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蒂斯紧紧地抱着这位渴望了很久的朋友,然后把他拉到窗前,以便借着透进地牢的微弱的光线,把他的面目看得更清楚一些。
这个人个子不高,头发熬得斑白,在他灰白浓眉下藏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丛长而黑的胡须垂到胸前。他那线条清晰、轮廓分明、瘦削的脸上刻着一道深深的皱纹,看得出来此人惯于劳心而少于劳力。
此时这位朋友额头挂满汗珠、衣服已破烂不堪。看上去他已有60多岁,但行动非常利索。
“我们先得把通道堵起来!”他说道。
于是他俯向洞口,拿起一块石头,石头虽重,但他很快就抬了起来,塞进洞里。
“您是用手挖出这块大石头的吗?难道您没有工具。”那老者吃惊地问。
“难道您有工具?”邓蒂斯反问道。“我做了好多工具:凿子、钳子和撬棍。”
“啊!我很想看看您凭耐心和巧手做出来的这些东西。”邓蒂斯说道。
“瞧,这是我的凿子!”
说着他拿出一块很锋利的厚铁,上面装着用木棒做的柄。
“这是用什么做的?”
“用床上的铁铰链。我就是用它把通道一直挖到您这里来的,约有50尺。”
“50尺!”邓蒂斯不禁惊愕地叫出了声。
“年轻人,请小声点!”
“您说挖到这儿有50尺吗?”
“不错,这就是你我两个房间的距离,由于我缺少画比例图的几何量具,所以我把一根曲线计算错了,这下我变得徒劳无功了。我还以为能挖到外墙,穿墙跳海就行了,没想到竟挖到您这里。”
这时好像有狱卒来了。那位老者赶紧钻进了洞里,那动作像猫一样灵活。
“主啊,您千万别走,您能告诉我您是谁了吗?”邓蒂斯急切地问着。
看了看牢门,那位老者放心地答道:“主啊,我对您一无所用了。如果您对我的名字感兴趣的话,我可以告诉您。”
老囚犯凄凉地笑了笑。
“我是法利亚长老,”他说,“我在1811年成了伊夫堡的囚徒。坐牢之前我在意大利。1811年,他们把我从意大利转到法国,那时我得知拿破仑一世当政,谁知4年后,这个巨人被推翻了,那么现在是谁统治法国呢?是拿破仑二世吗?”
“不,是路易十八。”
不知不觉他们竟聊起了政治。
“天啊,真不可思议,以后又会是谁当政呢?”
邓蒂斯注意着这位忘掉自己身世而关心起世界命运的神甫。
“是啊,是啊!”法利亚长老继续说道,“英国也是一样:查理一世之后是克伦威尔,克伦威尔之后,是查理二世,也许查理二世之后又是哪个女婿、亲戚、或亲王即位了,不信您等着瞧吧!”
他带着预言家似的眼光注视着邓蒂斯。
“是啊!如果能出去的话。”
这时法利亚才醒悟过来,知道自己还在狱中。
“那您为什么而入狱呢?”
“我吗?我帮助一个伟人统一四分五裂的意大利,而被叛徒出卖被捕入狱的。我想建立一个庞大而富强的意大利帝国。”
说完,法利亚长老垂下了头。
“难道您是……”邓蒂斯还以为他真的神经有问题。
“您是想说他们以为我疯了……是吗?”
“对,对。”
法利亚带着苦笑接着说道,“是的,我一直被作为笑料给这座监狱的来宾看,如果这些地方有绝望的孩子的话,我一定可以把他们逗笑的。”
邓蒂斯一动不动,默默无语。
“这么说,您放弃逃跑了。”邓蒂斯问道。
“我觉得逃跑不可能了,好像是违背了天意一样。”
法利亚长老显得有点失望了,脸上带着几分痛苦伤心的神色。他从洞里站出来,倒在了邓蒂斯的床上。
年轻人从未想过逃跑。有些事情好像不可能实现,但眼前这位长老以如此坚强的勇气活了下来,这是邓蒂斯在绝望中拼搏的榜样。逃狱求生的愿望一直冲击着邓蒂斯。
邓蒂斯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我已经想到逃狱的办法了。”
法利亚打了个哆嗦。
“您?”他抬起头来说道,“说说看吧,您发现了什么出路?”
“从您那儿到我这里的通道与外走廊是同一个走向吗?”
“是的。”
“通道与走廊只相距50步吧?”
“最多50步。”
“那么,我们在通道中再横挖一条丁字形的支道,然后把哨兵杀死再逃跑。”
“等等,年轻人,你不应该杀死无辜的创造物,如果您那样做,我是反对的。我可以挖通墙,破坏楼梯,但我不会刺穿一个人的胸膛,毁灭一个人的生命。”
邓蒂斯稍稍做了一个表示惊讶的动作后,说道:“这么说,您明明可以自由,却被这么一个顾忌捆住了手脚?”
“那么您自己呢?”法利亚说道,“为什么在某个晚上您没有用桌腿砸死狱卒,穿上他的衣服,设法逃走呢?”
“我当时没有想到这一点。”邓蒂斯说。
“你错了,”法利亚解释道,“您对犯罪有着本能的恐惧。我们的天性告诉我们不应该偏离正道,譬如说老虎吧,它天生喜欢喝血,这是它的现状和目的,它只想着杀死猎物,它顺从了它的本能。但人却相反,他们怕见血,怕杀人,这是人的自然属性。”
被法利亚这么一说,邓蒂斯有些窘了。
“另外,”法利亚接着说道,“再过几天,我就蹲满12年了,我想所有的有名的越狱案例,都是经过深思熟虑、长期准备的,如法国的德·博福尔公爵逃出万森堡;杜比古瓦神甫逃出主教堡;冒险家拉杜特逃出巴士底狱……我们等待时机吧,请相信我,机遇来了,我们就抓住它不放。”
“您真有耐心啊!”邓蒂斯叹息道。
“那剩下的时间怎么打发呢?”
“我不会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越狱上。”法利亚长老说道。
“那您做些什么呢?”
“我写东西或搞研究。”
“他们会给您纸和笔吗?”
“不,我自己做。”
“您自己做了纸、笔和墨水?”邓蒂斯惊呼道。
“是的。”
邓蒂斯敬佩地望着他,不过,他仍然难以相信法利亚老人的话。
法利亚看出了他那轻微的疑窦。
“下次我带您到我那里时,我会拿一部完整的书稿给您看,这是我一生的心血的结晶——《论在意大利建立统一君主政体的可能性》,这将是一部四开本的大书呢!”
“已经写出来了?”
“写在两件衬衫上。我发现了一种药剂,可以使衬衣变得像羊毛那样光滑平坦。”
“那么您是化学家啰?”
“懂点化学。”
“可是,要完成这么一部著作一定需要很多资料,那么您有吗?”
“在罗马,我的书房有近5000册的藏书,我反复阅读了其中最有用的150本,到被捕时,已经差不多可以熟记于心了。我在牢房只要转动一下脑子便能记起那些书的内容。”
“您一定懂得好多语言吧?”
“我懂得5种外语:德语、英语、意大利语、法语和西班牙语,我眼下正学现代希腊语呢!”
“您还在学?”邓蒂斯简直不敢相信这位活到老学到老的长老。
“是的,我把我知道的字排成一个单词表,然后把这些单词组合,颠来倒去,到现在为止,我差不多已掌握1000个词汇,并能够简单地表达我的思想和意思。”
邓蒂斯越听越惊讶,他似乎发现这个古怪的人具有超人的智慧。
他想在长老身上找出一点缺陷,于是继续问道:“如果别人不给您笔,那您用什么东西写那么厚的书呢?”
“我自制了几种绝妙的笔。我利用鳕鱼头的软骨作笔的材料,那可是一种很好的材料。因此我总是高兴地盼望着星期六,这个日子可以使我得到更多的制笔材料。
“我承认,写历史著作是我最喜欢的工作,我沉溺于历史中时,就忘掉了眼前的一切。当我在历史之中自由自在、独来独往时,我便不再记得自己是一个囚犯了。”
“可是墨水呢?您用什么材料做?”邓蒂斯问道。
“用我牢房里壁炉上的烟灰,然后将狱卒给我的葡萄酒,把烟灰溶化于其中,这样就制出了上好的墨水。至于书本上少量的注释,我甚至刺破手指,用我的血写上。”
“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这些呢?”
“随时都可以。”
“哦!那么就现在吧!”邓蒂斯脱口说道。
“跟我来吧!”
法利亚长老说完,便钻进了地道,邓蒂斯紧随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