食用性以及臭鼬肉的惊人的甜美风味等等,不一而足。
其他上百件实在的使命产生了数以千计的新大陆奇闻怪事,它们来自伯德,彼得·杰斐逊(托马斯·杰斐逊之父)以及用五年时间(1763至1768年)勘测那条以其姓氏命名的不祥界线的查尔斯·梅森和杰里迈亚·狄克森之类官方勘测员;来自专注于发现和要求占有最好土地的乔治·华盛顿之类的民间投机家;来自决心以各自的特殊方式拯救众生的圣公会教徒查尔斯·伍德梅森、贵格会教徒托马斯·乔克利和卫斯理教派教徒之类巡回牧师,以及来自耽于空想的书商詹姆斯·邓顿之类商人。驻在边远的皮特堡的一名英国军官亨利·布盖,于1762年2月3日送给费城的约翰·巴特拉姆一包标本。他说:“我认为你或许乐于知道在那些荒原上,自然到底造就了些什么。……我当十分感谢你抽暇赠我一份树木花草的目录,这些草木为此地特有,天生不适于欧洲土地;若时局较为平静,我还打算赠给一位朋友一批标本。”
关于美洲的全部知识似以各种小而驳杂的包裹的形式出现。几乎不可抗拒的诱惑不过是人们一旦遇到这些包裹便加以收集,而不必过多担忧其按照熟悉的欧洲类目销路如何。美利坚人爱搜集新奇事物,而更具学究气和书生气的欧洲人则将其编排分类。欧洲特别是英国的园艺师和博物学家促使美利坚人意识到自己身边的财富。约翰·巴特拉姆这个自学成才的费城人可能是发现植物最多的美利坚人,他还建立了美洲第一个植物园。他着手收集植物标本和获得赖以从事广泛旅行的资金,全靠一名伦敦植物学家和苗圃货物经纪人彼得·柯林森,是他将从美洲进口的标本分发给了英国的园艺师们。然而,正如一个当代人所说的,巴特拉姆是“收集家而非研究者”,并且尽管他具有“绝妙的天赋”,但对植物学原理却所知寥寥。发现巴特拉姆的种子与植物对于植物分类学的意义的是汉斯·斯龙爵士和马克·凯茨比之类的英国博物学家、荷兰植物学家约翰·弗里德里克·格罗诺维斯以及伟大的瑞典人卡尔·林奈。巴特拉姆之善于收集新品种而不会将其分类这一特点,象征着美利坚人思想的一些倾向。
或许另一位最著名的此类美洲植物学家是约翰·克莱顿,他是弗吉尼亚格洛斯特县的一个教士。他收集的标本为格罗诺维斯的著名论著《弗吉尼亚植物志》(1739至1743年)提供了素材,林奈本人曾广泛利用过该书。《弗吉尼亚植物志》作为关于殖民地时期美国植物学的主要方法论著述,却是欧洲学者的成果,这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
在殖民地时代,美利坚人争取对分类科学有所贡献的最引人注目的努力是由精力充沛、思维敏捷的卡德瓦拉德·科尔登作出的。科尔登生于苏格兰,在爱丁堡获硕士学位,并在伦敦受过医学教育,1710年来到北美殖民地,从1718年到1750年退出公共生活为止的这段时期内,他曾担任纽约的许多公职——总勘察员、总督参事会成员,并且最终当上副总督。他一生多半依靠代理人掌管其工作,自己则在以公帑为生的同时,献身于科学研究,决心于此获得不朽声望。由于其思维具有长于分类的特性,他很早就为林奈的分类法所吸引。尽管科尔登思考和写作了大量关于神秘的“自然”植物体系的东西,并且喜爱思索最具普遍性的科学问题,但这些思想几乎没有得到人们的任何注意或承认,给他带来国际声誉的恰恰是他对美洲新奇植物的收集和描绘。他的《科尔登植物志》,即他在自己的纽约农庄附近发现的植物的名录,也许是殖民地时代美利坚人撰写的最近似于分类植物学的东西。该书在美国从未全部印行过。
美洲自然环境放射出来的影响似乎富于感染力。1748年,一个博学的瑞典教授彼得·卡尔姆在斯德哥尔摩皇家科学院的资助下前来探寻对瑞典有用的植物和树木。他同样情不自禁受到美洲的奇异驳杂事物的吸引。尽管他新发现了北美植物的一些品种甚至新的种属,他的主要成果却决非在分类学方面。他所写的《北美游记》包含了形形色色的轶闻,诸如加拿大女子的裙摆如何短,美洲农民的耕作方法如何浪费,以及黑蚁的习性等等。
布丰与林奈鼓励美利坚人去探索和发现自己的新世界,欧洲的兴趣与美洲的机遇原本相符,然而,脚踏实地为欧洲分类学家提供素材的美利坚人,却并未将自己的知识提高到欧洲的水准。有时,当代欧洲分类学家如此众多这一事实本身,似乎使美利坚人觉得自己不必谋求广泛的概括。总之,他们缺少闲暇,又远离古代的学术典藏和中心,而且他们的新世界有着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现象”,令人向往。在欧洲,要从自然界中发现新颖事物就需要有哲学家的全神贯注,学者的钻研探索,或博学者的勤勉奋发。而在美洲,却要煞费气力才能躲避奇闻异趣。
美利坚人既无需胆识也无需想象力,就可以有所发现。在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的英国,几乎每一桩新的事物或新经验都需要通过努力、凭借才干和勇气才能获得。美洲的情形则相反,那里的新奇事物似乎迫使哪怕是最为漠然迟钝的人注意它们。
假如美利坚人过于相信:只要敏锐地观察世界并身体力行,就能获得新知识,他们就当受责备吗?他们怎样才会变得与其欧亚同辈一样,从思索和研究中寻求知识?正如查斯特罗侯爵在1782年评论的:
科学方法愈完善,科学发现就愈稀罕。美洲既具有学术世界的同样优点,也具有我们所居之地的有利条件。美洲帝国的疆域将广阔天地收入其视野。在皮诺斯科特与萨凡纳之间,大湖区与大西洋之间,有什么样的观测不能进行呢?博物学与天文学是其得天独厚的附属物,至少前者可以得到巨大的改进。
对知识的最有价值、当然也是最具美洲特色的贡献之一,是记录日常生活的经历与情景。这就是博物学。
在十七世纪末的英国,罗伯特·波伊耳、伊萨克·牛顿爵士和日趋繁荣的皇家学会的其他成员,制定了新的物理学定律。但是对知识的这些补充,绝非仅仅一鳞半爪的新信息,而是严谨缜密的概括。在美洲殖民地时期,英国正是在上述领域作出了轰动一时的发现。自然科学当然要由经验与观察加以证实,但其范围、重点,甚至目的均不同于博物学,后者正是新大陆将大显身手的领域。
博物学与自然科学间的区别表明了殖民地时期新旧世界两种知识观念之间的差异。将十八世纪的美利坚人和欧洲人仅仅描绘成“科学家”或“启蒙思想之子”,就掩盖了最有趣味的事实。至少两个重大特征将自然科学的世界同殖民地时代美洲“科学家”终日忙碌于其中并获得极大成功的世界区分开来。首先,自然科学家必须做到使其经验上升为理论。相形之下,人们对博物学有所贡献,往往只需将引起自己注意的形形色色的事项记录在册即可,如吉尔伯特·怀特的《塞尔伯恩博物志》,查尔斯·达尔文的《比格尔旅行记》,以及殖民地时期美洲的博物学经典,如彼得·卡尔姆的《游记》,马克·凯茨比的《卡罗来纳、佛罗里达及巴哈马群岛博物志》,还有杰斐逊的《弗吉尼亚札记》。这些笔记对自然科学家毫无用处。其次,自然科学家——物理学家和化学家——并不研究日常生活的题材和类别。他讨论的是熵、引力、化学物质和氢、氧等等。这同博物学家恰成对照,他们几乎总是使用相当大众化的词汇,谈论的是水流、土地、雨雾和空气。
在博物学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在自然科学方面却无划时代贡献,这在殖民地时期的美洲科学史上是不足为奇的。美利坚人的这种思想特征通常被描述为仅仅是由于其不成熟性;是殖民地生活、美洲之远离古老的学术中心、缺少闲暇和书籍以及在新地区定居的迫切需要等因素的自相矛盾的结果。但是,这样一种解释掩盖了美国文化的某些延续不断的特征,因为美国特有的科学活动偏向根源于殖民地时代。查尔斯·汤姆逊在1782年3月9日写信给杰斐逊说:“这个国家为哲学视野开辟了一块广阔、丰饶和未曾探察的土地,它盛产根块植物、树木花草和种种矿藏,对这些东西的特性与用处,我们至今仍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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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新大陆收集的 关于 新大陆的知识自然难免编排失当;人们首先注目的是最先引起他们注意的东西。他们能见到什么,总是取决于游客的运气与季节的机遇。约翰·乔斯林津津乐道地四处传播自己于1639年6月26日在新英格兰耳闻目睹的奇事:“一个年轻的里昂人(不久前)在皮斯凯特维被一印第安人杀害;一条海蛇或就是蛇,像一盘缆索似的盘缩在安岬的一块岩石上:有一条小船正驶过去,船上有些英国人,还有两个印第安人,他们本来要射杀那海蛇,但印第安人不让他们举枪,说假如它不被完全打死,他们的性命就危险了;……他在卡斯哥湾见到一条人鱼……它正将两手放在那小舟边上,有一只手被米丁先生一斧剁了下来,它各方面都像一只人手,那人鱼马上沉了下去,紫色的血浸染了水面,再也看不到了。”乔斯林总结道:“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奇怪事情比在伦敦与斯坦尼斯之间所能见到的还要奇怪。”他的看法是不足为怪的。
读过乔斯林和其他留心观察的旅游者的报道之后,谁能相信对知识的“描述”方法会限制想象呢?专司奇闻轶事的女神甚至主宰了弗朗西斯·希金森所著《新英格兰庄园》(1630年)之类的早期宣传小册子。希金森的书描述了上帝如何把美洲的土地、水流、空气和火安排得最有利于人类生活。威廉·伍德的《新英格兰展望》(1634年)以杂乱的诗句列举了那里的珍奇动物:
君王般的狮子,威武的熊,
硕壮的麋啊,迅奔的鹿,
剑拔弩张的豪猪和浣熊,
将古老的树穴作城堡之用;
奔跑跳跃的松鼠、小兔,还有半瞎的野兔,
在同样的城堡里藏躲,
以免红眼的鼬和狡猾的狐狸
暗害它们,即便设防只是做作。
面目狰狞的雪豹,饥饿咆哮的狼,
有着深渊般难以填满的辘辘饥肠。
乌黑闪亮的水獭,毛色丰美的海狸,
香猫总能闻到麝香鼠的气味漫溢。
一个世纪后,新大陆那千变万化的奇闻异趣充斥了威廉·伯德的《分界线史》(1728年),而杰斐逊的除《独立宣言》之外最重要的作品《弗吉尼亚札记》(1784年),则是一本关于矿产、动植物、制度和人的包罗万象的大杂烩。这股从美洲涌出而使安居国内的英国人大感兴趣的印象之流,是来自新大陆的新知识的主流。美洲正在形成真正的知识概念。
现代的读者仍能找到马克·凯茨比的《卡罗来纳、佛罗里达及巴哈马群岛博物志》(1731—1743年)、约翰·巴特拉姆和威廉·巴特拉姆的作品、亚历山大·威尔逊的《美洲鸟类学》(1808—1814),以及奥杜邦的即兴之作,读起来保管乐趣横生,并能得到教益。大多数博物学著作——即使是对花草树木、鸟类和哺乳动物所作的貌似“分类学”的阐述——的作者,是描述普通人眼界内的客体对象。尽管偶尔出现个别拉丁名词或学术上的资料出处,但他们的著作对任何耳目俱全和具有某种好奇心的人都是可懂的。附图也不乏二十世纪的画报所有的明白易懂的特点。撰写此类关于旅行或博物学的书籍无需理论训练,也不必懂得玄奥的定义,不必懂得哲学及论辩结构。它们是发现者把所遇的“事实”,不拘多少地,随意贮存起来的库房,这儿不存在什么唯一的或必须遵循的材料顺序,人们不必从定义、前提到结论那样循序渐进地去写。因此,它们完全可能有别于牛顿的《原理》之类“阐释”科学的经典著作。此外,尽管很少有人懂得牛顿,而能对物理学作出贡献的更是寥寥无几,但任何细心机敏的美利坚人,通过注意某一植物、袋鼠或麋鹿的某些习性乃至印第安人的某种风俗,都能对博物学有所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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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过于长久地被告知:一个“统一的”知识系统必须将意义和统一赋予社会;假如人们由一个无所不包的思想体系统一起来,那么他们就更能意识到共同的价值观念,更能自觉地致力于共同目的;一种明晰和系统的哲学可能以某种方式提供此种共同意义的体系。这方面的一个陈腐的范例自然是中世纪,当时托马斯·阿奎那及邓·斯考图斯之流神学家建造了思辨哲学的丰碑。一个更为统一的哲学将产生更加统一的社会,如果身在美洲的我们掌握了此种系统的和“促成统一”的思想,我们的世界将是一个更为美好和更有意义的世界——这一套已成了无需验证的老生常谈。
然而,这一套果真确实无疑吗?在据认为只有教士阶级或统治阶级才了解事物意义的以往社会或许如此,但在大多数人民据料能理解社会目的的现代文明社会能依旧如此吗?人们不可能通过纯粹的概念来统一这样一个社会,无论这概念对一些哲学家或神学家来说是多么优美精妙,多么生动清晰。亨利·亚当斯在《圣米歇尔山与修道院》(1905年)中评论说:“试图跨越多样与统一之间的鸿沟是哲学、宗教和科学的最古老的问题,但最脆弱的桥梁是人们的观念,除非在其内或其外的某个地方隐藏着某种活力而非个体。而在这种情形下,这个老问题会立即重新出现:那活力是什么?”说一个社会能够或应当“统一”于某种总体哲学体系——无论是《神学总论》,或加尔文的《神学原理》,或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使自己接受一种贵族式的知识观念:让社会显贵去了解社会的理论学说和价值观念,他们将为其余一切人了解和保存这一切。
当生活如此从某个哲学体系中吸取意义,而哲学成为统一知识的手段时,知识本身便成为一种垄断。要了解一种体系,必须从头开始;必须获得先决条件,而这条件常常是用学术语言或外国语表述的;必须从种种定义、公理、命题中导出推断和结论。
但是,那种由于美洲的生活而成为可能的新知识,正是因为其真实繁杂而不需要任何预先训练。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方面插手。新世界的知识——其气候、地理、植物、动物、野人和疾病——人人都可得知。树皮上的粗糙刻划(记录了丹尼尔·布恩在此地“CillED A. Bar”)或关于一条河流走向的临时报告书,都是博物学知识的片断。美利坚人不需要从清晰的前提、精确的定义或命题开始,而是从引起他注意的第一个新奇事物着手。即使“知识”纷繁驳杂,人们仍能以随时获得的经验材料教育自己。他们可以“自学成才”,因为他们能随时随地做起。约翰·巴特拉姆和本杰明·富兰克林是这种学习的典范,而且还有其他许多人“改进了”自己的经验,成为美国式的学习模范。出于博物学的知识观念,完美无缺地适合一个流动的社会。其道路不仅仅通过研究院、修道院或大学,它在每个地方、对每个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