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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气派的夏尔

夏尔·葛朗台是个22岁的美少年,此时与这帮地道的外省人形成了奇怪的对比。他的贵族气派早已令他们心中不快,都在琢磨如何嘲弄他一番。这一点需要说明一下。

22岁的年轻人还和孩子差不多,处世还很幼稚。因此,他们100个人当中,可能有99个行事和夏尔·葛朗台一样。这个晚上的前几天,他父亲吩咐他去索漠的伯父家住几个月,也许这位住在巴黎的葛朗台想到了欧也妮吧!

这还是夏尔生平第一次来外省,因此很想显显巴黎时髦青年的派头,他相信以自己的阔绰和文雅,一定会令这些乡下人自惭形秽,羡慕不已,从而为当地带来新的潮流,引进巴黎生活中的精髓。

反正他是下定决心,在索漠的这段日子里,他会极端讲究衣着打扮,要比在巴黎花更多的时间来刷指甲。其实有些潇洒的小伙子还故意不修边幅,以便透出难以模仿的风度呢!

夏尔带了巴黎最华丽的猎装,最漂亮的猎枪,最威武的马刀和最时髦的刀鞘。他有一全套设计精巧的背心:灰色的,白色的,黑色的,金龟子色的,带金丝的,带光片的,带条纹的,双面的,有高领的,有平领的,也有翻领的,有纽扣直至脖颈的,还有金纽扣的。

他还带了各式各样最流行的活领和领带,两套名师设计和制作的套装及工艺最精细的内衣,以及他母亲赠送给他的一套金质梳妆用具。

花花公子的那套七零八碎也都带了,连一个玲珑剔透的小文具盒也没落下。那可是一个最可爱的女子送的,起码他是这么认为。他叫她安内特,她还是一个贵妇人呢,为了消除丈夫的某些疑虑,只好暂时牺牲自己的幸福,现在正愁眉苦脸地陪伴丈夫在苏格兰旅游。

他幸好带了非常漂亮的信笺,半个月可以给她写一封信。总之,巴黎浮华生活的一套行头,可以说一应俱全,从决斗开始用的马鞭到决斗收场用的精美手枪,一个游手好闲的青年混日子的所需用品,已经样样齐全了。

爸爸命他独自启程,不可铺张,因此他便把驿车的前厢租了下来。他拥有一辆小巧玲珑,特意定做的轿车,他打算在6月份乘坐它前往巴登温泉,与贵夫人安内特会面。于是,他为不会在此次外出时糟蹋这辆轿车而感到高兴不已。

夏尔预备在伯父家里碰到上百客人,一心想到去森林中去围猎,过一下城堡生活。他想不到伯父就在索漠。他在这儿问起葛朗台,只是为了打听去法劳丰的路,等到知道伯父在城里,便以为他住的必是高堂大厦。

索漠也罢,法劳丰也罢,初次在伯父家露面非体体面面不行,所以他的旅行装束是最漂亮的,最大方的,用当时形容一个人一件东西美到极点的口语说是最可爱的。

漂亮的栗色头发刚刚在图尔请理发师烫过,换了衬衫,系一条黑缎子领带,配上圆领,衬托着一张笑吟吟的白脸蛋;一件紧身的旅行外衣半系着扣,露出一件高领开司米羊毛背心,里面又是一件白背心。

怀表漫不经心地随便放在一个口袋里,短短的金表链拴在扣眼上。灰色的长裤,两边系扣,加上黑丝线所绣的图案,显得美观大方;他手里挥动着一根手杖,风度十分潇洒,黄金雕刻的杖头和色泽鲜艳的灰手套相得益彰。最后,他的便帽同样品味高雅。

巴黎人,只有巴黎人,只有上流社会的巴黎人才能将精雕细刻与气派风度结合得这样浑然一体,才能巧妙地融合种种无聊的服饰和点缀,显得天衣无缝。这通身的打扮,再加上他那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真透出腰插手枪,臂揽美人,身怀绝技的青年人的朝气。

现在,要是你在欣赏了夏尔的翩翩风度之后,能够想象出身为索漠本地人的克罗旭叔侄的样子,那么对在这间灰乎乎的客厅里,两者之间展现的巨大分歧,将有更深的体会。

他们都爱吸鼻烟,鼻涕流出鼻孔许久也不愿去理会,棕红色衬衣的领子皱皱巴巴,掉在衣褶上的烟末天长日久已使衬衣发黄。软塌塌的领带刚一系上脖子便被扭成麻花一般。他们衬衣之多,可每半年才洗一次,将它们统统压在衣柜底下,久而久之,变黄变灰,失去光泽。他们最为情投意合之处便是邋遢至极,老气横秋。

他们的面容也和他们的破旧衣服一样憔悴,和他们的长裤一样皱皱巴巴,仿佛早已精疲力竭,变硬变僵,变得畸形。其他服饰更是毫无讲究,不但全不成套,而且更无新潮可言,整个一副外省人的打扮,好像衣着整齐只是为了饱他人眼福似的。他们关心的只是一双手套的售价。

这与克罗旭老少爷们的随随便便作风颇为吻合。格拉桑派和克罗旭派只有在讨厌时髦这一点上是不谋而合的。巴黎来客端起夹鼻眼镜,仔细观看客厅里离奇古怪的陈设,楼板梁木结构,护墙板的格调和牢牢印在上面密密麻麻的苍蝇屎,洋洋洒洒足可以为《日用大全》和《箴言报》标点了,顿时玩彩的男女不由也抬高鼻梁,好奇地打量起这位巴黎稀客,好像在观赏一只长颈鹿。

德·格拉桑父子对时髦人物并不陌生,却也和身旁的彩友一样惊讶起来,或许是众人的情绪有难以捉摸的感染力,或许是他们英雄所见略同,彼此挤眉弄眼似乎在说:“出来还装什么巴黎派!”

而且他们尽情地不慌不忙地打量夏尔,不必担心对不起主人。葛朗台的全副精力都倾注在手中的一封信上,为了读信,他拿走了牌桌上仅有的一支蜡烛,既不顾及来客,也不顾及众人的兴头。

如此十全十美的打扮和品行,欧也妮还是第一次看到。她当堂兄弟是来自天上的俊人儿。头发发亮,而且卷曲,毫不凌乱,散发着阵阵香味,她尽情地闻着,感到飘飘欲仙了。

她渴望抚摸一下那美丽精致的手套的平滑的皮。她对夏尔的小手、仪表、皮肤的细嫩和秀丽羡慕不已。这可谓是概括了一下风流公子留在她心头的印象。

然而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只懂得缝补袜子,为爸爸补衣服,在墙壁油乎乎的房子里过日子——街上人烟稀少,在一个小时内,很难见到一个路人——这种女人刚和这位堂兄弟见面,当然会心神荡漾,好像一个青年在英国圣诞画册上看到了那些奇妙的女人,镂刻的精巧,大有吹一口气就会把天仙似的美女从纸上吹走了似的。

夏尔掏出一条手帕,是在苏格兰游历的贵夫人绣的,美丽的绣作正是热恋中怀着满腔爱情做成的。欧也妮望着堂兄弟,看他是否当真拿来用。

夏尔的举动,态度,拿眼镜的姿势,故意的放肆,还有对富家小姐刚才多么喜欢的那个针线匣,他认为毫无价值或俗不可耐而一脸瞧不起的神气,总之,夏尔的一切,凡是克罗旭与德·格拉桑他们看了刺眼的,欧也妮都觉得赏心悦目,使她当晚在床上老想着那个了不起的堂兄弟,睡不着觉。

摸彩游戏进行得很慢,不久也就停了。大个子拿农进来,大声说:“太太,该拿被单给客人铺床了。”

葛朗台太太跟着拿农走了。

德·格拉桑太太低声说道:“把钱收起来别玩了吧!”接着,大家活动了一下,坐到壁炉跟前聊天。

“你们不玩了?”葛朗台边说边继续看信。

“不玩了,不玩了。”德·格拉桑太太说着走到夏尔身旁坐下。欧也妮如同春心萌动的少女一般,灵机一动,便离开客厅去给母亲和拿农帮忙。如果这时候有忏悔师问她,她一定会回答说,此刻她一没想到母亲;二没想到拿农,而是急切想巡视一下她堂兄弟的卧室,想要去照料他,在他屋里添点什么东西,唯恐别人会遗漏。她样样考虑周全,尽量使他的卧室漂亮、干净。 VJDi59zvc8c8q9XtQlXT8SOFXkMzk1lzBy2AOsw0BTZ7PSPy2OwqNGGxh+kkSP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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