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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事的孩子

林肯的妈妈南希·汉克斯是由她的姨妈和舅舅带大的,估计她没有上过学。大家都知道她不会写字,所以,契约上的签名她也和其他女人一样只能用符号代替。

她居住在树林深处,周围没有朋友。当她长到22岁时,嫁给了肯塔基州一个下层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男人。那是一个乏味而无知的体力劳动者和猎手,名叫托马斯·林肯,但是,林子周围的居民都习惯地称他为“犄角林”。托马斯·林肯是28岁时与22岁的南希·汉克斯结婚的。

婚后,托马斯·林肯以做木匠活为生。第二年,他们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取名为萨拉。1809年2月12日天刚亮的时候,助产婆为产妇南希·汉克斯接生了一个婴儿。这个婴儿就是52年后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第十六任总统的亚伯拉罕·林肯。

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后不久,托马斯·林肯很快就搬了家,从离霍詹维尔不远的农场搬到了离此东北方向10英里的诺布溪畔,托马斯所买的200多英亩土地就在诺布溪畔附近。相比之下,来这里安家的人特别多,在邻居的帮助下,托马斯修建了一所带阁楼的房子,这时亚伯拉罕快3岁了。

又过了两年,在南希的坚持下,两个孩子就要入学了,托马斯当然是不太情愿的,他觉得对他那样的拓荒者家庭来说,读书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他们只要勤快、会做事就行。事实上两个逐渐长大的孩子也确实成了他们父母的好帮手。

学校离家有2英里远,孩子们在那里读书并练习写字。当时的课本是韦伯斯特编写的缀字课本,而做练习则通常是用木炭东涂西抹的。当亚伯拉罕拿起一根木炭写出自己的名字时,托马斯相当得意,因为当地的传教士也有不会签名的。

寒冷的冬天到了,凛冽的寒风横扫过平原,参天大树的枝干被吹得左摇右摆,有些树枝已被狂风吹断。一座低矮的小木屋也被怒吼的狂风无情地摇动着,好像马上就要被连根拔起。刺骨的冷风呼啸着钻进屋里,令人瑟瑟发抖。然而,这一家人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对这一切他们早已习惯,劳累了一天,他们实在太疲惫了,都沉沉地睡着了。

狂风掀起壁炉上的一块砖头,把它甩到墙角,只有4岁的小林肯被惊醒了。他和姐姐并排枕在一个用装满树叶的口袋做成的枕头上。他看到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发着光。是那只铁皮桶吧,小林肯心想,妈妈每晚都要用它到河边打一桶水。那边墙上还有个东西,在闪闪发亮,那肯定是爸爸的斧头。他就这样漫无边际地遐想。好冷啊,好想躺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他越是这样想就越觉得浑身打战。可是他不想叫醒妈妈,她睡得多香甜啊,辛苦劳作了一天,这个时候是妈妈唯一能休息的时候。于是,他决定自己想办法。他从木头架子上拽下了一条围巾,把它塞进了墙上的裂缝里,这下暖和多了。他钻进狐狸皮做成的被子里,一会儿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他醒来时,妈妈生起的暖暖的炉火已经赶走了从墙缝里钻进来的寒气,屋里顿时暖洋洋的。姐姐还在睡着。妈妈这时站在炉火边,往牛奶锅里兑热水。男孩知道,家里的牛奶显然不够了,原来的3头奶牛,已经死了一头,妈妈不得不这么做。小林肯总是这样细心地观察周围发生的一切。可是无论生活多么艰难,妈妈从来没有抱怨过,她只是默默地干着活。他穿上了妈妈一针一线缝起来的皮衣、皮裤还有皮袜子,这些皮子是爸爸从水牛身上扒下来的。他们一家人都穿这种衣服,非常暖和。牛奶热好了,可以喝了。妈妈伸手从那个孩子们够不到的木板上小心翼翼地拿下最后一块面包,切下一小片递给小林肯。他也很小心地接了过去,生怕掉下一粒面包渣,他把面包一点一点地蘸到牛奶里去,细细地品味着这难得的香甜。男孩吃完后,期待着妈妈能再给他一片。但是,他看着妈妈那样难过地望着他,眼中流露的净是怜爱与无奈,他终于没有说出口。从那时起,林肯已经学会了忍耐,他已经长大了。吃完早饭后,两个孩子就开始帮大人们干活了。别看他们年龄不大,却已经能干许多孩子都干不了的活了,比如怎样区分新伐的木头和干木头、硬木头和软木头。他们很能干,一会儿就干完了活。但是,他们并没有去玩耍,而是帮着妈妈开始做午饭。这里的生活越来越贫困,原来无边无际的树林也被人们砍光了,父亲只好改行做了猎人。一到中午,身材高大、面色黝黑的父亲就回来了,他身上穿着自己打猎得来的兽皮。看着忙碌的妈妈日渐憔悴,小林肯突然觉得妈妈每天做的家务活要比爸爸打猎更辛苦,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妈妈多做些家务活。

1814年初,托马斯被哈丁县议院任命为乔纳森·约瑟夫的财产估价人,因而他已逐渐成为这一带受人尊敬的人。然而好景不长,他的满意状况没能维持多久,1816年冬天来到的时候,一份收回土地的公文引起了他的迁徙欲望,因为他付了钱的土地没有地契,最后被当作擅自占地者。于是,托马斯一家迁到了人迹罕至的印第安纳州的丛林里。离他们最近的一户人家也是个猎户。他们被茂密的树丛、灌木和杂草所包围,需披荆斩棘才能走路。亚伯拉罕·林肯在这里度过了14个春秋。

8岁的林肯对这次搬家旅行感到新奇而艰辛。从3岁起,他的足迹便从来没有踏出过诺布溪畔。当他们一行渡过俄亥俄河的时候,他们就离开了肯塔基而踏上了印第安纳的土地。印第安纳很快就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第19个州,一个不蓄奴的自由的州。1811年,“新奥尔良”号在匹兹堡下水,这艘蒸汽动力船开始了俄亥俄河与密西西比河的轮船时代,尽管平底船仍大量地在河上来往穿梭。

大量的移民向西涌来,1817年一个英国来访者甚至感到“旧美国似乎正在解体并且开始向西迁移”。一些印第安人部落的土地大量地割让给政府,那种每一棵树后随时可能冒出一个印第安人来杀害开拓者的情况没有了。每英亩土地也只要2美元,而且可以赊账购买。一些人甚至不等庄稼成熟就把他们的家当撂上马背,雄心勃勃地向西而去,而将他们耕种的成果留给别人收获。在汤姆逊渡口,轮船上突然冒出的白色蒸汽使亚伯拉罕和萨拉欢呼雀跃,这个拓荒者的集居地人来人往,是他们所见过的最热闹的地方,他们是该高兴一下的,而很快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一段令人倍感艰难和恐怖的路程。

他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披荆斩棘、清除岩石,甚至还要砍倒那些高大的橡树、榆树之类,因为必须将路弄宽点以便行车,好在这时丹尼斯·汉克斯来了,他是林肯的表叔,南希的姨妈的儿子,比林肯大10岁左右,因而成为开路的主力。

晚上,即使燃起了篝火,美洲豹或者狼也在不远处嗥叫。

他们到达鸽子溪后,紧张的神经才松弛下来。12月初,冬雪开始纷纷扬扬,托马斯选择了一个开阔地带搭起了一个帐篷,四周只有一面敞开,他在敞开那面燃起篝火,用以御寒并抵御猛兽。然而风霜雨雪日夜侵袭着这个拓荒者简陋的新居。他们的居住地离水源较远,加之食物很少,没有水果,没有蔬菜,没有……没有的东西太多了,这更使人感到艰辛。

开路的时候那辆巨大的挂车现在看起来实在太小了,它实在没能装下多少东西。幸好托马斯颇有些狩猎的本领,而林子里的野兽显然是比他们的粮食多得多了,它们几乎成了主要食物。鸽子溪野鸽众多,野鸡、野鸭成群,还有鹿,甚至可以打到熊。春天来了,他们的木屋盖好了,忙碌的日子也来到了。

托马斯把在这里购买的160英亩土地都种上了玉米。

一年过去了,全家的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一年,他们为所购土地付了一部分账,而且申请了购地证明书,再不会像在肯塔基那样为土地打莫名其妙的官司了,这使他们感到快慰。而尤其令南希觉得快乐的是这年秋天,她的贝特西姨妈一家也来到了这里,他们是对她最为关心而使她感到最亲的亲人。生活在逐渐增加亮色,他们满怀信心。

秋天快要过去的某一天。“南希,你出来看看,我打到一样好东西了。”

父亲托马斯从外面回来大声嚷道:“你用手指头摸摸这野兽的毛!你看,这毛有多厚!”说着,把那头鹿“砰”的一声从肩头上丢到地上。

“真的!这简直像狐狸毛,怎么长得这样厚啊!”

“你可懂得是什么道理吗?看这样子,今年这个冬天,恐怕会冷得不容易熬吧!”这时,小林肯跑了过来。

“爸爸,鹿怎么会知道今年的冬天会特别冷呢?”

“这——鹿当然不会知道!”

“那么,它既然不会知道,为什么在身上会预先长出一身那么厚的毛来呢?”“这,归根到底,就是所谓动物的本能吧。”

“什么?‘本能’是什么?”

“那就是神在无形中让鹿知道了的,知道今年的冬天会特别冷,除了神以外,再没有第二个能先知道的。”

“原来是这样。不过,爸爸,如果我们人跟鹿一样,身上会长出毛来,那就好了。”

“哈哈,人身上长不出那么长的毛,所以,就得趁早做种种防寒的准备。”从这天起,林肯全家,不管是妈妈南希,还是林肯自己也好,大家都在那里砍树、劈柴。

这一年的冬天,果真比往年冷得多。呼呼的北风,一阵阵地掠过河边的平原,从荒野里一直刮到小木屋来。接着,鹅毛般的雪片,漫天飞舞。到了晚上,雪下得更大了。一夜之间,所有的森林、田地、道路、旷野,到处都是白皑皑一片。

狼叫的声音,从远处一阵阵地传来,可以听得很清楚。

拴在马圈里的那匹马,突然“不安”地跳了起来。

“林肯,别出去,看样子是熊来了!”

父亲说着,一只手提着枪,跑了出去,借着灯笼的光亮,向外面偷偷地望了望,只见雪地上很清楚地留着一个个熊的脚印。因为下雪,找不到东西吃的熊就跑来打那匹马的主意。

“哎呀,真可怕!”林肯一面说,一面躲到母亲怀里。

不过,这讨厌的冬天,并不怎么长。1月过去,就是2月。一到了3月里,雪就逐渐融化了,小草也慢慢地探出头来。

“哟,你来得这么早!丹尼斯。好,等一会儿就去。林肯,快吃,吃好了,带我们到那个鹿常来喝水的水潭那去!”父亲向丹尼斯打着招呼。一听,知道这下糟了,父亲又要去打猎了!而且,父亲一说完,就马上站起身来,取下了挂在墙壁上的一支枪。知道已推托不过去,只好懒洋洋地跟在他俩的后面走。

这是一个月明如昼的夜晚。池沼里的水,像镜子般地发出闪烁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照出河岸边杨柳树的影子。三个人躲在草丛里,耐着性子守候着。一会儿,一只母鹿带着小鹿走了过来。林子里是那么静寂。全身笼罩着月光的鹿群,比图画还美。

“哎,那大概是一只母鹿。”亚伯拉罕这样想。那只母鹿竖起耳朵,迎着风,伸出它的鼻子,在那里嗅着。他们三人躲在下风的位置,所以母鹿没能发现他们。亚伯拉罕很想出其不意地大吼一声,使那只鹿逃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砰!砰!”

枪声一响,躲在树荫里的雄鹿,就一溜烟似的逃进树林里去。那只母鹿在跌跌撞撞地摇晃了一阵以后,就翻身倒在地上了!那只小鹿也吓得急忙逃走。可是,它因为舍不得母亲,又在母鹿旁边出现了。亚伯拉罕看见丹尼斯和父亲两个跑了过去。父亲手里的一把刀,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这时,亚伯拉罕低下头,拔腿就跑,他觉得仿佛有一只铁臂扼紧他的胸口。“那是头母鹿!”他一面跑,心里一面这样想。

“咦,亚伯拉罕呢,跑到哪里去了?”父亲一面把那只倒在地上的母鹿背了起来,一面向周围探望。

“跑掉了啊,这家伙心肠软得很呢!”

“是啊,他的心肠越来越软了。看来要他动手杀鹿的话,他是不肯干的,他还是情愿吃蔬菜的好。”

“这样说来,他是不会吃鹿肉的了?”

“没有别的东西好吃的时候,他还是会吃的。像他这样怕见流血,实在少见。他一定是在这头小鹿被打中的时候逃掉了的。”

“我自己何尝不觉得难过。可是,吃的东西是少不了的!而且,皮裤也不能不做。像亚伯拉罕那样软心肠的话,那一切都完了!”肩上扛着小鹿的丹尼斯这样说。

“就因为这个缘故,我老替他担心。要是不能打猎,怎么能够做庄稼汉呢?而且,每到晚上,他总爱在烤火堆旁边练习写字。他喜欢捡那些烧剩的木炭,在木板上写字。”

“这样说来,他大概是要当牧师吧?”

“哪里?他读《圣经》,是为了要认字。因为除了《圣经》以外,再也没有别的书好读了。”

“那么,就让他读点书,将来到学校里去教书,这也是个办法。”

“哈哈,这种乡下地方,从哪里学得到这教书的本领呢?我的意思是让他当个樵夫,天天去打柴算了。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力气倒着实有一点。斧头在他手里,使用起来倒满在行呢。”

两个人把猎物扛在肩膀上,一路说说笑笑地回去了。

一天,从山边的小路跑来一个穿着鹿皮短裤、满脸雀斑的孩子。这孩子的年龄,要比亚伯拉罕大两三岁。

“亚伯拉罕在家吗?我们到林子里运河玩呀!”

“奥斯丁,你等我一下,我去告诉妈妈一声就来。”

亚伯拉罕走进了小木屋,一下子就跑出来。“好,走吧,妈妈答应让我去了。”

两个孩子手牵着手,跌跌撞撞地跑下山去。

这时已是5月。沿着林子的小路边上,开满着紫罗兰,那景色像夕阳映照下的彩云一般。田野里也到处开满着各色花朵。亚伯拉罕很喜欢花,可是,他更喜爱小鸟。花是不会动的,小鸟却会蹦蹦跳跳,还会在枝头上飞来飞去;花总是保持沉默,小鸟却会唱出好听的歌来。“别作声!”亚伯拉罕忽然捂住奥斯丁的嘴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枝头上一只红色的小鸟飞走了。

“亚伯拉罕,算了,捉什么鸟,到河边去玩吧。”

“不行!在没有到6月以前,河边是不能去的,因为河水太凉。”

“没关系。我昨天还到河里去了呢,河水一点也不凉。”

“真的不凉吗?”

“当然是真的。”他们一路说说笑笑,来到了小河边。河水在碧绿的树荫的笼罩下,从雪白的小石子上流过。

“真的,这河水一点也不凉。”

“怎么样,很痛快吧?”

两个人正在小河里玩得十分起劲的时候,隐约看到对岸的岩石上,有个银白色的东西在动。

“嘿,四脚蛇!”

“啊,在哪里?”亚伯拉罕抬起头来张望,可是并没有看到,只听见从对岸的草堆里,传过了一阵声音。

“亚伯拉罕,我们到对岸去看看,好不好?”

“可是,这一座独木桥……”

“你怕这座独木桥?胆小鬼!你看着,就这样爬过去。”

奥斯丁说着,就把身体趴在桥上,慢慢地爬过桥去。

“亚伯拉罕,没有关系,赶快爬过来!”

“嗯。”亚伯拉罕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下了决心,照着奥斯丁的样子,也爬了过去。

可是,当他快要到达对岸的时候,双脚一滑,“扑通”一声,就跌下河去!这可真把奥斯丁吓坏了!“亚伯拉罕,喂,往这边来,这边!你抓紧这个!”

奥斯丁急忙从岸边的石头上,伸过去一根竹竿。亚伯拉罕拼命抓住那根竹竿。不过,奥斯丁也站立不稳,两只脚老是往河边滑来滑去。所以,两个人都在那里拼命挣扎。结果,总算一个也没有淹死。

可是,两个人都已成了落汤鸡!“糟糕透了,这可怎么办呢?”

“这样回去,一定会挨骂的……”

“要是只挨一顿骂,那倒也没有什么……你家里的人,会不会打你?”“难说,我爸爸好严厉呀!”

“这样,我们就只好找一个晒得到太阳的地方,去把衣服晒干。”于是,两个人就沿着小河,往下走去,一直走进一片砍掉了树的空地。

这里,温暖的阳光,把整个草原照射得十分耀眼。于是,两个人赶忙把那湿透了的衬衫和短裤,一件件挂在树枝上去晒;两个人都脱得赤条条的!“我说,咱们爬到树上去玩一会儿,好不好?”

“好啊!你打算玩什么?”

“爬到树上的,当然是野猫了。”

“我可不喜欢野猫。有一天,我看到一只野猫咬住一只兔子,弄得胡须和爪子上全是鲜血,真可怕!”

“那么,你就装作老鹰吧!老鹰很厉害呀。”

“奥斯丁,你为什么老是想当这些带着血腥的动物呢?”

“若不,就装蛇算了,蛇不会流什么血的。”

“可是,我曾经看到过一条吞下了青蛙的蛇,因为它吞的那只青蛙,实在太大,弄得上气不接下气,简直快要憋死了!所以,蛇我也讨厌,还不如做枭鸟好呢。”

“可是,枭鸟的窝很臭呢!好啦,我想到了一样好东西!你就装作松鼠吧。”

“松鼠的确很可爱,不过它是个大傻瓜!老是竖起那条大尾巴,很容易被人发现,叫人家给弄死……我想,我还是做青蛙吧。”

“不错,青蛙很聪明,老藏在树底下,谁也找不到它。”

“而且,它还会叫出那好听的声音来。好吧,我们两个都变作青蛙。”这两个赤身裸体的孩子,就这么决定了。

“不过,这件事,我们必须绝对保密!”

商量妥当以后,这两个赤身裸体的“青蛙”,就在树上玩起来,一直玩到衬衣短裤晒干了才回家。

这一桩“青蛙”事件,谁也不知道。等到后来亚伯拉罕死后,那个奥斯丁老伯,才在别人面前提起。这尽管是一个幼年时代保密的约定,却能保持那么长久,的确不容易呢!林肯的童年时期还发生了一件有惊无险的事情。他在河边玩耍时,因为想看清楚河里漂着的一件东西而不小心掉了进去,幸好被邻居发现了,把他救了上来。当时这位邻居根本无法知道,他救起的竟是挽救了千千万万个黑奴的大总统。就这样,林肯在肯塔基州度过了三年平淡的童年。 cDMJLVqQIPrBuT24UskIeAdbryTypsv95hCX7Hoa0KxZcPREAkoOI088/bx/N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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