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母亲的一个老朋友给她寄来了一封信,说是位于南部富润谷的一个牛奶场需要一个手脚灵巧的挤奶女工,苔丝可以去碰碰运气。
苔丝欣然答应,在一个草香扑鼻、露水清新的早晨,她踏上了第二次离开家乡的路途。她在艾格敦荒原上一步一步向前走,带着对新生活的向往,朝着她的目的地——牛奶场直奔过去……
这是一个很大的牛奶场,巧合的是,它还紧靠着苔丝父母一直引以为傲的老祖宗的坟地。曾几何时,这个家族繁荣昌盛,不可一世,然而数百年之后,不仅是整个家族如同巴比伦一样倾倒了,就连她这个卑微的后裔也悄无声息地失去了个人的贞洁。
原来的苔丝对家族的历史很不以为然,她一直觉得人应该活在当下,历史根本说明不了什么,然而当她越是靠近这片土地时,她越是涌起了一股冲动,她觉得这片土地给了她一种安定的力量,祖辈们似乎一直在她的身边,保护她、鼓励她、帮助她,于是,她对生活的热情,在经过暂时的压抑之后,又重新澎湃起来,对于未来,她又充满希望了。
老板克里克拥有上百头奶牛,挤奶的工人中不只有女人,还有男人,通常,难挤的牛归男人,比较温和一些的牛给女人,而其中七八头最难挤的牛则是由老板亲自动手。
老板是一个性格温和而又大大咧咧的人,他完全不像其他农场主那般苛刻、霸道,他经常是一副工人打扮,混在挤奶的大军中。对于那七八头难缠的牛,老板轻易不交给其他男工挤,因为怕他们粗心大意;当然他也不愿意把它们交给女工,因为怕她们手上没劲儿。
开工了,整个牛奶场全都是牛奶哗啦哗啦地流向奶桶的声音,中间偶尔还夹杂着一两声吆喝,那是叫牛转身或站稳的意思。苔丝坐在牛的身旁,一双纤长细嫩的手忽上忽下,在她的身后,平坦的草场一直延伸到山谷两旁,草场上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小草,五颜六色的花也不少,再加上数百头红牛、白牛,就如同一幅美丽的风景画,美不胜收。
“我怎么觉得今儿的牛奶出得不如以往多了。”老板从一头牛前站了起来,一手抓着三脚凳,一手提着奶桶,向旁边另一头难缠的奶牛走去。
“可能和苔丝•德北来咱们牛奶场有关吧!奶牛比较怕生人。”乔纳森•凯尔说。
“嗯!别说,还真有可能。”
“那牛奶都跑到哪里去了,难道是钻进牛角尖里了?呵呵。”一个女工打趣着说。
“是不是跑到牛角尖里,我可不知道。但姑娘小伙儿们,我们把动听的歌儿唱起来,让牛奶随着歌声哗啦哗啦地流吧!”老板拍着手说。
养牛的人都知道,奶牛也喜欢音乐,每当牛儿出奶不好的时候,一唱起歌儿来,牛奶就能被引诱出来。所以,这帮挤奶工人听老板这么一说,便争相张嘴唱了起来。
歌声虽然不够优美,唱歌的人也不够专业,但由于声音很齐,却也有着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歌声悠扬,奶牛在歌声的伴奏下,牛奶出得更快了。
唱了一会儿工夫,一个男工在牛身旁说:“累死我了,弯着腰唱歌还真是费劲啊!先生,你可以弹竖琴啊!不过最好还是拉小提琴。”
“为什么?”一个声音从一头黄牛肚子底下传出来,说话的人坐在牛的后面,声音浑厚动听。
“哦!不错,没有能比得上小提琴的,”老板插话说,“不过以我多年的养牛经验来说,我觉得犍牛比奶牛更容易受到音乐的感染。关于这个,还有一个生动的小故事呢!”
“我认识一个老头,他叫威廉•杜威,他很喜欢拉小提琴,有一天晚上回家,他想借着月色抄近路,就横穿了一块儿田地。当时,田地里正好有一头犍牛,它一见有生人闯入,就立马竖起两只角来,朝威廉冲去。”
“当时可把威廉给吓坏了,拼命地跑呀跑呀,想穿过前面的篱栅,可还没跑到那的时候牛就要追上他了,突然间他低头看到了身上的小提琴,就边跑边取下,转身对着犍牛,一边退一边拉起了一首舒缓的曲子。犍牛顿时温和多了,静静地站着,脸上好像还露出了笑容。”
“可是,只要小提琴一停,这头犍牛便立刻收住笑容,竖起牛角,又要往前冲。为了防止犍牛伤害自己,威廉只好不停地拉着小提琴,一直拉了两个钟头,后来他又突然想起在一个圣诞节前夜,他曾看到牛成群地跪在地上。”
“于是他就顺手拉起了《耶稣降诞颂》,结果哩!这头牛真的慢慢跪了下来,还以为这一天真的是耶稣降生的日子呢!威廉趁着这个空档,猛然转过身子跑了,幸运地逃过一劫。”
“这故事真有趣,好像把我们带回到了中古时代,那时候,连牛都知道耶稣,信仰还是件鲜活的东西。”
浑厚动听的声音再次从黄牛后面飘出,新颖独到而又充满哲理。
“怎么,先生,你不相信吗?我讲的可都是真的,我和那个人还很熟悉呢。”老板解释道。
“我完全相信。”黄牛后面的人说。
连老板都称他为“先生”,苔丝觉得很奇怪,不免对黄牛后面的人多了几分留意,他一直待在那牛肚子下面,头紧贴在牛身上,花了别人差不多能挤3头奶牛的工夫,却一头都没有挤完。他不时地嘟囔两句,好像很焦躁的样子。苔丝探了探头,却仍然看不清他的模样。
“干这个得使窍门,用蛮力可不行。轻一点儿,对,再轻一点儿。”老板在一旁指导。
“嗯!我也发现是这样,唉!可算挤完了,我的手指头都痛了。他终于站了起来,伸了伸手臂。
苔丝发现她竟然见过这个人——他系着白围裙,扎着护腿,靴子上沾满了烂泥破草,虽然一副普通男工的打扮,但一双眼睛却明亮有神,举手投足间透露出一股绅士的气息。
他那嗓音颇有磁性;他那眼神,勾人魂魄;他那张嘴,虽小却很有型;他的下唇经常紧闭,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果断。苔丝在脑海中一顿搜索,终于记起他就是那个参加过家乡舞会的过路青年,曾几何时,她还暗暗地有些心动。
过去的一切是多么美好啊!突然,她惊慌起来,她想起了自己的悲惨遭遇,那个可恨的亚雷克,还有她那可怜的孩子,不!不!她不能让他认出自己,她现在早已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她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那一段不堪的历史,于是,她将脸转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她发现自己的这种担忧其实是多余的,他压根儿没认出自己来,于是,她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新的生活,仍旧可以继续……
很多人下班就回家了,苔丝和其他3个女工在牛奶场住,她们的寝室就在牛奶场上面,房间很大。从姑娘们的口中,苔丝得知那个男青年名叫安琪•克莱尔,竖琴弹得很好,是一个牧师的儿子,来这儿是想拜老板为师,学习畜牧业方面的技艺。
他有两个哥哥,都子承父业,做了牧师,他本来也能像两个哥哥那样,上完剑桥大学之后就去当牧师,但是,他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因此放弃了读大学,打算学点儿技能,以便以后经营农业。3个兄弟之中,数他最聪明,当他还是个小孩儿的时候,人们就都说,他这个人无论做什么,都会成功。
安琪•克莱尔也在牛奶场吃住。他住在宽敞的顶楼上,那里非常大,他用帷幔将屋子分隔开,里面睡觉,外面看书、弹琴。他经常待在楼上看书、看杂志,或是弹一弹他的旧竖琴。晚上,别人都进入梦乡了,还常常能够听到他在那儿慢慢踱步。
即使是吃饭的时候,他也会拿着一本书,心里面想着书中的内容或是他的新乐谱。因此,苔丝来到这儿很多天,安琪都没有注意到饭桌上多了个新人,苔丝也很少说话,通常她都是微笑着听着别的女工海阔天空地闲聊。
有一天,他正在琢磨一段乐谱,并且在脑子里想象着倾听这段乐曲时,一个像笛子一般清脆的声音混进了他的乐曲中,安琪掉过头看见了苔丝,“这是个新来的人吧!”他心里想。
“我不知道这个世上是否存在着鬼,但是我知道,人活着的时候,就可以让灵魂远离肉体。”苔丝认真地说。
老板嘴里含着食物,瞪大眼睛看着她,他的一把刀直竖在桌子上,像个绞架。
“什么?真的吗?怎么会呢?”他问道。
“其实挺容易的,”苔丝接着说,“天黑的时候躺在草地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天上一颗又大又亮的星星,心里不要想别的,你很快就能感觉到灵魂已经远离自己的肉体,飞到千万英里之外了。”
老板将目光移向他的太太,“克里斯蒂娜,你奇怪不?我这30年来做买卖,披星戴月不知走过多少黑路,却从来也没想到,会有灵魂出窍这种事,而且我也从来没觉得我的魂儿离开过我,一次都没有。”
饭桌上所有的人,全都把目光射向苔丝。苔丝的脸红了起来,连忙闪烁其词地解释说,那不过是一种幻觉罢了,然后马上低头,又吃起饭来。
不一会儿,她吃完了,突然发觉安琪在看着她,她感到很紧张,像个小孩子一样,开始用手指头在台布上画来画去,事实上,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具体画的是什么。
“没想到牛奶场竟然来了一个如此纯洁、清新、自然的女孩儿!”安琪暗暗想道。
看着看着,他觉得自己好像见过她,但又想不出是在哪里,“大概是在乡下游玩的时候偶然遇到过吧!”对此,他不再深究。但是,苔丝的美丽和纯情已经使他产生了浓浓的好感。
在这以后,他在帮助老板确定挤牛奶的顺序时,总是会暗地里帮助苔丝,经常将那些比较温和的牛分配给苔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