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达尼昂得到国王的赏金后,就向他的朋友们请教应当怎样使用那些赏金。
阿多斯劝他到饭店好好吃一顿,波尔朵斯劝他找一个跟班,阿拉宓斯劝他找一个称心的情妇。
他们当天就下馆子大吃了一顿。他们的跟班则伺候他们吃着。那顿饭是阿多斯定的,跟班是波尔朵斯找来的。这个跟班叫布朗舍。波尔朵斯当天在桥上经过的时候,看见布朗舍正朝河里吐口水,惊起一圈圈的波纹。
波尔朵斯认为布朗舍那样专心,可以证明他善于深思熟虑,就把他推荐给了达达尼昂。
布朗舍本来是满心欢喜,看到主人请客的那次晚餐,尤其看到达达尼昂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金币付账。不过等他见到达达尼昂的家时,他的幻想就破灭了。达达尼昂家只有一张床,而且只有一间前房和卧房。布朗舍睡在前房,卧具就是一条从达达尼昂床上抽来的被子。
阿多斯性格沉默,五六年来,他与自己的两个伙伴,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在这两个伙伴的记忆中,他们倒是经常见他露出微笑,但从来没有听见他笑出声。
他说话言简意赅,说自己想说的,从来不多说一句,不矫饰,不做作,不卖弄,实事求是,绝不添枝加叶。他谨慎、孤僻、沉默寡言,这使他虽然不过刚刚30岁,却像个小老头似的。他从不谈女人,只发表一些悲观厌世的论调。
这些多年的习惯他不愿抛弃,便把格力摩训练得能根据他简单的手势或嘴唇简单的动作行事。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对格力摩说话的。
他的仆人叫格力摩。格力摩十分害怕他的主人,他能根据主人的一个手势或者他嘴唇的一个简单的动作来服从他的指挥。渐渐地,他变得和主人一样沉默了。
波尔朵斯呢,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他的个性和阿多斯完全相反。他不仅爱说话,而且说话的声音也很高。至于别人听不听,则全然不在乎——这里得为他说句公道话:他说话是图痛快,是图听见自己说话那份痛快。
他无事不谈,只有学问除外。对于这一点,他自己解释说,那是因为他从小就对有学问的人,抱有根深蒂固的厌恶。他不像阿多斯那样气宇轩昂,也感到自己气质上不如阿多斯,所以在他们交往之初,他对这个气度不凡的人,往往表现得不公正,因而极力想超过他,办法就是追求服饰的华丽。
可是,阿多斯虽然穿着普普通通的火枪手外套,但只要他一昂首迈步,便立刻显出独领风骚的派头,使穿着讲究的波尔朵斯,显得相形见绌了。
波尔朵斯为了自我安慰,就常常在特莱维拉先生的候见室里和卢浮宫卫队里,吹嘘自己如何大走桃花运,说他从黄袍贵族变成佩剑贵族之后,情妇也就由村妇换成了男爵夫人,而眼下呢,确确实实有一位外国王妃对他恩爱有加呢!这类事情,阿多斯向来闭口不谈。
常言道:“有其主必有其仆。”他的仆人叫莫斯革登,他给波尔朵斯当差的条件仅仅是穿、住不愁就行,不过要穿住得讲究。他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每天有两小时的自由时间,这条件波尔朵斯接受了,觉得挺相宜。莫斯革登要比格力摩幸运得多,他跟着他的主人,神情十分快活。阿拉宓斯有一个神秘的情人,但他一心想做个教士,他的房间布置得像教堂似的,还堆满了经书。
他的跟班叫巴善。由于阿拉宓斯一心指望有一天能做个教士,所以巴善和主人一样,总是穿着黑衣服。他听力和视力不好,却对主人死心塌地。
现在,我们对这几个主人及跟班,至少有了表面的了解,下面就来看一看他们每个人的住所吧!
阿多斯住在费鲁街,和卢森堡公园相隔不过几步远。他的寓所是一套两小间房子,布置得挺讲究,是连家具一起租的。
房东太太还算年轻,颇有风韵,常对阿多斯飞媚眼,但不起作用。这套简朴的房子的墙上,点缀着几件旧时代璀璨夺目的东西,例如其中有一把宝剑,上面有精美的金银丝嵌花,从款式看,应该是弗朗索瓦一世时代的了,仅仅镶嵌着宝石的剑柄,就可值两百比斯托尔。
然而,即使在最穷困的时候,阿多斯也不肯拿去典当或出卖。这把宝剑,波尔朵斯一直见了就眼红,如果能得到它,就是少活10年他也心甘。
有一天,他甚至想向阿多斯借这把剑,去与一位公爵夫人幽会。阿多斯一句话也没说,搜遍了身上的口袋,把珠宝、钱包、大小金链子,统统掏出来,交给波尔朵斯。“至于那把剑,”他说,“它固定在墙上啦,只有当它的主人离开这套房子时,它才会挪动位置。”
除了这把宝剑,墙上还有一幅肖像,画的是亨利三世时代的一个贵族老爷,服饰非常华丽,胸前佩戴着圣灵勋章,面部的轮廓与阿多斯有某些相似之处,那是同宗同族的相似,说明那位显赫的贵族老爷,那位国王骑士团的骑士,是阿多斯的祖先。
最后还有一个镶嵌金银的小匣子,制作非常精致,上面有着与宝剑和肖像上相同的勋徽图案。它搁在壁炉台当中,与房间的其他陈设相比,显得极不协调。
匣子的钥匙,阿多斯随时带在身上。不过,有一天他当着波尔朵斯的面打开过那匣子,所以波尔朵斯知道,匣子里只装着一些信件和文件,大概是情书和家传的文件。
波尔朵斯的寓所在老鸽棚街,房子挺宽敞,外表上很豪华。每当他与某个朋友一起经过自己寓所的窗子下时,看见莫斯革登像往常一样,穿着讲究的制服站在窗口,便抬起头,用手一指说:“这就是敝人的寓所。”
不过,谁也没有上他家里去找过他,他也从来不邀请任何人上他家,所以他这个外表豪华的家,里边究竟怎样富丽堂皇,没有任何人想象得出。阿拉宓斯的寓所不大,包括一间小客厅、一间餐厅和一间卧室,全都在楼下;窗外一个小花园,明丽青翠,绿树成荫,阻隔了邻居的视线。
达达尼昂是个生性很好奇的人,这正和其他足智多谋的人一样。他千方百计地去打听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宓斯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因为这3个火枪手,都隐藏了自身的原名,尤其是阿多斯,叫人一看就知道他曾是个大领主。达达尼昂向波尔朵斯探听阿多斯和阿拉宓斯的底细,又向阿拉宓斯探听波尔朵斯。
不幸的是,波尔朵斯对于阿多斯的身世也仅仅知道一丁点儿。他只知道阿多斯在爱情当中曾经遭受过巨大的不幸,还有一件可怕的违背信义的事永远侵害着这个正人君子的一生。
至于具体的事情经过,却没有一个人知道。
至于波尔朵斯,他的真实姓名和他两个伙伴一样,只有特莱维拉先生知道。他的生活是容易了解的,他好虚荣,不谨慎,对他望过去就像望着一片水晶一样,一眼可以看穿。他唯一叫人摸不透的,就是他的自我吹嘘,你如果信了就被他迷惑住了。阿拉宓斯呢,他仿佛毫无秘密,而实际上却城府很深。你向他了解别人的情况,他爱搭不理;你问他自己的情况,他避而不答。
有一天,达达尼昂直截了当地问他:“亲爱的朋友,我觉得您和那些贵族人家是颇有来往的,那条使我有幸和您认识的手绢就是证据。”
这一次,阿拉宓斯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用谦逊的神气回答:“亲爱的,请你不要忘了我是想出家的,我逃避一切与女人的约会。您见到的那条手绢绝对不是谁托付给我的,它不过是我的一个朋友遗失在我家里的。”
就这样,达达尼昂尽管费了好些力气,却不能再对他这3个朋友了解更多点东西了。不过,这一点儿也没有妨害他们4个人的友谊。这4个年轻人的生活是快乐的:阿多斯爱赌钱,不幸他手气不好,老是输,不过他却从不为输钱露出一点儿不高兴的神色。
波尔朵斯也爱赌钱,不过他要是赢了,就洋洋自得,目中无人;若输了,则面色发青,拉长着脸,总有好几天不见他的踪影。阿拉宓斯则不同,他从不赌钱,真没见过这样别扭的火枪手,这样难相处的伙伴!总是有正经事要做。
有时,一顿饭才吃一半,大家酒兴正浓,谈锋正健,以为还要再吃两三个钟头才散席呢,他却起身告辞,说是有一篇神学论文要写,弄得大家好不扫兴。有时,他干脆回寓所去写论文,请求朋友们别打扰他。
每当这种时候,阿多斯总是露出迷人而忧伤的微笑;波尔朵斯则一边喝酒,一边骂骂咧咧,说阿拉宓斯永远只配当个乡村神甫。
达达尼昂的跟班布朗舍交了好运,得意了一阵子:他每天拿到30苏工钱,每次回到寓所,总是乐呵呵的,对主人也挺殷勤。这样过了一个月,当逆风开始刮向掘墓人街这户人家时,就是说当国王路易十三赏的40比斯托尔吃光了或者快吃光了时,他就开始抱怨了。
他的抱怨,阿多斯觉得恶心,波尔朵斯觉得不成体统,阿拉宓斯觉得可笑。为此,阿多斯建议达达尼昂辞退这个怪家伙,波尔朵斯主张先打他几棍子再说,阿拉宓斯则声称,仆人对主人,只有赞扬的份儿。
“这些话你们说起来很轻松。”达达尼昂说道,“就说您吧,阿多斯,您与格力摩过的是哑巴生活,您禁止他说话,所以您从来没有听见他说过难听的话;波尔朵斯呢,您过着阔绰的生活,在您的跟班莫斯革登眼里,您是个神;而您,阿拉宓斯,您的心思经常用在神学研究上,您的跟班巴善,那个性格温顺、笃信宗教的人,对您怀着深深的敬意。”
“可是我呢,要地位没地位,要财源没财源,不是火枪手,连禁军都不是,我有什么办法能使布朗舍对我亲切、惧怕或恭敬呢?”
“事情严重,”3个朋友答道,“这是内部事务。有些仆人像娘儿们一样,雇佣之后就必须立刻严加管束,叫他们干什么就得干什么。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达达尼昂经过考虑,决定暂时揍跟班一顿。他执行这个决定,像干其他一切事情一样认真。狠狠揍过一顿之后,他告诉布朗舍,没有他的允许不准离职。
“因为,”他补充道,“我不可能没有前途,好时光一定会到来的。你待在我身边肯定会有出息。我是一个心肠慈善的主人,决不会同意你辞工而使你失去机会。”
这种处理方式使3个火枪手大为钦佩达达尼昂的手段。布朗舍也不胜敬佩,再也不说要走了。
4个年轻人的生活变得密不可分。达达尼昂本来一点也不习惯,因为他来自外省,一下子进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不过,他很快就与3个朋友一样养成了习惯。
他们在冬天,8时就起床,夏天是6时,接着就到特莱维拉先生的队部里去领当天的口令和打听新闻。
达达尼昂虽然没有做火枪手,却老陪着3个朋友当中的那个轮值上岗的一块儿上岗,所以他老是在岗位上。火枪队的队部里,人人都认识他,每个人都把他当做一好伙伴看待。特莱维拉先生也很重视他,现在带着一种真正亲切的情感不断向国王保举这位同乡。
说到那3个火枪手,他们都很喜爱达达尼昂。友谊把他们4个人联结在一起,他们每天都要见三四次面,不是为了决斗,就是为了办事,或者为了玩,他们经常在一起,他们每天都形影不离。别人常常看见这4个人互相寻找,从卢森堡公园找到圣絮比斯广场,或者从老鸽棚街找到卢森堡公园。
这期间,特莱维拉先生许诺的事情一步步落实。一天,国王突然吩咐埃萨尔骑士收下达达尼昂,让他在其禁军队里当一名见习兵。达达尼昂叹息一声,穿上禁军的军服,他宁可少活10年,去换一件火枪手的外套来穿。特莱维拉先生答应,在见习两年期满之后,他可以得到这种优待,如果达达尼昂有机会出面为国王效劳,或者立一个大功,两年的见习期还可以缩短。
现在当达达尼昂去禁卫军营里值班守卫的时候,就轮到阿多斯他们3个来陪他了。这4个伙伴玩得很开心。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4个人花钱都大手大脚,当国王给他们的赏金花光后,生活就很拮据了。然而4个人同舟共济,谁要是弄到钱,就和另3个人共同分享,这教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